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美国家反倾销应诉辅导(哥伦比亚篇)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李林律师的演讲内容比较丰富,因受篇幅限制,将采取连载方式分国家刊登。本期将刊登中南美国家反倾销应诉辅导的第三篇--哥伦比亚篇。

    哥伦比亚内位于南美洲西北部,国土面积114万平方公里,人口4600万。哥伦比亚是传统的农业国,经济作物以咖啡为主。近几年工业发展较快,产值已经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以上,建筑业持续增长,对来自中国的建筑材料需求增加。

    2015年2月哥伦比亚对中国瓷砖提起反倾销诉讼调查。调查期为2014年1月6日至2015年1月6日。损害调查期为2011年至2014年。

    1 中南美国家对华贸易救济调查形势

    双边经贸往来迅速上升

    1) 2014年7月,国家主席习近平继2013年出访拉美之后再度对巴西、阿根廷、委内瑞拉、古巴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领导人会晤。

    2) 中国与拉美国家的双边贸易额约2100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5.0%。

    反倾销是南美国家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形式,2008年以来案件激增;中国是南美国家对外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对象,但尚未被诉反补贴调查

    根据WTO 的统计数据,1995~2013 年,共有9 个南美洲国家启动928 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853起、反补贴27起、保障措施48起。

    巴西、哥伦比亚、墨西哥和阿根廷成为中南美国家中对华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发起国

    1) 1995年~2014年6月,阿根廷90起,巴西81 起,哥伦比亚37起,墨西哥超过40起;

    2)自2008年自2014年,巴西成为中南美国家对华反倾销调查的最大发起方。

    中南美国家反倾销调查易形成连锁反应

    1) 瓷砖:2011秘鲁釉面砖;2011阿根廷非釉面砖;2013阿根廷瓷砖腰线;2013巴西非釉面砖;2015哥伦比亚瓷砖;2015年墨西哥瓷砖。

    2) 鞋类产品:墨西哥鞋;2008巴西原始调查;2009阿根廷;2015巴西日落复审;2015哥伦比亚。

    2 哥伦比亚对华反倾销调查概要

    哥伦比亚:不承认市场经济;不给应诉企业单独税率;无实地核查;还未接受过价格承诺。

    3 哥伦比亚反倾销调查法律框架

    (1) 哥伦比亚反倾销法规

    (2) 哥伦比亚反倾销调查主管机关

    4 哥伦比亚反倾销调查基本程序及时间表

    (1) 哥伦比亚调查时间

    哥伦比亚调查时间如表1~表4所示

    (2) 哥伦比亚反倾销应诉主要技术点

    1)哥伦比亚反倾销技术点 :一国一税

    从目前公开可获得的资料显示,哥伦比亚的反倾销裁决是一国一税,并未给予应诉企业以自身的单独税率。

    根据法规可以给予应诉企业以单独税率的理由:

    2010年反倾销条例第3条规定:

    反倾销税针对调查中一国已知的生产商和出口商,或一个国家(如适用)。

    WTO反倾销协议6.10条规定:

    在调查中调查机关,作为一项规则,应当对每一个已知的出口商或生产商核定一个倾销幅度。

    WTO争端解决 DS397案的案例:

    裁定欧盟不给予中国企业以单独税率的情况不合法。

    2)哥伦比亚反倾销技术点

    非市场经济及替代国选择

    2010年反倾销条例中第15条对于就非市场经济国家如何确定正常价值进行了规定。

    市场经济第三国(替代国)的选择:

    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生产流程工艺同该第三国的生产工艺流程的可比性;

    生产规模;

    产品质量。

    选定替代国后如何确定正常价值:

    相似产品在第三国的正常贸易中的可比国内销售价格

    或出口价格中排除该第三国对哥伦比亚的出口

    或其他任何调查机关认为是适当的方法

    哥伦比亚瓷砖案中替代国抗辩介绍:

    申请人主张:

    巴西为替代国;

    以巴西国内市场8张销售发票(合计23.65 m2)的价格(15.31美元/ m2)为替代国价格。

    我们的主张:

    巴西国内市场8张销售发票的价格不是合适的替代国价格

    数量过少,同期自中国进口超过3000万m2,不具代表性。

    价格没有中间环节和税费的调整。

    建议更合适的替代国价格

    巴西对巴拉圭:FOB3.84美元/m2。

    巴西对多米尼加:FOB3.04美元/m2。

    3) 哥伦比亚反倾销技术点 - 孰低原则

    救济性而非惩罚性:倾销幅度与损害幅度孰低原则

    根据2010年反倾销条例第49条:“贸易、工业和旅游部在同贸易措施委员会进行磋商后,应当做出对国家利益最为有利的决定,并应当决定一个低于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只要该数额能够足以消除损害。”

    实践中哥伦比亚在终裁中多采用最低限价的形式。

    4)哥伦比亚反倾销技术点 - 应诉主体

    哥伦比亚反倾销调查的税率给予生产商。

    尽管如此,贸易商参与应诉是非常有必要的。

    5)哥伦比亚反倾销技术点 - 损害抗辩

    如果无损害结案,反倾销调查彻底结束;

    哥伦比亚目前还不给中国应诉企业单独税率,行业损害抗辩意义非常重大;

    行业应诉中同时将价格承诺谈判组织起来;

    积极应诉的态度,为政府和商协会交涉谈判提供筹码。

    6)哥伦比亚反倾销技术点 - 价格承诺

    提出时间:初裁后2个月内申请;

    申请人:由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向调查机关提出(外贸局在贸易措施委员会建议下也可以提出价格承诺,但出口商可以不同意);

    程序:

    提交申请后10天内调查机关应以公告方式将该申请发送给各利害关系方,各方有5天时间提交评论意见;

    公告发布后15天内,外贸局应召集贸易措施委员会并通知其价格承诺的内容以便委员会作出建议;

    贸易措施委员会应当就是否接受价格承诺提出建议;

    外贸局在考虑国家利益后可以决定是否接受价格承诺并发布公告。

    提出时间:初裁后2个月内申请;

    申请人:由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向调查机关提出(外贸局在贸易措施委员会建议下也可以提出价格承诺,但出口商可以不同意);

    程序:

    提交申请后10天内调查机关应以公告方式将该申请发送给各利害关系方,各方有5天时间提交评论意见;

    公告发布后15天内,外贸局应召集贸易措施委员会并通知其价格承诺的内容以便委员会作出建议;

    贸易措施委员会应当就是否接受价格承诺提出建议;

    外贸局在考虑国家利益后可以决定是否接受价格承诺并发布公告。

    哥伦比亚瓷砖案价格承诺协商介绍

    2015年6月2日初裁,损害威胁,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2015年7月27日至29日,五矿商会于毅副会长率团赴哥伦比亚进行访问。代表团拜访了若干哥伦比亚进口商及其律师代表、拜访了贸易、工业及旅游部中负责外贸的副部长、拜访了副总统办公室代表、拜访了哥伦比亚全国建筑商协会等,并举行相应会谈。在会谈中,重点沟通了价格承诺问题;

    2015年8月2日,提交了价格承诺请求,提出以5.05美元/m2为最低限价;

    2015年8月21日,提交了初步价格承诺企业名单。目前正在等待各利害关系方的评论意见。

    (3) 哥伦比亚反倾销特殊性程序规定

    哥伦比亚反倾销特殊程序性规定

    公证认证

    哥伦比亚法律要求,对于一切由外国政府、外国第三方中介组织出具的书证文件以及企业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需要通过公证认证程序证明该书证文件的真实性。

    实践中哥伦比亚要求对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以及其他书证文件,比如审计报告、销售单据等都要进行公证认证。这大大增加了应诉企业的困难。

    领事认证实行分区管理:沪、浙、苏、皖、闽、赣出具的文书哥伦比亚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包括广东在内其余省份出具的文书送哥伦比亚大使馆认证

    宣誓翻译

    哥伦比亚问卷要求,所有作为支持附件提交的非西语书证,必须采用“宣誓翻译”的形式译成西语。所谓“宣誓翻译”就是由哥伦比亚官方认可的专门翻译,将中文书证的内容翻译成西语,并在西语翻译件上加盖正本印鉴,并在翻译件开头以书面誓言的形式证明西语翻译件在内容上与中文原件是一致的。应诉企业宜尽早选聘巴西官方认可的专门翻译。除了宣誓翻译之外,还有大量的普通中西或者英西翻译工作需要完成。

    实地核查

    历史上哥伦比亚调查机关从未对中国应诉企业进行过实地核查。同时哥伦比亚哥伦比亚Decree 2550 of 2010第34条规定,如果利害关系方提出在被调查国内的实地核查,应该由提出方承担哥伦比亚调查官员的差旅和住宿费用。

    (4) 哥伦比亚反倾销宗特应诉策略

    哥伦比亚总体应诉策略

    企业积极进行倾销应诉和申请单独税率

    量变引起质变

    尽量满足程序性要求,不给调查机关拒绝的理由

    积极进行替代国抗辩

    不承认市场经济情况下降低倾销幅度的最佳手段

    团结一致进行行业无损害抗辩

    包括贸易商在内的全行业受益

    目前不给单独税率的情况下,行业无损害抗辩意义重大;

    积极参加价格承诺

    通过承诺提高出口价格,避免反倾销税;

    保证中国企业的继续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