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全科教师的发展困境及突破

    ◆摘? 要:全科教师的培养顺应了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是教师教育的改革发展之势。目前国内对于全科教师的认识仍旧存在许多误区,对全科教师的“全”意义何在争论不休。通过对我国目前实际状况的分析,明确了我国全科教师的内涵。研究发现我国全科教师仍然面临着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不完善、与分科课程的现实矛盾、卓越培养与农村定向就业的冲突等现实困境,应该通过制定全科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推进课程改革,开发小学综合课程与融合课程、明确全科教师定位,坚持卓越取向等措施,促进我国全科教师的良性、健康发展。

    ◆关键词:全科教师;卓越取向;教师资格认定;综合课程

    2010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发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一文,这是我国最早在政府层面提及全科教师的培养。管培俊提出:“落实《国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立足当前努力开创教师队伍建设新局面,探索文化基础教育与教师养成教育相融合的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2012年,教育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出:“采取定向委托培养等特殊招生方式,扩大双语教师、音体美等紧缺薄弱学科和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规模。”此后,国家相继出台《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 年)》、《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等文件,都提出将全科教师的培养作为我国乡村小学教师教育改革的有益探索。由此全科教师在我国广受关注。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对于全科教师的认识仍然存在许多误区,导致全科教师的培养、目标定位等诸多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偏差。厘清全科教师的内涵,是对全科教师进一步讨论与研究的基础与前提。透析全科教师在我国面临的现实困境,探讨相应的解决建议,有利于促进我国全科教师的健康发展,对提高我国基础教育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全科教师的内涵界定

    目前,国内学术界还未形成一个大家所公认的关于小学全科教师的内涵界定。学者们根据自己的研究,对全科教师的内涵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但综合来看国内学者对于全科教师内涵的争论主要集中于全科教师之“全”到底为何的讨论。据此,可以将国内学者对于全科教师内涵的界定分为两类观点。一部分学者认为小学全科教师的“全”是指所教授科目之“全”。例如,周德义对全科教师的概念做了以下界定:“全科型教师是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教师教育机构专门培养的、掌握教育教学基本知识和技能、学科知识和能力结构合理、能承担小学阶段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教学工作、从事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的教师。”[1]谢慧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提出:“全科教师并不是所有科目都可以教, 而是从文、理、艺体等三类课程出发, 能承擔小学同一年级中含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内的文科、理科和艺体三类课程中的某一类全部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2]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小学全科教师的“全”是指教师自身能力的综合之“全”。譬如,江净帆提出基于教授科目所提出的全科教师的内涵界定是农村小学教育应时之需下的“被全科”,未来小学全科教师的专业属性特征是能力综合。[3]以肖其勇为主要代表的学者则认为小学全科教师应该具备适应农村小学教育和管理所必须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4]邓达提出:“全科型小学教师是指基于小学教育专业本位, 结合学生个性发展实际, 能基本胜任小学小班化需要的素质全面的师资。”[5]根据学者们的探讨,我们不难发现国内学者之所以在全科教师的内涵界定上产生这两种分歧,是由于二者秉持的前提是不一样的。前一类学者是基于面向农村的思考。他们认为全科教师在我国起源农村,是为解决农村小学师资结构性失衡而产生的,其前往农村小学必然承担多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因此作眼于所教授科目的“全”来界定全科教师的内涵。这是依据我国实际情况,具备“中国特色”的全科教师。后一类学者是基于国际全科教师培养经验的启示。他们看到了全科教师符合儿童认知的发展规律的要求,是未来教师教育发展之势,提出了作眼于“能力综合”的全科教师内涵界定。这是着眼于未来,具备“长远眼光”的全科教师。所以,要厘清全科教师的内涵,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前提。当前的中国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需要什么样的全科教师?在当下的中国全科教师是否依旧仅仅是“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在弄清楚了这些问题之后,基于这个前提之下,对全科教师的内涵进行界定可能更加准确,也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

    我们应该看到今天的中国随着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于教育的要求也日益增加。当前人民群众对于教师已经不再仅仅满足于数量上的需求,更加注重教师本身的素养和质量。因此,当下我们对全科教师也已经由“量的需求”转变为“质的要求”。除此之外,在我国全科教师不再仅是服务农村的“应时之需”,其更是适应我国当前城市小学小班化改革的必然选择。依据发达国家的改革经验,小班化改革是教育发展的趋势,由此来看“包班制”走进我国小学已成必然,而小学全科教师更好的适应了“包班制”对于教师的要求。因此对于全科教师的培养也应该坚持“卓越取向”才能满足未来基础教育的要求。让全科教师摆脱农村取向,走向城市,引领教师教育改革之势。基于这个前提就对全科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需要学科知识的丰富,更加需要自身能力过硬。因此,具备多门学科知识基础、掌握教育教育知识和通识知识是全科教师最基本的特征。在此基础之上,全科教师还需要具备在一定知识宽度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能力”,具备跨学科的视野以及班级管理所需的各项专业素养。总之,全科教师应该是“卓越取向”下的高标准、严要求、多功能的小学卓越教师。

    二、全科教师在我国现行的教育环境下面临的困境

    (一)教师资格证的认定制度不完善

    教师资格证是教师行业的基本准入标准,也是教师合法性和专业性的认定证书,是衡量一个教师是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知平的主要依据。而我国全科教师正面临着教师资格认定制度不够完善这个问题,全科教师没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全科教师考核以及认定相关的法律与政策,因此对于小学全科教师并无明确的资格要求。[6]当前,我国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认定主要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部分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素质》与《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7]从这部分来看与全科要求是接近的。但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面试部分却规定准教师应该从语文、英语、数学、科学、体育、音乐等具体学科当中选择一门,对面试合格者颁发对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在这样的条件下,经过全科培养的教师也只能选择某一科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博学不如专精,他们相对于专任教师在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方面也存在显著的劣势。这种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我国全科教师的专业性以及能力受到质疑。由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没有专门的全科教师资格证书, 导致全科教师在教师资格上没有得到认同,外界对其专业认可度也比较低。

    (二)分科课程与全科教师的现实矛盾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小学分科课程体系,小学阶段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音乐、体育和美术等多门学科。因而全科教师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后面临着实际进行的是分科教学的现实矛盾。现阶段我国全科教师主要是进行定向培养,用于解决农村地区小学师资不足的问题,在实际教学中身兼数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因此,我国的全科教师在教学中依旧承担的是分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他们与一般科任教师的区别在于一般科任教师承担的是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而全科教师需要承担多门甚至全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压力和工作量大幅提升,教学质量自然就难以得到保证。小学尤其是初级阶段的儿童认知还未细致分化,他们对于世界的认识是整体化、生活化的,而来自生活世界的事物与现象往往包含着多门学科的知识,他们需要教师给他们一个合理的解释。[8]因此,全科教师的出现刚好适应了儿童认知发展规律的要求,它是教育进一步发展的产物。顺应儿童的认知规律、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是全科教师培养的初衷。但是面对我国小学分科课程的现实状况,实际上是使用全科教师进行分科教学,并没有跳出分科教学的范围,全科教师的作用和培养的初衷没有得到实现。全科教师与分科课程体系二者之间的现实矛盾亟待解决,如何让全科教师落到实处而不是用于分科教学是我们现在面临的现实问题。

    (三)全科教师的定向就业与卓越培养之间的冲突

    自2006年湖南省率先招收全科师范生肇始,河南、广西、广东、重庆、江西等省市相继加入全科教师培养的行列。由于我国全科教师出现之初是解决乡村小学教师结构性失衡的“应时之需”,导致了我国对于全科教师的培养采用的是农村定向培养的方式。对于全科培养的师范生,以签订就业协议的方式保证其定向就业于农村小学。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发展,我国对于全科教师的定位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农村,而是将之看作是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卓越取向”的全科教师培养成为了时代的主旋律,选择优秀的全科教师生源,进行卓越取向的培养。但培养方式的改变并没带来全科教师就业方式的改变,经过卓越培养的教师依旧定向就业于农村。让本身素质很高、成绩优异的全科教师们去往农村地区进行教学,这如何能够保证他们能够心甘情愿的去并且长期留下任教?让最优秀的人去往环境比较差的农村,这似乎是一个很矛盾的想法。因此,如何保证这些小学卓越全科型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成为了难题。所以,如何平衡全科教师卓越培养与服务农村之间的冲突是我们面临的又一现实问题。

    三、几点建议

    (一)制定全科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

    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是教师合法性的重要保证,也是教师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全科教师作为一种区别于分科教师的教师类型,应该有其自身专门的认定标准,保证全科教师的专业性。全科教师被要求要具有广博的知识和跨学科的综合能力,对于教师本身的要求远远高于普通教师,因此全科教师的认定标准应该高于普通教师的认定标准。首先,应该从国家层面完善教师资格证制度,设立专门的全科教师资格证,保证全科教师职业的合法性,依法从教,保证全科教师的任用走向科学化、法制化。其次,建立全科教师专业认定标准,制定全面合理的全科教师考核内容,申请认定全科教师的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全科教师认定程序,考核申请人员是否具备跨学科的视野、是否掌握丰富的知识以及是否具备较强的综合能力。全科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员必须顺利完成大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通过培养课程测试,并且准全科教师应该建立自身的学习和研究的学科领域,了解学科领域的基本概念与基本观点,理清学科概念之间的联系,发展对于相关学科概念、观点的基本认识,建立自身的跨学科研究和教学视野。

    (二)推进课程改革,开发小学综合课程与融合课程

    针对目前我国小学阶段仍然实行分科课程的现实矛盾,我们要加快推进小学课程改革,解决分科课程与全科教师二者之间的现实矛盾。我们应该推进与全科教师配套的整体改革,在课程方面,开发与全科教师更为适应的综合课程与融合课程,以便全科教师的优势与培养的初衷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进一步完善与全科教师相配套的教育体系。在推进课程改革的过程中注意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认识到儿童思维还未分化,认识具有整体性的特点,弥补分科课程对知识割裂的缺点。参照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开发具有跨学科视野的融合课程与综合课程,顺应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培养儿童对世界整体性认知,注重知识之间的联系。课程开发应该注重知识的整合,围绕某一主题,跨越学科知识的界限,深刻挖掘其中蕴含的各科知识,将知识进行梳理与整合,开发具有综合性、整体性的课程体系。在保留部分分科课程的基础上,任用全科教师使用综合课程与融合课程,促进儿童认知的发展。

    (三)明确全科教师定位,以“卓越取向”为目标

    全科教师是随着教育发展到较高水平而出现的,是人们对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认识进一步深化的产物。全科教师的教学符合儿童认知规律,有助于儿童的认知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我们应该明确全科教师不仅仅是弥补分科缺陷的补救措施,不能将其仅作为解决乡村小学教师结构性失衡的应时之需,作为解决农村教育问题的手段。而更应该看到全科教师对未来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其是未来小学教师培养的重要方向,其也要服务于未来、服务于城市、服务于质量。这样对于全科教师师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选择优秀的生源进入这个行列,才能保证全科教师培养的质量,满足未来教育的需求。因此全科教师的培养应该以“卓越取向”为目标。首先,全科教师的培养应该录取优质生源,对申请进行全科式培养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录取高考成绩比较优异,自身综合能力比较出众的考生,保障全科教师培养的起点高。其次,全科教师的培养应该严格控制出口,全科教师区别于普通教师,将来承担着更加繁重的任务,要求其从业人员拥有更高的素质与能力,因此对于经过大学全科培养的师范学生,应该实行更加严格的考核标准,保证其通过全科培养之后具备了全科教师所需要的知识与能力才能通过毕业,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应该让其继续研修直至合格为止或者进入普通教师行列。

    参考文献

    [1]周德义, 李纪武, 邓士煌, 薛剑刚.关于全科型小学教师培养的思考[J].当代教育论坛,2007(09):55.

    [2]谢慧盈.“全科型”优秀小学本科教师培养思考[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2 (5) :107.

    [3]江净帆.小学全科教师的价值诉求与能力特征[J].中国教育学刊,2016,(04):80-84.

    [4]肖其勇.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特质与发展模式[J].中国教育学刊,2014,(03):88-92.

    [5]邓达.“全科—应用型”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刍议[J].成都师范学院学报,2013,29(01):5-9.

    [6]杨梅.小学全科教师政策变迁及趋势展望[J].现代中小学教育,2019,35(05):80-84.

    [7]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EB/OL].[2018-06-01].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151/201309/156643.html.

    [8]闫晓萌. 小學全科教师培养的必要性探析[C] .《当代教育评论》2018第8辑: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8:166-170.

    作者简介

    邓锦涛(1996—),男,汉族,四川资阳人,西华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