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发挥乡镇动物卫生防疫监督职能的措施浅谈

    徐曼

    摘要:总结了高效发挥乡镇动物卫生防疫监督职能的主要措施,即科学组织实施动物强制免疫、科学规范产地检疫管理、强化防疫监督管理等。旨在为加强乡镇动物卫生防疫监督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乡镇动物卫生防疫监督工作;职能;措施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11-0057-02

    乡镇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所自2005年兽医体制改革以来,在省、市、县、乡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村级防疫员队伍五级动物卫生防控体系中为动物卫生防控工作的长足进步、畜牧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几年来,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坚持高标准建所,高质量执法,高效率服务”的宗旨,贯彻“区域性管理”的方针,坚持确保一方畜牧业平安的使命,全面加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的体系建设,总结和完善了一系列适合基层工作需要的可实施的防、检、监、建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方法。

    1 科学组织实施动物强制免疫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安排步署免疫工作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继续实行规模养殖场常年按程序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集中免疫和月月补免相结合。防疫人员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要确保畜禽免疫质量和免疫密度,有效地建立免疫屏障,切实做到应免动物免疫率达到100%,免疫标识同步佩戴率100%,免疫卡发放率100%,免疫档案合格登记率100%,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免疫死角。

    (2)加强免疫技术培训与防疫档案的管理,规范化开展免疫工作。要做好免疫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规范操作方法。同时,要加强疫苗的运输和保存管理,保证疫苗质量,要及时救治出现免疫副反应的动物,做到操作规范,消毒到位,保证免疫质量。规范填写免疫档案与养殖户免疫卡,规范佩戴免疫家畜耳标,记录与标识相符。

    (3)加强防疫信息报告,实现信息化网络预警监测。在开展防疫期间,对免疫进展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免疫开展日的免疫情况,免疫数量,免疫进度和免疫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并根据各村的防疫进度,防疫水平,防疫质量做好免疫信息統计报告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在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加快防疫进程,保证防疫质量,提供切实有效的防疫方法和技术支撑。

    (4)加强免疫监督检查,制度化实施免疫监管与免疫监测。针对免疫工作,逐个环节细化责任开展免疫督查,并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估,根据不同时期的免疫情况组织抽检,对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畜禽及时进行加强免疫,确保区域内应免畜禽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2 科学规范产地检疫管理

    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作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环节,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实施进场、入户临栏检疫,动物临床检查健康,验收动物免疫标识,方可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加强产地检疫体系建设,规范产地检疫管理。区域设立检疫申报点,建立村防疫员(协检员)队伍,健全防疫消毒档案、无害化处理档案、申报记录和产地检疫登记等相关防疫档案,全面规范填写防疫档案记录内容。做到有章可循,有记可查。检疫过程中严格履行检疫程序、检疫规范,保证不漏检,不错判。

    (2)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格遵守屠宰检疫规程。严把入场检疫、宰前待宰检疫、屠宰同步检疫、宰后检疫处理,做到检疫人员到岗,屠宰检疫行为到位,屠宰记录到案,严防病害动物进入屠宰环节和病害动物产品出场上市。

    (3)加强运载车辆消毒、防止疫病传播。动物运载车辆是各种微生物的主要载体,是引入动物疫病的主要来源,加强车辆消毒是制止疫病传播的重要手段,为抵御和杀灭病原微生物设立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3 强化防疫监督管理

    采取“三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即日常管理与常态监督检查相结合,专项监管与防疫监督相结合,定期监督与不定期监督抽查相结合。

    (1)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以食品安全为重点开展工作,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严厉惩处运载动物无检疫行为,严格监管饲喂瘦肉精和使用违禁药品行为,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过期畜牧业投入品行为,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防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危害消费者健康。

    (2)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排查。区域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一线基层的动物防疫监管工作,要广泛开展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加大辖区内饲养场、生猪屠宰场、饲养户、动物贩运经济人、饲料兽药生产和经营单位、诊疗单位等对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违法行为与危害的宣传,多层次宣传畜产品安全性和管控必要性,提高群众法律法规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并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不法行为的揭发、检举,形成全社会参与和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养殖环节综合防疫管理 加强对生猪养殖密集区、养殖场(小区)和屠宰场等地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病排查工作,加大督察力度,查找薄弱环节,配合防控部门做好疫情监测。强化外引动物的检疫监管,做好外引畜禽防疫消毒工作,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本区域内的免疫实施,防止疫情传入传出。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制可行,有记可查,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4)加强应急值守,抓好应急管理。坚持24 h值班,明确职责,确保信息畅通、疫情报告处置及时。加强应急队伍(检疫监督员、村防疫员、执业兽医)建设,细化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应急预案,贮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随时作好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准备,严格执行疫情举报核查和疫情快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按照“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理”的原则,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严防疫情传播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