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根源浅析

    付宝琦

    [摘要]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致使当前人民内部矛盾时有凸显。客观认识和分析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特点和产生根源,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相应对策的寻求和相关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人民内部矛盾;根源;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发展转型期,社会领域的历经诸多重大变化: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另一方面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的不平衡也产生了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诸如拆迁、城管、信访、、教育、医疗、干群冲突和群体性事件等。这些矛盾就其性质而言,大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1],所以人民内部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非对抗性的矛盾。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直是我国政治生活的主题。当前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根源,有利于我们对矛盾的具体分析和把握,从而更有效的、有针对性地正确处理这些矛盾。总得来看,当前我国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有以下几个主要根源。

    第一,经济利益根源

    首先,生产力不发达,经济发展不平衡是我国人民内部矛盾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原因。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发展不平衡,落后的社会生产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较长的时期内难以得到解决。加之,由于我国幅员广阔、人口众多,是多民族的发展中国家,这就客观上存在着城乡、工农、地区、民族等方面的差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势必受到历史、地理、资源、民族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也就不言而喻。幅员辽阔就有地区差异,资源稀缺就有发展“瓶颈”,二元经济结构就有城乡差别,人口众多就有就业难题,多民族融合就有民族矛盾,所以,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和发展有其客观必然性。

    另外,经济体制的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要经历一个艰苦的长期的过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转换,由于资源享赋及占有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在商品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各个环节上,在不同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和商品流通者、消费者之间,以及政府、市场、企业之间,都会产生错综复杂的利益矛盾。加上政策、法律方面的缺位和不完善,会加剧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的革命,要解决体制转换带来的不平衡,处理好由此产生的利益矛盾,需要各方面长期的共同努力,不是朝夕之功。总之,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决定了我国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的产生与发展。

    其次,分配制度不完善,这是产生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的最主要原因。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的经济政策,这本身就允许人们在收入与分配上产生合理的差距,也必然会产生差距。

    差距的存在为利益冲突的产生提供了可能。虽然我们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但是我国分配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还很不健全不完善。在初次分配时,虽然注重“效率”,但是由于不公平竞争和某些人违法牟利,如市场垄断、贪污腐败、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偷税漏税等造成大量非正常收入,使收入差距不合理地拉大,造成分配不公,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再次分配时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政策体系不健全、保障性收入分配不到位,无法真正兼顾到“公平”,导致低收入阶层与高收入阶层的差距日益拉大。因此,收入差距造成的贫富悬殊是引起利益冲突最主要的原因。

    第二,政治体制根源

    首先,民主政治体制不完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政治有了很大的发展,人民享有了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但是,民主政治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还很不相称。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一些地方民主制度不健全,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家长制”盛行,一切都是“一把手”说了算。政府信息交流不畅通,政务公开也没有落到实处,很多事情仍旧“暗箱”操作,难以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民情民意缺乏畅通的表达渠道,普通党员和群众缺乏说话的合法场所和途径,他们的声音很难被党和政府听见,久而久之,造成人民与政府的疏离,群众对领导干部和政府的不信任,缺乏参与民主政治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激情,形成民间涌动的暗流。

    其次,党政职能混淆、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虽然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了一定的进展,但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进程相比,总体上说还是相对滞后,在有些方面还不能更好地适应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不能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在一些政府机关,依然存在党政不分,将党政职能混淆和政企不分,政府直接插手企业的现象,依然推行那种所谓的党的一元化领导的传统领导体制。政府内部事务,行政领导一般没有决策权,依然是“书记说了算”, 以党代政,将同级党委凌驾于同级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种权力之上,并集三种国家权力于一身,导致其权力过分集中。另外由于对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结果造成政府行政管理水平不高,政府执政能力低下,政府职能转变缓慢,不能适应经济与社会的发展。

    从某种意义讲,当下国内面临的诸多经济与社会问题,并且由此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都与政府改革进程的速度和深度紧密关联。无论是教育还是医疗,无论是住房还是社保,都还达不到人民群众的要求,也都还没有完全体现出“发展成果要全民共享”的设计目标。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我们深深感到,政府工作与形势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比较薄弱;一些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相互推诿,办事效率低下;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素质不高;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弄虚作假、奢侈浪费和腐败现象比较严重。”[2]

    第三,思想认识根源

    目前,人民内部矛盾产生和发展的思想认识根源主要在于人民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的模糊与缺失。苏欧巨变之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把和平演变的进攻矛头指向了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他们利用经济手段对我国诱压兼施,诱迫我国改变改革方向;通过各种渠道,舆论攻心,兜售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西方价值观和物欲至上、腐朽淫靡的生活方式。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有的社会风气和价值观念受到极大冲击,发生了巨大变化:有些人虽然过着锦衣玉食,无比奢华的生活,但是却精神空虚,寂寞无聊;还有些人为了满足物欲,不走正道,坑蒙拐骗,杀人越货等;很多人都缺乏健康的精神支柱,从而沉迷在对物的追求与掠争之中,被物化成为机器或是蛀虫,抑或变成社会渣滓。由此也产生许多社会问题和矛盾。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党的十八大以后,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表明我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已经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推进到“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标志着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已经从制度层面深入到了价值观层面。利用构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在思想认识和意识形态领域去抵制腐朽思想,以便更好地解决因思想认识原因而造成的人民内部矛盾。

    总之,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客观存在,且很长时间不可能消失,我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让矛盾本身消解在“人民内部”,毛泽东说过“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3],在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语境之下,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存在范围广、成因复杂、表现多样、处理难度较大,我们要科学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与时俱进地去深刻认识和具体分析我国社会各个领域内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根源,从而建立一整套灵活的、行之有效的矛盾处理机制去解决和处理我国人民的内部矛盾,以便更好地促进我们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健康、和谐和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758页。

    [2] 中国网:《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实录)》,2008-03-05,http://www.china.com.cn/2008lianghui/2008-03/05/content_11640591.htm。

    [3] 《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7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