贵州省农业生产条件发展概述

    孙静

    

    摘?要:改革开放40年,随着各阶段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贵州省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村生产力与经济取得长足的进步。

    关键词:农业生产条件;水利;农业机械

    中图分类号:F323.3?文献标识码:A

    doi:10.14031/j.cnki.njwx.2020.11.064

    0?引言

    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各项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贵州省的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业也逐步从单一的以种植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的现代农业转变。2018年贵州省农业增加值在全国排位提升到第15位,跻身中等农业省份。

    1?农田水利建设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贵州省虽然降水非常丰富,但特殊的山地地形条件以及薄弱的财力使得水利工程特别是大型水利工程建设难度非常大。据统计,1985年,贵州省耕地中灌溉设施配备的比重非常小,只有54.4万hm2具有有效灌溉设施,其中 93.8%依靠的是小型的水利设施。缺乏大型的灌溉工程设施,中型水利灌溉工程也仅有14座,总库容2.56亿m3,有效灌溉面积23.82万hm2;万公顷以上引水工程12处,有效灌溉面积8653 hm2;万公顷以上提水工程只有1处,有效灌溉面积1000 hm2。水利设施建设严重不足[1]。根据第二次农业普查,贵州省2006年耕地面积449.39万hm2,有效灌溉面积只有80万hm2,比重只有17.8%,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6%。如图1在拥有农田水利设施的村庄比重四项指标中,除了在正常年景下用水有保障这一指标贵州省略低于全国与四川水平,其余三项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及同是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四川。贵州省只有3.96%的村有机电井,25.13%的村有能够使用的灌溉水塘和水库,8.61%村有排灌站。全国的平均水平则分别是37.37%,36.31%和18.02%。

    贵州省高度重视水利设施建设,近年来,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大水利投资,开展了如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烟水配套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一大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农田灌溉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效灌溉面积大幅度提高。截至2019年,投入水利建设资金共计2495.83亿元,特别是2015年以来,连续四年投入皆超过300亿元,居全国前列。根据贵州省水利厅的统计,累计地方小水电从2006年的131.27万kW增加到2017年的392.29万kW,增加了2倍;累计有效灌溉面积从79.77万hm2增加到154.79万hm2,增加了1倍,占整个耕地比重达到34%;累计解决农村饮水人数达3033.83万人,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

    2?农业机械拥有量快速增长,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农村农业从业人员数量的减少,以及农村老龄化的日益严重,传统的耕作方式已经不适合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的机械化势在必行。贵州省特殊的丘陵山地地形条件以及碎片化的耕地分布,使得适合机械化耕作的耕地很少,加之经济落后,很长的时间里,贵州省的农业机械化程度非常低。1990年贵州省的农业机械总动力仅为286.2万kW,各类型拖拉机只有38 825 台,且主要以小型为主,各类排灌机只有32 000台,联合收割机仅有3台。根据2006年的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结果,全国机耕、机播、机收比重分别为59.90%、32.32%、24.73%;贵州省只有0.58%、0.01%、0.09%,差距巨大。

    中央和地方先后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推动农业机械化的顺利实施,如2004年颁布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1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贵州省编制了 《贵州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对十三五期间的农业机械化进行指导。

    不仅如此,还实施了一系列农业机械扶持、补贴的惠农项目。如中央设置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购置农业机械进行补贴;贵州省实施了省级农业和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項目,主要用于开展农作物及特色优势产业生产机械化的技术试验示范。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贵州省农业机械数量持续增长,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升。2018年,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2886.5万kW,增加了差不多9倍;拖拉机保有量148万台,其中大中型农用拖拉机数量达17 997台;各类农机拥有量达到480余万台套;高性能水稻联合收割机、大中型耕作机等农业机械快速增长[2]。机械化作业程度大幅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的综合机械化率达到40%,虽然与全国67%的平均水平有较大的差距,但与2006年相比,有了较大的飞跃。农业机械化不仅逐步将农民从传统的高强度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也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的劳动生产率,对规模化经营、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有着重大的意义。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生产模式助推农业现代化

    20世纪末,贵州省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为专业种养殖大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两种类型。现阶段贵州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四种类别。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不仅数量激增,对周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十分明显。2004年,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809个,资产总额1.3亿元。2018年末,省级农业示范园区464家,新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952家,累计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68万户,注册资金1320亿元,比2004年增加1000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2015年贵州省开始实施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实施一系列农民工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据贵州省人社厅统计:“2017年,贵州省返乡就业创业人员达到75.43万人,大量农民工、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就业人员加入新型农民队伍,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生力军。农业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逐步提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1万人”。

    随着农业科技与生产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新型农业生产模式迅速发展。特别是在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产品生产中各类大棚、温室等设施农业增长速度较快。2006年到2016年,贵州省设施农业得到飞速的发展,温室面积从92 hm2增加到4195.72 hm2,增加了44.6倍;大棚面积从863 hm2增加到12876.57 hm2,增加了近15倍;渔业养殖用房增加了70%。

    参考文献:

    [1] 李安峰.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地区农田水利建设的成就与经验——以贵州省为例[J].贵州民族研究,2019,40(4):147-154.

    [2] 刘春波,李官平,刘伟,等.贵州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与对策分析[J].贵州农机化,2019(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