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阴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及防护对策

张文丽+陈军海+徐文彬
摘要: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发展,我国的饮用水环境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保障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环境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通过实际調查分析了长江江阴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指出了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长江江阴段;饮用水水源地;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TU991.15 文献标识码:A 文件编号:2095-672X(2017)03-0119-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7.03.062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industrialization, the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serious in our country. To ensure the safety of drinking water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work in the futur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Jiangyin section of Yangtze River, and points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Jiangyin section of Yangtze River;drinking water source;countermeasure;suggestion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水之安全,关乎群众百姓的健康和生命,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保障。近年来,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发展,我国的饮用水环境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保障饮用水安全已经成为今后一个时期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1]。江阴市以环保部开展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行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纳入日常环境管理体制中,提高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1 基本情况
江阴北依长江,沿江有35公里的黄金岸线,至西向东分布着长江窑港口水源地、长江西石桥水源地、长江小湾水源地和长江肖山水源地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江江阴段肩负着常州、无锡、江阴两市三地的供水任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 环境保护现状
2.1 饮用水水环境质量状况
长江窑港口水源地、长江小湾水源地和长江肖山水源地水质由江阴市环境监测站执行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基本项目和表2补充项目29项,以及表3特定项目80项,已实现生活饮用水109个监测项目全覆盖。
从2014~2016年度的监测结果可知,长江窑港口水源地、长江小湾水源地和长江肖山水源地总体水质较为稳定,各项指标均能满足Ⅲ类水质标准。
2.2 主要环境风险状况
长江江阴段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主要来源于固定风险源、流动风险源、农业面源以及通江河道的污染。
江阴是长江干线港口之一,是一个内、外贸并举的海、江、河中转港,全港辖区岸线35km,建有各类码头泊位44个,从长江江阴段上游至下游更是分布着石庄化工园区、利港化工园区和高新区化工园区等多个化工企业集中区,这些沿江化工企业和码头一旦发生事故将对饮用水水质产生严重威胁。
长江江阴段部分下行航道位于水源地一级、二级、准保护区内,进出船舶较多,船员生活垃圾、可能发生的船舶漏油以及危化品船只事故给水源地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沿长江区域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使用产生的污染,以及畜禽、水产等养殖过程产生的农业面源都可能通过长江支流进而影响长江水质[2]。长江江阴段范围内有桃花港、黄丹港、锡澄运河、白屈港等多条通江河道。这些通江河道现状水质在Ⅲ~Ⅴ类,但大多又肩负着汛期的防洪排涝任务,排水期间由于水量较大,可能会影响水源地水质,为水源地供水带来安全隐患。
2.3 水源地保护区管理状况
省政府批复的《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明确了长江江阴段四个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的划分范围。各水源地取水口水域均安装了防撞设施、警示标志和监控设施,同时设置了围油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设施,并在大堤背水坡种植了防护林,实施了生物隔离措施。各水源地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均设立了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保护范围和要求。
江阴市水利农机局、江阴海事局、口岸办等部门建立了水源地巡查制度,对一级保护区实行逐日巡查,对二级、准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制度,并做好相关巡查记录。
3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3.1 水源地立法不统一
尽管《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中都涉及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条款,然而截止目前,我国尚未形成专门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现有的法律法规由于起草和颁布的机构不同,缺乏必要的协调,关系没有理顺,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和一致性,且内容大都已显陈旧[3]。建议整合现有法律法规有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规定,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出台统一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
3.2 多部门管理不协调
饮用水源地管理是一个统一的过程,应该由同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但目前长江江阴段水源地是施行多部门共同管理的管理体制。水利、环保、海事、口岸、卫生等部门均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过程,导致目前饮用水源地存在责任不明、管理缺位的状况。尤其是长江西石桥水源地,由于其完全为常州市供水,属于常州市饮用水源地,其管理主体尚未明确。建议政府建立专门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机构,由该机构统筹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及安全保障等,并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联系配合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共同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4]。长江西石桥水源地也需由省政府进一步明确其管理主体和管理方式。
3.3 污染源治理不到位
长江江阴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还存在工业、生活、农业面源等污染,长江岸线沿线分布需搬迁整治码头、企业,但这些码头等设施建设时间早、投资大,实施搬迁整治难度大。建议以属地政府为主要责任单位,制订水源地保护区内码头、企业的搬迁或关停计划并组织实施,尽快完成保护区内污染源治理工作。
3.4 备用水源地建设不完善
《江阴市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2009~2020年)》针对江阴市供水水源单一且相对集中,面对水源地区域性污染全面瘫痪,缺少必要应对措施的情况,确定了“饮用水源地互联互备+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绮山湖应急备用水源地”的布局方案。目前利港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已正式运行,其位于澄西水厂南侧,应急水源日供水规模为12万m3,应急储备水量满足应急保障对象7天的用水需求。绮山湖应急备用水源地尚在建设当中,预计于2018年底完成建设。建议加快绮山湖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底完成建设,形成“长江+地下水+绮山湖”多水源供水模式,进一步提高供水保障率。
4 结语
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本文从长江江阴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状出发,结合实际调查,指出水源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提高水源地安全保障水平提供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姚延娟,王桥,吴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遥感监测评价与应用示范[J].环境保护,2016,44(21):36-41.
[2]殷振华,夏健伟,夏豪刚.长江苏州段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分析及防控对策[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3,33(3):56-58.
[3]侯俊,王超,兰林等.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体系现状及建议[J].水资源保护,2009,25(1):79-82.
[4]王彬,梁璇静.我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制度现状及完善建议[J].环境保护,2016,44(21):29-35.
收稿日期:2017-05-01
作者简介:张文丽(1985-),工程师,硕士,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专业,研究方向为环境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