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治理的场域观与社会工作增权

李文祥 吴征阳
摘要:传统贫困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立足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片面强调贫困者的主观增能或环境结构的客观改善。但贫困在场域视域下呈现出关系性本质,主体惯习同客观环境间存在“双重转化”的互动关系。社会工作方法的“增权”介入能够契合贫困的主体间性关系,通过在贫困者的个体、人际关系和社会参与层面予以有效“增权”,使之获得经济资本、修复社会網络、改善贫困惯习,进而突破贫困场域的关系困境,建立实践主体同场域结构间的正向互动关系,实现贫困的有效治理。
关键词:贫困;场域;惯习;社会工作;增权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8)03-0161-005
传统视域下的贫困治理研究基本为主客对立的二元分析框架所限,或将贫困归咎于个体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以及认知、行为能力的缺陷,或将贫困归因于制度安排和机制失灵的结果。因此,单纯囿于主客对立而展开的贫困问题研究无异于对贫困现实完整性的撕裂。而场域作为社会研究的基本分析单位,以关系论为理论视角,洞察并解释行动者在特定场域中的行为方式和策略选择。这种理论视域既可以抑制结构主义过于强调社会环境和社会结构的稳定性和不变性,也可以弥补对行动者自身心态等主动性因素的忽略。[1]将贫困者置于贫困场域中进行关系式的剖析与探究,才能发现贫困治理的有效方法。
一、传统视域下贫困治理及其困境
1.经济要素视角。贫困治理主流理论是经济要素视角,包括微观与宏观两个层面。因其关注经济资本的占有和生产,具有显著的物质特性。就微观层面而言,经济要素视角的贫困治理分析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个是基于个体或家庭完成基本生存活动所需的物质条件,另一个是基于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所应具备的基本可行能力。前者以物质匮乏论为代表,认为导致贫困的原因是由于个体或家庭缺乏维持生命所需的营养摄入安全,继而又以个体或家庭的收入和消费作为衡量贫困程度的间接标准,如贫困发生率、收入缺口比率等指标。后者以阿玛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为代表。在森看来,贫困意味着贫困人口缺少获取和享受正常生活的能力,[2]这种能力即为可行能力。可行能力不仅可以使人们保持基本的生存状态,并且能够分享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的成就,还包括亚当·斯密所强调的参与社交活动的机会和尊严。
就宏观层面而言,经济要素视角的贫困分析立足于现代产业和经济结构发展过程中的优胜劣汰,而非个人能力失败的结果。其观点主要有二:一种是将贫困视为发展的初始状态,认为发展的动力来自经济、政治、社会等制度的现代化,要用现代化的社会发展战略予以指导和支持,进而改变其愚昧、落后的贫困面貌。另一种观点则与此对立,认为贫困的形成恰恰是经济发展的副产品。尽管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下,利益的蛋糕可以越做越大,但社会整体利益的扩大并不意味着贫困者利益的必然增加,甚至可能伴随阶层的分化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剧,即产生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马太效应”。即如穆罕默德·尤努斯所认为的,“贫困是制度安排和机制失败的结果,是人为的,如果改变制度设计,给穷人一个平等的机会,他们就会创造一个没有贫困的世界”[3]。
2.社会要素视角。较之经济要素视角的贫困分析将其归因于区域资源欠缺、经济基础落后、基础设施薄弱等物质性因素,社会要素视角的贫困分析明确指出致贫因素的非物质特性。以个体或家庭的物质缺乏为表征的贫困状态,其背后涉及了庞大的概念集合,如贫困文化、社会排斥、不平等、剥夺等,都是用以解释贫困的社会性要素。
微观层面来讲,社会要素视角下的贫困问题聚焦于解释贫困主体的行为选择策略。在现实的扶贫过程中,即便赋予了贫困者相应的资金或财产,但其行为依旧具有懒散、挥霍的特征,只顾及短期内的物质享受而放弃长远性劳动生产,这也正是个人层次贫困论之所以诟病贫困者的主要原因。但社会要素视域的微观分析不仅识别了这一行为倾向,并且超越了传统的道德批判,指出长期的贫困状态可以导致并形成一套固化的文化体系,即贫困文化。此外,宏观层面的贫困治理研究致力于社会环境和结构因素的分析。其中社会排斥理论给予了明确解释,即社会权利模式的失败直接导致了贫困者的社会排斥,即便被赋予资源或权利,也会因其自身所遭遇的社会排斥而无从发挥。1974年,法国学者勒内·勒努瓦(Renl Lenoir)在其论著——《Les Exclus,un Francais sur Dix》(被排斥的群体:法国的十分之一人口)一书中最早使用了社会排斥的概念。它是指对公民资格的否认,或是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关系等原因,公民被部分或全部剥夺了参与社会的权利而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具体指向那些被排除于劳动市场之外的,持续处于贫困状态,无法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人,如老年和残障者、身心障碍者、青少年犯罪者、反社会者等。
3.贫困的实质。经济要素视域与社会要素视域对扶贫的思考,来自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它们将微观行动与宏观机制分立,将作为主体的贫困者与作为客体的环境割裂开来。实际上,贫困的实质是贫困者对环境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而非物质、文化或能力。这种关系性本质表明贫困无法单独依附于贫困者或环境而独立存在,而深受客观环境的制约,同时贫困实践的效果又作用于客观环境而形成的,二者双向互动、相互影响,并彼此巩固、加强。
在主客二元对立的分析框架下,贫困治理要么聚焦于微观层面的个体权能增加,要么着眼于改善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以增加个体权能,可以归结为“增权型”贫困治理模式。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于1979年通过了《加强发展型社会福利政策活动方案》,主张以社会投资为导向,以向贫困者提供资金、技术、培训、健康等权利来增加个人参与经济的机会。由此,世界各国特别是亚、非洲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反贫困行动开始由传统的单纯提供物质援助的“救济型”扶贫,进入到“增权型”扶贫阶段。但至目前,“增权型”贫困治理在世界范围内并未实现有效治理,究其原因,“增权型”贫困治理实践始终立足于主客二元对立的分析模式,忽略了贫困的关系性本质。即便是同时关注个人主义层面的个体行为的改善与整体主义层面的社会结构的重塑,也由于没有立足于中观的 “贫困性关系”进行个体行为的改善与社会结构的重塑。在个人主义层面,尽管赋予抵御贫困的资源和权利以达至个体的饱腹和发展,但未曾改变的“贫困性关系”依然会制约资源和权利功能的发挥,阻碍个体行为的改善和发展;在整体主义层面,尽管通过资本分布和阶层结构的重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努力践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但未曾改变的“贫困性关系” 同样会制约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对个体影响功能的发挥,阻碍个体行为的改变。
二、场域观及其贫困治理
在布迪厄看来,个人主观意志与社会环境的客观结构之间并不存在泾渭分明的界限。相反,社会结构并非是抽象的,而是行动者发生象征性实践的关系网络空间,它始终同行动者的惯习、行动者在资本竞争中所进行的各类实践活动紧密相连。因此布迪厄提出了具有中观意义的“场域”概念,来解释特定群体的实践动力和行为逻辑,以证明主体行动和客体环境间存在的“双重转化”关系。在这一视域中,“场域”是象征性实践得以存在的关系空间,用以表征并划分社会权利结构和关系网络。“惯习”依托场域而存在,是指导实践发生并同时被环境结构所建构的性情倾向系统,用来代替行动者的主观心理和行为模式。而“场域”同“惯习”间的双向建构关系则是通过行动者持续不断地竞争和占有场域资本得以实现的。由此,“场域”观实现了行动者与环境的主客二元性向主体间性的转变,达成了微观行为与宏观结构在中观层面的统合。
“场域”观为对贫困本质的解读提供了理论基础。立足“场域”,贫困是一个具体场域中发生的现象。贫困场域并非实体化的、人类活动的地理空间,而是各种客观位置的关系网络。在场域中,多面向的社会关系网络是其基本要素,它“不是固定不变的架构或形式,而是历史的和现实的、实际的和可能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固定下来的和正在发生的,以及物质性的和精神性的各种要素的结合”[4]。可以说贫困场域聚集了各种致贫的必要条件,如地理位置的封闭性、社会交往的单一性、资本占有的匮乏性等,正是这些消极性客观因素的存在,建构了贫困者的实践行为,也限制了贫困者的生计发展。
贫困惯习是贫困场域中的核心要素。布迪厄认为,行动是由关于在社会世界中如何运作的“实践感”控制的,它首先指代的是一种组织化行为的模式,具有前结构的特征,其次它也指一种某人之所以为某人的存在样态,包括他的习惯、嗜好、行为倾向,这即为惯习。布迪厄进一步将惯习定义为“一种可持续的、可转换的倾向系统,倾向于使被结构的结构发挥具有结构能力的结构的功能,也就是说,发挥产生与组织实践与表述的原理的作用,这些实践与表述在客观上能够与其结果相适应,但同时又不以有意识的目标谋划为前提,也不以掌握达到这些目标所必须的操作手段为前提”[5]。贫困惯习是贫困者在贫困场域中的行为指引,其源于贫困环境的结构内化和贫困文化的代际传承。在行为方式上,贫困惯习表现出行动者强烈的拒助感、持旧感和孤僻感,渴望改变又拒绝外力扶持的内在矛盾心理;在价值选择上,贫困惯习具有显著的物质妥协倾向,即当外力强行介入剥夺场域资源时,贫困者往往选择出让资源以维持现有的稳定和平衡;在策略选择上,贫困者具有短视且自利的倾向,即面对資金或物质型援助时,贫困者常常在最短时间内将经济援助“享受”殆尽,而非投入长远且理性的生计生产。可以说贫困惯习的存在和传承并非促进群体和社会的积极发展,而是维持贫困状态的存在,将贫困者排斥在外部先进文化的改造之外。
贫困场域与贫困惯习是相互依赖且相互构建的耦合性概念。贫困惯习在实践和传递中获得,又持续不断地作用于贫困实践;贫困惯习不断被贫困场域的客观关系所形塑,又同时不断参与场域结构的生成。所以在贫困场域中,“场域与惯习之间不是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而是一种通过‘实践为中介的‘生成或‘建构的动态关系”[6]。要想理解这种双重互动的关系,就必然要基于一种“相关性”思维,这也是布迪厄构建其理论的基础工具,从而打破极端主观主义或客观主义的狭隘理论框架,避免片面地研究贫困者的实践本身或不利于其发展的客观环境,即主客二元对立的传统思维范式。场域作为由关系性思维所建立的抽象的研究空间,存在的基本逻辑就是实践者的惯习同场域结构之间存在双重的二元互动关系,其实践结果既是主观和客观的,同时也是主观和客观相互嵌入,共时性的运作结果。因此,以场域为视域也就必然肯定了主客体间互动关系的核心价值,进而将研究焦点由主客体之上转移至主客体之间,针对实践者的惯习同场域结构间的相互构建规则展开探索。
实践既为链接场域与惯习的中介,那么实践又是如何进行并操作的呢?这就必须谈及场域内的另一要素——资本。资本是行动者在场域中的实践对象。布迪厄反对将资本的意义禁锢在物质性生产关系中,而是广纳了各种社会性因素,如关系、文化和象征。布迪厄进一步将社会空间中的资本划分为四类: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象征性资本。①经济资本指具有积极意义的生产要素(如土地、工厂、劳动等)、经济财产、收入和经济利益,同马克思所论及的资本含义相似,是基础性的物质生产资源。②社会资本指有价值的社会关系,人们借助社会网络来把握并转化社会资源和财富。而在贫困场域中,行动者建立社会关系受阻并遭遇社会排斥是贫困群体的主要特征之一,也是纯经济型援助无法发挥效用的重要原因。③文化资本指内化于个体的禀性或才能以及物化的文化财产和制度化的文化水平。由于贫困场域缺乏正向的文化资本积累,因而贫困文化等亚文化的消极影响导致了贫困惯习的产生和延续。④象征性资本指声誉或威信资本的获得和积累。贫困场域的象征性资本因群体特征而畸形,如“暴发户”、“贫困户”等都带有标签和污名化的消极影响。
基于四类资本要素的存在,行动者在场域中的实践本质就是在惯习指引下的对于场域内资本的争夺与占有。即便在贫困场域中贫困者的竞争结果以失败告终,但也无法掩盖场域竞争的本质是社会生产性关系,逻辑是资本的逻辑。资本的占有是衡量贫困者在场域中所处位置的唯一标准,因为资本的分布正反映了客观社会环境的阶层分化以及权利分布。在此过程中,贫困的实践具有三个显著特征,即经济资本缺乏所导致的基础性物质资源的缺乏、社会资本缺失所带来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断裂以及由消极的文化资本和象征性资本所固化的贫困惯习,这三者具备其一便可导致贫困的发生。但若想通过外力干预贫困场域,从根本上改变贫困面貌,则必须针对这三个领域同时介入。首先,要输入可供生产的基础性物质资源,以经济资本的占有为前提条件;其次,要补充社会资本,重建正式和非正式的社会关系支持网络;最后,要输入文化资本和修正象征性资本,改变贫困惯习的非理性策略。由此可见,传统扶贫实践的误区在于忽略了贫困主体和客体间的内在联系,要么只关注贫困者干瘪的钱包,要么只控诉贫困者不公平的境遇,却没有从中观视角进行宏观结构和微观个体的整体统摄,没有针对特定场域结构和惯习的特征进行结构化扶贫的介入。
三、场域观下的贫困治理:社会工作介入
贫困治理的关键在于能否通过贫困治理改变贫困场域中的资本分布,使贫困者重新掌握资源和能力,在改变贫困者的惯习行为逻辑的基础上,建构个体同环境之间的正向互动关系。有效的介入手段须瞄准贫困问题的本质,将场域“关系”作为实践介入对象,这就要求介入手段不仅能链接经济资本要素,还能矫正个体或家庭的认知行为问题,修复断裂的社会关系网络。而这一介入的可行方式指向“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一种不以营利为目的、助人自助的专业性社会服务工作,它视受助者为积极能动的个体,而非被动消极的客体,帮助他们满足那些仅凭个人努力无法满足的需求。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包涵两个方面,就社会层面而言强调“扶弱济贫”,就专业层面而言强调“助人自助”。其工作方式主要有恢复个人功能、链接社会资源、倡导被救助者参与、重构社会网络等,其工作方法主要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三大方法。通过专业方法的组织和运用,社会工作为受助者提供必要的发展条件和改变措施,使其发挥潜能以解决自己的问题。“扶贫济弱”是贫困治理的表层目的,“助人自助”则是对其治理效果的深层次挖掘。传统扶贫方式只关注到个体或家庭的物质需求和生产能力层面,通过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实现对贫困者的经济援助和技能扶持,但这对于贫困者而言仅仅是表层意义上的“助人”,只能在短时内实现个体或家庭脱贫,却无法实现深层意义上的“自助”。社会工作的“自助”,重点在于恢复贫困者的自我生产和供给功能,也就是在贫困场域中,贫困者不仅能获取所需的经济资本,还能通过自身贫困惯习的改变来有效指导生产实践活动,借助重建的社会支持网络实现生产成果的价值转化。可见,社会工作对贫困治理的介入,并不单独作用于个体或环境,而是针对人与环境间的互动关系而展开的结构性干预,将治理焦点由贫困者与环境间的主客二元性转向主体间性,从而关注贫困者同其所在环境间的关系问题。
这将契合贫困场域的自身结构,在经济资本缺乏所导致的基础性物质资源缺乏、社会资本缺失所带来的社会关系网络的断裂以及由消极的文化资本和象征性资本所固化的贫困惯习这三个方面同时展开扶助。首先,社会工作可以连接资源,针对经济资本进行基础帮扶,即通过各类保障政策、慈善捐助以及项目引进拓宽场域内的资本渠道,为贫困个体或家庭提供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其次,社会工作可以修复社交网络,针对社会资本为贫困者进行关系替代,即通过互助、成长、支持等方式帮助贫困者重新参与社会,构建起正式及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最后,社会工作可以助人自助,针对文化资本和象征性资本进行补充和修正,既要为贫困者增加文化资本,提供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从自身层面改变贫困惯习的消极影响,又是要消除象征性资本的异形化,从人文环境层面消除对贫困者的歧视和排斥,構建平等、友善的场域氛围。
在介入过程中,社会工作主要包括以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和社区社会工作为框架的三大基本方法。首先,个案社会工作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针对个人的特殊情况和需要,了解个人内在的心理特性和问题,运用与人的认知行为和环境结构相关的知识和技巧来建立专业关系,以改变受助者的认知和态度,激发其内在潜力,协调其与所在生存环境间的关系,并通过链接社会资源来助其恢复生活、生产功能,最终促进个体和家庭的成长与发展。其次,小组社会工作是以小组或团体为对象,通过小组成员之间的互动互助,使个人能借助集体性活动改变自身行为,促进自身的社会化,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协调和发展个人与个人、团体之间的关系,促进小组及其成员的发展。最后,社区社会工作是以社区和社区的居民为服务对象,组织社区居民参与集体行动,解决社会问题,培养自助、互助及自决的精神,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能力,促进社区的进步。
社会工作对贫困场域的介入治理得以超越以往基于主客二元对立而展开的扶贫实践,主要缘于对贫困本质及其关系的针对和把握。贫困不是发生在具体地理空间中的具体事件,而是存在于抽象场域中的关系集合。关系,意味着贫困不独立存在于贫困者的行为当中,而是在贫困惯习的行为逻辑指导下产生的实践。而惯习的形成,既包涵了对人们历史实践的总结和沉淀,也映射了场域中的结构及观念对人们行为的构建和制约;同时,人们的具体实践又反馈回场域结构中,使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因此,社会工作介入贫困治理,既能在具体的场域中有效改善贫困者的消极认知,改变贫困惯习,实现助人自助,还可以链接有效资源,重塑社会关系,化解关系性排斥,实现原有场域的重构。
而这一系列效用的发挥正是社会工作“增权”的优势所在。“增权”在社会工作领域是指“个体、群体或者社区凭借赋权所带来的力量能够开始掌控环境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实现自身的目标”[7]。社会工作 “增权”中所说的“‘权力(power)是指个人或群体拥有的能力……是指对外界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强调的是人们对他人、组织或社会的拥有、控制和影响,故更能反映人的主观能动性。[8]”因此,改变贫困状态所需的资本就植根于场域之中,社会工作增权的目的就是针对人与环境间的互动关系展开结构性干预,通过结构性介入改变贫困场域中的资源分布,改变贫困者的贫困关系,并着重修复贫困者所遭遇的排斥,将贫困群体的失权状态和赋权增能的实践过程融入贫困场域的重构当中,从根本上实现贫困的有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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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焦德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