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研究

    韩祥伟

    摘要:新媒体环境下随着移动互联网平台和微信、抖音、朋友圈的广泛深入,公共生活空间不断拓展,公共利益诉求日益彰显。然而,社会公共意识的生长却相对滞后,出现了社会转型期公共意识的集体性缺失。青少年是肩负中国未来历史使命的核心群体,利用新媒体拓宽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空间,通过道德教育巩固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效果,实现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培育,可有效提高社会风气,促进中国实现现代化。

    关键词:新媒体;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

    一、公共意识概述及特点分析

    (一)公共意识的定义

    学者陈付龙认为: “公共意识是指社会共同体成员对公共领域内的准则、规范等的主观认可和客观遵守,是孕育于公共领域之中一种关心公共事物、改善公共生活、建构公共秩序、塑造以民众利益和社会需求为依归的伦理规范、政治价值和社会制度的深层意识,体现的是人们对社会公共领域的认识和行为的自觉性。”公共意识的内涵包括四个密切联系而又不可分割的内在元素:分别为主体、空间、规范、利益。公共意识来源究其产生过程而言,源于进入公共空间的利益主体通过交互建构的共同规范;公共意识来源究其产生目的而言,源于维护公共领域内各主体共同利益(也即公共利益)。公共领域和空间中公共意识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范个体对其私人利益的寻求,防止其对公共利益的侵蚀;另一方面是为私人利益的追求提供基本的公共设施和普遍分享的价值。

    (二)公共意识主要特点分析

    1.公共性是公共意识的首要特征,个体对公共利益负有契约性的自制的责任

    公共意识源于维护公共领域内各主体为维护共同利益,通过交互建构的共同规范,因此其意味着,个体对公共利益负有契约性的自制的责任。所以公共性应该是公共意识的和最鲜明特征和最首要特点,面对公共利益个体应该超越自身利益和局限性,认同体现公共利益的伦理规范、政治价值和社会制度,并能积极遵守且在生活中对其身体力行。

    2.寻求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点,实现对社会个体正当利益的尊重

    公共利益的基础和落脚点是社会个体正当利益的尊重,否则就会丧失公共意识在个体身上的介入点,导致公共意识的异化。实现个体对规范的认同和内化的关键是寻求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点,实现对社会个体正当利益的尊重和维护。为求公共利益而过度限制甚至挤压个体利益,不仅不会实现个体对体现公共利益的伦理规范、政治价值和社会制度的积极遵守,反而会导致公众群体的叛逆和反感,导致现实生活中公共意识的群体性缺失。

    因此,公共意识的培育过程中,需要探索在公共意识的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统一中,防止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的侵蚀和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的挤压,保持两者平衡。

    二、新媒体环境与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

    (一)新媒体环境对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影响

    随着当前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今日中国已经迈入新媒体时代。各种新媒体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已经开始颠覆我们的传统认知、改变我们的生活环境——通信交友从腾讯QQ到微博、微信;购物消费由淘宝、天猫到京东;支付平台从手机银行到微信红包、花呗、白条;由美团、饿了么饕餮美食到抖音直播。

    新媒体影响下公共生活的领域不断拓宽,完全突破传统的地理界线;公共空间的日益扩大,从三维空间延伸至虚拟空间;新媒体环境下传播方式的交互性、虚拟性导致公共交往方式变化;新媒体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我们衣食住行提供更广阔的时空平台,打破公共空间的时空限制,因而公共利益诉求日益彰显。

    (二)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公共意识缺失现状及原因分析

    新媒体环境下,围绕青少年公共主体意识设计问卷和访谈提纲,根据抽样原则进行分层随机抽样,然后对调查对象实施调查,在搜集数据的基础上,进行青少年公共意识现状调查分析。通过归纳分析概括,发现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群体公共意识缺失的主要原因是主体内化障碍——个体难以将代表公共利益导向的道德规范伦理规范、政治价值和社会制度认同、内

    化为内在的稳定的个性品质,更难以积极遵守且在生活中对其身体力行。因此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重点是公共意识的培育就是引导个体将适用于公共空间的代表理性社会导向共识性规范认同、内化为内在的稳定的个性品质,从而实现其自决与践履。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公共意识内化,是公共意识培育的内驱力。

    (三)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可能性分析

    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在于人所特有的“类”的特性。马克思认为,人是类存在物,人离不开“类”,“类”也要依赖于个体,通过个体发展实现人的“类本性”。人的存在既是一种个体性存在,又是一种社会性存在、类存在,从而表现出一种个体性与公共性的张力性存在。人之“类本质”表现出的一种个体性与公共性的张力性存在,是公共意识与个体的粘合剂,因此基于马克思“类本质”理论,新媒体环境下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完全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新媒体环境下如何实现青少年公共

    意识培育的路径

    (一)利用新媒体拓宽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空间

    1.利用媒體宣传、舆论引导,营造全民关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

    要求公民追求“私利”同时能超越自身利益去理解并考虑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规范个体对其私人利益的寻求,防止其对公共利益的侵蚀。利用新媒体信息传递便捷、信息交互范围广泛的传播优势,可以引导全民关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巧妙利用新媒体的强大力量,依托新媒体的各种平台——微信、微博、抖音、公众号等不断推出宣传和培育公共意识的文章、消息、短视频,营造一个全民关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现代化的社会。

    2.利用各种新媒体,构建对中国梦价值认同机制,引领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养成

    “00后”青少年成长于特殊的社会转型期,新媒体环境信息社会下东西方文化与价值观的冲突与碰撞导致他们公共规范意识模糊,公共意识观念缺失。中国梦的深刻价值内涵,亦决定了其与青少年公共意识存在深刻的价值契合,利用各种新媒体,构建对中国梦价值认同机制,可有效引领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养成。

    当前青少年所处的转型期,是思想方式多元化、价值观念多元化的、新媒体技术日新月异的新媒体时代,微信、抖音、朋友圈以其精彩纷呈的形式、无与伦比的优势日渐影响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因此我们要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尤其是利用新媒体快捷、交互的信息传递优势,使其服务于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养成——以“中国梦理想”为青少年价值认同,将“中国梦”价值诉求和“利私益公”公共性社会要求的规范、观念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取向,并外化为不断进取实现中国梦的良好价值行为和社会公德。

    (二)通过道德教育巩固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效果

    道德教育,以维系社会稳定为向导,引导个体将代表理性社会导向的道德规范认同、内化为内在的稳定的个性品质,是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从德育视角出发,分析青少年公共意识缺失的主要原因——内化障碍,探索实现其公共自觉行为,能切实加强青少年公共意识的培育。

    1.道德教育内涵

    道德规范是处于地位平等状态下有言语和行为能力主体在相互交往的社会实践中,通过论证生成的非强制性的、不含任何暴力性质的一致性共识。由社会建构生成的道德规范,符合个体期望,是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的协调。道德教育,以维系社会稳定为向导,引导个体将代表理性社会导向的道德规范认同内化为内在的稳定的个性品质,是个体社会化的过程。道德教育方式的不当,一味采取强制的说教,导致个体对规范的消解和逃离。

    2.青少年公共意识内化实现路径及德育对策

    “内化”是社会个体将外显转换为内隐,将“外显知识”转化为“内隐知识”的过程, “内化”产生的前提是社会个体对“内化对象”的认同。内化路径,通常是首先由外在的要求传输给主体,经主体的认同变成内心的追求,然后个体以行动作用于外部,即认知——认同——自决——践履。

    道德教育的真实意义就在于实现道德(规范)与人的存在的本体统一,通过道德教育实现公共意识内化,可以有效实现个体对社会规范的认同与践行。在德育视野中,公共意识的培育就是引导个体将适用于公共空间的代表理性社会导向共识性规范认同、内化为内在的稳定的个性品质,从而实现其自决与践履。实践过程中采取道德情境模拟体验式教育,有利于解决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的内化障碍,实现青少年个体对公共意识规范的认同与践行。

    通过教育社会学和道德教育哲学的关于公共意识相关理论分析,掌握目前关于公共意识这一问题的研究状况,为公共意识内化这一核心问题研究提供理论支持,从而拓宽了新媒体视野下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公共意识进行界定,通过利用项目设计问卷调查和专家访谈、交流访谈,获取青少年对公共意识认识、态度与取向,掌握青少年公共意识现状和第一手基础数据,为新媒體视野下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提供恰当科学的现实支撑。

    [基金项目:2019年度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名称:“德育视野下青少年公共意识培育研究”(编号:19SC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