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应分析

    刘勤勤

    

    

    

    当今时代是我国战略发展的关键期,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如今最主要的问题之一就是收入分配的不均衡。个人所得税不具有可转嫁性,其累进税率的制度特点可以很好的发挥收入调节的作用。本文以税收公平为视角,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分析了现行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建议。

    2018年8月31日,我国第七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本次改革除了提高了免征额之外,还首次实行了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制度改革,并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赡养老人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支出。本次改革结束了个人所得税多年以来的分类所得税收制度,向综合所得税制迈进了一大步,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然而,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举措是否能促进其收入分配效应呢?

    一、收入差距的衡量指标

    (一)洛伦兹曲线。洛伦兹曲线是国际上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是指从“最贫穷的人口计算起一直到最富有人口”的人口百分比与这些对应百分比的人口所获得的收入所占百分比的点所连成的曲线,如图1(A与B之间)。这个曲线弯曲程度就代表着财富分配的不均等程度,弯曲程度越大,收入分配越不平等;反之,若曲线弯曲程度越小,收入分配越平等。

    (二)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国际上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一个通用指标。基尼系数是意大利统计与社会学Corrado Gini 在洛伦兹曲线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是由绝对平均线与洛伦兹曲线之间的面积A(如图1)与A+B之间的比例系数。即A除以(A+B)的比值即为基尼系数。此系数的范围处在0-1之间, 系数越大,即A的面积越大表示收入分配越不均衡。

    若基尼系数为1,代表着分配的绝对不均衡;若为0,即代表着分配的绝对平等。而这两种极端情形都是不合理的,也不会在现实社会中出现。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分配差距的“警戒线”,而我国于2000年首次超过0.4以来,总体出现先攀升后稳定的态势,值得引起社会的重视。

    (三)MT指数。通常用MT指数表示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效应,指税前收入基尼系数(Gx)与税后收入基尼系数(Gy)的差额。

    MT=Gx-Gy

    若MT大于0,则说明税收降低了基尼系数,税收有正向的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反之,若MT小于或等于0,则说明税收未有降低收入分配不均等的作用。

    (四)累进性指标K。通常认为累进税率的税收制度能够减少差距,累进性指标K是税负集中指数与税前基尼系数的差额。即:

    K=T-Gx ,? ? ? ? 转换后可得: K=MT×

    t为平均税率,是税收总额与收入总额的比重。若K大于0,则说明税收对于收入分配调节有正向作用,税收是累进的;反之。K小于0,则说明税收对于收入分配调节不有正向作用,税收是非累进的。

    二、新个人所得税分配效应现状研究

    (一)变量选取

    参考其他学者研究成果,将城镇居民收入作为税前收入,并扣除掉社会保障支出和转移性收入;以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作为税后收入,即可得到税后收入为可支配收入减去转移性支付后的余额。

    使用万分法分解基尼系数,结果如下:

    研究对象划分n组,以表示第i组居民人口,表示第i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则Li×Yi为i组总可支配收入。

    为i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则:

    Wi为第i组累计收入百分比,则:

    Vi为相近两组的累计收入百分比,即:

    可以得到基尼系数公式为:

    可支配收入选取为居民收入可支配收入。

    (二)数据分析

    1.数据说明

    本文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测算基尼系数,所采用的数据为2018年城镇、农村五等分数据,以及城镇、农村人口人口比重,以税后收入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处理可得数据如下:

    表2? ? 基尼系数测算指标

    根据《2019年统计年鉴》整理而得。

    2.测算结果

    2018年我国基本执行的是旧个人所得税制,至2018年10月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由3500提升至5000,依据数據计算可得2018年基尼系数G1=0.2596;2019年1月1日起,我国执行新个人所得税制,根据2018年的收入数据,将收入还原至税前,后利用新税制计算每组税后收入,可测算出若2018年执行的新个人所得税制,基尼系数将为G2=0.2563。可以得出新个人所得税制下基尼系数有轻微下降,说明新税制增强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效应。

    三、新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一)提高免征额、调整税率级距使更多中等收入人群受益

    新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由3500元/每月提升至60000元/年(即每月5000元),仅此一项改革可以使纳税人比率即纳税人占城镇就业人员比例由原44%降为15%,扩大了收益人群。税率也提高了中低档次的收入级距,包括3%、10%和20%这三档低税率级距,有效的减轻了中低收入阶层负担,对工资薪金的收入有缩小分配差距的作用。

    (二)扩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降低了经营者负担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等经营所得需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同样采用累进税率制度,新经营所得提高了各级税率的级距,降低了经营者的税收负担,使整体税负下降,提高了税收的累进性,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效应。

    (三)综合所得税制提高税收的累进性

    新个人所得税首次采用综合分类并行的模式,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纳入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按年计征,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制度。其他所得依然采用原来的方式计征。原税收制度,劳务报酬采用20%-40%的三级累进税率制度,而新税制下,并入综合所得采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提高了合理性和累进性,提高了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同样,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改变了原有的定额(4000元以下扣除800)或定率(4000元以上扣除20%)扣除后比例税率方式,并入综合所得,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有助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效应。

    (四)专项扣除附加促进税收公平

    专项扣除附加是新个人所得税的一大亮点,即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费用扣除项目,考虑到每个纳税人生活负担不同调整税前扣除金额,改革了原来费用扣除“一刀切”的局面,有利于强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社会公平的职能。

    四、新个人所得税制的完善路径

    (一)以家庭单位进行申报

    本次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已经向家庭申报税制迈了一大步,即在专项扣除附加中增加了“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等,但是不足以考虑到每个家庭负担不同的问题,扣除项目也不够完善,比如“子女教育”是从子女三岁起扣除,建议改为“子女抚养”从出生开始扣除。

    (二)将财产转让,财产租赁所得并入综合所得

    财产转让、租赁所得负担的税负是可以进行转嫁的,均由购买方、承租方进行负担。并且现行征管模式下,租赁环节税款流失严重,这些问题都会削弱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建议将这两种所得也纳入综合所得征收,高收入人群此类收入较高,并入综合所得提高了适用税率,更好地发挥收入分配调整的作用。

    (三)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效

    1.推广无现金支付。我国需要对支付结算体系进行升级,推广无现金支付方式,使纳税人的收入情况全部可以在结算系统中记录,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系统记录对税源进行高效监管,堵塞税收漏洞,使税收公平可以有效发挥。

    2.加大逃税惩罚力度。我国个人所得税偷、漏税现象严重,手段多样,并且隐蔽性强。但是目前我国对于个人所得税偷、逃税的处罚力度严重不足,执行过程也不够严格。处罚力度不足,高收益低成本的惩罚制度也就造就了许多高收入人群的偷逃税款的行为。

    (作者单位:贵州商学院)

    基金项目内容:贵州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项目标题:新个人所得税收入再分配效应分析。项目标号:2019YJSK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