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传承方式的现代教学论诠释

    袁 勤

    摘要:从历时态的视野审视,武术传承方式经历了从师徒制到课程制的逐渐演进,从共时态的维度考察,多种传承方式并存。传承方式即教学模式,不同传承方式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组织形式、教学方法与师生关系等要素上有着不同的内涵与诠释。

    关键词:武术传承方式;师徒制;课程制

    中图分类号:G8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90(2009)04-0097-03

    Abstract:Teaching mode of China′s martial experienced master-prentice mode to curriculum mode, in a relatively fixed period of time a variety of transmission methods coexisted.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modern pedagogy, transmission modes is teaching mode, different teaching tradition in the end, There are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 of the teaching content, forms of organization, teaching methods and teacher-student relationship between different teaching mode.

    Key words: martial teaching mode; master-prentice mode; curriculum mode

    从纵向的历史尺度来看,武术传承方式经历了师徒传承、寺庙传承、武馆传承、学校课程传承等多种形式的变迁,武术传承方式是学术届争议较大的问题,主张现代课程传承的人士认为门户之见、宗派主义是影响武术发展的重大障碍,师徒传承是中国封建社会小农经济的必然产物,应该彻底抛弃,而沿用西方课程教学来促进传统武术的广泛传播。相反,主张师徒传承的学者认为武术文化是武术走向现代化的根基与渊源,传统武术文化只有根植于师徒传承方式才能发扬光大,武术要遵循特定的师徒传承、身传心授才能源远流长,现代课程制武术教学是西方体育的发展模式,不利于传统武术文化与及其载体的传承与传播,仅起到武术普及的作用而已,在现代西方竞技武术迅猛发展的冲击下,传统武术及其文化正在经历着被边缘化的阵痛,逐渐成为“逝去的武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诚然,在现代教育中我们共睹了课程授课制的高效,但武术作为一种技术操作文化与人体表演文化它有别于其它文本文化与理念文化,师徒制传与承的影响虽不如儒学盎然荣兴,但因其所带来的刀光剑影和铁马金戈怎不让人叹为观止[1]。站在我国武术运动及武术文化发展的历史制高点,未来武术的发展应该遵循怎样的传承方式呢? 本文引入现代教育学的相关原理对武术传承方式概念本身及各种要素进行剖析,以期广大武术爱好者对武术传承方式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也旨在为我国未来武术传承方式的选择提供参考资料。

    1 武术传承方式的演进

    从历时态的视野看,我国武术传承方式经历三个阶段的变迁。

    1.1 古代武术以师徒传承方式为主

    我国古代武术的发展阶段为先秦时期——明末清初。由远古发源的武术早在先秦时期开始发育成现代武术的雏形。我国武术发展紧随华夏文明的历史进程,是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武术的传承内容包括器物层面、技术层面、思想层面等方面的传承。受传统武术体系传承的渐进性、封闭性、标准的模糊性、修炼的体悟性等因素影响,武术传承活动形成了以门派、家族、宗教、门户为基本载体、以武德思想为核心、以私学为主体活动、以师徒传承为基本传授方式的教育活动。

    师徒传承是中华武术得以继承与发展的根本要素,我国古代传统武技多以小范围传授为主体,由师徒之间通过口传身授、耳提面命的方式来掌握武术之道[2]。师徒传承缘起于民间武术,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固定的文化形态,师徒传承根植于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环境,漫长的封闭自然经济是武术师徒传承的沃土,严格的家族、宗教、礼仪与封建等级制度是其长久繁荣的根基,师徒传承带有浓厚的血缘倾向和地域保守性[3]。武术是下层民众反抗封建压迫的有效武器,历代封建统治者对民间武术、结社活动严加限制和惩戒,A使得武术师徒传承方式更为封闭与保守。在中国古代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生产方式的条件下,以师傅经验认知为主导的传统习武族群表现出了强烈的排他性,师徒传承方式最显著的特点是封闭、保守、单一[4]。正因为师徒传承造成的隔绝生态环境,才使武术进化成为明清时期门派林立、百家争鸣的繁荣格局。

    师徒传承在武术传授中处于基础地位,随着武术的发展,纯粹的一对一师徒传承方式开始衍生变化,据记载,夏代已开始有学校武术教育,《孟子》:“夏曰校”,“殷曰序”,序者,射也。后来出现了以寺庙、私学、结社、军队、宗教等为基本载体的集体习武方式,这种集体习武活动从外部形态上有别于纯粹的师徒传承方式,师傅不可能对每个徒弟一一进行辅导,很多时候会由“大徒弟带小徒弟”,实际上,这是师徒传承向集体传承过渡的一种形式。

    1.2 近代武术多种传承方式并存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列强对中国进行政治、经济、军事侵略,同时也进行着文化侵略。西方“外来文化”与中国“本土文化”经历了由对抗到融合的发展历程。西方文化的入侵也带来了中国传统形态的武术与西方“外来体育”文化的冲突,致使我国近代军事武艺在战争中逐步被火器所取代,19世纪20、30年代,旧中国处在军阀割据、政局动荡、政府变迁、西方入侵的水深火热当中,各种思潮激烈交锋,西洋体育文化的入侵,传统武术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冲突与挑战。在“西学东进”与近代思潮的影响下,我国武术传承方式也发生了历史性蜕变,西方课程制的学校武术教学模式开始在我国萌芽。

    辛亥革命前后,一些社会名流和教育家在“强国强种”思想的倡导下,广揽武术人才,不少城市相继兴起了武术会社。民国年间,几乎没有一个城镇没有武术组织。这些组织聘请民间拳师任教,使得原本只在一地一族中传习的拳术冲破了地域和家族的限制,武术由民间蔓延到了城市,传授方式也由“一对一”的师徒传承演变为小组或集体式的传承。随着“清末新政”与中国近代教育、体育制度的建立,传统武术正式进入学校教育,成为学校体育课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进行武术教育,直接从民间或从武术社团聘请拳师教员进行授课,武术班级授课制正式形成。民国初年,马良发起创编并推广《中华新武术》,霍元甲等人创办了“精武体操学校”,1928年6月将国术研究馆易名为中央国术馆,随后全国各级国术馆相继成立。从此,传统武术被纳入现代学校教育范畴,其传承方式也正式由单一的“师徒制”过渡到“班级授课制”。

    1.3 现代武术以课程教学为主

    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我国武术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经历了十年文化大革命的低谷之后,我国武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新步入兴盛发展时期,建立了各级武术管理机构,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武术发展的法规政策,形成了竞技武术较为完备的赛事体系,武术成为了我国重点发展的非奥运项目,作为优秀民族文化遗产的传统武术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作为传统体育项目,武术全面走进了学校教育,1956年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国第一部全国通用《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就有关于武术方面的内容,1978年、1987年、1988年陆续修订了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将武术改为“民族传统体育”,2000年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将民族传统体育再次改为武术,定为必修教学内容。在大学武术教育中,1954年各地体院(系)就把武术列为了正式课程。现在,以武术为主体的民族传统体育学已成为体育的二级学科,武术专业教育系统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相继成立了本科、研究生、博士生多层次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体系。标志着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武术,已经历了由市井文化向大众文化再向精英文化的改良与转变,其传承方式也由单一、封闭的“师徒制”向开放高效的“班级授课制”等多元模式转型。

    武术长期以来被视为中国社会的市井文化,其传播范围以社会低层成员为主,目前在一些农村地区师徒制依然是一种主要的传承方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武术学校、武术俱乐部、武馆等民营性质的机构迅速增长,武馆等较为传统的习武机构其传承方式介于师徒制与班级课程制之间,现阶段我国依然存在一定数量的寺庙,寺庙武术的传承方式仍然保持着浓厚的师徒制特色,因此,现代我国武术的传承方式形成了班级制、师徒制、衍生形式等并存的多元化发展格局,但是,班级课程制发展成了现代武术传承发展的主要方式。

    2 武术传承方式的现代教育学诠释

    据现代教学论原理,武术的传承可以理解为武术的教学活动,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对人类已有知识经验的认识活动和改造主观世界、形成和谐发展个性的交往实践活动的统一过程。据此,武术传承活动可以理解为习武者在师傅的指导下,对前人已积累的武术技艺及武术思想文化的认识活动和不断提高武术技术操作技能及武德精神的交往实践过程。武术传承首先反映的是徒弟在师傅指导下对武术的认识过程,其次是师徒在教、学双边活动中的交往实践过程。用教育学的术语来说,武术传承方式就是武术教学模式,据上文对武术传承方式变迁分析,我国武术最为典型的传承方式为师徒制与班级制两种模式。教育学认为,教学活动主要包括目的、学生、教师、课程、方法、环境与反馈6个核心要素,那么作为教学模式的武术传承方式也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及其相互作用的关系中去把握其内在本质,两种不同的传承方式应该在六个要素上或组合上具备不同的特点。

    2.1 武术传承方式的方法论诠释

    方法论包括组织形式与教学方法两部分内容。传承方式的不同首先表现于外部形态的组织形式不同。教学组织方式是教学活动中师生相互作用的结构形式,或者说,是师生的共同活动在人员、程序、时空关系上的组合形式[5]。从现代教育学的原理出发,传统武术“一对一”的师徒传承方式实质上是一种个别教学的组织形式,与现代班级集体授课形式对比,个别教学中师傅可以充分顾及徒弟的特点,实行因材施教,有利于教学活动的多样化,能促使学生的兴趣、特长、个性得到充分的发展。

    相反,班级授课制虽然可以做到学生固定、教师固定、内容固定和时间固定,从而提高教学工作效率、发挥教师优势、发挥班集体作用、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最终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但是对比个别教学的师徒传承制劣势也是显而易见的,所有学生使用统一的教材、统一的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不利于因材施教,抹煞学生个性,容易产生教学中的“不公平”,教学领域主要局限于课堂,理论难以与实践相结合。另外,离开了一对一的这种师徒之间的特殊情感,现代集体教学中的教师言行很难对学生产生刻骨铭心的深刻影响,传统武术浓郁的文化思想很难通过现代班级集体教学的组织形式内化成广大学生的自觉观念,因此只有通过师徒传承的个别教学才能使本门派具有巨大包容量和负载力的武术文化得以很好的传承,师徒传承虽然教学效率低,但其传承质量特别是文化层面的武德思想传承效果是班级授课制无法比拟的。班级授课制能大大提升教学效率,缩短教学周期短,提高效益,但是这仅限于武术技术层面的传授,实践证明,班级授课制对武术传统文化的传承是寡效的。

    在传统武术师徒传承与现代班级集体教学之间还存在一种过渡形式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论称之为“个别-小组”教学,实质上即使在传统的师徒传承方式中,也难以全部保障“一对一”的师徒面授,一般来说,一个师傅带几个徒弟,徒弟之间的年龄参差不齐,寺庙武术传承就属于典型的个别-小组教学,大徒弟带小徒弟是此传承方式中最为常见的方式,现代教学论称之为导生制。“个别-小组”教学是承接两种典型传承方式的中间形式,兼有师徒传承与班级授课的优点,在现代学校武术教育运用中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教学方法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为实现教学目的、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教与学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和。从“有”到“无”与从“形”到“化”为特征的武术化,武技的“变通活泼之妙,非口传心授何以曲尽”。[6] 师徒传承的教学方法为“手把手教”的直观教学法,师傅一般要进行“身教”示范,师傅在与徒弟的“切磋”中必须占据明显的上风,不然,难以驾驭传承过程。受农耕社会生产力水平、思维方式以及传统武术本身劣势等方面的制约,为师者熟悉自如的是“知其然”的经验感知和实践把握,而并不在意“知其所以然”的理论说明[7]。现代武术教学方法手段非常丰富,有高科技的教育技术作为支撑,几乎不要师傅就可以成为武林高手,教学方法随着武术传承方式的变迁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

    2.2 武术传承方式的目的论诠释

    从现代教育学的原理出发,教学目的可以分为认知领域、情感领域、技能领域三个主要方面。现代课程制武术传承的主要教学目的是普及与提高武术运动,传承与发扬传统武术文化,增强习武者的体质健康,为社会培养全面发展的武术人才。教学目的是现代武术教学的出发点与归宿点,武术教学目的受社会个人需要、武术发展程度、学生准备等方面的制约,同时武术教学目标也直接制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现代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深度挖掘武术文化的民族精髓,民众需要武术运动强身健体,传统武术运动契合了时代发展与个人发展需求,学校武术教学目的制约着武术教学内容与课程的选择,同时也制约了武术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

    传统师徒制传承方式的教学目的同样可以按照现代教学目的论的框架来进行分析。古代社会由于军事战争需要武术的传承与传播,到了明清时代封建统治者推出了武术科举制度,大大刺激了民间武术的传承。古代武术师徒传承的教育目的更加体现在宗族与个体需要上,家族的兴旺、宗教寺庙的发展必须有强大的武术门派作为保障,如少林拳等武术流派就是在师徒传承的封闭环境中逐渐演进而成的。实现个人的某种目的与发展也需要武术的武装。与现代武术的发展同样,古代武术之所能代代传承也正是因为它契合了封建社会国家、团体与个人的发展需要。师徒传承主要从武术技艺与武德精神两方面进行传授,师傅对不同条件的徒弟有着明确的目标定位,进而在练习内容与方法上有着不同的选择,一旦徒弟达了预定的教学目标或胜过师傅了,师傅就会让其“出师”或介绍到更高水平的师傅那里去深造以实现更高的教学目标,这点非常类似现代学校教育的毕业升学制。师徒传承有利于精雕细刻、区别对待,可以实现多样化的人才培养的目标,特别对高水平武术人才培养占有优势,班级授课制培养目标统一,内容手段统一,对提高教学效率与多出人才大有益处,但对“高手”或“特别”人才的培养显然不足。

    2.3 武术传承方式的课程论诠释

    学校武术课程传承有统一的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从全国层面对不同层次的武术教学进行统一规划,大一统的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学习时间、方法手段与评价标准是课程教学的显著特点,目标就是企图通过统一的课程标准培养出一定规格的人才,课程标准控制了人才培养的底线,而传统师徒传承方式关注的是武术技能可能达到的最高定点。

    从技术层面看,现代课程教学也有着统一的规格与标准,武术技术动作的统一规范,给武术的国际化传播带来了巨大益处,在统一的动作和规则规定下,使初学者很快掌握了动作要领,能大大提高了效率,增强了教学的可评价性。但反观教学质量,竞技武术由于竞赛法则的规定,使套路运动始终把强调动作规范作为学习和训练的重点,为此,由形架入手,以求脱化神明的传统习武过程,在竞技武术套路运动的训练环上发生了断裂,在竞赛规则杠杆撬动下,统一的“高、难、美、新”动作造就了风格相同产品,武术技术差异进化基因失去沃土,课程制教学不利于武术技术的多元化发展,长久以往最终将引起武术门派的消亡。

    师徒传承的教学内容是本门本派的独家功夫。没有统一的教材、教学计划。师傅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面授身传。更重要的是,师傅不仅要教授徒弟武艺还要特别注重对徒弟德育的选择和培养,从道德教育的内容看,既有日常道德伦理,又有习武活动的意志品质教诲,武德传承内容取决于武术门派的文化积淀与师傅对门派精髓内涵的理解,师徒传承方式中的武艺与武德教授没有课程制一样的固定教材,这本教材装在师徒的心中,在本门派核心理念的引导下,师徒在传承双边活动中不断丰富门派武术技术与武德精神,使本门派在封闭单一的小生态环境不断发展。多样化的武术传承内容经过漫长时间的传递与进化,便形成了今天特色突出的各种武术门派。

    2.4 武术传承方式的主体论诠释

    武术传承中最活跃的要素是教师和学生,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考察不同传承方式的重要视角。传统的师徒关系中“师徒如父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等说法是所有拳种门派信奉不渝的信条。徒弟对师父的敬重表现为听从传道授业与极力维护师傅权威,在宗法制度与血缘模拟的师徒关系结构中,师父就像一位处于最高权威的族长,具有特殊的地位与作用。古代中国是一个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长制宗法社会。传统武术师徒传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它的社会凝聚性。在我国历史上动荡恶劣的社会环境中,社会成员需要归属感,师徒凝聚往往成为纽结人们关系的一种组织方式,传承双方通过模拟血缘连结的师“父”与徒“儿”关系,传技者能尽心尽力,反复言传身教,习武者刻苦练习,不断体悟领会,教学效果远远胜过现代“一对多”的班级授课制。

    狭窄封闭的师徒关系对武术流派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单一的小生态环境使某一拳术流派在传承过程中不断纵深发展,形成与传统风格有别的新套路或拳种,“拳种众多,流派林立”是武术繁荣昌盛的象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超越[8]。中国武术的拳种发展至今已有130种之多,其中包括刚劲凶猛、“硬打做软”的少林拳和柔绕弹抖、“四两拨千斤”的太极拳等,构成了千姿百态,丰富多彩的武术技术体系,多元化的拳种是中华武术博大精深的生命力所在。师徒传承保持了各种门派的独特性,但同时也制约了本流派的传播,使本拳种的生命力减弱,流派的排它性不利于拳种之间的取补融合,造成拳种内部的发展空间不断变小。

    课程制教学中师生处于“一对多”的开放式状态,平等的师生关系与“大一统”教学模式抹煞了学生个性与特长的发展,学校课程制传承方式把纷繁复杂的传统武术简化为单一的课程标准,最终将导致丰富多彩的武术流派消减成唯一竞技武术,大一统的教学模式也不利于人的个性发展,不符合现代教育的人本思想。

    3 结论与建议

    从历时态的视野看,我国武术传承方式经历了从师徒传承到学校课程制传承的变迁,从共时态的视野看,在某一时期内多种传承方式并存,但均有一种传承方式占据主体地位。传承方式即教学模式,不同的传承方式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组织形式、教学方法与师生关系等要素上有着不同的含义。师徒传承实际上是个别授课制,有利于发展学生特长个性,师徒传承最终形成门派林立,百家争鸣的兴旺局面,学校课程授课制大一统的教学模式最终将导致丰富多彩的武术流派消减成单一的竞技武术,传统武术文化也将逐渐趋于消亡。

    针对大一统的武术课程授课模式,很有必要进一步增加特色选修模块的课时比例,打破“千人一面”的人才培养规格,以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多元化的需求。班级制授课要与个别、小组教学相结合,构建师徒传承教学环境,将一些民间优秀拳种传人、大师吸收到现代武术教育中来,丰富学校武术传承方式,加强现代武术文化传承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段三真. 武术教学价值论概析[D]. 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4:4.

    [2] 岳武.拜师论[J].中华武术,2003(12):27-28.

    [3] 蔡金明. 传统武术传播的方式与特点[J].体育文化导刊,2003(6):35-36.

    [4] 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中国武术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7:346-352.

    [5] 李秉德. 教学论[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160.

    [6] 周伟良. 师徒论一一传统武术的一个文化现象诠释[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27(5):584.

    [7] 李俊卿.师徒传承与师生教学在宏扬中华武术文化中的作用比较[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 2004,18(6):95-97.

    [8] 郭玉成.武术传播的理论与对策研究[D] .上海:上海体育学院, 2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