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部委局联合通知: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

    3月22日,民政部联合22部门发布《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融媒体中心、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应依据民政部门信息对其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其刊登广告;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宣传部门責令其立即改正,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