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的反思与展望

    胡月英+唐炎+张加林

    摘 要:以时间和评估特征为依据,对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发展历程进行梳理。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存在过程性指标缺失,结果评估决策参考不全面、导向存在偏差,评估反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研究认为面向未来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应注重过程评估,同时完善结果评估和健全评估反馈机制。

    关 键 词:体育管理;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中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17)05-0069-07

    Abstract: Based on time and evaluation characteristics, the authors collated the course of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ports and fitness evaluation, found that Chinese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ports and fitness evaluation nowadays had problems such as missing procedural indexes, incomprehensive result evaluation reference, deviated guidance, incomplete evaluation feedback mechanism, etc, and concluded that in the future children and teenagers sports and fitness evaluation should focus on process evaluation, and in the mean time, perfect result evaluation and complete evaluation feedback mechanism.

    Key words: sports management;children and teenagers;sports and fitness evaluation;China

    体育健身是人们有意识地运用身体练习手段,达到促进身心发展与健康目的的活动,对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具有重要作用[1]。儿童青少年时期是生命历程的起始时期,鼓励儿童青少年参加体育健身对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与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相生相长,从物资匮乏的建国初期到物质丰富的今天,我国儿童青少年参加体育健身的情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与之相应的是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也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同样,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发展也是一个过程,对其发展需要辩证统一的看待过程与结果两个主要要素。具体而言,针对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一方面我们需要辩证地看待历史与现实的发展关系,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辩证地看待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的发展关系。

    当前,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处于失衡状态,严重制约了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的体育健身评估方法侧重于结果评估,而缺乏过程评估,导致我们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下降等问题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尽管国家颁布了诸多政策文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仍未取得良好的成效。同时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影响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因素日益复杂,使得在新的历史发展背景下,仅以单纯的体质健康测试为主的结果评估受到了极大挑战。无论是从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时代需求出发,还是从国家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发展来看,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都亟待充实与完善。本研究从历史的角度对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进行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和发现不足,以期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提供参考。

    1 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发展历程

    建国以来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始终围绕着促进儿童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提高体质健康水平而展开,依据时间和评估特征来划分大致经历了初步形成阶段、单一维度多元评估早期阶段和单一维度多元评估改革阶段。

    1.1 初步形成阶段(1950—1966年)

    建国初期,前苏联“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为我國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提供了具体参考。1950年为满足抗美援朝和军事干部学校的需求,北京市第四中学、清华大学等学校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试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学校明确了体育锻炼方向,体育课逐渐走上有计划的教学[2],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得到了改善[3]。1951年北京市在试行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制订出“暑期体育锻炼标准”和实施办法。1952年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成立,大会肯定了“体育锻炼标准”制度的优点和价值,正式将其列为贯彻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方针的具体办法之一。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与教育部等6部委联合指示:“在中等以上学校中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各学校体育运动基础、师资、场地和领导条件较好者,应有准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卫制预备级(原‘体育锻炼标准),以创造实行劳卫制的条件。”[4]1958年《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条例》(简称“劳卫制”)颁布,规定在13岁及以上青少年群体中实行。

    同一时期,为使体育教学工作走向正规化,1954—1956年教育部编辑出版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采用5级记分制作为体育课成绩考核的评分。虽然统一教学教材大纲的使用充实了体育课的教学内容,但到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导致学校体育课无法完成教学大纲和教材中的要求[5],学校体育又回到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都以“劳卫制”为主要教授内容的状况,“劳卫制”中体操、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实用军事技能,又成为青少年体育健身的主要内容。

    随着“体育锻炼标准”的试行和“劳卫制”的颁布,在以“增强学生体质”为主要指导思想时期,我国评价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状况,主要是以能否达到“劳卫制”等级标准为主。“劳卫制”项目测验标准形成了我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雏形,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模式的初步形成。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参加“劳卫制”实行自愿原则,主要起到促进作用而非用于评估或监测,因场地器材等客观条件限制尚未形成统一的监测体系。

    1.2 单一维度多元评估早期阶段(1975—2000年)

    1978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体育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抓好学校体育、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开展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为主要内容的课外体育活动[6],同时教育部门强调以“德智体全面发展”为指导方针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7]。由此,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内容呈现出以《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中小学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两者相结合为主的特征。

    文革结束之后我国体育事业开始恢复,1966年被迫停止的《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在1973年被改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后继续试行[8]。此后,在1979、1982和1987—1989年,国家体委会同国家教委等其他部门在根据当时我国儿童青少年的实际“达标”能力和水平,并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对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部分锻炼测试项目、测验方法、评分等级标准、各项目的基础线等进行了适当修改,使之更具科学性、实用性和适应性,于1990年在全国正式施行[9]。此次修改按照学生年级和学段将学生分为儿童组(小学3—6年级,10~13岁)、少年乙组(初中,14~16岁)、少年甲组(高中,17~19岁)和成年组(大学或已毕业者,19岁以上),测试项目设置分为5类,测试内容包含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两方面。

    1987年为应对学生体质水平下降,国家教委制定《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并在初中及以上学校试行。《试行办法》以法规的形式规定了全面评价中学生体育成绩的内容,并把体育合格与否和能否毕业、能否报考高一级学校挂钩[10]。经过4年试行后,1991年国家教委印发《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要求身体正常的学生必须达到以下3项要求:(1)体育课成绩及格;(2)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每1单项达30分;(3)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无故缺勤次数,1学年累计不得超过应出勤总次数的1/ 10;因病、事假缺勤次数,1学年累计不得超过应出勤总次数的1/3[11]。1992年颁发《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评定体育合格的内容及百分比为:体育课成绩占60%;《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验成绩占30%;积极参加课间操、眼保健操及课外体育活动占10%[12]。《中小学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对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评估兼顾体育课和课外体育两方面,同时还包含学习结果和学习过程的评价。

    伴随《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进一步修改和《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的颁布,这一时期全国范围内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由早期的“劳卫制”单一方式,转变为两者组成的综合评估方式,而评估过程从单纯的输入促进环节转向结果输出环节的监测,同时发挥着促进和监测的双重作用。从评估视角和内容来看,当时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具有“单一维度多元内容”的特点,具体表现为:(1)以“学校”为评估维度,侧重结果性评价。综合评估方式的评估维度限定于学校环境,以评价体育课教学效果和课外体育活动鍛炼效果为主。(2)评价内容多元化。综合评估方式中,《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侧重于评价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两方面,而《中小学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侧重于评价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运动参与3个方面。

    1.3 单一维度多元评估改革阶段(2001年至今)

    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强调“加快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和“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和健康水平”。为积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我国体育部门通过改革现有的体育基础课程、制定《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而这一阶段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内容呈现以《体育与健康课程》评价体系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的特征。

    一方面,2001年7月我国颁布新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从课程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等方面对体育基础课程进行全方位的变革,将课程学习内容划分为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5个方面,并根据课程发展性建立了新的评价体系。新评价体系融合了多个先进的教育理念,对学生体育学习的评价由传统的目标评价,转向主体评价和过程评价,重点突出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多元化,兼顾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在评价方法上,强调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绝对性评价与相对性评价相结合。

    另一方面,第4次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显示我国学生体质下降。为提高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教育部于2002年出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2004年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健康第一”思想的指导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3个方面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进行综合评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的在校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融合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的基本内容,在全面实施时原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中,有关学生体育锻炼标准部分的同时,停止执行具有一标多用的做法。在试行5年的基础上,教育部根据“中央7号文件”以及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新的形势,先后于2007和2014年进行了2次修订,修订后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更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后者较前者在测试项目体系、评估指标体系、评分与评价方法等有关标准的结构和内容方面均有实质性改变[13],并提出学生体育测试成绩与毕业、评优等挂钩[14]。

    伴随新世纪体育基础课程的改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体系的日趋完善,这一阶段全国范围内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步入“单一维度多元评估改革阶段”,主要特点有:评估范围仍局限于学校环境,但评估视角从以目标导向为主的效果评价转向过程评价和主体取向的评价;评估对象覆盖全面,评估内容进一步丰富,评估标准日渐客观合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估对象覆盖了小学一年级至大学的所有学生,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3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因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平台的投入使用、测量与评价学科的不断发展,评估标准的制定更加客观合理。

    2 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演进特征

    1)评估指导思想以时代需求为导向,评估目的以“增强体质、促进参加体育锻炼”为主。

    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指导思想以时代需求为导向,随着时代变迁呈现出“国家需求-集体需求-群体需求”的变化特点。建国初期我国国防尚未完全巩固,新中国建设需要人民群众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所以体育健身评估指导思想以国家需求为导向,表现出强烈的国家意志。例如1954年《劳卫制》指导思想为:“保证人民体育运动广泛地、经常地开展,运动技术不断地提高,使每一参加者通过劳卫制的训练成为健壮、勇敢、乐观的祖国保卫者和社会主义建设者。”20世纪70年代以后我国国防得到充分巩固,政治环境稳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成为时代主题,体育健身评估指导思想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表现出强烈的集体意志。例如,1975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思想为:“鼓励青少年和儿童为革命锻炼身体,促使身体得到正常发育,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进入21世纪,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有效应对儿童青少年日益下降的体质健康水平成为新时代的主要任务,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指导思想以群体需求为导向。例如2002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指导思想为“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平均水平。”2001年《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指导思想为“为学生终身参加体育锻炼奠定基础,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关于评估目的,从建国初期“劳卫制”鼓励“人民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使人民身强体壮、意志坚强。”到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从《中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促进学生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和课外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质,增进身心健康,活跃课余文化生活。”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设立“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5个目标,历次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都是紧紧围绕“增强体质、促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主线而展开。与此同时,随着时代的变迁评估目的也随着指导思想的变化呈现出不同特征:建国初期至20世纪末期,在竞技体育思想的影响下,“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是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的主要目的之一。步入21世纪,随着“素质教育”“终身体育”等理念的提出,“提高健康水平”“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促进全面发展”成为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的主要目的。

    2)评估指标体系不断丰富,测试项目更替幅度大。

    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初步形成阶段,“劳卫制”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体操、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3个方面。其中,身体素质指标包括速度(移动速度)、力量(爆发力、力量耐力)、耐力(有氧耐力)和灵敏(跳绳)4种,运动技能指标重点体现在国防训练领域(如手榴弹、射击)和竞技体育领域(如百十公尺低栏、跳高)。多元评估早期阶段,《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82年)在原有指标体系上删除了体操指标,同时《中小学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加设了运动参与的评估。多元评估改革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从以往的“三基”教学评估转向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5个领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删除了运动技能指标,增設了身体形态(身高、体重)、身体机能(肺活量)和柔韧素质(坐位体前屈)指标,而在2007年和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运动能力”指标又反复出现和删除。从整个变迁过程来看,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不断丰富,但同时也出现了指标设置反复增加和删减的现象。

    由于评估指标体系指标增减的情况时常发生,造成不同时期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的具体测试项目更替幅度很大,这种更替主要体现在数量、项目性质和选测项目替换方面。数量方面,由于1954年“劳卫制”在实行过程中出现项目繁多(共4类20~32项)的问题,1958年进行了大幅度删减(删减为6类19项)。70年代后,由于3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质普遍下降,1975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试项目又有所增设(增设为6类24项)[15]。而在后续的不断修订过程中,测试项目又反复增设和删减。测试项目设置和特征经常跟随时代需求而发生改变,例如“劳卫制”时期的手榴弹、行军拉练指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中的举重物指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的身高、体重、肺活量等指标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删除与增设。选测项目替换方面,由于同一类选测指标属性不同,导致学校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避重就轻”等问题[16];选测项目指标不断发生变化,例如台阶试验与800或1 000 m选测。

    3)评估促进功能日趋减弱,监测功能逐渐增强。

    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初期主要发挥着促进功能的作用。例如1951年“体育锻炼标准”试行解决了学校体育“会什么教什么”“放羊式”等问题[17],1955年全国有187所中等以上学校试行[18],1956年全国有2百余万青少年参加了劳卫制锻炼[19];截至1965年,全国历年累计共有4 280万青少年达到《劳卫制》的各级标准[20]。经过三年自然灾害和文化大革命后,1975年《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的施行再次促进了体育教学改革、丰富了课外活动内容、促进了儿童青少年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提高体育技术水平[21]。直至1979年我国对16个省、市、区1 210所大中小学校18万名学生进行形态、机能和素质调查研究[22],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由单纯的促进模式转向了“促进+监测”模式。虽然在形成规范的制度性调查以后,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的监测功能不断得到加强,但促进功能却逐渐被弱化。例如1982至2014年我国围绕“增强体质、促进参加体育锻炼”的目的对“标准”进行了6次修订(修改),但多次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测试结果显示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不断下降[23]。诚然,由于历次“标准”评估指标体系变动幅度较大,直接从体质健康水平下降来推断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的促进功能减弱不够严谨,但就整体趋势而言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的促进功能日趋减弱却是不争的事实。

    3 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存在的问题

    3.1 评估指标体系不完善,过程性评估指标缺失

    当前我国正逐渐步入全民健身时代,尤其在“健康中国”战略提出以后,国民对健康的需求从“群体需求”转向“个体需求”,儿童青少年也是一样,而与之相应的“促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的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目的,也被赋予了新的社会涵义。从评估的主要目的来看,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不仅需要关注结果如何(体质的增强),还需关注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过程如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换句话说,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指标体系,既要包括身体机能素质等结果性评价指标,也要包括儿童青少年所处体育健身生态环境和自身体育健身行为等过程性评价指标。然而,从历次评估指标体系中可以看出,评估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过程的指标严重欠缺,制约了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发展。具体表现为:第一,限制了评估激励功能的实现,不利于调动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积极性。第二,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环境和健身行为过程评估被忽视,导致难以客观把握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下降的原因。第三,阻碍科学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方案和策略,难以从微观、中观和宏观3个层面进行调控与优化。第四,不利于正确引导社会认知,不利于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3.2 结果性评估存在决策参考不全面和导向偏差

    当前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结果性评估,存在决策参考不全面和导向偏差问题。一方面,大规模决策导向评估模式认为,“评价是关于方案、项目、服务或其它利益目标的优点和价值的一种系统调查过程”,包括背景评价、输入评价、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4个方面[24]。但从历次评估指标中可以看出,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以身体素质达标结果评价为主,对时代背景、环境支持、主体行为方式等系统的评价较少甚至缺失。因此,当前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获取的信息很难多方位的为政府相关机构、学校、家庭、社区和儿童青少年个体提供全面的决策参考,更难为“社会-学校-家庭”等深度融合的组织形式和长效机制的建立提供指导。

    另一方面,进入21世纪以来尽管《体育与健康课程》从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4个方面设立了学习目标,但由于没有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现实中常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的身体健康来评估整个《体育与健康课程》的目标。这种片面化结果性评估引发了社会导向偏差,例如学校体育把体质上的“成功”等同于体育的成功,体质健康测试上报数据造假(广东省2013年抽测数据与上报数据一致率为47.9%,2014年仅为26.2%)等[25-27]。实际上评估身体健康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自身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几经修订(改)后出现了测试项目数量逐渐减少、测试项目日趋简单、项目及格标准逐年降低、标准本身的身体锻炼功能日趋减弱,以及体育锻炼的作用降低[15]等问题。

    3.3 评估反馈机制不健全

    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的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监测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反馈环节仍然存在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具体表现在标准制定、标准测试和结果反馈3个方面。第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采用常模参照标准的思路来制定标准,只能反映某一个体相对于学生群体的比较水平,难以为学生提供具有个体特征的报告。第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反馈机制处于缺位状态,不少地区和学校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后没有把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测试结果不反馈,学生不了解自己的体质状况,家长自然也无法知道孩子的体质情况[28]。第三,终结性的结果反馈,难以对未来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起到长久促进和干预作用。由于反馈机制不健全,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政策在制定过程中缺少社会、家庭、儿童青少年等主体参与,导致政府决策存在偏差、政策制定不完善[29],同时也难以进一步干预和改善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状况。

    4 对我国未来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的展望

    4.1 应扩充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环境评估维度

    当前我国面临着工业化、城镇化,生态环境、生活方式不断变化等带来的挑战[30],影响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因素纷繁复杂,因此对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环境的评估不能再仅局限于学校环境,而应从多个维度展开。2015年上海体育学院面向社会发布了“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指数”报告,该报告基于社会生态系统理论,从家庭、学校、社区和制度4方面调查了影响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环境因素,并进行了相应的评估。该报告以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为出发点,打破了家庭、学校、社区和政府之间的壁垒,从多个方面为上海市政府、学校、家庭和社区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31]。从全国范围来看,我们可以借鉴上海经验,从多个环境维度对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社会环境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维度之间的相互作用对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影响,明确多个部门在协同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中的分工与职责,从而达到全面具体指导实践的目的。

    4.2 应强化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行为评估

    建国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不断下降。其中固然存在外在环境支持不足等因素,但儿童青少年是否自愿进行体育健身并维持规律的锻炼习惯,也是决定青少年是否拥有良好体格的关键因素。社会认知理论认为个人、行为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人的锻炼行为,而且健身过程行动取向理论也认为改变健康行为需要动机和意志两个方面[32]。为此,未来对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过程,应加强健身意愿、健身方式和身体活动水平3个方面的健身行为评估。其中,健身意愿评估可以了解儿童青少年的内在驱动力强度;健身方式评估可以了解儿童青少年进行体育健身的主要方式是哪些,明晰哪些健身组织方式需要加强,哪些健身方式需要开发等;身体活动水平评估可以了解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对增进健康的贡献程度。通过这3個方面的评估,我们可以从整体上把握当前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动机程度、行为特点等,从而有利于我们后期干预时对症下药。此外,我们还应对儿童青少年的静态行为方式进行评估,一方面源于过多的静态行为时间会挤压体育健身时间,另一方面由静态行为方式引起的不良健康状态,会削弱体育健身带来的健康效益。

    4.3 应进一步完善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结果评估

    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结果评估既可以检验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效果,也可以引导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方向,为进一步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未来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结果评估,尤其需要注重全面性和发展性打下基础。关于全面性,体育课程学习与课外体育活动是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相应的对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评估也需要包括这两个方面的效果评估。关于发展性,儿童青少年既是体育健身的具体执行者也是直接受益者,在评估过程中需要突出儿童青少年的主体地位,将评估功能由简单评判转向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具体到评估指标,一方面,在当前我国体育与健康课程已构建的运动参与、运动技能、身体健康、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的目标体系基础上,制定出与身心发展特点相符的儿童青少年运动技能(基本动作技能)评价标准,规范运动参与评价,突出与年龄、体育学科性质相符的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的评价。另一方面,在现有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础上引进“标准参照”制定标准,关注个体差异,为实现给予儿童青少年个性化的体质健康报告和提供针对性的运动处方打下基础。

    4.4 应健全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反馈机制

    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反馈系统既是运行系统的终端,也是系统再循环的始端,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评估反馈机制对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使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进入良性循环,未来评估反馈机制需要考虑反馈主体、反馈途径和信息再利用3个问题。首先,反馈主体需要包括儿童青少年、家庭、学校、社区和政府5个部分。通过融合诊断性、形成性和发展性评价对获取的描述性和判断性资料从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环境、行为和效果3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针对不同的反馈主体制作不同的反馈报告,突出与反馈主体社会角色相关的反馈结果。其次,反馈途径应保持通畅和有所创新,一方面为多个利益相关者提供专门的沟通-反馈通道,另一方面借助互联网的应用创新交流和传播平台。最后,再利用各利益相关主体提供的反馈信息,为实现及时修订目标、改善干预方案以及更进一步促进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的良性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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