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层国企高质量开展内部巡察工作

    陶海霞

    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5-123-02

    摘 要 巡察是巡视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本文针对当前基层国企开展内部巡察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并就高质量开展国企内部巡察工作提出了相应的举措。

    关键词 国有企业 从严治党 内部巡察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可以说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有企业点多面广线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薄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巡视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发挥了令人瞩目的利剑作用。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巡视巡察是一项政治体检,基层国企开展内部巡察既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也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基层国企内部巡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人员配置不足

    目前多数基层国企因编制有限,巡察机构是与党委办公室或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缺少巡察专职工作人员;巡察组成员需要临时从财务、经营、物资、人力资源等业务人员中抽调,他们习惯于从纯业务的角度发现问题,对于揭示隐藏在业务表面问题背后的廉洁问题、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的能力还需加强;临时组建的巡察组成员还身兼本部门的工作任务,无法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巡察工作之中,对巡察工作的效果产生一定影响。

    (二)责任担当不够

    由于是企业内部巡察,熟人太多,巡察人员怕得罪人,导致查出的问题以鸡毛蒜皮、无关痛痒的居多,涉及企业利益损失、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较少。

    (三)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部分群众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陈旧思想的影響,认为只要不涉及自己的利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害怕被打击报复,不敢向巡察组反映真实情况。

    (四)整改落实不到位

    部分整改属于书面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交篇整改报告就万事大吉;某些问题的整改不彻底,相同情形反复出现;整改与不整改区别不大,致使基层单位认为巡察是走过场,不当回事。

    (五)巡察成果运用不足

    有的被巡察党组织领导干部对政治巡察的认识不到位,管党治党韧劲不足,站位不高,为整改而整改,把巡察成果的运用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把整改和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

    二、基层国企高质量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的实践举措

    习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巡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高质量推进全覆盖,不断完善巡视的战略安排。基层国企开展内部巡察是对巡视工作的有效延伸,必须进一步明确政治巡察的职责定位,促进标本兼治,推动解决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

    如何提升基层国企内部巡察工作质量,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考虑: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巡察的本质是政治巡察,推动基层国企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强政治监督。政治监督的“根”和“魂”就是要牢牢把握“两个维护”,紧跟党中央大政方针,密切对接中央巡视工作精神开展巡察工作,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基层国企要规范、高效地开展巡察工作,首先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紧密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立以党委书记亲自挂帅的高规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在巡察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对落实党中央部署和上级决策、研究内部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做出问题处置决定,研究巡察成果运用等予以明确规范,促进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确保巡察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成立巡察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高配巡察组组长人选,巡察组组长的职级不能低于(最好是高于)被巡察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职级,以利巡察组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监督合力

    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党群、纪检、人事、审计、经营、物资等部门的党员业务骨干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巡察工作,增强监督合力;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帮助其提升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巡察人员的自我约束,不断提高巡察人员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从基层单位抽调部分业务能手充实巡察组,“以干代训”,提高巡察干部履职能力,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三)注重带题巡察,精准发力

    发现问题和找准问题是基层国企巡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巡察组要树立“哪家单位问题突出就‘优先巡察哪家单位”的思想。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要充分运用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调研、信访中形成的工作成果,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为巡察提供问题指向和充足“弹药”,见微知著,由表及里,查找政治偏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分包招标、结算、废旧物资处置、设备租赁、员工聘用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特别关注亏损项目,集中火力,对症下药。

    (四)注重发动群众,提高监督热情

    巡察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优势。群众监督具有不分时间地点的广泛性和渠道方法丰富的多样性,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权利意识,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基层群众深恶痛绝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作为巡察重点,提高职工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在巡察进驻、反馈、整改等环节中,充分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反映问题。

    (五)强化巡察整改督查落实

    习总书记多次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整改工作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可见整改是巡视巡察的半壁江山。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要直接抓整改。在进行整改督查的过程中,可采取“两对照、三查看、一抽检”的方式,即: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检查是否逐条落实;对照巡察整改报告,检查是否扎实整改;查看巡察整改成效;查看巡察前后的变化;查看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对巡察涉及的重点事、重点人整改情况进行抽检。如此可有效避免某些被巡察党组织搞会议整改、纸上整改、数字整改和虚假整改的现象发生。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的单位或个人,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以问责促整改。

    (六)抓好巡察成果运用

    习总书记指出,要把巡视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巡视工作既要强化监督,也要重视推动,监督是前提是基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是手段和形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目的和根本。国企基层党组织要把巡察成果运用与提升企业治理效能紧密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仅要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还要充分运用中纪委通报的国企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自查,深入检查是否存在花钱公关、金钱开道等行为,重点针对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内部管理。把抓好巡察整改与本企业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不断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企业的治理效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