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问题

    赵锦锦 刘丹

    关键词 疫情 野生动物 法律保护

    作者简介:赵锦锦,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8级法律硕士,研究方向:法理学;刘丹,河南省检察机关调研人才,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研究方向:刑法、刑事诉讼、电子证据。

    中图分类号:D923.6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255

    始于2019年底2020年初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自爆发以来,引起全国人民乃至世界各国人民的关注。作为病毒可能源头的中华菊头蝠本应居于深山之中却出现在餐桌,成为影响人们生命健康的潜在隐患。疫情之下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成为人们热烈讨论的话题, 并由此引发学界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问题的争讨。

    2月24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凡属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禁止猎捕、交易、运输的野生动物必须严厉禁止。《决定》的出台对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从实践来看,尚有一系列问题未能得到解决。我国自1997年刑法适用至今,其中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条款从未得到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对野生动物保护范围较窄、惩罚力度不强,民众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尚未根除。因此本文试从立法、执法、司法、思想意识等角度以期对野生动物保护提出对策建议,引导人们树立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一、野生动物保护法律修改之必要性

    (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之呼吁

    回顾2003年肆虐全国的SARS病毒,经研究发现该病毒源于一种名为果子狸的野生动物,病毒从食用果子狸的聚集地广州开始传播,进而弥漫全国。2017年,一名香港赴广西考察人员晒出请吃穿山甲而引发热议, 诸如此类滥食野生动物事件层出不穷。殊不知野味在带来舌尖上快感的同时也是某些病毒的携带体。就拿果子狸来说,其体内携带多种寄生虫,易成为SARS等病毒传播的中间宿主;再如野生土拨鼠,体内含有鼠疫杆菌,是爆发鼠疫的罪魁祸首。 为什么易于携带病毒依旧不能阻止野生动物成为人们餐桌上的“硬菜”?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不像古代人们受环境所迫,为了生存而食用野生动物,现今人们的温饱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但食用野生动物的现象却时有发生。受传统认知所限,有人认为“野味”所具营养价值远超家禽,故广受人们青睐。其根源在于“特权”观念及猎奇心理甚至错误营养观。无论从病毒防控亦或从人类文明的角度讲,为减少病从口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亟需从法律与思想层面严厉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革除滥食野味陋习。

    (二)维护生态链条平衡之必然

    维护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命力所在,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我国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生物多样性与野生动物保护,最早可追溯至五帝时代和周朝,分别设置“虞”和“迹人”来管理野生动物,禁止用毒箭等捕杀野生动物尤其是幼兽。秦汉时期的《田律》规定,不准摘取植物幼芽、动物幼兽等,这可谓是我国最早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05年就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绿色发展理念,并被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保护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野生动物栖息地逐渐缩小、滥食野味现象愈发严重,极大破坏了生态系统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對于珍贵稀有、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和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区系统应当采取严格措施予以保护,以维护生态链条平衡。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完善路径

    (一)扩大野生动物立法保护范围

    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主要集中于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及地方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等,《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对野生动物作出界定,主要包括“珍贵濒危+三有”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虽然在第十条中按照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名录对第二条所规定野生动物进一步细化,但由于封闭式立法缺陷导致诸如野兔、斑鸠等一大批野生动物尚未纳入保护范围。 因此笔者建议,将在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珍贵濒危+三有”之外的野生动物纳入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范围,并完善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名录,将未囊括其中的野生动物增设为三级或一般保护标准。此外对于人工繁育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也应加以严格限制,可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扩大解释为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防止以“人工培育”为名进行非法交易之实,从而对野生动物提供全方位的立法保障。

    (二)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于得到人们的有效遵守。所谓天下难事,不在于立法,而在于法之难行。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度,一方面,严格落实执法者责任并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使不作为、滥作为现象无处容身,在执法端形成严格高效执法体系; 另一方面提高现行刑法和野生动物法对于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惩处力度,综合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提高罚金起点数额,并考虑设置惩罚性条款,增强法律的惩戒性,使得违法者不敢违。同时可借鉴国外野生动物保护有益经验,设立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机构对野生动物进行管理、保护、宣传、研究,更有针对性实现对野生动物保护执法。

    (三)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公益诉讼工作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稳妥探索拓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一直是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热点,但相关文献却寥寥数计,观点也不尽一致。 笔者认为,对于相关法律规定中“食用”及《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属于一系列后发环节,其本质源头在于猎捕,而猎捕本身是对生态环境的极大破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检察院对于破坏生态环境的应当提起公益诉讼或支持起诉;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检察院对于生态环境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可以提起诉讼。相应地,对于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与滥食,检察院有权根据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规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以打击非法交易,切实保护野生动物安全。

    (四) 革除滥食“野味”思想根源

    科学研究表明,在人类活动影响下,生物物种的灭绝速度是正常环境背景下的1000倍。随着每年都有新的物种不断消失,保护野生动物已刻不容缓。 1973年2月12日,88个国家在美国华盛顿召开了世界野生动植物大会,并在随后会议中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此前已举办六次主题日活动,均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有关,今年野生动植物日主题为“维护地球所有生命”。 然而仅仅通过野生动植物主题日活动尚不能有效实现野生动物的全面保护。因此,在增强人们对野生动物认识的同时,也应积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养绿色文明生活方式,使人们认识到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可能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规定,而且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78%都与野生动物有关或者来源于野生动物。

    此外,通过科学普及野生动物营养组成与携带病毒可能性,从思维根源上纠正人们对“野味”的错误认知,主动向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说不”。最终通过法律规制与思想认知的双重作用,构建人们对野味“不敢吃、不能吃、不想吃”的预防机制,形成尊重自然、保护动物、敬畏生命的绿色饮食方式。三、结语

    《决定》的出台虽弥补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缺口,但从立法长远谋划来看,应及时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修改程序,注重加强野生动物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执法力度、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种类范围等以实现野生动物严格保护。自武汉爆发进而席卷全国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终会过去,但我们从中吸取的教训应警钟长鸣。

    注释:

    http://tv.cntv.cn/video/C10336/2fe264987d4e476c9f77c9db585f8345,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3月20日。

    https://www.guancha.cn/society/2017_02_06_392886.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3月20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6762723917707977&wfr=spider&for=pc,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3月20日。

    朱宁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N].法制日报,2020-02-28(001).

    马建华.禁捕野生动物 保护生态平衡[N].渭南日报,2020-02-20(003).

    http://www.lishui.gov.cn/zwgk/bmdt/202002/t20200225_4369510.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3月20日。

    赵祯祺.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J].中国人大,2018(2):33-34.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条。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9676830755859425&wfr=spider&for=pc,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3月20日。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刘长秋.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力度[N].联合时报,2020-02-28(006).

    有学者认为现行法律不能对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提起公益诉讼,野生动物保护法需先确立风险预防原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滥食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见常纪文,李珂琪.能否对滥食野生动物行为提起公益诉讼?[N].中国环境报,2020-03-13(003);有学者认为检察机关提起保护野生动物公益诉讼于法有据,检察机关可以根据立法的原则和精神,探索扩大公益诉讼的范围,见汤维建,王德良.探索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N].检察日报,2020- 02-17(003)等。

    https://tech.qq.com/a/20140910/003761.htm,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3月23日。

    https://mp.weixin.qq.com/s/uMXHp55dxbdGF1F9s95D9Q,最后访问日期,2020年3月23日。

    郑言.向滥食野味说不[N].郑州日报,2020-02-2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