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整风整党运动述略

    陈浩

    摘要:1950年至1953年,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云南组织实施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风整党运动,此次整党主要针对原云南地下党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借鉴这些宝贵的经验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建国初期;云南;整党运动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6)10-0028-04

    一、 云南地下党的发展历程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云南地方组织的发展经历了艰苦、曲折的历程。1926年11月,中共广东区委派云南籍党员李鑫回云南,建立了中共云南特别支部。在此后的24年时间里,云南的地方党组织经历了与地方军阀独裁统治、白色恐怖、抗日救亡以及争民主、反内战、迎解放的斗争历程。尤其是在解放战争时期,云南地下党根据中央、南方局、华南分局的路线方针和指示,积极开展以昆明为中心的民主统战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在农村的工作,大力发展党的组织,积极发动武装斗争,建立了游击根据地和地方人民政权。通过多层次、多渠道的统战工作,争取和促成了卢汉于1949年12月9日率部起义。此后,地下党与“边纵”配合南下的二野四兵团解放了云南全境。

    二、地下党与南下大军会师前后

    1950年1月,宋任穷率领的二野四兵团与西南服务团云南支队与云南地下党工委书记、滇桂黔边区党委副书记郑伯克在贵州盘县会晤,初步研究内部会师和接管工作。郑伯克代表地下党对南下大军和南下干部表示热烈欢迎,愿与南下同志通力合作,并表示安排职务时,边纵干部“可任副职”。[1](P.244)宋任穷听取郑伯克的汇报后最后说:“所有成绩的取得,是由于党中央、毛主席完整无缺的领导”。[2](P.604)2月5日在贵州安龙举行会师会议。回滇工作的周保中传达中央和西南局的指示,刘少奇的指示是云南的工作要在省委的领导下,团结第一、工作第二。[3](P.45)在讨论内部会师思想问题时强调要反对任何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

    在此之前,边区党委接到西南局发来的关于会师的指示后,经过研究,向全区进行了传达。指示要求“尽一切可能与力量、动员一切人力、财力和物力帮助与配合”南下大军。此外,在会师指示中还有几点值得注意。第一,除强调会师应注重思想与政策上的会师外,特别提及地下党的种种不足与“缺点”,尽量把自己的姿态放低:长期处于敌人封锁割裂的游击环境中,对于党中央的很多重要文件没有好好学习,甚至有些全无所知;对于政策的执行不够,甚至犯过严重的错误;具有诸如狭隘性、山头排外性、政治落后性、无政府无纪律等缺点。第二,解放云南及全区,南下大军是主要力量,起决定性作用,地下党仅是次要的力量,只起配合与辅助的作用。[4](P.112-113)西南局的指示应该与南京接管以后出现了一些南下干部与地下党干部发生“一些不够协调的现象”有关。1949年9月,邓小平在南京接管后多个场合做题为《忠诚与老实》的报告。邓小平在报告中一再强调革命的胜利一是靠党中央毛主席,二是靠解放军,地下党有功劳,但是是第三位的。[5](P.50)前车之鉴,在进军大西南时,以邓小平为书记的西南局对于思想、政治会师自然非常重视。

    2月24日,中共云南省委在昆明召开全省地、师以上干部会议,中共云南省委员会经中央批准正式成立。宋任穷任第一书记,陈赓任第二书记,郑伯克、周保中等九人为委员。宋任穷和陈赓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边区党委、“边纵”的工作,充分肯定了地下党、地方人民武装的巨大贡献,反复强调加强团结的重要性。并且提出在团结问题上,如果部队干部与地方干部之间、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之间、老干部与新干部之间出了问题,由前者负主要责任。

    依据此前中央规定的会师后干部安排以外来为主、地方为辅的原则,在此次会议上公布了各地委、专区的任命名单,全面调整改组了各地委、县委的组成。例如,谷景生任昆明市委书记、原昆明市工委书记陈盛年任副书记;岳肖峡任玉溪地委书记,原滇中地委书记温宗姜任副书记兼组织部长;梁家任武定地委书记,原滇北地委书记李天柱为副书记兼组织部长。“边纵”、地下党干部任职书记的有:祁山任曲靖地委书记,许南波任宜良地委书记,饶华任文山地委书记。

    此番人事调整,滇中四个地区以及昆明市和省级直属机关以南下老区干部为主,同时把地下党、“边纵”一批领导骨干考虑进去;在边疆地区,考虑到扑灭残匪、巩固国防的需要,党政一把手由军队干部担任,实行剿匪中的一元化领导。在县区级机构改组中并没有表现出外来干部一边倒的现象,而是综合考虑基层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搭配使用。

    这次会师,总体上是成功的。宋任穷多年后回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同原地下党和原边纵的同志都合作的很好”。[1](P.244)但是这并不代表南下干部和原地下党干部之没有任何矛盾,这些问题对于一年后开始的整党运动产生了微妙的影响。会师两个月后,省委总结会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是外来干部对若干本地干部不够信任,认为政策掌握不够,“党龄太短,提拔太快”。有些南下老区干部讥讽嘲弄年轻地下党干部“二十岁就当这长那长的,还是上帝允许说胡话的时候呢!”[6](P.20)也有若干本地干部认为外来干部经验丰富,但文化太低。[7](P.130)二是外来干部有些工作方式生硬简单,本地干部有些还不习惯运用行政方式。三是还存在若干两个支部的现象,组织上没有很快结合在一起。宋任穷不得不承认:“客观上有个山头,但没有大王,要把这两个山头平掉,用以上方法(检讨、自我批评、加强学习)去平掉”。[7](P.134)

    三、1950年至1953年的整风与整党

    (一)整风与整党运动的启动

    1950年5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整风针对的两个对象十分明确:两年来增加了200万名新党员,其中很多人的思想作风极为不纯,没有来得及给予有计划的教育训练;老党员老干部中很多人骄傲自满,出现了严重的命令主义,为完成工作采取蛮横态度,引起人民不满,甚至有贪污腐化、违法乱纪等严重现象。[8](P.217)5月21日,中央又发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指示》,几乎与整风同时展开新一次清党。该指示认为,近一年来党的发展工作具有严重的缺点,很多新党员思想严重不纯,并不具有党员资格。[8](P.242)这一判断与整风指示基本一致,但是与整风侧重于党员教育不同,这次指示要求暂停农村党员发展,城市进行公开建党活动,合理审慎发展党员,对于不合格党员要予以退党处理。这就为一年后开展的大规模整党运动埋下伏笔。

    同年7月,中共云南省第一次党员代表会议召开,会议提出云南当前中心任务是剿匪反霸、减租退押,为土地改革准备条件。为保证这一任务的完成,必须实现全党的高度集中统一,结束独立分散、各自为政的游击状态,树立整体观念、全局观念,加强组织性、纪律性。省委书记宋任穷在总结讲话中强调要注意阶级观点,利用党校大力整顿干部,结合整风“适当批判地富思想”,明确阶级观点,以此作为整风的中心。[7](P.206)

    11月13日,在中共云南省委扩大会议上,宋任穷就云南党组织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他指出:云南的党、干部包括原“边纵”部队是在反美反蒋中发展起来的,发展很快,外来干部对云南的历史也缺乏研究,或存在着经验主义的毛病。综合来看,云南党组织存在着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的不纯,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整顿。必须要加强整风,提倡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克服党内地富思想及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想,个别阶级异己分子要清洗。[10](P.23)这时对于云南党组织的三个不纯的判断还是定位于工作作风,并没有把焦点完全集中到原地下党干部身上。

    1951年3月28日至4月9日召开的全国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通过了两个决议:《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刘少奇在大会报告中提出,随着革命的胜利,国民党大势已去,很多投机分子、破坏分子钻入党内,这就增加了我们党的危险;下级组织没有严格审查入党者的历史和政治面貌,一些坏分子,如阶级异己分子、反动党团分子、自首叛变分子、反革命分子也乘机进入党内,甚至党的个别组织被这些坏分子所控制。[9](P.150)因此,需要把这些坏分子清除出党。

    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郑敦率12个地州的组织部长出席了此次大会。在会上,12个地州的组织部长对云南工作的估价分歧很大,其中有6位认为成绩是主要的,另外6位则认为错误是主要的,为此争执不休。会后,刘少奇召集云南代表开会,他说:“云南党光荣伟大是第一,还是应该肯定的,但是还有第二、第三。只看缺点而抹杀优点、成绩不对,只看成绩而忽略了毛病、缺点也不对……云南党是革命的,是共产党,有成绩的”。[4](P.39)在此之前,1951初,一股否认中共云南地下党的暗流已经开始泛滥开来。当时,丽江地委书记及原滇南工委书记向西南局写报告,汇报说云南地下党组织严重不纯,问题很多,工作开展不起来。问题似乎“很严重”,因此引起了西南局的高度重视。

    会后不久,西南局又接到一个报告,这个报告对于云南地下党的评估更为激进:“云南地下党问题很大,不仅是基层组织的问题,而是部分领导干部的问题。不仅是思想作风问题,而是政治上、组织上的问题。思想作风不纯,不仅是一般生活作风上的问题,而主要是不愿意参加反封建斗争,不同意斗争继续深入发展的问题。组织上的不纯,不仅是先锋队与群众不分的问题,而是敌我不分的问题。政治上的不纯,不仅是水平太低的问题,而是敌人跑到党内不断的企图从内部阻挠与破坏革命前进的问题”。[11](P.8-9)对地下党和“边纵”的评价严重偏离实际。

    (二)云南地下党成为整党运动的重点

    1951年5月21日,中共云南省委发出《关于初步整顿党组织的决定》,主要内容是:(一)调整主要骨干和培养干部。所有地委书记、专员、县委书记、县长一律由经过土改、三查、整党锻炼的外来干部担任。原地方干部参加领导,有的须重新调整和分配工作,将他们放到群众斗争中去锻炼提高。同时把群众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工农积极分子逐渐培养和提拔成为党的各种工作干部。凡地主富农出身和与地富关系密切的干部,必须坚决调离本地。(二)教育干部。在党内以各种方式认真进行共产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党的整体观念的教育,党纲党章的教育,共产党员标准的教育,提高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水平。(三)审查干部。在党内划清敌我界限,把坏分子立即清洗出党。(四)整顿支部。目前先按照支部不同情况,分为继续活动、停止活动、解散三种处理。[12](P.346-347)这个决定实则明确了此次整党以原云南地下党干部为重点。毛泽东在批语中表示:“中央认为这个决定是正确的,凡新区有与云南情况相同或有某些相同之处者,可以参考这个决定,整顿那里的党的组织。”

    把土改和整党联系起来是从苏区时期就发展起来的成熟思路和办法,在此基础上解决党内思想作风和成分不纯的问题。在云南整风整党过程中,面临征粮、减租、退押、土改这一连串的繁重工作,“党内要反对的主要是地富思想,因为思想上与地主富农一致,在斗争中,它就会与地主富农的叫嚣内外呼应,做他们的应声虫,非常自然的配合起来”。[7](P.296)

    土改的目的绝不是分配土地这么单一,它还需要对农村社会进行大刀阔斧的根本性改造。土改的核心步骤是划分阶级,特别强调土改的领导成分必须纯洁,要同情农民、帮助农民,而不要去同情地主,更不能庇护地主、庇护亲戚朋友中的地主分子。一方面,要在土改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地区的公开建党。把土改中涌现出来的积极分子集中起来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员标准的教育,进一步启发其阶级觉悟,然后逐步进行党员发展。在此基础上大量建立农村党支部以及完善县乡两级党组织。这样便建立和巩固了中共在新区的执政基础。因此,阶级立场是否稳固成为土改这一群众运动顺利开展的核心要素,也是当时党内极力提倡阶级观点的关键所在。另一方面,要通过土改这样激烈的阶级斗争造就干部、锻炼干部、检验干部、纯化组织。新解放区知识分子出身的地下党干部必须要经过阶级斗争的洗礼才能真正脱胎换骨。有的干部说:“(对地主)产评高了”“目前对地主阶级不恨也要恨”“到了地主家想起自己家”。[6](P.355)这些言论都成了新区地方干部中地富思想的典型例证,必然会成为整党运动中批判的对象。

    根据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及云南省委通过的各项决议及采取措施看,新区整党的目标就是原地下党的干部,对于新党员思想政治状况的评估也是针对解放前后地下党的组织工作而言。同时,在新区的整党与镇反运动以及1951年5月开始清理外中内三层紧密相关,都要清查清洗“隐蔽在我党政军内部,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反动党团特务分子”,[12](P.319)在追求党内思想的一致性和组织的纯洁性上非常一致,而绝不只是整顿工作作风这么简单。

    1951年7月至1953年3月,云南将全省地下党和“边纵”县、团以上干部分三期集中到省委党校进行整党,宋任穷亲自过问整党学习,由郑伯克具体领导。参加学习的各级干部共1394人(其中地、师和县、团级干部占46.2%)。60%左右的原地下党干部都参加了整党学习。1953年8月至1954年11月,根据省委“全省还有不少的地下党员干部未经过整党,要求在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审干”的指示,省委党校再次开办了三期干部理论学习班。参加学习的学员达到3000人。1951-1954年在党校参加整党、审干的学员,共计4400余人。[11](P.10)开始很多学员都有不同程度的抵触情绪,主要是认为过多指责地下党的错误,对于成绩和贡献却提的很少。为此,省委及党校只能通过做思想工作,要求党校学员对照刘少奇提出的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进行认真学习,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增强党性。其后进行思想清理和组织清理。在云南此次整党中,受各种党纪处分的有925人,占学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中开除党籍和取消候补党员资格的有600余人。

    1952年10月,曾于1939年担任云南省工委书记、时任云南省文教厅副厅长的李群杰参加省委党校第三期干部培训班,同期学员有100人,其中有张冲、张子斋、饶华等地下党和起义人员,原边纵政治部主任张子斋为党支部书记。这个整党学习班,除了学习政策、理论之外,主要是要求参加学习的学员把个人历史交代清楚,尤其是地下党时期的历史问题。重点交代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地方主义、反动思想,甚至其他“罪恶”,然后进行深刻的检查,大家批评、提意见。李群杰因1939年后打入国民党政府中进行情报、统战工作长达十年时间,历史问题复杂,工作虽由组织批准,但还是引起一些人的怀疑和误解。在三个月的学习期间,李群杰在支部大会上共交代七八次,才勉强通过。学习结束后给李群杰的结论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水平差,限期一年提高”。[13](P.217)对李群杰的处理应该不算是很重的,1939年接替李群杰任工委书记的费炳在参加整党学习后竟被开除党籍。

    (三)1951年底整党与“三反”运动相结合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开展“三反”运动。12月26日,毛泽东转发西南局停止整党全力转入三反的电报,要求各中央局遵照办理。1952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 指示中说:“事实证明,三反运动是一个更加现实与深刻有力的整党运动”,[9](P.64)要求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进行党员八项标准的教育,进行党员登记、审查和处理。“三反”运动分为四个阶段:普遍检查、打“老虎”、定案退赃和思想建设。中央明确指示,在思想建设阶段要交代自己、家庭、亲戚的政治关系、阶级关系,主要是交代与资产阶级的关系、批评资产阶级思想,在此基础上进行整党。

    “三反”运动已经涉及批判、净化党内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抵御资本家的进攻,与不久以后开展的“五反”运动一脉相承。这两个运动不仅与整党具有比较接近的现实目标,而且在意识形态追求上也具有内在一致性。

    四、 回顾与展望

    (一) 整党运动的效果及意义

    通过这次整党,使参加整党的广大党员,特别是长期处于地下斗争和游击战争环境的云南地下党干部,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都有所提高,党性有所增强,初步纯洁了组织,对完成减租退押、土地改革、“三反”和“五反”等各项民主改革起到了保证作用,为接下来大规模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做了思想和组织准备。这次整党方针是正确的,是十分必要的。

    但是,不可否认,这次整党在对于地下党的处理上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于远离中央的边疆民族地区的云南地下党和“边纵”,在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条件下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评价明显过于严重和不符合历史实际。针对整党中提出的地下党的种种问题,经过改革开放后的严肃调查,唯一存在的明显缺点是1949年7月后在贯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关于大力发展党员的指示时,部分县区在吸收发展新党员上不够严肃,一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组织,个别投机分子混进党内,导致部分组织不纯。但是,根本不存在后来断定的省、地两级及边纵领导干部“有相当一批人属于叛徒、特务、武装土匪头目、地霸分子”的现象。[12](P.141)也没有像江南地区一些省份地下党那样成分复杂。至于所谓的“地方主义”问题,云南地下党和“边纵”从大政方针、机构调整到人员变动都在中央和南方局、华南分局直接领导下。省内事务如武装斗争、情报统战应该要结合地方情况灵活处理,地下工作毕竟具有不同于根据地的特殊性,这些都与“地方主义”无关。

    二是整党中对于个人的处理未经认真调查核实就做出处理决定:有的定性不准,处理面过宽;有的问题在后来的反右和文革中被上纲上线,继续受到错误处理。

    三是对于农村党支部采取“少部分肯定、大部分否定”的做法,农村近2000个党支部绝大多数被停止活动和解散,相当一批党员失去党籍。

    (二)整党建党方式需与时俱进

    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整风整党运动,不论是意识形态指导、方法步骤及处理方式都与延安整风具有一致性。在此次整党之前,从中央领导人如毛泽东、刘少奇的各种讲话中可以看出,基于新区接管中暴露出的一系列问题,中央已经认定新区地下党存在诸如“组织不纯、思想不纯、成分不纯”等弊病,因此在大陆政权稳固后需要进行初步的清洗和整顿。在运动开始前基于估计而设立一个前提标准,运动中在此估计的基础上进行标准对接,运动的开展容易发生不受上层控制的走偏,也容易被一些党性不纯、目的不纯的人所利用,不仅玷污了群众运动的崇高目的,还会伤害执政党自身。

    对于从革命战争走向和平建国的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着从革命政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巨大挑战,中央领导层对于这个问题也早有思考。不可否认,这个转变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并不顺利,我们还是习惯用运动的方式进行整党与经济建设,依靠大规模发动群众的方式解决我们在前进中遇到的困难。

    在中央推行“四个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我们已经不需要通过运动的方式进行党内整顿,事实证明这也并不是长久之计。解决党的建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应该认真、扎实地进行制度建设,用制度管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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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