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院校青年教师培养路径探析

    关键词 公安院校 青年教师 能力 培养路径

    作者简介:王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体战训学院,助教,研究方向:警察教育训练。

    中图分类号:G64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316

    公安院校是开展公安教育的主阵地,具有培养公安人才、开展科研、提供社会服务等多重职能。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公安院校教师具有教师和警察的双重身份,身份与职业的特殊性赋予其更多的责任和使命,这其中的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主要从事教学与科研任务地教师)更是这支队伍中的骨干力量。这些教师大多拥有硕博等高学历,具有较好的理论知识水平与科研能力。但同时也因工作时间不长等,面临着身份转换,角色定位,专业发展等问题。当前社会对于高校发展以及学生培养的关注较多,对于高校教师,尤其是对青年教师发展的关注度不足,培养力度不够,不利于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一、公安院校青年教师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一)思想政治素质

    公安院校的鲜明特色,决定了其崇高的政治属性。公安院校青年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他们的道德情操和思想品质对学生具有较强的引导示范作用。广大青年教师应具备崇高的社会主义理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热爱公安教育事业,切实承担起培养政治过硬、专业突出的公安一线人才的重大责任。

    (二)教育教学能力

    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是青年教师能否完成教书育人任务的关键。首先,较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将自身专业尽快转换,将专业知识进行迁移,与公安工作有效结合 。其次,良好的组织教学能力。准确把握教学规律,熟练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不断检查调控,达到教学效率最大化。再次,较好地表达能力。教师的思想、知识、技能都需要通过表达来进行传授,许多知识技能涉及各类法律,因此语言与肢体表达的准确性尤为重要。

    (三)科研创新能力

    青年教师大多来自“985”“211”等知名大学,在校期间已经具备较高的科研创新能力。来到公安院校后,应尽快将自己所学专业与公安相关专业进行融合、总结、创新。应用其他专业领域的先进方法,为公安教育开拓新的思路。在教学的同时,能够不断地总结经验、规律,并发现新的教学规律和方法,既能潜心问道又能独立思考。此外,青年教师应具有较强的接受以及应变能力,如受疫情影响全国各地高校纷纷推迟开学,并推出“停课不停学”等方案。青年教师应当借助自身优势,尽快掌握新的教学方式与方法,最大限度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公安实战能力

    公安院校青年教师在掌握先进的理论、技能的同时,也应具备较强的公安实战能力(这里的公安实战是指公安民警所从事的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性,教育工作对公安实战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师讲授的内容应贴合实战,否则就会脱离实际,达不到应有的效果。青年教师应当抓住机遇,多参与、多了解公安实战工作,以实战为指引,结合自身专业,不断发展,争取为公安一线输送大量专业过硬的实战人才。二、公安院校青年教师的发展困境

    (一)内在困境

    1.角色转换不明确

    经调查研究,当前公安院校青年教师绝大多数来自非公安院校,非公安院校毕业生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宗旨、任务等方面地了解不多,对公安院校的管理以及工作模式了解甚少。这就导致大多数青年教师在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对警察身份的认同和警察意识的培养。青年教师如果政治站位不高,缺少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政治安全的大局意识,就会偏离公安院校政治建校的根本。此外,青年教师如果对公安院校的管理体制不适应,不服从,自由散漫,本身就是违反纪律,难以起到表率引导作用。

    2.专业转化不及时

    自2011年国家批注设立“公安学”“公安技术”两个公安一级学科以来,公安学科得到了长远发展。公安院校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以及公安工作发展需要,在原有治安、侦查等传统专业的基础上开设信息网络技术、国际警务执法等相关学科专业,大量招收其他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这其中的学科专业转化问题尤为突出。公安院校开展的课程大多与执法业务相关,而且涉及大量的保密知识与技能。而招收的青年教师往往没有相应的学科基础,在授课中仍然按照自身所学专业与学科进行讲授,专业衔接与转化不及时。也有一部分青年教师任教的课程与其自身专业差异较大,需要较长时间重新探索、学习,自身专業优势难以发挥。

    3.教学技能不扎实

    大部分青年教师并非师范专业毕业,在教学过程中缺乏教学技巧,对公安专业教学重难点难以把握,主次不清。在教学方式上过多依赖于多媒体,不能采取多种教学方式进行授课,教学基本功较弱。有些教师虽然对前沿知识与理论有相当研究,但是由于缺乏教学方法,缺少实践,对教学目标把握不准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自身知识的迁移与转化,在讲授重难点时往往不够深入,蜻蜓点水。

    4.职业规划不合理

    公安院校青年教师在职业规划中应综合考虑身份的特殊性,要具有政治性、专业性、长远性。从短期来看,当前学术成果是各院校教师评职称的重要指标和依据,这种评价机制下,很多青年教师入职后就偏重于写论文,做课题,忽视了对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造成“重科研,轻教学”,为了“功力而学术”的局面,一旦完成了晋升评聘,就失去后劲,不利于自身与院校的长远发展。从长远来看,大多数青年教师的发展规划处于自发状态,对学校发展规划比较模糊,发展目标与学校发展规划不相一致,导致个人发展与组织发展目标偏离。

    (二)外在困境

    1.教学、科研、行政工作不平衡

    青年教师入职后面临大量新专业、新课程的教学任务,教学活动需要丰富的经验以及充分的备课,大量的课程任务使得青年教师没有充足的时间向优秀的前辈学习,上课往往是“照猫画虎”。在课程准备不充分,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学生反馈不理想,教学效果差,长此以往,青年教师教学激情逐渐磨灭。同时,青年教师往往面临较重的科研任务,在科研与教学中轻重难以把握,疲于应付,容易急功近利,失去学术科研精神。此外,部分青年教师还承担着部门内勤,学生管理等行政事务,行政工作内容琐碎,严重影响科研和备课效率。

    2.招录体制不科学

    公安院校招收教师的学历一般要求在硕士研究生以上,而国内的公安院校中,只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警学院三所院校培养公安专业硕士研究生,只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一所学校培养公安专业博士研究生,这就造成了供需失衡。为了平衡学历需求,大量招收非公安院校的高学历毕业生,导致许多青年教师在前几年很难快速进入角色,不得不“转专业”。而许多专业突出,经验丰富的人员由于学历或招录体制的限制,无法进入教师队伍,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公安学科的专业化发展。

    3.管理发展制度不健全

    首先是高校对于青年教师的物质需求关注度不足。对于青年教师来说,物质需求占领主导地位,只有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才能实现更高的追求。从现实来看,当前公安院校在待遇方面两极分化仍然较重,青年教师的薪资收入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水平。在科研方面,无论是立项审批还是科研经费,都处于劣势地位,最终是将青年教师最富激情与创新能力的青春时期“消耗殆尽”。其次是高校对于青年教师的尊重程度不足。公安院校由于其特殊属性大多以行政权力为主导,教研权利容易被忽视,青年教师往往是被管理者的角色。学生也受其影响,对管理他们的队长毕恭毕敬,对教师尊重程度不足。这种尊重的缺失,极大地挫伤了青年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4.教育培训体系不完备

    首先是岗前培训体系不完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倍训暂行细则》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中,分别规定着公安院校青年教师需参加作为警察身份的入警训练和作为教师身份的岗前培训。然而在入警训练中大多是警察基础知识与技能教育,缺少岗位业务课程,缺乏针对性。在岗前培训中存在着内容固化、陈旧,方式单一等问题。其次是对教师教学与实践考核机制不健全。虽然公安院校都有下派锻炼机制,但是对于教师下派锻炼取得的成效缺少评估反馈机制,培训成果难以评估。再次是缺少长效培养机制。多数公安院校不具备教师发展与培养机构,缺乏校内外培训平台,缺少能让青年教师广泛参与的完善系统的培训形式,难以形成标准化,工训矛盾也较为突出 。三、公安院校青年教师发展对策

    培养、发展青年教师应当立足于岗位能力,着重培养其综合能力与专项能力。针对青年教师培养发展中的问题,通过“四三二”的培养路径,经过个人与组织双向努力,促进青年教师与公安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

    (一)建立四级培养路径,完善青年教师培养与管理体系

    1.以校级培养为引领,建立健全教师培养发展制度

    公安院校应以制度为引领,为青年教师构建广阔发展平台。只有从校级做好顶层设计,建立专门的青年教师培养制度,从制度方面向青年教师倾斜,才能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通,结构合理的青年教师队伍。各公安院校应根据本校发展特点,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定一套体系完备的人才招录制度、教官引进制度、岗前培训制度、下派锻炼制度、考核晋升制度、交流培训制度等,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学位、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等,促进对青年教师培养的系统性、全面性,实现人才的可持续发展。

    2.以院系培养为衔接,积极引导教师追求教学卓越

    学院层次应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制度,有针对性地对青年教师开展培训。一是采取院内选拔和校外选聘等方式,选取优质教师、教官等作为培训导师,做好“传、帮、带”工作。二是多维度开展专项训练,采取理论培训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操作相结合的形式,多角度提升专业能力。运用超星、雨课堂等教学发展平台,学习教师素养、教学技能等,拓宽教师教学路径,拓展教学视野。三是打破专业壁垒,促进互相学习。公安工作涉及广泛,青年教师在掌握本专业的同时,应广泛了解其他专业,各专业之间应搭建青年教师交流平台,互通有无。在全院、全校范围内举行公开课、观摩课等,为青年教师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3.以教研室培养为落脚点,精准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技能

    教研室是教师接触最多的场所与群体,教研室应依据本课程培养目标,对青年教师精准施策,充分发挥本教研室已有资源(教授、名师、教学成果等),以学术交流、讲座等形式,对青年教师进行手把手培养,零距离教学。各教研室也应充分发挥本单位聘请的实战教官、驻校教官等资源,带领青年教师多了解实战案例、多开展案例分析,多学习实战经验。教研室除了集体备课外,还应定期开展教学讨论活、听课等活动,对青年教师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对策。

    4.以基层锻炼为着力点,搭建教师培养长效机制

    在2018年初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要求,要定期选派教师到公安实战部门挂职锻炼,专业课教师每 3 年参与公安工作实践的时间不少于 6个月。但是受制于教师资源短缺等问题,在全国30多所公安类高校中,只有少数部属院校可以满足这一要求,部分院校采取岗前下派锻炼一年,或者只把下派锻炼作为职称评定的一项指标,缺少长期培养交流机制。各院校应当把实践锻炼作为教师培养的重要环节,把实践锻炼作为评奖评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加强校局合作,尤其是同城、临城一体化合作机制,明确教师参与实践的身份,真正让教师参与到执法实践中。基层实践部门,应当协助公安院校加强对参与实践青年教师的引导、管理和考核。学校应建立一套系统科学、长期有效的岗前培训、下派、挂职锻炼、基层调研等制度,教师可以通过基层实践,紧密关注社会发展动向,了解警務工作的最新发展,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二) 突出三位一体,搭建青年教师发展平台

    1.促进教学科研共同发展

    教学与科研是相互促进,互相提高的。在《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中强调了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意见中指出:要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支持教师参与国际交流和科研合作。学校在为青年教师搭建各种校局合作平台的同时,也可利用当地高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优势,促成校校合作、校所合作等。青年教师也应敢于吃苦和付出,在教学中遇到的难点、重点,可以通过查阅资料、专家访谈等方式开展专题研究,在研究中获得的收获可以转换为科研成果。在查阅资料、研究总结过程中,青年教师的知识储备得到更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锻炼,从而打破教学与科研时间、精力分配不均的问题,形成教学与科研的互促模式。在此基础上适当参与行政工作有助于青年教师尽快转变角色,融入学校工作,增强对公安教育工作的了解 。

    2.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

    首先,应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将教学、科研、实践按照合理比例纳入绩效考核。在教学考核中更应注重对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的评比考核。对于实践,可采取教师上报,学校按规定审核的方式来考核。其次,完善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定性与定量双重考核。单纯的采用定性或定量的考量方式,存在着“有质无量”或“有量无质”等问题,应对教学与科研的质和量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估。再次,对不同类型的老师要区别对待,分类考核。不能以“教学型”教师的考核标准来要求“科研型”教师,也不能以“专业课”教师的标准要求“基础课”教师,反之亦然 。

    3.提高公安实战能力

    首先是岗前培训,在岗前培训中除了完成公安部、教育部规定的入警训练、岗前培训,还应增加岗前实践培训。让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以见习的角度参与公安工作,使他们能够较快转换思路,对公安工作有一个系统、全面地了解。其次是在职培训,这一阶段的实践应该是实实在在,切切实实的跟随一线“师父”学处警、学办案、学文书制作、学侦查讯问,稳扎稳打,切实参与到公安工作中。再次是发展培训,公安业务发展较快,除了定期参与公安实践外,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基层调研,适时学习与所授专业类似的公安业务,了解最新进展,把握实战的前沿。

    (三)立足双重身份,明确职业发展方向

    1.明确双重身份,尽快转换角色

    首先是通过教育引导,抓党建带团建的方式,做好青年教师的党员教育工作,促使其尽快了解警察政治定位,时刻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其次是开展全员集训,学校利用暑假、寒假等课余时间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主题,开展常态化的培训。将教师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纳入考核方案,制定《教职工警务化管理规定》等管理办法,以人民警察和高校教师的双重标准来严格要求,促使青年教师尽快转变身份,融入公安教育事业。

    2.制定职业规划,找准自身定位

    首先是学校应根据不同青年教师的年龄层次、专业特点、素质能力等,有针对性地为其制定职业规划,将青年教师的职业规划与学校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立足学校定位,互相促进。学校对有发展潜力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政策与资金支持,这样既能激发教师积极性,又能使每位教师都能找到适合自身的发展方向 。其次是青年教师应树立职业发展的理念,根据学校发展目标以及自身教学、科研、实践能力的提高,适当调整自身的职业规划,不断归纳反思,谋求更精准的发展。四、结语

    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是一项长期工程,青年教师应加强自身努力,合理规划职业发展目标,明确双重身份,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努力做到专业精通、作风优良。同时也要发现在青年教师的培养过程中,青年教师的心理、生活、家庭等方面所带来的影响,以及当前国际化背景下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真正做到有规划、有计划、有目标,不断探索精细化的培养路径,推动公安教育事业发展。

    注释:

    佟晖,张军.强化公安高校青年教师理想信念的思路与方法[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5(3):77-81.

    宋立渠.公安院校青年教师素质能力培养探析[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7,19(2):112-115.

    唐芳索.对公安院校教师培养问题的探讨[J].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22(3):59-61.

    魏文旻,安福强.公安院校青年教师培养机制探析[J].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20,22(1):96-100.

    康蕊.公安院校青年教师职业发展困境与对策[J].法制博览,2017(35):35-36.

    马俊丽.新疆高校青年教师职业生涯规劃研究[D].新疆大学,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