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视阈下加强社会公德教育探析

    张晓娜

    摘要:社会实践的发展、公共生活领域的拓宽使公德及其教育具有迫切的现实需要。然而,我国仍存在公德心缺失、人情泠漠等不良现象,社会公德教育陷入困境。在社会治理视阈下,社会公德教育深刻影响着社会治理主体主体性的发挥和社会治理环境的优化。要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迫切需要强化社会公德教育的主体意识和环境意识。

    关键词:社会公德;社会治理;公德意识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6)07-0073-02

    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社会公德教育成为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性教育。在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社会公德状况直接影响社会治理实效性的取得,公德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一、 社会公德的内涵与我国社会公德现状分析

    社会公德是相对私德而言的,具体是指人们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社会公德主要内容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而且包括“公共精神及更高的价值追求”[1](P.88)。在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社会公德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实效,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也成为衡量公民个人德行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社会公德教育则是指通过对受教育者在公德方面的教育、说服甚至监督,使其形成一定的公德观念,并在社会生活中身体力行,维护和弘扬社会公德。它旨在建立和维护一套社会规范、社会秩序,提倡真善美,摒弃假丑恶,为社会营造良好的道德风尚,为社会的整体运行打下良好基础。[2](P.166)

    总体来看,当代社会公德的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也存在公德意识淡薄、行为不文明、知行不一等问题。正如调查所显示的,受访者普遍认为“目前我国公民总体道德水平和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有所提高”[3](P.52);但绝大多数受访者认为“社会公德领域是我国社会中道德问题最严重的领域,现代人‘缺德主要缺诚心、公心和爱心”[3](P.52)。实现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必须高度重视公民的参与和主导作用。社会公德教育成为社会治理实效性取得的重要影响因素。

    二、 社会公德教育对社会治理的深刻影响

    在当今社会治理实践中,社会公德教育对社会治理主体性的发挥、社会治理环境的优化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社会公德教育影响社会治理主体主体性的发挥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加”[4](P.16-19)。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治理的力量源泉,公众是实现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主体。

    在中国当前的社会治理实践中,公众价值首先表现为在社会管理中的参与价值。在现代社会,公德最核心的内涵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应该避免损害公众的集体利益以及其他个别社会成员的权益。”[5](P.52)只有具备良好公德、较高素质的公民才能在社会自治中起到积极的正向作用。在社会治理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本质是实现政府自上而下与社会自下而上管理的有机统一。在政府有效放权、分权过程中,若被授权对象在道德方面存在瑕疵,那么,其职位越高,造成的危害就越大。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则有助于提高公民素质,培育现代公民意识,增进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从而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合格主体。

    (二)社会公德教育影响社会治理环境的优化

    社会公德作为伴随人类发展始终的主题,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国民素质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影响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进而“直接影响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社会风气和社会凝聚力”[6](P.15-16)。

    新时期的社会治理与传统的单纯政府管理具有根本性区别,随着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交往日益频繁,过去那种单一的政府管理已经成为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桎梏了。在社会治理中,公众的主动性、能动性、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公民精神教育,尤其是社会公德教育被提上日程。政府自上而下与社会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策略在本质上要求有良好的运作环境,否则,就会出现“国家放权、社会乱套”的混乱局面。要借助社会公德教育优化社会治理的运作环境。只有每个公民都具有较高的公德意识,整个国家的社会公德水平才能有所提高,社会秩序才不因在国家放权之后处于混乱状态,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才能成为可能。

    由此可知,社会公德教育,一方面,能够为社会治理输送在品德上过硬的主体,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社会治理进程受阻的可能性;另一方面,每个公民良好公德的培养将直接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进而为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良好的运作环境,最终实现人与人和谐共处、人与社会和谐共进。

    三、 社会治理视阈下必须加强社会公德教育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宗旨是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在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下加强社会公德教育要以人民群众为根本立足点,树立社会公德教育的主体意识和环境意识。

    (一)社会公德教育的主体意识

    新时期,现代社会治理要求实现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公众是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主体,只有树立公德教育的主体意识,高度重视社会公德教育,才能使社会治理进程顺利推进。在社会治理视阈下,加强社会公德教育的主体意识,需要实现“两个转变”:唤醒公众的公民主体意识,实现由“私德”向公德的意识转变;实现公德的层次性教育,将公德教育转变为公民的自我教育。

    唤醒公众的公民主体意识。实现由“私德”向公德的意识转变是提高社会公德教育实效性的基础。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 ,“家本位”传统浓厚,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讲,中国社会出现了“道德发达,但偏于私德,公德几近阙如”[7]的畸形状况。然而,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迅速扩大,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拓宽,人们仅仅安于“熟人环境”已然不适应当今社会,协调公共生活的能力成为现代公民所必须具备的技能,公德成为当今社会所必须。而健全的公民主体意识是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础,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条件。公民主体意识包含“公民权利意识、公民义务意识,以及相对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公民社会意识与道德意识”[8](P.249-254)。只有唤醒公众的公民主体意识,培育公众的社会责任感,才能逐渐扭转我国社会公德教育私有化的现象,实现由“私德”向公德的转变。

    实现公德的层次性教育。将公德教育转变为公民的自我教育是提高社会公德教育实效性的有效手段。公德教育具有普遍性、广泛性和基础性。进行公德教育必须将“一般的行为准则”进行细化,根据主体的不同年龄、不同教育水平等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层次性教育。这既包括对教育对象的分层对待,也包括对教育内容的分层处理。唯此,才能实现公德教育内容与教育对象的契合,促进道德主体“自觉进行意志转化与行为控制,自觉地把社会公德规范客观要求转化成自己的需要”[6](P.15-16),形成“人人关心社会治理、人人参与社会治理”的和谐局面。否则,公德教育内容出现“泛化”,教育实效性大打折扣,社会治理现代化必将受阻。

    (二)社会公德教育的环境意识

    家庭、学校、社会是社会公德教育赖以进行的条件保障,优化家庭、学校和社会环境,有利于顺利开展社会公德教育,提高社会公德教育的实效性。

    家庭是个人最持久的道德教育场所,家庭教育具有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在家庭环境中,父母要以身作则,用生活的点滴感染孩子,用自己的良好言行为孩子做出榜样。社会公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方面,学校应建立科学系统的公德教育教学体系,做好小、中、大学的公德教育的整体规划,实现教育连续性,还要坚持与时俱进,在坚持公德教育内核的基础上,对其具体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和创新;另一方面,公德教育的最高归旨是实践,学校在教授理论的同时,应开展立足生活的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践行社会公德的活动空间和实践机会,养成学生知行统一的良好习惯。

    市场经济为我们带来物质富裕的同时,也带来了多元价值观的冲突和对立,拜金主义、极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等与社会主义道德观背道而驰,日益侵蚀着人们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当出现道德不自觉时,我们也需要借助国家(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方面积极规范媒体行业,实现对新闻媒体的正确引导,培育新闻媒体公正客观的媒体精神,既要深入社会,挖掘好人好事,积极进行正面宣传,传达正能量,营造公德教育的良好氛围;又要敢于揭露社会不道德现象,警醒公众的公德意识。另一方面,政府应为公众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实现公共生活的拓展。如“需要加强社会公共生活建设,让人们能够自主和经常性地参与各种公共生活,使人们自由并自觉地体验到作为公民应有的尊严和荣耀”[8](P.249-254)。

    参考文献:

    [1]杨薇.近年来我国学者关于社会公德教育的研究综 述[J].当代教育论坛,2007,(11).

    [2]汪俊仁.社会公德教育的当前困境及出路[J].齐齐哈 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3]吴潜涛.当代中国公民道德状况调查[M].北京:人民 出版社,2010.

    [4]周勇.当代中国社会治理背景的解析[J].湖南社会科 学,2015,(1).

    [5]孙涛.社会治理研究的五个视角——兼论其存在问 题与发展趋势[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5,(1).

    [6][加]威尔·吉姆利卡,威尼·诺曼.公民的回归[C]//许 纪霖.共和、社群与公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4.

    [7]陈弱水.公共意识与中国文化[M].北京:新星出版社, 2006.

    [8]梁爱蕴.当代大学生社会公德教育探究[J].学校党建 与思想教育,2012,(32).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