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现代学徒制的深度剖析

    李静+赵善庆

    【摘 要】英国政府已经把学徒制列为职业教育的核心,目标是成为青年人的主要选择。作为实施学徒制历史悠久且效果显著的大国,其涉及范围广泛、法律体系完善、结构层次科学、组织机构健全、成本分担合理、学徒项目框架、市(场)政(府)合一模式、雇主主导地位、注重能力导向等成功经验,值得我国认真剖析,科学吸收,以事半功倍地推动我国的职业教育及现代学徒制的开展。

    【关键词】英国;现代学徒制;成功经验;深度剖析

    【中图分类号】G7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7)02-0092-03

    2015年我国遴选出165家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行业试点牵头单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面临的诸如“轻实践操作”、“校热企冷”、“没有统一学徒培养标准”、“谁来主导”[1]及“风险承担”、“学徒劳工权利保护”、“学徒用工管理”、“学徒制的师生关系建构”、“学徒的来源”[2]等问题如何解决,却成了影响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成效的根本关切。而英国作为实施学徒制历史悠久且效果显著的大国,值得我国认真剖析、科学吸收。

    一、深厚历史积淀

    英国学徒制自12世纪初算起,至今已经历了9个世纪,可谓积淀深厚。其间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

    1行会学徒时期(约12世纪—16世纪中叶)

    英国手工业的兴起促进了行会制度及学徒制的产生。当时学徒制之所以发展迅速,力量强大,一是唯一性:即它是各类行会培养从业人员的唯一途径,因而倍受重视;二是公民权:即当时英国取得公民权的途径包括结业学徒、世袭与赎买,[3]可见学徒制度的社会影响。

    2立法学徒时期(16世纪中叶—1814年)

    为解决手工业师傅滥用学徒产生的纠纷,英國颁布了两项法律。一是颁布了《工匠学徒法》(1563年),核心内容包括:从业必经学徒制且达到24岁、师徒必须签约、收徒资格、学徒资格、学徒年限3∶1的徒弟与工匠比例等;二是《济贫法》(1601年),规定贫苦及孤独无助儿童必须当学徒。正是这两个法案使学徒制得以传承。

    3工会学徒时期(1814—1964年)

    1814年取消《工匠学徒法》与《济贫法》,1824年废除《结社法》后,1827年第一个工会组织成立,之后工会发挥了规范学徒制的作用,增强了工会对雇主的议价能力。

    4现代学徒时期(1964—)

    为了解决长期缺乏熟练劳动力制约经济发展的问题,1964年政府颁布了对学徒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产业培训法》,并在当年成立了产教融合制下的建筑、造船、工程等三个产业培训委员会,到1969年时则达到了27个不同产业的培训委员会。标志着英国开始对现代学徒制的探索。1973年为加强政府对职业培训的管理力度,再次颁布了《就业与培训法》,政府主要通过该渠道对学徒制进行高强度干预。1993年英国开启了现代学徒制。1994年9月首次在14个行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运行,次年,该计划被推广到54个行业。2008年及之后英国颁布的《世界一流的学徒制:为所有人释放才能、开发才能》、《学徒制草案》、《学徒制、技能、儿童与学习法案》等,标志着现代学徒制新立法时代的到来。显著之处,一是成立了国家学徒制服务署;二是学徒制官网正式上线运营;三是加大政府资助力度与范围。[4—5]

    二、涉及范围广泛

    英国学徒制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宽阔。涵盖了农业、园艺及动物养护领域的12个行业;艺术、媒体与出版领域的4个行业;商业、行政管理与法案领域的11个行业;建筑、规划与环境领域的8个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的2个行业;工程与制造技术领域的35个行业;保健、公共服务与护理领域的14个行业;信息与通讯技术领域的3个行业;休闲、旅游与观光领域的5个行业;零售与商业领域的14个行业。合计10个领域与108个行业。在这之后,又公布了14个行业,总数已至122个行业,共有191个学徒制项目供选择。[6]其学徒制按子领域来划分类型,并划分为不同的学徒制层次。如工程与制造技术职业类下的“工程”共有69个职业岗位,其中有14个共同构成一个3级学徒制,另55个则共同构成一个2级学徒制,[7]等等。学徒制已经几乎覆盖了英国的产业范围。

    三、法律体系完善

    英国学徒制的法律制定及完善是16世纪中叶至1814年制定的《工匠学徒法》及《济贫法》与1944年以来的不断完善。后一阶段的主要法律:一是英国职业教育及学徒制的基本法《1944年教育法案》;二是旨在为工商企业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的《1988年教育法》;三是为职业教育及学徒培训提供了法律依据的《产业培训法》;四是要求产教工三方组成“企业培训委员会”,从企业工资总额中征收一定税收用于员工培训[8]的《职业培训法》;五是强调培训对就业作用的《就业和培训法》;六是规定了学徒与雇主关系的《就业法》、《工会和劳动关系(统一)法》、《社会保障缴款额和津贴法》等;七是为教育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及学徒制提供依据的《教育法》、《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法》、《教育与技能法案》则;八是《学徒制、技能、儿童与学习法案》,等等。被认为是近200年来对学徒制的专门立法,为学徒制提供了法律依据。[9]

    四、组织机构健全

    英国现代学徒制的参与方齐全且分工合理,配合默契,确实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首先为总体设计者:责任者为创新、大学与技能部及儿童、学校与家庭部二个部,他们共同对学徒制的政策制定及进度推动负责。其次为学徒项目开发与管理者:责任者为4个,一是学习与技能委员会。主要负责学徒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向社会宣传学徒制、学徒制拨款与管理等。二是行业技能开发署及行业技能委员会。主要负责开发国家职业标准、批准学徒制框架、设计技术证书等。三是资格与课程署。主要负责对开发国家职业标准的资助、审批NVQ证书、颁发技术证书和关键技能证书、确定核心技能等。再次为实施管理者:包括学习与技能地方委员会与颁证机构。前者是学习与技能委员会的分支;后者为凡是经过资格与课程署批准的机构都可以认定是否达到了学徒制的要求。最后为具体操作者:包括提供培训的机构与雇主。前者的职责是招募师徒并提供帮助与评估;后者的职责是招募学徒,进行培训并支付报酬等。

    五、五级学徒结构

    英国的五级学徒由雇主主导,坚持能力结果,深受行业企业的认同,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首先是青年学徒制。旨在让14—16岁的青年有2天/周的企业经历,让他们增强社会实践知识。其次是前学徒制。指为就业前[10]的年轻人做好学徒制准备,属于NVQ1级水平。再次是学徒制。定位于NVQ2级水平,必须获得关键能力与技能证书。再其次是高级学徒制。申请人只有获得五个普通中等教育证书C等或业已完成学徒制,定位于NVQ3级水平。最后是高等学徒制,定位于NVQ4级水平。做法是把学徒制与普通高等教育接轨,学徒也可以拿到学位,但审核非常严格。如2010/2011年前9个月的学徒32.67万人,而参加高等学徒制的仅1 800人。[11]

    六、学徒项目规范

    英国现代学徒制的每个项目都由一个行业技术委员会与开展学徒制的企业共同开发一个学徒制框架。框架中规范了学徒与雇主的学习内容与考核标准。每个项目框架的共同特征都包括了三大要素:第一个要素是能力本位。这是学徒制的核心,其级别NVQ所决定。项目内容由行业技术委员会、行业机构与雇主决定。行业技术委员会及资格与课程署则决定项目的考评方法。第二个要素是知识本位。载体为技术证书,保证学徒必须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第三个要素是可迁移技能。主要是必须获得关键技能资格,包括良好沟通、数据应用、计算技术、与人合作、自我提高、解决疑难等。

    七、雇主主导明显

    在英国政府的引导下,雇主在职业教育及学徒制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1雇主认同学徒制

    80%的雇主开展学徒制后认为自己的企业富有成效,10万多企业主提供了16万个学徒制培训场所;92%的雇用了经过学徒训练后的雇主认为学徒制提供了优质员工;83%的雇主通过学徒制寻找合格技术工人,等等。与此同时,由于这种社会影响,使得80%以上的人在同等情况下更愿意与开展学徒制的企业展开合作,[12]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2雇主主導学徒制

    首先,政府倡导。《英国学徒制的未来:理查德报告的下一步》及《英国学徒制的未来:实施计划》都倡导未来的学徒制应由雇主设计与雇主主导。[13]其次,占比很大。在英国学徒制的主要管理机构中,雇主代表占了很大比例,对学徒制决策影响非同小可。再次,渗透全程。即雇主团队主导了学徒项目从申请到开发的所有环节。再其次,主宰标准。国家职业标准既源于企业代表为主的技能委员会,又有其开发学徒制框架中的国家职业资格,再辅之以理论知识与关键技能,故起到了核心作用。最后,突出行标。现代学徒制是基于行业标准来制定的,使产教融合、校企一体、(学)生徒合一,开展基础更加扎实。

    八、注重能力导向

    为提高学徒成功率,英国政府采取了如下一系列改革:一是严格学徒制的内涵与外延。学徒制为NVQ3,是技能高的职业,使高级学徒制从2009/2010学年的31%上升到2012/2013学年的41%。[14]二是明确学徒培训标准。规定学徒必须在职业能力、理论知识、个人行为等方面达到雇主团队开发的标准。三是充分体现职业能力。能力本位是学徒制的核心,必须与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相对应。四是注重结果导向。即以是否获得学徒制框架中要求的所有证书为准。五是实操且以经常考试为主。证书获得的方式是现场实际操作而非书面考试,是用经常性考试方式的累积而非一次性考试的定夺。

    九、市(场)及政(府)结合模式

    鉴于“市场模式”固有的缺陷,政府实施了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及学徒制模式。具体表现为:一是政府与参加学徒制的企业共同设计学徒制标准。为避免参加学徒制的企业完全从自身需要而制定学徒标准,使学徒标准失去社会性,所以,政府要求学徒制标准必须反映国家职业资格的统一标准。二是政府大力出资支持开展学徒制。政府既为脱产学徒参加培训支付经费,也为学徒在企业参加培训支付经费。三是培训机构代表政府与雇主签订培训合同。与此同时,雇主也只有通过培训机构才能得到政府支持的学徒制培训经费。所以,是培训机构代表政府在管理着学徒制运行。

    十、财政支持颇大

    1经费资助范围

    2004年前14—16岁的青年学徒制的费用完全由政府承担;2015年由于义务教育扩展至18岁,使得16—18岁的青年学徒制的费用也由政府全额承担;19—25岁的青年如获得了3级水平的职业资格,则仍可免费培训;而参加者如果取得高级学徒制资格,则由政府承担2/3的学徒费用[15]。

    2经费投入机制

    技能集资机构为学徒制提供了主要资金,它每年有预算并公布使用情况。年轻人学习暑则免费为18岁以前的青年学徒制提供经费。学徒制最直接的资助来源则是国家学徒制服务机构。经费分配方式是首先确定资金总额并下放到管辖范围内的地方组织,其次必须由培训机构经过公开竞标来取得学徒资金,最后才是培训机构与参加学徒制的企业商议合作协议以分配这笔经费。

    总之,英国学徒制已经成为青年人的主要选择且取得了相当成功。我国尚处于学徒制试点阶段,需要加以借鉴,为我所用,以有效推动我国的职业教育及现代学徒制的开展。

    【参考文献】

    [1]郑智维.现代学徒制试点困境[N].民生周刊,2015-08-10.

    [2]储毅. 试行现代学徒制,准备好了吗[N].中国教育报,2015-07-07.

    [3]Scott,Honathan.French.Historical Essays on Apprenticeship and Vocational Education[M].Ann Michigan:Arbot Press, 1917:7.

    [4]国泰安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英国现代学徒制解析[EB/OL].前瞻网,2015-08-06.

    [5][7][14]关晶.西方学徒制研究:兼论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借鉴[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0:100—103.

    [6]李敏,潘彦娜.英国学徒制体系及其制度建构[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33):69—72+80.

    [8][15]陈仙,李敏.英国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保障措施[J].职业教育研究,2008(11):168—169.

    [9]李茂.英国200年来首次为学徒制立法给青年学习权利[N].中国教师报,2009-02-12.

    [10]黎娜.英国、澳大利亚职业资格考评实践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5:7.

    [11][12]潘彦娜.英国学徒制发展研究[D].杭州:浙江工商大学,2011:25.

    [13]范军.2009年以来英国学徒制新进展及启示[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