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新闻反转现象的剖析思考

    张丽萍

    摘要:媒体新闻反转一般是假新闻或者有偏见的新闻在先,对社会舆论和信息传播产生错误的引导,之后随着各类“事实真相”浮出水面,媒体开始改变报道指向,形成“后真相”这一特殊媒体效果。由于反转新闻传播前期与后期的信息内容对立,经常出现是非逆转,面对原本极为诡奇但是却越来越“符合情理”的剧情反转,媒体要充分意识到:新闻反转的后果绝不仅是制造了众多“谣言”和“谎言”,在这些负面表象之下,还会产生深层传播危害,而这些才是导致反转事件发生后一系列连锁反应的根本原因。

    关键词:媒体新闻;反转现象;剖析思考

    (一)损害媒体公信力

    媒体作为社会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有责任和义务为社会公众提供“真实准确”“价值丰富”“及时完整”的新闻信息。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从行业规则层面,以及社会认知层面,媒体具有极高的公信力,这种公信力的来源,既是媒体自身在工作中逐步树立的,也是社会公众集体赋予的,连接两种来源的核心要素就是“信任”。新闻反转现象的出现,直接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如同“狼来了”的故事所阐述的主题,反复的新闻反转会让公众产生类似“信任疲劳”的心态,对于新闻的真实性不再苛求,而是将新闻作为一种具有明显“娱乐”性质的信息。这种媒体“消费”读者,而读者“消遣”媒体的情况,让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逐步丧失。

    (二)伤害新闻当事人

    对于新闻当事人而言,无论是“以假乱真”还是“去伪存真”的过程,都需要面对各种原本并不必要出现的影响。某些媒体将现实中的“好人”扭曲为新闻中的“坏人”,会对新闻当事人的生活状态、精神状态等多个方面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而且,这些影响往往都是带有负面的色彩,即使是通过“去伪存真”的过程,让当事人“平反昭雪”和“明证清白”,但是在“以假乱真”的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各种生活困扰和精神打击,甚至是遭受人身安全的威胁,这从近年“人肉搜索”“微博口水战”等现象可见一斑。从新闻当事人的角度分析,即使媒体将现实中的“坏人”扭曲为新闻中的“好人”,当事人也会受到各种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这种由媒体的失职所造成的伤害,媒体难逃其责。

    (三)扰乱舆论导向

    媒体既是社会大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也是其传播信息的重要渠道,大众对新闻的理解、判断、反馈有着重要的影响,由公众反馈的信息可以直接成为“二次信息”,而这种“二次信息”的影响力有时候甚至超过媒体首发的信息。由于“二次信息”带有鲜明的个人主观认知和强烈的情感色彩,非常容易对社会舆论产生各种不可预期的重大影响。在众多新闻事件当中,部分公众的新闻体验演绎了一段从起初的“群情激愤”,到“相顾愕然”,再到“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变成“原来如此,悔不当初”的“过山车”式的曲折历程。每一个新闻反转剧用“诡谲离奇”的序幕,“悬念迭起”的铺陈,“惊天逆转”的高潮和“水落石出”的结局来形容都实不为过。但是,这种新闻反转现象除了娱乐价值之外,更严重的后果是扭曲信息的真实内涵,干扰舆论的传播导向,否定新闻存在的价值。

    (一)急于求成的新闻采访

    融媒体的出现,为新闻采访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同时也伴随着严峻挑战,由于信息传播的渠道日益广泛,新闻传播的门槛越来越低,广义上讲,绝大部分的社会公众都可以成为新闻的制作者和传播者。这种情况的出現,让新闻媒体存在的价值逐步遭受质疑,为了保证在第一时间将新闻信息传递给受众,在与同行和业余公众的竞争中胜出,记者和编辑需要保证工作的时效性,采编工作的速度则成为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在这种逻辑前提下,部分媒体的工作人员急于求成,采访过程仓促且不严谨,缺少真实可靠的一手信息,有时为了保证时效性,直接引用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随着后续报道的持续跟进以及社会舆论的不断发酵,新闻真相逐渐浮出,先前新闻的真实性被彻底否定,导致新闻反转现象屡禁不止。

    (二)先入为主的新闻编辑

    部分新闻编辑在进行素材加工的过程中,缺乏审慎的工作态度,为了尽快完成工作任务,仅凭主观猜测或臆想就人为地判定新闻事件的逻辑关系,导致新闻事件的真实情况没有客观准确地描述出来。此外,部分编辑人员存在新闻词语应用不严谨的情况,在新闻加工的过程中夹杂着大量具有明显情感色彩的词语,很大程度上误导了读者。

    新闻采编的基本原则就是真实,但是,随着“信息消费”时代的到来,部分媒体的新闻编辑人员在信息加工的过程中,为了迎合读者猎奇的心理,或者为了呼应某些社会热点问题,为了获取更多的点击量而故意误导读者。这种表现包括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明知故犯”,部分编辑为了增加新闻的离奇情节和颠覆性的认识,故意歪曲事实,报道虚假新闻。第二种是“打擦边球”,为了提供“有价值”的新闻,通过避重就轻、偷换概念以及选择性利用信息等手段,制造各种有所偏颇或者不完整的新闻。最后一种是“以讹传讹”,直接将各种虚假错误信息引用发表,做出“为虎作伥”的行为。

    (三)喧宾夺主的舆论传播

    时至今日,社会舆论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新闻传播力量。在某些时间点和某种特定背景下,舆论可以强势引导新闻走向,将新闻的传播轨迹导向错误的方向甚至歧途。部分网络信息的传播人员抱有各种各样的目的和动机,进行虚假信息的传播活动。一部分人员为了获取点击量故意造谣,以虚假信息牟利;一部分人员缺乏信息甄别的能力和意愿,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对各种新闻人物进行正义声援或者罪恶讨伐;还有一部分人员为各种利益集团所雇佣,成为职业化“洗白或抹黑 ?”的网络水军,通过夸大其词或者颠倒是非等方式来传播虚假新闻。

    (一)信息采编需要正本清源

    确保“后真相”不再“迟到或缺席”,记者和编辑需要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值得信任的新闻。这就要求媒体和记者严格遵守新闻采编工作制度,通过脚踏实地、身临其境、直接对话等方式去获取“原生态”的新闻素材。这个过程虽然会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却可以保证新闻的质量,这一点和商业运作是一个道理,只要媒体愿意用高成本提供有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自然能够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从长远发展来看,媒体应当也必须这样做。

    (二)舆论平台需要加大监管

    网络监管部门需要加大网络舆论监督与管控,网络舆论平台并非是“法外之地”,与现实世界一样,所有参与活动的人员和机构同样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对于各种蓄意造谣生事和洗白抹黑等非客观报道行为,网络监管机构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必要的时候直接封杀恶意舆论,限制传播虚假信息主体的网络传播权利。

    (三)媒体行业需要增强自律

    新闻媒体具有本行业必须遵守的职业操守,这也是媒体能够在行业竞争中生存下来并保有一席之地的根本保障。放弃了职业操守的媒体,如同背离了商业行规的企业,迟早要被竞争对手打败,最终退出所从事的行业。为了保证媒体提供真实有效的新闻,各媒体之间需要成立行业自律联盟,制定针对新闻反转现象的行业规则,以此来约束彼此的工作规范。

    新闻反转现象并非今天才出现的“媒体怪胎”,自从新闻媒体出现以来,各种新闻反转现象就一直存在。但是,这并不是新闻反转现象持续存在的必然理由。破除新闻反转现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需要相关各方面协同努力,坚持不懈。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是规范新闻传播、消除新闻反转的必经之路。对于主观制造新闻反转的媒体,相关管理机构要根据新闻反转出现的频率和造成的影响,采取不同程度的惩罚措施,包括“行业通报”“重点谈话”“经济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处罚”等形式,真正做到激浊扬清,净化媒体,实现传播真实新闻,传播有效新闻的目的。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编号:2021-ZDJH-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