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的失范与重塑

    【摘要】行政伦理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行政人员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所应有的行为规范、义务、价值及其完成的方法。为了保证我国能以更好的姿态顺利度过重要的转轨时期,公务员队伍只有确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处处做到自律,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才能得到重塑。

    【关键词】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重塑

    目前我国已经颁布并落实了多项法律法规,对行政人员权力义务、行为准则、职责划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规范其道路。

    一、行政伦理的内涵

    “伦理”成为形容人和人在一些社会活动中相互联系和在这种相互联系中应遵循的规范、原则、道德及由此而发生的行为活动。在对行政具有不同理解的基础上,当前国内的学者对于行政伦理的认定主要存在两种基本的观点。把行政一词理解为动态过程的人主张行政伦理“就是行政领域中的伦理,准确地说是公共行政领域中的伦理,也可以说是政府过程中的伦理。第二种从静态的角度来理解行政,主张行政就是公务员管理国家公共事务。行政伦理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权力运用和行使过程中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以及道德行为的总和”。本文认为行政伦理是一种在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中所应遵循的道理和规则,它是调控政府及其公务员行政行为的基本价值理念和道德准则。其所根据的理念,所利用的方法,所安排的规范,所实施的措施等都必定会体现出伦理道德取向,遵守着伦理道德规则。

    二、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的表现及其原因分析

    (一)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的表现。 1、以权谋私。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首先表现在以权谋私上。以权谋私主要是指行政人员利用其公职权力谋求个人及其亲朋的政治、经济利益等。它的主要特征就是利用其权力能够配置国家资源的机会,使用缺失社会公平的手段谋取自身利益。以权谋私更难控制和调整。2、渎职失职。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其次表现在渎职失职上。具体来说,行政伦理要求公务员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但是当前许多的行政人员并没有把自己当成人民的公仆,也没有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从而根本谈不上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这就产生了公务员的渎职现象。3、寻租。权钱交易也可以说是政府寻租,寻租是政府干预的副产品,在现代寻租理论中,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大发横财的的活动都可以称为寻租活动,寻租活动的特点是利用各种合法或非法的手段(如游说、疏通、拉关系、走后门等),以获得拥有租金的特权。

    (二)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原因分析1、公务员行政伦理相关立法缺失。近几年来,虽然我国关于公务员方面的法律颁布了一些,但是并不完善,使得一些公务员利用法律漏洞,打擦边球。我国关于公务员的选拔、任命、撤职、退休等方面具体应遵循如何的程序,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这些给任人唯亲的人带来了可乘之机,同时使一些真正有能力的人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真实才能,打击当事人的积极性,为我国的行政管理活动也带来损失。2、公务员行政伦理相关制度建设滞后。行政伦理相关制度自身也存在着问题,是公务员在进行管理活动中出现伦理缺失和道德弱化问题的重要因素。我国存在着相对滞后的相关行政伦理制度,不配套的行政改革措施,不完善的政策。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导致公共部门管的过宽过细。3、公务员行政伦理认知程度及其素质不高。在具体的行政管理过程中,部分行政人员对行政伦理的认知程度不高,自身的素质也不高,将市场经济的不好因素带到了行政管理活动的运作中,引发了一些不良风气。他们把行政伦理看作固定教条,忽视长远利益。以权谋私,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角色定位不准确。

    三、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重塑的途径

    (一)完善公务员行政伦理立法。我国虽然存在关于公务员的法律法规,但是具体的对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在伦理方面加以规范的很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法律体系也没有。当前我国在公务员立法方面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加快公务员行政伦理及其方面的立法,如规范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把道德与法律融合正确导向公务员的行为,同时制定相关的防止腐败法,配合《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遏制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失范现象,把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引导到正确轨道上,真正做人民公仆该做的事情。

    (二)健全公务员行政伦理体制建设。法律还需要制度的辅助才能保证实施,所以,我国在制定行政伦理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应该设置相适宜的体制来保证法律的实施。具体包括;我国公务员人事任免体制建设、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道德考核体制建设、我国公务员行政问责体制建设、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监督体制建设等。

    (三)行政行为主体自身建设。思想引导行动,只有正确的价值观才能指导行政人员做出符合人民大众的行政行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做到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治清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公务员要时刻记得自己是人民的公仆,牢记并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恰当定位自己的角色,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

    四、结论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也日益提高。我国的公务员必须伴随着政治经济的深入改革进行全方位的提升,从而适应国内外的发展变化。目前我国对公务员的行政伦理相关工作还不太重视,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必须遏制甚至杜绝公务员行政伦理的失范现象,从法律法规、任免体制、问责体制、考核体制、监督体制、还有公务员自身以及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等方面重塑我国公务员的行政伦理,克服政府的低效率问题,真正做到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在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的基础上影响全体国民的道德素质,打造德治国家,塑造良好的国际形象。

    参考文献

    [1]罗德刚.行政伦理的涵义、主体和类别探讨探索[J].探索,2002(1).

    [2]王伟.行政伦理概述[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63.

    [3]吴祖明,王凤鹤主编.中国行政道德论纲[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1:3.

    作者简介

    梁爽(1992-),女,汉族,河南漯河人,西南政法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政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