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地区“集团部落”实态的历史考察

    刘丽丽

    摘要: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东北三省,为了达到治安肃正的目的,在抗日武装活跃的地区,建立“集团部落”。桦甸地区的“集团部落”是众多“集团部落”的一个缩影,本文拟对桦甸地区“集团部落”实态进行考察以揭示日本“统制”东北农民的真实面目。

    关键词:桦甸;集团部落;归屯并户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12-0080-02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强占东北三省,为达到治安肃正的目的,在抗日武装活跃的地区,建立“集团部落”,致使100万户、500万人口在日军刀枪威胁下被迫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在残酷的法西斯殖民统治和严密的经济封锁下过着非人的生活。但在建设“集团部落”时,日本以政治上“保护”、经济上“救济”、教育上“支持”、卫生上“改善”为幌子,标榜为是在建设“合理的农村共荣社会”,由于日本军国主义长期的美化宣传,掩盖了“集团部落”的侵略本质,本文拟对桦甸地区“集团部落”实态进行考察以揭示日本帝国主义“统制”东北农民的真实面目

    一、建立“集团部落”的背景

    伪满洲国成立后,大规模群众性抗日运动勃然兴起,此起彼伏,人数竞达40万之多,遍及东北城乡各个角落。日本为了维护其统治秩序,动员关东军和部分混成旅团,对东北各路抗日义勇军进行了疯狂围剿,但均未能达到预期目的,因而意识到只有断绝抗日游击队和民众的联系,使抗日游击队无法得到民众给养,才能有效地扑灭抗日烽火。为此,日本帝国主义决定在在抗日武装活跃的地区建立“集团部落”,以断绝抗日游击队和民众之间的联系。

    关于日伪时期“集团部落”名称及起源,根据《满洲国警察史》记载:“集团部落”的构想最早是1933年11月由吉林省磐石县参事官前岛升提出,前岛认为,如果将分散的农户集中在一地,可以有效断绝贼匪的粮道,切断情报,而对我方来说,则可成为讨伐队的据点。”之后,继任前岛的参事官荒古千次,经与额穆县参事官峭井元义等人商议,制订出建设“集团部落”的计划,向伪满洲国中央政府和关东军进行报告。关东军认为可以实施,决定先在延吉、和龙、珲春三县进行试点,建设了8个集团部落。随着日本帝国主义“治安肃正工作”的推进,这一政策逐渐在全东北进行推广。根据1934年12月3日,民政部以第969号训令下发的《关于建设集团部落文件》,1935年日本帝国主义开始实施《东南治安肃正工作》,以敦化、磐石、桦甸等县为中心,残酷的屠杀爱国群众,烧毁房屋,并在该地建设了100多个“集团部落”,并逐步向抗日武装斗争活跃的伪奉天、安东、滨江等省推行。1936年至1937年,伪满洲国将建设“集团部落”推向高潮,共建设10646个,之后几年有所减少,1938年新建886个,强制收容农民350万人”。伪满洲国通过归屯并户建设“集团部落”,主要是配合日伪军的“治安肃正工作”,以达到“治本”的目的。

    二、桦甸地区“集团部落”的实态

    日本侵略者大多是选择在抗日根据地或交通要道上建立“集团部落”。桦甸,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地处龙岗山脉北侧,东接敦化市,南临靖宇县、抚松县、辉南县,西接磐石市,北与永吉县、蛟河市毗邻。九一八事变后是王德林率领的东北民众抗日救国军的重要活动区域之一。王德林原为东北军27旅676团3营营长,他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十分愤慨,毅然拒绝受降命令,坚决率部起义,成立了“吉林国民救国军”,初为千余人,后发展迅速达到2万余人,成为吉东地区的抗日劲旅。除此之外,原东北军营长田霖也率部起义,成立了“吉林人民抗日自卫军”,转战与桦甸、蒙江一带。随着日军不断加快其侵略步伐,扩大其侵略规模,消灭义勇军等抗日武装,确保所谓“治安”逐渐成为日伪当局所面临的最大难题。在这种情况下,日伪当局试图建设“集团部落”,断绝人民群众与抗日部队联系,即实行“匪民隔离”,表面上是维护村落的安全,实际上是为了监督和镇压人民的反满抗日斗争。

    1935年春到1936年秋,日军的野战部队司令官第十八师团长多门中将和日军驻桦甸的守备队,在桦东、桦南地区实行惨无人道的“三光政策”,迫使山区老百姓归村并屯,在日军规划的地点盖房,老百姓搬到“集团部落”后,不许随便进入山里,违者一律枪毙。到1936年秋为止,在桦甸县境内基本上完成了坚壁清野和归村并屯。由山里并到“集团部落”的老百姓,由本人申报户口,经村警察分所审查后,给发放“国民身份证”。成年人都得贴本人的照片,随身携带,以便警察随时检查。无“身份证”的人,一律逮捕关押。被强迫赶到“集团部落”的群众,除自己耕种土地外,得经常出民工修国道,修桥梁,修日本军用工事,充当人山扫荡部队的民佚。适龄青年,还得充公差当自卫团,站岗和放哨。

    日伪在桦甸搞“集团部落”的重点是在桦南的苏密沟,因苏密沟连通辉南县,地形复杂,交通重要,抗联活动频繁。当时,苏密沟分为两片;西片称西模范村,包括大隆、榆树、杨树等地;东片称东模范村,包括煤窑、团山子、二道沟、三、四、五道沟等。在东模范村,朝鲜族朴某一人被打死,还有两人被打成重伤。因此,人们一听日军出动,吓得连屯子都不敢出去。“集团部落”里的百姓,主要由警察控制。施行保甲制和十家连坐法,每十户设一十户长,十户中有一家犯法,十家都受罚。如有来串门的亲友,各家都得有顺序的向村公所、派出所挂条报告。日军还给这所谓“新村”架设电话(专用的军事电话),最初有事无事,每天都得向县里的日军报告一次情况,以后有事和发生情况时报告。在没警察的“集团部落”,保甲长就是土皇帝,有警察的“集团部落”里,由警察指挥自卫团站岗放哨。晚上,“集团部落”四门紧闭,自卫团把守警察分所的大门,有事出入,由自卫团向警察分所报告,经警察分所许可后,方准出入,其他大门一律不开。

    1934年残冬,北台子小稗子沟四周十余里的群众,为了反抗日本侵略者的归村并屯,绝大部分人宁肯受冻挨饿,不分昼夜在深山密林里转。原有的居民点,“个个鸡不叫、狗不咬”、“户户断炊烟”。日寇爪牙伪警察“刘大马帮”和“孟大绝户”,带着十几名打手,每天巡查山里,用洋刀硬逼着被发现的群众搬到小稗子沟去。住在山坳里的强寡妇,因病没来得及进山,就被蛮横地刨塌了炕,放火烧毁了房屋。本来已经“扫”完了屯子,一旦发现有抗联活动,日寇和自卫团就把屯子一把火烧掉。二道甸子镇腰甸子屯,就曾被烧掉过。全屯四十多户,一百多间房屋,全都化为灰烬,连活命的口粮也不能幸免。当时,王成祥全家在浓烟烈火中,只抢出来六只饭碗,一把铁勺和一口铁锅。在归完大屯后,警察、自卫团,又强迫群众在新屯周围挖大壕,垒高墙,拉铁蒺藜网,修“卡子门”,筑炮楼,把每个屯子变成个大监狱。早晨太阳老高才打开“卡子门”,放人出屯种地;晚上,太阳刚落就关“卡子门”,回来晚了,不许进屯。山地还不让种苞米,谁种就给谁安上“通匪”的罪名。屯里青年被强行编为“预备队”,每晚轮流上围墙站岗。有时还搞“警备演习”,把所有男人都赶到壕上去“演习”,警察随意闯入民宅,借机抢夺财物,奸淫妇女等等。可见,“集团部落”里的老百姓生活是相当悲惨的,死于非命者不可胜数。

    三、建立“集团部落”的危害

    九一八事变不久,东北各地相继建立了很多抗日游击队,虽然人数不多、武器装备差,但是有明确的政治纲领,组织纪律严明,个人的政治素质较好,在抗日武装斗争中逐渐壮大。因此,他们不但能在日伪军队的残酷武装讨伐中生存下来,还能壮大自己,其根本原因是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从人民群众中获得物质和人力资源,以人民群众为基础建立抗日根据地,从而给日伪军警以沉重打击。因此,日伪军最怕的是抗日游击队和人民群众“有组织的亲密结合,组织农民委员会、反日会等群众团体,作为共匪活动的人力、物力的基础”。于是,日伪当局讨伐抗日游击队的同时,为断绝抗日游击队与人民群众联系,建设集团部落,并派遣警察部队,组织自卫团,防止抗日根据地的扩大。“集团部落”和日伪警备公路有机结合,使“集团部落”的自卫团和日伪军以警备公路为纽带,紧密地结合成防御网络,牢牢地控制了该地区的重要战略据点。日伪政府建设的“集团部落”彻底断绝了抗日联军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给抗日联军在给养、宿营、兵员补充、情报等方面均造成极大的困难,饥饿和寒冷严重威胁着抗日联军的生存,为了保存实力抗日联军不得不转移到苏联继续斗争。

    “集团部落”的实行,断绝了民众与抗日队伍之间联系,使抗日游击根据地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遭到了严重破坏,因而使东北抗日联军受到极大损失,1939年后,东北抗联退出东北到苏联,与他们失去抗日根据地有密切关系,而且也给广大被收容于“集团部落”里的民众,带来了严重的赋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