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养殖污染治理做法及成效浅谈

    秦尚平

    摘要:对宜都市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做法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介绍,旨在为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水平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提供参考。

    关键词:养殖污染;生态养殖;节能减排;示范引导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6)05-0052-02

    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基本满足了人们对肉、蛋、奶的需求,但同时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趋严重。本文在全面调查分析宜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现状、成因的基础上,对宜都市养殖污染治理的做法及成效进行了介绍,重点分析了治理模式探索全过程,为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水平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1 科学规划,严格准入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发挥优势、合理布局的原则,全市确立了总量控制目标,规划沿江5个乡镇主攻猪禽,发展城郊型畜牧业;山区5个乡镇主攻草食畜禽,大力发展牛羊养殖。坚持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生产布局、建立特色基地。2013年上半年,组织专班对全市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全面普查,逐场登记,全面掌握了污染物处理方式、排污设施设备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基本情况,广泛收集了当地干部和养殖户对治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强化监管”的工作思路,制订了分阶段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出台了《宜都市规模猪场养殖污染减排工作方案》,计划通过3年的连续治理,使养殖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好转。

    为控制养殖污染源头,宜都市从行业准入抓起。一是系统内规范审批程序。2009年7月,宜都市畜牧兽医局印发了《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内部审批制度(试行)》(都牧〔2009〕66号),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审批、全程监管。明确乡镇(处)是畜禽养殖场建设管理的主体,负责对辖区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工作;凡新建、扩建规模畜禽养殖场都必须先审批、后建设。对新建、扩建规模以上的养殖场必须有村委会及周边居民的同意证明,按程序报市审批;对规模以下养殖场由乡镇政府审批。对申报、初审、审批、督查、验收5个环节明确了程序和时限,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适度规模,宁可不上项目,也坚决不能增加新的污染源。2010年以来,宜都市畜牧兽医局共对478个规模养殖户进行了审批,从源头上大大减少了养殖污染事件的发生。二是划定禁养、限养、适养区域。在几年摸索实践的基础上,2014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划分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通知》(都政发〔2014〕37号),将饮用水源、基本农田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村庄、学校、人口聚集区、市乡道路主干线等方面区域划入禁养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在禁养区内新发展规模养殖场,否则一律拆除,已建的逐步搬迁或关闭,从制度上形成了控制养殖污染的长效机制。

    2 积极探索,示范引导

    治理养殖污染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多,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近年来,宜都市通过项目引导、办点示范、模式推广等方式,大力推行生态环保养殖技术、生物减排等多种养殖模式。

    一是大型养殖场深度处理。宜昌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常年能繁母猪存栏2 450头左右,每年向社会提供优质仔猪4万头以上,治污问题一直制约着该企业的发展。为了破解污染难题,2010年该公司投资300万元,建设1万m3的盖泻湖式发酵池1个、 2 000 m3的晒渣池1个,1.4万m3的沼液生物氧化塘2个,配套安装了64 kW的沼气发电机组一套。建成日处理300 t污水的深度处理系统。该粪污处理设施是全省建设最早、工艺先进的粪污处理设施。2010年11月,农业部在宜昌召开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现场会参观了现场,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生态养殖示范。近年来,宜都市畜牧兽医局组织投入200多万元,在丁家坪、白龙冲等地新办了12个生态养殖示范点,坚持每年办2~3个点,以点带面,引导养殖户走农牧结合的生态养殖之路,形成了“猪-沼-茶”、“猪-沼-菜”、“猪-沼-果”等土地消纳循环利用模式。即实行一个规模畜禽养殖场、一套臭氧发酵处理设施,通过管道或贮存塔与种植园相结合,让畜禽粪尿进沼气池、沼渣沼液进种植园、沼气无偿提供周边农户使用。在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宜都市规范了规模猪场以农牧结合为主的治理模式,大力组织推进实施。目前全市有128家规模场采用这一模式,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生态养殖成为宜都市中小规模养殖场养殖污染治理的首选模式。

    三是推广生物发酵床。从2009年开始,宜都市积极推广“零排放”的生物发酵床养猪。目前,全市有16家规模养殖场采用生物发酵床养猪模式,发酵床面积7 100 m2,年饲养生猪1万多头,减少粪污排放2 000 t左右。

    四是普及标准化饲养。新建或改扩建规模养殖场,推广“二改二分两配套一结合”工艺,即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实施固液分离、雨污分离,配套沼气池、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种养结合方式,全市已建成标准化猪舍“150”350栋,“1531”标准化羊舍317栋,“153”标准化鸡舍98栋,“1210”牛舍114栋,“156”鸡舍67栋。标准化饲养大大减少了畜禽养殖污染。

    3 多管齐下,强力推进

    一是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全市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明确了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每年召开有各乡镇行政一把手、分管领导、畜牧中心主任、纳入治理的养殖业主和市直相关部门参加的养殖污染治理工作会议,专题进行动员和部署,其间还组织“两办”督查机构专题督办。建立了部门联席例会、专项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将养殖污染治理纳入乡镇、村和相关市直单位绩效考核目标管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力推进养殖污染治理。

    二是硬化投入。依托现有项目,捆绑整合各类资源,重点向养殖治污倾斜。近3年,仅项目和财政投入累计达到1 980万元。2010-2012 年整合项目资金443万元,对16家规模猪场实施了污染治理减排项目;2013-2014年整合项目资金745.3万元,对102家规模猪场实施了污染治理减排项目,共新建沼气池25个1 900 m3,沼液储存池95个18 000 m3,新建干粪堆沤池75个965 m3,铺设输送管道18 451 m。2016年计划投入515万元,对全市95家规模猪场实施污染治理,其中年出栏500头以上的58家,200~499头的37家。全市分期统一整治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纳入整治范围的规模猪场在验收合格后按新增治污工程量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

    三是强化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养殖业主为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每年纳入治理的规模猪场由宜都市畜牧兽医局和当地政府作为甲方,与养殖业主(乙方)签订养殖污染限期治理责任书。当地政府负责做好辖区内规模猪场污染治理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和纠纷调处工作。宜都市畜牧兽医局负责污染治理方案设计、技术指导和过程督办,组织项目验收。市环保局依法对养殖业主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助资金。市能源办负责搞好沼气池的设计及建设指导。各责任单位健全巡查制度和信访投诉处理机制,对违规养殖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拒绝整治或验收不达标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或实行关、停。近2年来,共关闭养殖户18户,处罚环境违法养殖户5户,处罚和赔偿金额达6万余元。

    至2015年12月,宜都224家具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生产能力的规模猪场,已得到有效治理的有137家,占61.2%,另有58家已纳入2016年的治污项目建设,目前正在组织验收。近3年累计实施畜禽养殖减排项目118个,已通过上级环保部门验收认定的有53个,使近30万头生猪养殖得到减排,宜都市提前完成了“十二五”期间畜禽减排下降10个百分点的目标。

    4 加强宣传

    本次调查仅限于2014年度宜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而对于养殖规模小于本次调查规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或散养户尚未作调查和统计。据有关资料显示,宜都市未列入此次统计范围内的规模小且经营分散的畜禽养殖场或散养户,总体上其养殖总数量是不可低估的,其所造成的污染也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要面向全民,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作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和自觉行动,推动全市畜禽养殖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