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视角下调查访问技巧研究

    关键词 调查访问 心理学 访问技巧

    作者简介:于森尧,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侦查。

    中图分类号:D91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5.064一、调查访问研究综述

    随着科技的发展更多的人把目光聚焦在现代技术对于公安事业的发展上,反而对于侦查基础措施的优化略有忽视,调查访问作为最基础的侦查措施,在使用的过程中一直处于基础水平,由高春兴在公安大学学报中所做的对于“调查访问和现场访问的区别”对于调查访问与现场访问的区别进行分析,认为从时间与场地对于两者的区分很是重要。由马忠红在公安大学学报中研究的“性侵案件中女性被害人的调查访问”,文章对于目前处理性侵案件时对于被害人的访问模式进行了改变和研究,主要提出了对于被害人在目前访问过程中的难点。在对于类案侦查的研究中有任加顺写的“调查访问在海上案件中的应用”中对于调查访问的类案进行研究分析中得出在海上的案件目击人少,侦查人员取证不规范等研究问题,现目前全球对于通过交谈获取信息的方法使用的是心理学中的认知心理学,对于调查访问来讲主要是对于被访谈者的心理回忆,而我国对于这一块内容非常缺失,心理学的运用还只是在设想和拓展板块,并没用完美的结合。二、当前调查访问中访问技巧的问题

    通过对于目前的调查访问的研究综述发现在访问的技巧上的研究并没有大量的文献,在国内对于调查访问的访问技巧一直处于停滞状态,而目前在调查访问的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访问对象未区分

    调查访问作为最基础的侦查措施,必然在基层工作中大量的使用,无论在案件的侦破还是案件证据的收集都会涉及到调查访问的应用。目前我国在访问对象的区分中使用的是将访问对象分成受害者、受害者家属以及知情人员。并没有站在访问对象的心理上对访问对象进行剖析,在目前只有少数学者提出对于访问对象应当区别访问,在访问对象的分类时应当以不同年龄段以及案件类型的区分来制定相应的询问方法和技巧。

    (二)访问方式过于简单

    目前我国在进行调查访问的程序中使用的程序化手段主要区分成公开调查和秘密调查,对于公开调查来说只有简单的走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询问,对于访问方式来说有学者认为目前的调查访问出现的问题出在了访问的形式上,是在新时代的环境下处于通观调查访问的传统方式, 无论是公开调查访问还是秘密调查访问, 都需要形成一定的证据材料。在侦查理论与侦查实践中, 都认为调查访问时, 侦查人员需要与调查访问对象面对面进行, 没有面对面则无法正常开展。

    (三)司法意识单薄

    目前我国对于调查访问的取证方面最为直观的属于询问笔录的记录,在司法演变的今天对于证据的看重程度也多方面的证明着法律制度的全面化,现在重证据轻口供的情形下,拖慢了公安部门的办案效率,这极大的原因都处于公安部门在取证和口供制作时出现的司法意识薄弱的原因,多件的冤假错案导致公安部门的口供的真实性问题。三、从心理学角度对访问技巧的完善

    通过对于目前调查访问的不足,进行分析之后发现从心理学的角度可以对调查访问的方法进行改进,对于目前所了解的心理学知识,与专业的访问模式结合。对目前的调查访问进行完善。

    (一)根据对象,区分访问技巧

    在1957年诺姆·乔姆斯基提出了在人与人交流的过程中并不是相同的个体而是具有社会性质,在交流之前对于文化,社会,语言都有联系,他所认为的不同的人遇到不同的提问者会有不同的结果。[1]这就说明面对不同案件的不同对象应当有不同的方法策略,根据目前的多发事件以及在询问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先将被害人分成儿童,妇女,老年人,普通成年男性,在对于不同的访问人员在不同的案件时可以使用不同的访问策略和不同的调查人员。[2]比如在处理儿童的校园暴力案件时应当对于学校的基本环境以及学校老师的资料进行了解和学习,对于老年人在处理丢失物品案件中,需要有心理学知识并且成熟的侦查人员。在处理少数民族为访问对象的案件时,最好用同民族的警员进行访问手段,一方面可以建立双方心理基础,一方面用本族语言更能方便使用心理技巧,[3]这也就展现了在访问中用合适的访问手段以及兵对兵将对将的侦查策略。

    (二)在司法之下开展新型访问技巧

    有学者认为在全国的公安人员都应当进行培训,对于入职时的新警培训加入心理技巧的培训的计划,再进一步的对全部刑事民警作出中级的培训计划,掌握基本的技巧是公安工作进行顺利的基石,最后是对于高级执法者或者是询问专业人员,对于询问的心理技巧进行多次的应用和培训。[4]目前我国在进行詢问时对于询问对象使用的一般是经验主义,各辖区通过多年经验的老民警带队在相关的询问中运用气势和经验手段对于询问对象进行压制和问询,这无疑阻碍了案件的侦破和影响了司法公正和效率。[5]下面有几种心理学询问方法。

    建立亲和关系,首要的访问措施就是建立一定的亲和关系,心理学专家威廉·詹姆斯在建立实用性心理学的时候对于亲和关系的重要性在1904年就有提及,认为心理学是在人际交谈的过程中使用,对于亲和关系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在调查访问起始的时候对于亲和关系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6]。让对方以轻松的感觉开始叙述,英国的询问专家将建立亲和关系作为基础和原则性规定,在运用的过程中也得到了预期的效果,通过这种办法同样在我国也可以使用。[7]背景重构,指的是通过对被访问人员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对事件的过程进行还原记忆,再通过语言的方式对被访人员进行记忆的重新唤醒。联想主义心理学代表人物霍布斯、罗克在17世纪就提出了在记忆的回复过程中对于记忆联想的运用,在调查访问中进行使用的方式就叫做背景重构,[8]改变回忆方式,这是一种通过心理手段帮助被访问人重新回忆起当时记忆的方法。认知心理学家伊丽莎白·洛夫特斯对于记忆方式是改变回忆视角,通过对被访问人员进行言语的帮助,一般人进行回忆的时候都是从头到尾,记忆可能被其中的一件事打断,而导致回忆中出现断层,而我们的侦查人员应当用言语的方式以中间的一个点开始进行倒叙,使被访人员得到更加多的回忆信息。[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