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海事司法服务保障能力

吴明华
2018年4月17日,《上海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在沪发布。上海海事法院院长赵红表示,制定与发布《工作意见》的目的是要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适应和回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司法需求,加强上海航运法治软环境建设。
服务保障:强化责任感,提高针对性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攻坚阶段。上海海事法院把全面落实《“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规划》,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目标,作为海事司法第一要务。赵红院长表示,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是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提升海事司法服务保障水平,不断优化航运法治环境,是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方面。
此前,上海海事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国家战略的工作意见》《关于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的工作意见》《上海海事法院五年发展规划纲要(2017—2021)》等文件,同时,深化海事诉讼制度和审判方式改革,公正高效审理了一批具有规则示范意义和较大影响力的案件,为各种航运要素在上海集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这次发布的《工作意见》提出,要准确把握海事审判工作定位,增强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当排头兵,敢为先行者,主动融入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推进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相匹配的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切实提高服务保障国际航运中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海事审判:深化职能,明确路径
2017年,上海海事法院首次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和“智慧海事法院(上海)实践基地”,在全面强化海事司法职能、提升服务保障定位和层级的发展道路上 迈开了新的步伐。
根据《工作意见》,上海海事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海事审判职能,加强“十二项审判执行工作”:一是加强对各类航运纠纷的海事司法管辖职能,为各类航运纠纷提供及时便捷的司法救济;二是加强国际海运和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纠纷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枢纽功能和服务能级;三是加强港口设施建设运营纠纷案件审理工作,维护港口企业、进出口企业等合法权益,巩固上海国际枢纽港地位;四是加强涉船纠纷案件审理工作,促进船舶交易市场规范发展,维护现代船舶产业链快速健康发展;五是加强货代、船代纠纷案件审理工作,支持货代物流企业做大做强,为航运服务业扩大开放提供法治化保障;六是加强航运金融保险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大力支持航运金融创新和航运金融市场繁荣稳定,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航运保险中心;七是加强涉及港航安全的海事侵权纠纷案件审理工作,引导航运企业增强安全意识,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平安法治环境;八是加强船员劳动和劳务派遣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有效促进上海船员劳务市场发展和船员服务基地建设;九是加强涉邮船纠纷案件审理工作,营造有利于上海邮船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十是加强涉海涉水环境资源保护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构筑上海发展绿色航运的海事司法保护屏障;十一是加强海事行政案件审理工作,监督、支持海事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法治化水平;十二是加强海事案件执行工作,创新执行机制、途径和方法,维护航运市场良好的信用环境。
综合效能:优化机制,拓展功能
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伟清指出:“上海的海事审判工作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主要方面就是适应上海國际航运中心建设、‘一带一路建设及上海自贸区建设等的联动发展对法治环境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优质的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今后一个时期,要进一步提升海事司法水平,优化航运法治营商环境,促进航运经济健康发展,这将是海事审判服务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
根据海事司法服务保障的战略定位,《工作意见》以科学规划,系统实施,切实提高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各项措施的综合效能为着力点,健全“六项机制”,深化“五项功能”。“六项机制”,一是强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司法需求研判机制,积极做好海事司法应对准备,有效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各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二是优化海事司法资源配置机制,科学设置审判站点,搭建海事司法服务网络,加大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海事司法供给力度;三是健全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确保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出现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纠纷都能及时公正得到解决;四是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实施机制,力争形成一批国内国际普遍认可的示范案例,扩大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海事司法国际影响;五是拓展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努力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纠纷解决的便利化程度;六是健全升级海事司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构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良性互动的共建格局。
“五项功能”,一是发挥海事司法智库作用,服务航运中心建设科学决策;二是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营造公正透明法治营商环境;三是加强海事审判情况通报,对接政府职能转变需求;四是广泛开展航运法治研讨活动,支持上海航运文化建设;五是积极与航运法律院校合作,培养航运法律后备人才。
目标导向:夯实基础,提高站位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的《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上海海事法院2016年度以77.2的总分位列全国海事法院榜首,2017年度以91.7的总分继续领跑,受到国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提升了中国海事司法国际影响力。
在推进海事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征程上,《工作意见》明确要落实“三项基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诉讼机制和审判方法创新,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经验;二是加快智慧海事法院建设,促进智慧海事法院与上海智慧城市建设深度对接,提升上海航运法治领域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三是打造高素质海事司法队伍,着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复合型海事法官队伍,切实履行好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职责。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伟清要求,上海海事法院要强化海事审判职能,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积极融入全球航运治理新格局,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海事司法保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部署谋划,明确责任分工,从规范引导、机制建设、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等方面切实加强对《工作意见》的实施管理,确保《工作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据了解,上海海事法院将加快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上海基地”和“智慧海事法院(上海)实践基地”建设,推动海事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海事司法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