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调整与重构

    【摘要】自学考试培养目标是自学考试在人才培养中的一种价值主张,客观地反映了自学考试的人才观,是自学考试的教育理想和使命。在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调整和重构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应充分体现社会价值诉求,并保持与社会价值相一致;以为考生服务为根本、尊重考生的需要和学习自由;进一步拓展非学历教育、发展闲暇教育,实现自学考试与终身教育理念一致性。这是自学考试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关键词】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社会价值;考生利益;终身教育理念

    【中图分类号】G726.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18)09003503

    【收稿日期】2018010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适应性研究”,课题编号为BKA13010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重点课题“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适应性研究”,课题编号为2017GA089

    【作者简介】李宏波(1968—),男,湖北潜江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技与教育管理。培养目标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规格和标准,它不仅决定了一种教育的性质,也决定了该类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1]自学考试培养目标是自学考试在人才培养中的一种价值主张和目标要求,客观地反映自学考试的人才观,体现了自学考试教育的使命。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调整与重构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建立自学考试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相适应的有效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既是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赋予自学考试新的历史使命,也是社会转型时期,实现“人才强国梦”对自学考试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增强自学考试主体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是自学考试发展的必然趋势,对推动当前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一、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应体现社会价值诉求在社会实践中教育是一种有目的的社会活动,教育目的是社会价值选择的结果。马克思曾说过,“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2]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的幸福”指的就是社会价值,而社会价值的选择就是我们教育的目的。自学考试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其教育目的同样也是社会价值选择的结果,自学考试的培养目标的调整和重构,应充分体现社会价值诉求、并与社会价值诉求相一致。

    当前随着社会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完善,社会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社会人才观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对人才的规格和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与自学考试传统的培养目标之间产生了明显的矛盾,导致自学考试教育与社会需求之间实现无缝对接的难度加大。一方面,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急需大量的技能型人才;而另一方面,由于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定位发生偏差,人才培养规格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不强、毕业生专业素养与工作岗位要求吻合度较差,导致毕业生难以高质量就业,难以实现社会对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价值诉求。

    当前从自学考试自身情况来看,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学习型社会的形成,自学考试的考生年龄结构和学历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据全国自考委办公室2013年工作报告所公布的数据:2013年25岁以下的考生占总报考人数的80%、26—35岁的考生占总报考人数的9%、36岁以上的考生占总报考人数的11%;考前学历以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居多,占考生总数的67%、高中或中专学历占考生总数的17%。[3]专科生已成为参加自学考试学习的主要对象,他们虽然与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之初的考生,无论是学习动机、学习条件,还是自身素质等方面相比都存在较大的差别,但是,自学考试职能依然具有“学历补偿”性质,依然是在工具理性(实用功能)支配下進行的,这无疑偏离了学习型社会完善人性的价值追求。[4]

    因此,自学考试培养目标要紧紧围绕造就数以亿计的有知识、有技能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的社会价值诉求,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自学考试的专业素质与知识、能力并重,综合能力与创新发展能力有机统一的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目标要从传统的培养以理论为主的理论型、系统型、学科型人才向培养以职业素质为主的应用型、职业型人才转型;从注重考生规模和专业数量转向更加注重人才培养的质量和特色。通过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有专长”的技能人才,来增强自学考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能力,实现自学考试的社会价值诉求。

    二、自学考试培养目标要以考生利益为本

    培养目标是“根据一定的教育目的和约束条件,对教育活动的预期结果,即学生的预期发展状态所作的规定”。[5]约翰·杜威曾对教育目的做过较为经典的概括,他认为一个好的教育目的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建立在学生的活动和需要的基础上;二是有助于学生之间的相互合作;三是专门的、直接的,而不是“普遍适用的、最终的”。[6]美国另一个学者V.C.莫里斯对学校也曾下过这样一个定义:学校并不只是一种社会制度,它是一种“个人”的制度,即是为个人而设立的一种制度。[7]约翰·布鲁贝克也从认识论角度阐释了学习自由的内涵,他认为,学习自由包括学生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学什么(选择课程)的自由、决定什么时间学和怎样学的自由,以及形成自己思想的自由。[8]三位学者关于教育目的、学校制度和学习自由论断的一个共同点就是:学生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教育目标,尊重学生的主体性是教育的价值体现。对自学考试而言,受教育的主体是指考生,为考生服务、尊重考生的需要和学习自由,是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应有的价值追求。

    然而现实中的自学考试培养目标,却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考生需要和学习自由。自学考试制度作为一种终身教育形式,生源群体基本上是失去了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机会的高考落榜生、中职生及专科生。但是在培养目标上却仍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培养目标,没有真正考虑到考生的利益,更没有考虑到考生自身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条件,长期用“国家考试”将考生再次带入到应试教育的“学海”中,考生的主体性、考生的需要被“灼伤”。这种忽视学生主体性和需要的培养目标,很难将教育的社会价值与考生的自我价值有机统一起来。如果考生的需要得不到应有的体现,其自我价值就难以实现,教育的社会价值最终也不可能实现。

    因此,自学考试培养目标要以个性化教育为指导,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对人才的需求。尊重考生的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层次考生的利益诉求,形成多样化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符合自学考试特点和优势的“以考促学”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强化考生实践能力培养,建立职业技能型的人才培养方案,让考生能够真正通过自学考试掌握一门生存技能,提升今后人生发展的竞争力。同时,将自学考试定位为普通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补充形式,采取错位竞争、差异发展和特色发展策略,形成独具特色的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劳动者的培养目标,以此主动适应和把握社会经济发展新常态。

    三、自学考试培养目标须与终身教育理念相契合当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建立在教育资源有效供给基础上的教育机会必将成为其今后发展的主要动力。自学考试制度的建立为不同层次的人们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平台,使得学习者特别是“学习失败者”有了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三十多年的实践证明,自学考试制度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的学习需求,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接受继续教育、促进终身教育及学习社会形成的重要形式,把自学考试定位在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范畴,不仅是未来发展方向,更是现实的迫切要求。[9]因此,扩大终身学习机会供给、提供多元化的教育服务,是自学考试实现终身教育理念的重要价值目标。自学考试在体现社会价值诉求、统筹考生主体利益、发展学历教育的同时,要加强与部门、行业的合作,积极为行业系统或岗位群体开发非学历教育职业证书考试项目。进一步拓展非学历教育、发展闲暇教育,实现自学考试学历与非学历并重,使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与终身教育理念更具一致性。

    1拓展自学考试的教育功能,积极开展非学历教育的职业证书考试项目

    自学考试作为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重要形式,要主动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拓展新的教育考试服务项目。加强与行业部门的岗位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非学历培训的有效衔接和学分互换,积极开发非学历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通过课程模块职业证书资格化,为自学考试专业建设提供有效服务,即将技能性较强的课程组成模块,按照“专业知识适用”、“实践技能管用”的原则,积极开发职业资格证书课程。让考生通过自学考试的“以考促学”学到一技之长,为不同领域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使自学考试更好地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要加大与国外证书考试项目接轨的力度,通过“引进、消化、吸收”的模式,引进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职业培训课程体系,提升自学考试专业建设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2回归自学考试“自学”的特质,积极发展闲暇教育

    自学考试人才培养定位不应仅限于学历教育中应用型或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窠臼,还要继续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等优势,把养成自我学习习惯,提高人才对社会生活和岗位工作的适应性,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作为其培养目标。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社会劳动生产率迅速提高,人们拥有的闲暇时间不断增多。自学考试应探索一种以休养身心、提高生活质量为主要目的的闲暇教育和学习模式。通过闲暇教育提高人们的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促进人们身心健康发展,使社会成员养成主动学习、自我学习习惯,形成开放、灵活的个性化、生活化、社会化“自学教育”模式。从而更好地促进人的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最终促进自学考试与终身教育理念契合,使自学考试成为个体的生活方式,这将是自学考试未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查吉德.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新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18):12.

    [2]包玉琴.德育观念也要与时俱进[J].教育探索,2003(3):77—79.

    [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工作报告[Z].2014:2—12.

    [4]张亚军.学习型社会视域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价值危机:兼论自学考试功能的嬗变[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2008(4):28—29.

    [5]李向东,卢双盈.职业教育学新编[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97—98.

    [6]查吉德.关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思考[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3):69.

    [7]瞿葆奎.教育目的[G]∥教育学文集.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506—507.

    [8]约翰.S.布鲁贝克.高等教育哲学[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58,115.

    [9]戴家干.积极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J].教育与考试,2011(4):10.

    Discussion on the Adjustment and Reconstruction of

    Training Objectives of Selfstudy Examinations

    LI Hongbo1,2

    (1.Wuh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Wuhan 430063;

    2.Wuha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of SelfStudy Exam Training College, Wuhan 430070, China)

    【Abstract】The training objective of selfstudy examinations is the value proposition in the process of talent cultivation, which objectively reflected the talent view. It is also the education ideal and mission. In the new normal situation of social economy, the adjustment and reconstruction of training objectives of selfstudy examination should fully reflect the value demand of the society and correspond with social value. We should regard service of the examinee as the basis, respecting the needs and freedom of the examinee. It should further expand nondegree education and develop leisure education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consistency of selfstudy examinations and concept of lifelong education. It is an inevitable trend of selfstudy examinations development. And it plays an important guiding role in the promotion of the comprehensive reform of selfstudy examinations.

    【Key words】selfstudy examinations; training objectives; social value appeal; examinee interests; concept of lifelong education

    (編辑/樊霄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