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体育运作模式探析

    康万英

    摘要:本文以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主体职能定位为研究对象,对我国今后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改革发展方向展开探讨。提出构建新型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构想,通过领导系统、协调系统和实施系统建立新型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并阐述了各系统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

    关键词:社区体育;运作模式

    中图分类号:G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09)02-0056-03

    我国体育事业的飞速发展,使体育不断渗入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快速地进入社会领域的每一个小单位——社区。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快速的追求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与精神文明的享受,已经有了一个崭新的局面。人们都在关注自身的健康,对健身的认识和了解得以加深,健身意识得到加强。在看到城市全民健身蓬勃发展与社区体育的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和社区体育运作模式与群众的需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许多方面还存在不足[1]。

    1 社区运作模式及体制性缺陷

    1.1 社区体育的管理和运作模式

    现行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主要是以街道办事处为核心,以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总会为政府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以社区内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参加单位,共同构成现有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各级人民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一般都有相应的群众体育机构,但没有专门负责社区体育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从调查中看出,大多数社区活动是没有组织的,多数是自发形成的,这说明社区体育发展仍然不够成熟。各单项协会一般在市级成立,在市体育总会的指导下开展活动。社区晨晚练点的管理者多为居委会或老年体协的工作人员。社区体育活动的管理者和组织者以兼职为主,专职为辅。实地调查发现,许多社区居民日常锻炼时,活动项目以秧歌、健身操、太极拳为主,缺乏系统科学的指导和组织。

    目前,都市社区体育活动形式主要有日常活动和不定期活动两种。日常活动主要是在社区晨晚练点进行,受场地器材条件的限制,参与人数较少,参与人群单一,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者超过一半人数是女性,男性占25%—35%左右,参与者以中老年人为主,主要依靠社区成员的自发组织为主。不定期活动,一般安排在节假日,由体育行政部门组织,街道、居委会配合,活动规模较大,参与人数较多。例如每年的全民健身月,体育进社区,全市的体育日等大型群体活动。

    1.2 现行社区体育运作模式中存在的缺陷

    1.2.1 社区体育运作主体职能的欠缺

    街道办事处目前还不能承担对社区体育晨晚练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有效组织运作,没有发挥其在社区居民大量日常性的社区体育活动中的组织、指导、管理职能。目前,居民参加体育活动多数是一种自发行为,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参与体育活动的主要形式有:自己锻炼;与朋友、邻居一起锻炼;与家人一起锻炼;参加晨晚练点组织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等。其中首选:自己锻炼的占38.2%,与朋友同事一起锻炼的占29.6%,其次是参加晨晚练点活动,而参加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仅占2.16%。这说明目前城市社区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组织化不高,这些与社区组织体育活动的宣传力度、活动内容、活动的时间等方面原因有关,这也说明体育运作主体职能的欠缺。

    目前,大部分街道办事处与自发性的社区体育组织缺乏或没有日常的联系,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体育活动,以完成上一级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指示和工作安排为主要内容和目标。

    目前,城市的街道办事处与体育总会在工作上基本没有建立起联络,缺乏有效的沟通。城市体育总会作为群众性体育组织的指导者,没能充分发挥其在业务上的组织、领导与指导职能。对各种社会体育团体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街道办事处需要设立与体育总会对应协调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1.2.2 政府管理职能的“越位”

    所谓政府管理职能的“越位”,是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与权限,是超职责、超权限的行政过程。政府,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的这种“越位”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办不分”,承揽了过多的应由社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如直接组织和承办了许多社区内的文体活动等。

    (2)受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将社会组织作为依附在政府身上的下属机构或附属部门,直接干预这些社会组织的活动。

    (3)在体育健身公共器材的建设与管理上,只计投入,不计日常维护,造成了需求和供给的矛盾。

    1.2.3 现有的社区体育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城市的多数企事业单位和体育社团组织分别隶属于相应的主管部门,它们在本系统内部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封闭的管理系统,相互之间并无直接联系。由于条块分割的存在,造成社区体育管理对象不一致。体育社团组织,如行业体协、单项协会等,关心自己的活动能否顺利开展,社团能否发展壮大,活动资金能否有保障。企事业单位关心自己本单位内的体育设施和活动,其服务对象一般限于本单位的员工。街道办事处与企事业单位、体育社团组织之间缺乏一种有效的协调,沟通交流不够。由于多头管理主体、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不一致,各自为政,缺乏良性的互动关系,造成社区内的体育设施利用率不高,资源共享难以实现。一些社区居民急需的体育健身娱乐设施,因为资金、场地等原因不能兴建,而另一方面企事业单位和体育社团组织的体育设施,却存在着利用率不高,很多时间闲置的情况。

    2 建立新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制约因素

    2.1 宏观体育体制的制约

    当前,我国体育体制改革采取的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方式,新的体制还不完善,而旧的政府型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废除,还有它存在的空间和环境,新旧体制目前处于一种共存的过程,而且这个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新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在建立和运行中必将遇到问题和阻力。社区体育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宏观体育管理体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改革和发展也必然同外部的宏观体育管理体制紧密相连,因而宏观的社区体育体制的改革,决定了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改革和发展。

    2.2 政府体育管理部门管理观念的制约

    由于历史和经济原因,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是唯一的体育事务管理主体的观念,还在政府体育管理部门的领导的头脑中占有重要地位,既“管体育”又“办体育”这种管理职能观念,严重制约了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不利于发挥社区体育自治组织和运作模式的创新。

    2.3 社区体育自治组织自身发展欠缺

    目前城市体育社区的发展,无论是内部管理还是外部管理都还没有制度化,人治色彩较浓。由于社区居民锻炼项目简单易行,技术水平较低,活动场地条件差,体育设施严重不足,社会指导员人数很少,满足不了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的需求以及缺乏科学指导。因此,体育社会团体对社区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还远远难以真正做到社团管理,实现社区体育自治。社区体育自治组织自身发展的不足,成为建立新型社区体育动作模式的制约因素之一。

    2.4 对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研究和认识不足

    对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研究和认识,至今仍然不够全面和深入。我国的社区体育是随着社区服务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新的、重要的社区工作,可以说它是体育社会化的必然趋势。因此,社区体育作为群众体育改革,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必然产物,作为今后城市群众体育的主战场,还未引起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社区体育它除了具备健身的功能外,特别是在建设小康社会中起着增强社区意识,增进邻里感情,加强社区凝聚力,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特殊功能,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因此,对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研究和认识,仍是今后一段时间内急需解决的问题。

    3 建立新型社区体育运作模式改革的积极因素

    3.1 经济体制改革是建立新型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基础因素

    20世纪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世纪,是科学科技大发展的世纪。21世纪将会进一步改变着我们的世界,改变着我们生活的时空。据专家预测,在我们未来世界的生存空间里将会有14种发展趋势,其中排在第一位是辉煌的资源经济,第四位是新型的服务性社会,第十位是休闲新时代,第十三位是不断变化的工作方式。这些都在快速有力的促使体育运动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进入每一个社区,发展社会体育已是必然趋势。

    进入21世纪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政府关注民生,为民办事,不是一句空话。体育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载体,民呼我应,成了2008年全民健身工作的主题。使社区体育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一方面国家与社会职能分化正在加速进行,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长期承担的许多社会职能正在向社会转移,其中相当一部分职能需要由城市社区承接,另一方面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职能和居民生活的多样化,又推动着城市管理重心向基层社区转移。

    3.2 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

    政府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下放,管理重心下移,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统包、统管的局面,克服由于管理职能观念造成的管理职能错位、权责失衡等弊端,实现政府有限职能观。这就对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关注民生,聚焦、服务百姓,关键是要做好服务。

    社会体育指导员是体育主管部门联系市民的“桥梁与纽带”,也是健身技能的重要传播者。实现政府有限职能观,还要从“改与转”进行创新。一方面是国家简政放权,改“办体育”为“管体育”,把各种具体的社区体育事务交由体育社会团体去组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加强社区体育管理的宏观调控,加大对社区体育场地、器材设施、经费的投入,满足社区居民日前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由于政府将权力转交给社会,就必然激发社会力量办体育的积极性,沟通社会渠道,形成“社区在前台,政府在后台”的格局,建立新型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

    3.3 宏观的中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推动因素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体育行政部门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体育活动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

    全国各地陆续颁布、实施的《全民健身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社区体育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新型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4 建立新型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构想

    4.1 建立政府宏观管理与社区自治结合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

    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特点,就在于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模式特征是“小政府,大社会”。离开了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推动,经济领域、社会领域、体育领域的改革和发展,都是无法完成的。政府关注民生,还得把办事、想事、干事的着力点放在亲民、爱民、利民上。

    因此,建立新型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必须与政府的宏观管理相结合,同时各类社会体育组织,特别是社区体育自治组织,要充分发挥其在社区体育活动中的组织管理职能,真正实现社区体育自治。

    4.2 建立新型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具体构想

    建立新型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首先在于构建合理的社区体育组织结构。新模式划分为三个层面:领导系统、协调系统、实施系统。

    4.2.1 领导系统

    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领导系统主要指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系统的主要职责是:

    (1)宏观上加强体育管理,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把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纳入到社区建设中,促使社区体育与社区服务的协调发展。努力提高人们对社区体育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对社区体育的指导和管理。

    (2)提供社区体育发展的政策与经费支持,增加社区体育组织活动经费在预算中支出的比重。

    (3)发挥各级政府在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职能,以及与社区内驻单位的沟通作用。

    (4)结合房地产开发,规划体育健身场的规模、档次。

    (5)新建居民住宅区必须配套体育健身设施,并与小区住宅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及同时投入使用。

    (6)除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民住宅区应建设健身配套设施外,在已建成的居民区没有体育健身设施的,应当补建体育健身设施。

    4.2.2 协调系统

    新型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协调系统,由社会体育管理系统组织,包括城市体育总会及将来要逐步成立的各级体育总会、街道办事处的体育总会和各单项协会。

    协调系统的主要职责是:

    (1)协调社区体育自治组织与体育行政部门,与各单项协会、行业体协的关系。

    (2)对同级各单项体育协会,各行业体协以及青少年体育活动俱乐部进行登记管理,提供业务指导;

    (3)协助社区体育运作主体开展社区各项体育活动,帮助解决社区体育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4)做好晨晚练点的登记、注册工作,做好社区体育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5)举办全市性的社区体育活动,体现社区体育的精神文明等。

    4.2.3 实施系统

    根据“小政府,大社会”的体育体制改革设想,为了真正实现社区体育自治,根据我国目前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特点,提出在社区层面上建立新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的主体——社区体育中心,其作用有以下几点:

    (1)社区体育中心的组成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包括街道办事处代表、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其负责人从各类代表中选举产生,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社团,真正实现社区体育自治的原则。

    (2)建立社区体育中心符合我国社区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加强社区体育的基层管理,有利于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切实满足居民的体育需求,以创建科学、文明、健康的活动场所,增进社区感情和社区成员身心健康的社区体育运作新模式。

    (3)消除“条块”分割的矛盾。街道办事处不再直接干预社区体育事务,而是通过参加社区体育中心来体现政府意志并实现其社区体育的管理职能,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内的其它社会体育组织,通过参与社区体育中心实现与社区居民及其它单位部门相互联系,相互搭建平台,在联动中协调互补,互融共进。

    (4)有效沟通与社区晨晚练点、居民体育活动小组之间的联系,有利于社区体育的组织管理和发展壮大,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服务。

    社区体育中心是新的社区体育运作模式中的运作主体,其主要职能有以下几点:

    (1)组织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如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等多种形式的社区体育活动;

    (2)进行社区体育活动的经验交流与宣传;

    (3)对社区体育场地、设施进行维护;

    (4)根据社区居民要求,协调政府部门、驻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体育组织建立社区体育保障机制。

    (5)为开展本社区的体育工作,争取有利条件。触角延伸区域内高校,充分利用高校自身服务设施资源丰富的优势,打破社区与学校之间“围墙”来开拓发展公共服务设施空间。

    (6)高校利用人才优势,帮助社区举办各种体育保健讲座,帮助社区进行体质测试,进行医务监督,为居民科学健身服务。在街校合作之中,联动之中,协调互补,互融共进,共享共赢。

    4.2.4 各系统之间的关系

    领导系统是整个运作模式的主导者和推动者,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财政支持是社区体育发展的必备条件;协调系统是整个运作模式的衔接者,它是政府与社会之间沟通的桥梁,起到枢纽的作用;实施系统是整个运作模式的具体实现者,以上三个系统紧密相连,缺一不可。

    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在具体实践中继续探索与研究社会体育的商业化、市场化,以多元化的合作产品满足健身需求。在运作思路上必须要有适应形势发展的新理念,新对策。

    因此,我们在社区体育建设中要以人为本,把社区体育与社区服务结合起来,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化、产业化道路。努力创建新型社区体育运作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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