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式”教学:教研的攻关目标

    邓银书

    【摘要】如今,一些年轻教师过于强调教学的随意性,认为一本《教材全解》就是决胜教学的法宝,教研活动和五环建设被认为无足轻重,不值一提。他们一味地照搬别人的方法,却不根据自己的对象研究自己的教学方法;要求学生学习,却不注重学生学习方法的培养。于是,学生的主体地位被削弱,教学质量难以提高。因此,如今再谈启发式教学仍有必要,故本文旧话重提,从“预习”在启发式教学中的地位,课前预习——感性认识阶段,发言、争辩,抽象综合——理性认识阶段和启发式教学的指导原则与协调关系四个方面来探讨启发式教学。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教研活动;教学方法;感性认识

    静观当前教界,无论研究何种教学手段或教学形式,都是在围绕“如何开发学生智力,培养能力”这一课题进行研究,所以,“启发式”教学,也就自然成了教研活动的攻关目标。

    一、“预习”在启发式教学中的地位

    “课前预习”是启发式教学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启发式教学极为重要的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取得教学上的成功,就能大大地振奋学生的学习精神,让他们保持旺盛的学习兴趣。课前预习把学生置于学习的主体地位,教师凭借对课文要求的精心设计,引导学生开动脑筋,带着预习要求去钻研课文,教师仅作点评,让学生自己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重在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以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目的。

    二、課前预习——感性认识阶段

    启发式教学要特别重视感性认识阶段(即课前预习)的自学指导,要在这个阶段中收到理想效果,预习题的设计就显得极为重要。预习题涉及的内容有:课文中的字、词、句、段落层次,文章中心,作者思路,写作手法,思想教育等;单元中各种文体、各种写作特点的对比等等。

    三、发言、争辩,抽象综合——理性认识阶段

    教师可以组织各小组选派代表进行发言,在发言过程中,各小组之间相互补充,相互启发,相互纠正,相互渗透。集中各组的认识,就扩大了认识面,给提炼综合提供了丰富的鉴别材料。老师应抓住学生求知欲强烈、脑功能活跃的最佳时机,鼓舞那些求异性强、直觉思维敏捷的学生进行竞争性的发言、争辩,把学生的思维活动引向纵深发展。

    四、启发式教学的指导原则与协调关系

    实施启发式教学,要求“教”与“学”之间必须协调一致。因此,还必须对学生的素质修养进行培训,才能与启发式教学相适应。如:学习品质上,情感、兴趣和意志的培养;学习功能上,听的能力和说的能力,思维能力和想象能力的培养;以及学习习惯上的培养等等。

    总而言之,启发式教学,以认识论为依据,以矛盾论为动力,以学生为主体开展教学活动。教学上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的教学原则,强调“教”与“学”相协调的教学方式,以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教学目的。

    参考文献:

    [1]《韩昌黎集》(唐韩愈著,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2000.9,第6页)

    [2]《论语通读》(何银祥著,北京出版社出版,2010.10,138页)

    [3]《走进新课程·与教育实施者的对话》(朱慕菊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10,第125页)

    [4]《叶圣陶语文教育思想的现代意义》(李惠芬,2006年1月《中学语文》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