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起,河南47家陶企将停产4个月

    近日,河南省制定《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加大采暖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按照基本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则,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组织实施企业错峰生产。根据《方案》要求,河南省建材行业错峰生产范围包含72家水泥企业、1172家砖瓦窑企业、60家陶瓷企业、114家耐火材料企业、2家岩棉企业、8家石膏板企业以及144家珍珠巖企业。其中安阳、鹤壁、郑州、焦作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洛阳、平顶山行政区域内的建材企业,包括47家陶瓷企业、87家耐火材料企业,从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全部停产。而河南省其他区域内的建材企业,包括13家陶瓷企业、27家耐火材料企业则实行错峰生产,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1月20日,全部停产;2018年1月21日至2月10日,恢复生产;2018年2月11日至3月15日,全部停产。这意味着河南省内陶瓷企业冬季最长面临长达3 ~ 4个月的停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