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助推阿坝经济发展研究

    四川省阿坝州工商局课题调研组

    为贯彻落实四川阿坝州委和州工商局“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安排部署,我们围绕“多证合一”改革助推全州经济发展课题,组建4个调研组分赴9个县(市),访谈工商干部、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代表360余人,向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发放网络问卷调查276份,综合分析研究搜集阿坝州实施“多证合一”改革以来基本现状、取得的成效、对策建议等。基本状况

    ——解决企业办证难题。“多证合一”改革改变了过去市场主体需要多头跑路,重复提交多套资料的办照、办证模式。改革后,对涉及“多证合一”整合范围内的证照事项,只需填写一份表格、提交一套资料、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部门直接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需要另行到相关部门的窗口重复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问卷调查中88.41%的市场主体认为阿坝州推行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解决了办证难的问题。

    ——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多证合一”改革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通过“多证合一”共享平台将各部门的信息、服务和监督等有效整合,以有效监管保障便捷准入,政府部门由“坐等企业上门”变为主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认领企业信息,将事前发照发证变为协同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了政府部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全州工商部门以“多证合一”改革为契机,加强各级工商窗口的人员力量配置和软硬件设施配备,实行窗口增速措施。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申请人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积极探索改革工商登记“一审一核”为“审核合一、一人通办”,通过减少环节,压缩时限,全环节实现最快0.5个工作日、最迟2个工作日办结,提速达80%以上。取得成效

    ——夯实了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成为经济止滑回稳的“压舱石”。截至2018年6月底,全州累计实有内资(非私营)企业1573户,同比增长12.60 % ;私营企业7032户,同比增长为22.9%;个体工商户37972户,同比增长为8.2%;农民专业合作社5394户,同比增长40.8%;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24户与上年同比持平。市场主体的增加为全州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撐。

    ——提高了人民群众获得感,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先遣军”。“多证合一”改革催生了全州大量市场主体,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员,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显著增强。截至2018年5月,全州民营经济主体从业人员172481人,对引导创业、促进就业作出了显著贡献。

    ——提升了服务效能,助推了政府职能转变,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新引擎”。“多证合一”改革后政府各部门企业办结时限由原来承诺时限37.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办事效率提高了7倍。尤其是工商部门当场办结率达80%,减少了企业往返各部门奔波之苦,有效提升了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降低了企业制度性成本。“多证合一”改革,通过减少证照数量,简化了办事程序,以“减证”推动“简政”,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对策建议

    ——形成改革共识。建立由政府主导的多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改革协同配套力度,使“多证合一”改革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形成共识,切实增强主动支持、参与改革的意识,形成推动改革的工作合力。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各整合事项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提供业务和信息化方面的必要保障。

    ——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多证合一”改革后,被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许可(备案)管理部门承担的监管职责不变。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厘清部门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与后续监管相一致的市场监管责任机制,保障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协同联动和顺利开展。

    ——完善顶层设计。一是要修订完善“多证合一”有效运行法律法规,确保有法可依。在行政审批上,确保“多证合一”其法律效力,还必须完善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为此,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与省级部门对接,尽快启动修订完善法律法规。二是要认真梳理调整后的“多证合一”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多证合一”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强化信用约束。一方面开展诚信宣教。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以守法企业创建、企业信用建设为抓手,依托“法律七进”、法律宣传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采取多种方式,面向广大企业加强对诚信经营的教育引导,促进企业践诺守信。另一方面加强联合惩戒。建议国家、省适时出台有关企业失信联合惩戒的法律规制、办法,为基层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失信联合惩戒的系列备忘录提供依据和参考,加强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市场信用监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