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军校研究生学术诚信问题研究

    邓黔 谢茜

    [摘 要] 军校研究生学术诚信建设状况不仅关系我军院校研究生培养教育的质量,更关系我国军事科研学术能力和军事科研人才队伍的总体水平。文章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分析了当前军校研究生学术诚信问题的成因,认为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的扭曲激励和制度的激励不足。要解决军校研究生的学术诚信问题,一方面,既要通过“改质”改变制度的激励路径,也要通过“加量”增加制度的激励效果。对此,文章围绕建立健全赴艰苦边远地区任职的干部福利制度、增加非全日制学员的在校学习时间两方面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 制度;军校研究生;学术诚信

    中图分类号:F241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军队有关部门加大对研究生毕业论文的盲审抽查力度,军校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得到了有力防范和纠治。然而应该清晰地意识到,受个人价值取向变化、政策导向激励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军校研究生投机取巧,购买他人科研学术成果以及在论文写作中凑数据、造案例、编问卷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既严重影响了军校研究生自主创新、钻研学问的积极性主动性,制约了科研学术能力的提高;同时也降低了军校研究生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军事科研人才队伍的层次。因此,加强诚信建设,规范学术行为对于培养高质量创新型军校研究生尤为重要和紧迫。

    一、文献综述

    自科斯发表《社会成本问题》(1960)以来,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重视制度这一因素在社会经济绩效中的作用,这部分经济学家被称为新制度经济学派。新制度经济学派注重人、制度、经济活动三者的关系。首先,他们大刀阔斧地修订了新古典理论“完全理性人”这一假设,认为信息和智力的局限性决定了人的有限理性并具有欺骗、隐瞒、违约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埃里克弗鲁博顿,2006)。同新古典主义理论的“完全理性人”相对,他们将其称为“现实人”。其次,他们认为,人是在现实制度的约束下从事经济活动的。其价值观、目标和行为抉择都在无形中受到制度的约束作用。关于制度,道格拉斯诺斯(1991)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塑造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其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互动的稳定(但不一定是有效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1]。制度这一概念既涵盖一国政治和司法规定的正式约束,也包括随历史的推演而沉淀下的,嵌入在習俗、传统和行为准则中的非正式约束。正式约束往往能补充和强化非正式约束的有效性。青木昌彦(2015)认为,制度作为一种均衡,既是人们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同信念,也是人们在博弈过程中形成的稳定关系[2]。不同于诺斯的是,青木昌彦强调了制度“事后性”,即“双方都希望‘社会在这种形式下运转,进而对此有一种信念和预期。而后,法律对该预期进行了追认,使之文本化。这就是制度的本质。”通过回顾上述学者的思想,笔者得到的启示是,人本质是一定局限条件下争取利益最大化的有限理性人,作为一种约束人们行为的准则信条,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风俗纪律等制度因素能够影响人们的价值取向和人生目标,激励人们采取某种行为。一般而言,行为越促进生产力发展,越有利于促进社会财富的增加,这项制度就越有效。

    二、成因分析

    (一)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制度改变个人价值取向

    军校研究生个人价值取向发生变化,突出表现在应届学员毕业选岗上。不少毕业学员以回原籍单位或在富饶、舒适安逸的单位工作为目标,缺少过去那种赴艰苦边远地区建功立业的远大抱负。因此,部分学员会通过购买他人科研学术成果等不当途径获得更多加分,从而能在毕业分配选岗时有更多的主动权。这种价值取向变化的原因,笔者认为可追根溯源到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的制度上。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这一战略,国家开始进入韬光养晦的时期,军队也被允许从事各项生产经营和对外提供有偿服务。不可否认,改革开放初期,国家经济条件还比较艰难,单从财政保障一支庞大的军队负担相当重。因此,从事生产经营和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实现了军队自给自足,有效解决了国家财政不足的难题。但是,军人的本质也是经济人,思维会受到环境和政策制度的影响。长年对外提供有偿服务,不仅提供的范围越来越大,客观造成了超范围经营的问题,而且使得商人的逐利思维在军队内生根发芽,滋生了军队内拜金主义等不良习气,使军队偏离了练兵打仗甘于奉献的价值取向。毫无疑问,在这种制度环境里成长起来的军校研究生,人生目标和价值取向自然会被潜移默化地影响,在面对工作岗位的抉择时更倾向选择回到自己的家乡或者富饶、舒适、安逸的地区。前文曾指出,区分一种制度是高效、低效还是无效的,关键是看其激励人们从事有益活动的程度。换言之,若制度A相比较制度B更能激励人们从事有益的活动,那它就是更有效的;若制度A激励人们从事的是无任何价值的活动,那它就是无效的。生产经营和对外提供有偿服务曾大幅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有力保障了军队人员的生活,但却不利于军队战斗力的生成,就军队这一武装力量的属性而言,它提供了“逐利”“享乐”等扭曲激励,因而放在现在是一项无效的制度[3]。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制度激励不足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一边在单位工作,一边采取灵活的方式和时间安排在军队院校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现行政策下,非全日制研究生除修课程学分、毕业论文开题和答辩之外,其余时间留在原单位工作和学习。可以看到,相比全日制研究生而言,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在校学习时间较短,与导师沟通交流和从事科研任务锻炼的机会较少,可能直接导致其知识储备不够,专业底子薄弱,达不到军校研究生完成科研学术任务的指定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为顺利毕业,他们有时会通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手段完成研究生阶段规定的论文发表和写作任务。从上述客观情况可知,这种学术不端行为是由现行研究生培养的政策制度激励不足造成的。既然有效率的制度作为游戏规则能引导人们的正向行为(即有益于社会产出的行为),那么可以断定,当游戏规则发挥引导作用的激励不明显时,即使人们按照相应的激励路径行动,也可能会因行动的“量”不足,使得最后的产出结果达不到制度设计的初衷,甚至和扭曲激励产生相同的效果。而产生扭曲激励的制度和激励不足的制度的本质区别在于前者提供负向激励,后者提供正向激励;前者只能通过“变质”改变激励路径,消除扭曲激励,而后者可通过“增量”的方式由低效转为高效。

    三、对策建議

    (一)提高赴艰苦边远地区任职干部的待遇

    军队停止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大力推行爱军习武、练兵备战,提拔重用有实战经验的干部,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和全部队创造军人生来为打仗的信念和价值导向,完善以往制度的激励路径。在此背景下,应当建立健全赴边远地区任职的干部福利制度,从而改变军校研究生的价值取向。一是可酌情提高援藏援疆学员的毕业职级。现行政策下,应届研究生毕业是正连。可将志愿援藏援疆优秀学员的毕业职级定为副营,在基层工作的第一任职为副大队长/教导员或代理中队长/指导员;在机关工作的为相应职级的助理。通过授予这种“职级奖励”激发应届毕业学员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同时,以该政策为牵引,出台增加每年研究生援藏援疆名额的配套制度,给有意愿的学员提供更多机会,使制度运行不出现缺口。二是建立健全边疆干部调父母或配偶所在地任职的制度。毕业学员之所以对边疆地区“谈虎色变”,家庭是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在边疆任职的大多数干部面临长期远离父母妻儿的现实问题。故对于在边疆地区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家庭确有困难的,可安排调往父母或配偶所在地任职。从而消除毕业学员赴边疆工作时来自家庭方面的忧虑和压力。应该认识到,在边疆地区任职的激励制度越完善,越能激励应届毕业学员赴边疆任职,献身军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应的,违背学术诚信的不当加分行为就会越少。

    (二)增加非全日制学员在校学习时间

    增加在校学习时间,本质是改变现有制度激励不足的现状,使制度从低效转为高效,由此有效解决非全日制学员学术诚信不端问题。一是调整增加每学期在校学习的固定时间。可将非全日制学员毕业论文写作前每学期的平均在校学习时间调整为2-3个月,使非全日制学员有更多机会和导师以及全日制学员沟通交流,担负更多科研学术任务,参加更多学术会议和调研活动,从而在无形中培养研究生做科研学术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二是建立健全论文写作阶段的回校反馈制度。进入毕业论文写作阶段后,非全日制学员基本留在原单位。可明文规定自论文开题后到答辩前这段时间,非全日制学员每学期至少返校三次,向导师报告论文和课题的写作进展以及写作中遇到的重难点,让导师及时掌握学生论文和课题的基本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通过这种反馈制度,既能提高学员的重视程度,又能让导师在第一时间发现、纠治和整改研究生论文和课题中的大小问题,有助于提高论文和课题的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格致出版社,2014.

    [2]青木昌彦.制度经济学入门[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

    [3]卢现祥,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