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教育的国外经验及启示

    问清泓 郭宇峰

    【摘要】根据美国、英国、丹麦、日本、韩国开展老年教育的科研及实践经验,从政府、老年教育机构、老年人自身、社会四个角度总结其特点:法律机制保障、老年人主动参与、多元办学及师资专业化、教学内容多样化。借鉴其成功经验,并提出一些建议:通过构建制度与机制保障、倡导主动参与、鼓励多元化办学与师资队伍专业化、创新教育形式与内容,最终实现老年人与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老年教育;人口老龄化;国外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G7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794(2016)08009104

    一、人口老龄化背景下的老年教育概况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趋势,给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保障事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减小人口老龄化负面影响已成为各国政府推行公共政策的重点方向。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现象尤其严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60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口为21 24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5.5%,其中65周岁及其以上的人口为13 755万人,占全国总人口10.1%。根据联合国有关标准,我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包含以下特点:一是老龄化速度快、人口数量大;二是未富先老;三是区域发展不平衡。老年人口的剧增带来的挑战不仅是医疗、健康等生活方面的,还包括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社会参与和人际关系。大量的研究实验表明:中老年人往往是先由对外界信息识别能力下降或产生障碍,从而引起的精神状况和体质健康的下降。[1]

    早在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提出了“终身教育”的理念,我国于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首次提出“终身教育”的概念,标志着“终身教育”首次成为中央层面的教育发展规划的题中之意。学习可分为三种形式的好处资本:人力资本(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再培训)、社会资本(社会关系和社交网络)和个体资本(个人发展、兴趣爱好和其他追求)。[2]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积极老龄化”的核心理念就是强调老年人应积极面对晚年生活,作为家庭和社会的重要资源,通过参与社会来提高晚年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以实现自我人生价值,为社会继续发挥余热。

    随着时代的发展,更多的老年人希望接受老年教育。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有老年大学59 711所,在校生677万人,而60岁以上的人口2.02亿,只能解决3.35%老年人的终身教育需求。虽然,我国的老年教育仍存在很大的供需错位,但在全国许多地方已初步建立了覆盖市、区(县)、街道(镇)、居委会(村)老年教育的四级办学网络。例如,在武汉市基层老年教育资源供需经验交流会上,到2015年10月,市共建四级老年大学2 194所,比去年增加734所,增幅为50.3%。全市161个街道,已有143个建立了老年大学,建校率达89%。但我国的老年教育仍存在法律法规缺位、社会认知度低、参与率低、教学内容和形式单一、管理体制不畅、师资队伍紧缺和教育经费不足等问题。

    与此同时,我国香港也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现象急剧加重和持续低迷的人口出生率的挑战,政府出台政策,提高长者生活质量。劳工及福利局和安老事务委员会在2007年年初推行以学校做平台的“长者书苑”计划,旨在实现推广终身学习、维持身心健康、实践老有所为、善用现有资源、促进长幼共融、加强公民教育、推动跨界共融。在学校及非政府机构的合作下,到2011年,全港各区共有122间“长者学苑”。开设在中小学的长者学院有三个校区:香港、九龙和新界。开设有长者学院的大专院校有:香港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教育学院、岭南大学和香港树仁大学。

    在其他国家,老年教育也随着老龄化现象同步发展。韩国几乎与我国同时进入老龄化社会,据韩国统计厅数据统计,2000年65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7.2%。截止到2013年,65岁以上的老人占总人口的12.2%。伴随着老龄化形势的迅猛发展,韩国的老年教育也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欧洲的老龄化现象更为严重,人口老龄化、生育率低下,常年人口负增长等现象带来了颇为严重的社会问题直至影响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丹麦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5.5%,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丹麦政府致力于发展老年教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系统,取得的成效及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二、国外老年教育的特点

    笔者比较了世界上老年教育工作开展较好的美国、日本、韩国、丹麦等国的先进经验,从政府、开设机构、老年人自身、社会环境四个角度分析以上国家的特点,以期对完善我国养老工作中的老年教育得到一些有益借鉴。

    1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

    美国的老年教育法律保障体系是从18世纪初创立,主要是保障成人教育,未明确限定老年人作为特定对象。到了20世纪60年代首部老年教育法规《免费老年教育方案》在美国颁布,表明老年教育是政府提供的一项社会福利,让美国老年人接受教育是政府的责任。1965年颁布的《联邦老年教育政策》规定:每隔10年联邦政府要举办老龄研讨会,探讨支持老年教育的公共政策。2000年以后美国老年教育随着老龄化趋势高速发展,《老年人法》目标是关注生活在社区中的老年人,开展社区化养老。老年教育工作在美国得到了系统的法律保障,教育机会、机构、师资、经费等问题也得到解决。美国的老年教育立法主要是从教育立法与老年人权益立法两个方面着手的,还对从业者、志愿者、教育机构等主体予以保障及约束。

    丹麦政府也是从成人教育的立法开始探索老年教育工作,早在1968年就出台了《成人教育法》,1969年颁布了《丹麦农村教育法》,特别提出要关注老年人教育问题。日本除了在《教育基本法》等基础的教育法律中规定老年人参与的权利与不得歧视老年人受教育外,还在1990年颁布了《生涯学习振兴推进准备法》,自此终身教育成为了日本的基本国策,《终身学习振兴法》也成为与《学校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并列的教育基本法律。这些法律除了规定终身教育的中心地位外,还从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教育技术支持、经费保证等方面来支持终身教育。韩国关于老年教育的立法有《老年福祉法》、《终身教育法》。除了与其他国家的老年教育立法同样规定权利和对开设机构、从业人员的福利保证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高龄者雇佣促进法》还注重老年人的人力资源开发,这在老龄化社会中人口红利消失殆尽中与鼓励生育、发展教育等长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相比,解决劳动力供给不足的效果更明显。

    2老年人主动参与

    在国外,老年人热衷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及美国的“时间银行”,老年人具有十分强烈的参与社会活动的心理需求。首先,积极参与可以提高全方位的知识。美国、日本老年人在退休前就参与企业提供的退休准备教育,通过教育培训对职前、职后进行心理安抚、能力提升、角色变换。使得老年人从心理、工作和生活适应各种角色的转换——从领导到非领导、从中坚力量到边缘人物、从整体忙碌到无所事事。[3]老年人通过社会学院学习感兴趣的知识,适应新时代技术的革新及理财技能。老年人不再被定性为“被动”、“被照顾”的对象,老年人也可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以关心社会、关心国家。如今的许多老年人被描述为充满活力,他们主动参加运动、旅行,积极参与社会和政治活动,享受学习。老年人对教育项目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其次,积极参与可以实现代际关系互动。持续学习的老年人可以以更健康的心态,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在教育子孙后代时也能更加科学、合理。

    3多层次的老年教育机构与专业化的师资

    国外多层次的老年教育机构主要有公办老年教育、社区开设、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开设政府扶持等形式。美国和加拿大依托社区建立起了“社区教育学院”。美国的社区老年大学是非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资金筹集主要有基金会的慈善捐款、政府资助与学员少量缴费。教职工都是志愿者,所在地的公务员也参与日常管理工作。除了社区教育外,还有开办在企业的退休准备教育,旨在对即将面临退休的老年人进行心理调适、养老职业生涯规划。韩国具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特点。办学主体有老年大学、老年福祉馆、大学内的终身教育学院、中小学内开设的老年学堂、宗教社团等。大学内的终身教育学院分为对老年教育工作的研究与针对老年人文化知识、学术能力教学、培养、考核一体的正规教育。丹麦的老年教育则是采取政府为责任主体,通过政府购买老年教育服务的形式开展。在全国的16个郡和275个市的乡村城镇都开设了老年教育机构。[4]在香港也是采用的政府购买的形式,并在2009年拨款成立长者学苑发展基金,以持续推动长者学苑计划。政府拨款成立基金以基金来资助在大专院校、中小学、企业开设的老年机构,并对其进行管理。此外,英国许多老年人社团自行组织、开设了学习班,定期举办活动,参与者互相学习各自擅长的知识。

    国外的老年教育工作还十分重视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韩国自1986年起就实行终身教育师准入机制,进行从业资格考试。严格的资格审核有利于提高老年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美国的社区老年学院都会配备有心理学、教育学等相关知识的政府公务员进行跟踪指导。韩国则是在大学内开设科研机构、组织研究人员以老年教育为对象,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对教育形式、教学内容进行专门研究,促进老年教育健康、科学、可持续的发展。

    4多样的教育形式与新颖的教学内容

    国外的老年教育形式主要有实体教学与虚拟教学两种形式。实体教学形式主要有开设在大专院校、开设在社区、开设在企业内部以及组织旅游游学,虚拟的教学形式则是通过电视、网络、广播进行传播。开设在大专院校的老年教育机构是满足有些老年人希望有机会参与更具学术性和更深入的学习课程。开设在社区内的老年教育机构则是满足老年人就近参与教学活动,在社区内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开设在企业内部的老年教育则是组织退休前准备教育。休闲旅游教育则是带领老年人参观风景名胜、领略不同的风土人情,以便开阔眼界,丰富阅历。虚拟的老年教育则可以更方便、更快捷的传播知识。

    国外的老年教育内容十分新颖,具有三个特点:贴近老年人生活、满足老年人需求、适应老年人爱好。韩国老年教育内容贴近老年生活,包括经济、社会、文化、保健康复等知识。美国、日本的退休前准备教育,主要是从老年人心理变化和退休后生活目标,职业规划开展的。企业一般在员工退休前三至五年进行,一般从角色变化入手进行心理辅导,并研讨退休后休戚相关的投资理财、法律、心理健康、社会保障、代际教育等方面知识,对有特殊技能、身体状态尚佳的老年人进行人力资源开发。此外,国外的老年教育内容都包括死亡教育。面对死亡,老年人表现出的多是恐惧与焦虑,开展死亡教育可以使老年人有效消除恐惧感,培养更加积极的养老观。

    三、完善我国老年教育体系的路径选择

    1完善制度,构建机制保障

    首先,应制定《老年人教育法》,提高老年人教育法律的可操作性。我国目前有关老年教育的法律法规有国家层面的《教育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地方只有福建省、上海市、太原市及河北省颁布了地方性的终身教育法规,国家层面尚无老年教育的法律法规。老年教育工作普遍存在城乡不均衡、地区水平差异、工作开展机构及从业人员没有保障等问题。《老年人教育法》可以明确老年教育工作利益相关的政府、老年人、社会的责任、权利与义务。设立老年教育程序法,可以响应积极老龄化的国际号召,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社会问题。其次,建立老年教育保障机制,建立立体化的老年教育委员会。我国目前的老年教育实施机构主要是老年大学,主要是公办性质,其主管机构有民政、社会保障机构、老龄工作委员会、大型国有企业老干部机构、高校老干部机构等,立体化的老年教育委员会可以从机构监督管理、经费筹集及使用、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教学形式与内容等方面对老年教育进行统筹规划、分级管理、民主参与。通过法律制度、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的完善,实现老年教育的制度赋权与机制赋权。[5]

    2倡导老年人主动参与

    首先,应提高老年人参与教育的意识。老年人并不是消极等待被养护的对象,也可以成为社会活动的参与主体。老年人积极参与,可以实现老年人的社会价值、提升自我素质、丰富兴趣爱好,参与社会管理。其次,倡导老年人参与教学、管理工作。根据美国“时间银行”理论,在一个约定俗成的社会关系里,年轻的老人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来帮扶其他老人,等到这些年轻老人年老后再得到新的年轻老人的关爱与照顾。建立互助的养老帮扶模式,不仅可提升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求,也能扩充志愿者队伍数量。在我国老年教育机构建设中,应加大对曾经从事过教育、管理的退休老人的吸收,鼓励他们积极参与老年教育活动。

    3鼓励多层次办学,构建“三化”师资队伍

    我国目前的老年教育机构多为政府公办和企业作为员工福利来开办的形式,缺乏社会企业开办。首先,应理顺办学管理体制。目前的老年教育机构管理体制混乱、经费紧张、专业人员匮乏。应尽快从国家层面出台统筹老年教育资源、理顺管理体制的文件来规范老年教育工作。其次,鼓励社会企业加入到老年教育中来。可以效仿国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工作。给予从事老年教育的社会企业资金拨付、税收优惠、师资力量及知识技术扶持。

    目前,我国从事老年教育的师资滞后,来源主要有机关事业单位员工由于工作调动投入进来的非专业人员、外聘人员与从事过教学管理的老年离退休人员。完善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的建设,需要建立专职、兼职、志愿者及老年教育专家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结构的老年教育师资队伍。首先,可以在大学开设老年教育专业培养专业人才。老年教育综合了心理学、社会学、法律等知识,需要培养专业人才。其次,可以学习韩国开展老年教育师准入机制,开启从业资格考试。从进入机制上保障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素质及职业道德。其三,要保障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与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从社会地位、薪资报酬、职业前景等方面着手,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对其从业资格进行培训、考核,实现合格准入,不合格退出的机制。

    4创新教育形式与教学内容

    老年教育机构不仅要多元化、多层次的构建,还应注意在城乡间、区域间、干部群众间的公平。首先,可以将老年教育纳入正规的教育体系进行管理,借助高等院校的资源优势,实现教学内容、师资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其次,鼓励整合社会资源,吸纳非营利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教育。最后,应用“互联网+”新技术设计适合老年人的电视广播节目、网站、手机软件应用。

    创新教学内容应从贴近老年人生活、满足老年人需求、适应老年人爱好三个角度出发。可以从退休前就开展退休前准备教育,使老年人具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来进行第二龄到第三龄的角色变换,并筹划退休后的生活。可以开设与老年人生活休戚相关的健康、法律、投资理财、育儿、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课程,使老年人在学习了相关生活知识后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创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正确面对身体健康及死亡。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应广泛征求老年人的意见,根据其受教育需求来统计、规划、准备个性化的教学内容。充分调动大专院校已有的资源,开展文学艺术、卫生健康和养生知识、世界政治经济、宗教文化等个性化教学活动。

    【参考文献】

    [1]Gillian M. BoultonLewis. Education and Learning for the Elderly: Why, How, What[J].Educational Gerontology,2010,(36).

    [2]Maureen Tam. Elder Learning in Hong Kong: Policies, Programmes, Provisions, and Issues[J].Educational Gerontology,2012,(38).

    [3]刘娜,李汝贤.论美日退休准备教育对我国的借鉴价值[J].中国成人教育,2014,(23).

    [4]刘洪林.丹麦农村老年教育的成功经验及启示[J].成人教育,2015,(11).

    [5]王英,谭琳.赋权增能:中国老年教育的发展与反思[J].人口学刊,2011,(1).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of elderly education in United States, Britain, Denmark, Japan, South Korea, this paper concludes the characteristics from the four aspects of the government, aged education facilities, the aged and society. The characteristics includes: the legal and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the active participation of the elderly, the diversifie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professional teachers, and the diversified forms of teaching content. By learning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s, this paper also puts forward several suggestions: building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systems, advocating active participation, encouraging diversified education and specialized teaching staffs, innovating education contents and forms, in order to ultimately realize the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the aged, the families, the communities and the society.

    【Key words】elderly education; aging population; foreign experience; enlightenment

    (编辑/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