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宜居乡村成为“诗和远方”

    本刊编辑部

    “霜草苍苍虫切切,村南村北行人绝”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从古至今,乡村的诗篇何其多,美丽的田野与桃红柳绿从来都是“诗和远方”,尤其六月芳菲正盛,乡村振兴又已催开了夏日的芬芳。

    当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要让乡村变美,更要让乡村宜居,要让乡村充满吸引力,让农民成为令人羨慕的职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宏伟规划,描画了宜居乡村充满诱惑力的动人前景。

    中国人从来就有着浓郁的乡村情结。乡土情怀,难以挥洒与释怀,尤其是在城市重重钢筋水泥的围困中,乡村成为了“诗和远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美丽宜居村庄成为我们共同的期许,而县域,正在这场宜居乡村的大整治中描画新时代美丽乡村的新图卷。

    宜居乡村,宜居是关键。要宜居,就要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便利的交通,洁净的生活用水,安全的电和气,以及快捷的网络,都是宜居的条件。“宜居”二字看似简单,却包含着现代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宜居”之后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如何处理,都是全新的课题,尤其是对财政并不宽裕的县域而言,更需要创新性的工作。

    宜居乡村,乡村是核心。乡村不是城市,也不是城镇,因而,中央要求,整治中要注重保护、留住乡愁:要保护农村田园风貌,要注重乡土味道,要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千万不能盲目跃进,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

    宜居乡村,村民是主体。谁在乡村生活?是村民。虽然中央要求要强化政策支持,但乡村人居环境大整治的主体仍是村民。因而,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要尊重村民意愿,充分调动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要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要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让村民形成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扔、乱吐等陋习,从而“衣冠简朴古风存”。

    “远人村”与“墟里烟”是古朴村庄写下的过往的乡愁,而“互联网+”、快捷物流与美丽景致已在描画新时期的现代宜居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