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地理标志保护研究

    

    

    【摘 要】地理标志是法学领域的概念,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保护作为一种教育新尝试是前所未有的新事物。如何推行并应用于“学分银行”,在学分认证上赋予地理标志权学校更多的学分权数,并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地理标志,是开放教育地理标志保护的核心内容。在向开放大学转型的过程中,电大系统更应鼓励发展优质教育,促进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激励更多学校迈入开放大学门槛。开放教育的地理标志品牌化可以起到有效保护优质教育的作用,有利于公平竞争。

    【关键词】地理标志;开放教育;学分银行;学分认证;开放大学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794(2014)09-0009-04

    地理标志是法学领域的概念,通过开放教育的地理标志品牌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各地分校提升办学质量,并将此保护推行于“学分银行”,获得地理标志权的学校学分在学分认证上具有更高的学分权数,毕业证书上也特别注明该地理标志。推行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可以更科学地体现系统内各校的品牌差异,有利于公平竞争。

    一、地理标志在开放教育中运用的可行性

    地理标志由“原产地名称”逐步演进而来,是一项重要的工业产权。世界贸易组织已将“地理标志”与商标、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版权并列为一项独立的知识产权。[1]根据我国《商标法》,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权作为一项新兴的知识产权,正日益彰显其潜在的巨大经济价值。地理标志运用于开放教育,则是对某地开放教育的优秀品质予以认可并加以特别法律保护。

    (一)开放教育地理标志的含义

    地理标志运用于开放教育中,可以概括出三个方面的含义:

    1表明开放教育的真实来源地。电大系统内办学虽然在中央电大的统一严格管理下进行,但毕竟由于各地师资力量、办学场地、教学水平、当地经济水平、地方政府重视程度等方面的差异而不同,尤其是一些市县电大教育力量相对薄弱等原因,造成开放教育质量参差不齐。除了电大系统内的开放教育,社会上还存在形形色色的函授大学、网络教育等,里面不乏鱼目混珠者,特别是在经济利益因素的驱使下,个别学校违规办学,如海南党校滥发文凭案,[2]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也影响整个教育声誉。所以地理标志运用在开放教育上主要是区别开放教育的真实来源地。

    2表明地理标志所在地的开放教育具有广为人知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它们明显优胜于其他地区的同类教育。例如:佛山广播电视大学自1978年创办招生以来至今,因办学规范、严格,在电大系统声名鹊起,先后获得中央电大“信得过考区”、“优秀考点”、全国示范性基层电大等光荣称号,佛山电大培养的学生因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佛山电大”在佛山乃至广东省人才市场上俨然已经成为一块金字招牌,这种独特的品质完全区别于其他地方的开放教育,有着有口皆碑的良好信誉。

    3表明该校教学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本质上可归因于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人杰地灵,但主要是人文因素)。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的优越性体现在其与某地区特有的教育文化、教育管理、学术水平、文化底蕴等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而导致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具备绝无仅有的特点。

    (二)地理标志运用于开放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地理标志运用于商品中,主要是为了与其他同类产品区分开来,彰显它的优秀品质。获得地理标志的产品,都是经过长期的打磨、提升而形成的,在社会上和公众中形成普遍共识和形象,复制模仿难,许多都与地域内历史和人文有深刻的联系,有些产品只要试一试,尝一尝,立即辨别出优劣,区分出真假。

    地理标志运用于开放教育,则如同驰名商标商品,是对开放教育的地理标志品牌化,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优质开放教育。它意味着在中央电大这个大屋下的电大系统内,各地的开放教育办学规范和教育质量不可避免地有差异,如何让求学者认识到这种差异,从而选择优质的开放教育,是地理标志的使命所在。

    电大是系统办学,其总体是良好的,世界各地承认电大的文凭就是最好的证明。同时各地分校办学又是有差异的,参差不齐的,必须承认这一事实,否则是唯心主义。开放大学是在电大基础上的升华,但是必须有传承,尤其是中央电大对各分校进行的“示范性”评估等措施亦应在开放大学的建设中有意义,应该根据其在办学中的成绩给予相应的激励,否则又会造成系统内办学的平均主义和逆淘汰现象。教育管理部门赋予具有地理标志权的学校获得的学分在学分认证上享有更高的折算比率(学分权重),并在毕业证书上注明该地理标志,此举必将打破传统的系统内大锅饭的管理弊端,体现各分校的毕业证含金量差异(人才市场上实际存在),为具有地理标志权的学校学分更容易进行学分互认与转换创造条件,也为开放大学的办学资质、准入门槛提供依据。开放教育的地理标志品牌化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在管理上是必要的。

    1教育文化产品的属性是地理标志的前提。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文化产品,教育产品体。现在所培养的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的教学管理、校园文化等各方面,它是对办学机构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的外部诠释和评价。自古民间就有赞颂某地人杰地灵的说法,如江西的临川、广东佛山的西樵镇等,这些地方皆因历代尊师重教、人才辈出而名闻遐迩,至今这些地方的教育仍然是远近闻名,卓有成效,一直是对外宣传和推介当地的有力名片,对提高当地的知名度,改善、优化环境发挥独特的作用。教育的这种属性深深打上了地方个性化的烙印,为授予教育产品地理标志权提供了可能。

    地理标志权在国际社会上被认定为是一种并列于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独立新兴的知识产权,正日益彰显其潜在的巨大的价值。我国是文化大国,优秀文化产品的声誉直接会推动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地理标志承载着巨大的潜力,教育地理标志化也成为我国参与和占有国际文化市场,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武器。另一方面,对地理标志文化产品的严格审查保护与监管,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在文化意义上,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符合知识产权法的要求。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化体现出独特的人文因素是抹杀不了的,这与该地区的传统文化及历代遗传资源都是相关的,甚至代表着某一区域的一种内在文化或精神。文化多样性与生物多样性一样,都是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地理标志在这里所涉及的文化多样性更值得重视。

    2电大系统性办学是地理标志保护的客观基础。 电大办学的最大特点在于系统性。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地市级电大分校和县级电大工作站(或分校),共同构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远程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在这个系统内,各校根据统一的教学计划各自独立安排教学,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颁发毕业证书。毋庸讳言,系统内各校的具体教学具有不同的特色,呈现出良莠不齐的状况。有的学校办学严谨,教学师资力量雄厚,有的学校却相对不够规范。但最后毕业证书都由中央电大颁发,用人单位无法从毕业证书上知晓学生毕业于哪所电大分校,而且在人才市场,不同的学校培养的学生受欢迎程度各异,因而系统办学的统一性掩盖了各分校的个性化,其实质造成了教育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思想,特别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更有少数分校在办学上投机取巧,损害系统整体利益。为了电大系统整体利益,也为了开放大学的可持续发展,有必要对办学优秀、突出的学校赋予地理标志权。

    3教育打破地域限制为教育地理标志保护创造了条件。开放教育实质上是实现远距离网上教学的学生和教师以及学生和教学机构可以准永久性分离,利用各种技术媒体联系师生并承载课程内容,提供双向通信交流,同时,在时间、地点、学习对象、学习方式、学习资源上对学习对象完全开放的教育。[3]这种教育打破了时空界限,因而招生的地域限制实际上也已突破,甚至可以突破国界。学生在选择就读学校时,完全可以根据学校的知名度、声誉等因素择优入学。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可以吸引更多学生就读名校,使得该校能为社会培养更多人才,从而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由于目前地理标志尚没有运用在开放教育,在办学中出现了“逆淘汰”现象,即办学规范的学校因为治学严谨,学生毕业率相对不高等原因致使学生流失率高,这些流失的学生转而流向办学不规范,及格率却很高的其他学校(包括各类函授、网络学校),而且优质学校的招生情况也面临逐年严峻的窘境。以佛山电大为例,近三年来开放教育招生形势不容乐观,招生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极大地扭曲了社会伦理和价值观。要治理“逆淘汰”社会恶疾,必须建立和完善正面激励机制与正向淘汰规则,开放教育的地理标志品牌化可以起到有效保护优质教育的作用。

    二、地理标志对开放教育的作用

    (一)能够凝聚人才、提升效益

    地理标志在商品上的运用会增加价值,带来财富。同样,地理标志在开放教育中的运用亦会增加所在地开放教育的知名度,扩大招生规模,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后,因地理标志具备特有的良好口碑及其稀缺性,决定其能在如林的教育机构中出类拔萃。而且地理标志品牌化有较好的增值潜力,能迅速地积聚教育人才和精英,吸引莘莘学子前来就读,从而教学相长,使教育事业步入良性和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促使教育资源整合,实现教育规模化发展

    近十年来,我国开放教育综合实力有了很大发展,全国电大系统累计为社会培养上千万人才,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教育资源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各地开放教育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县级教学点的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同时由于函授、网络学校等各类学校遍地开花,各校之间抢生源的无序竞争愈演愈烈,使一些学校的主要精力都放到了争生源上,从而影响了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结果往往导致办学规范的优质学校反而更加面临招生萎缩的尴尬困境。实现开放教育的地理标志品牌化,给地理标志学校赋予更多权利,保护优质学校,有利于规范竞争秩序,从而促使教育资源得以优化整合,使优质教育做强做大,实现教育规模化发展。规模上去了,能够提高开放教育的资源利用率,增强教育效果,以地理标志为纽带联结起来的规模化教育必然会形成。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后,在政策扶持、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度等方面会得到更多的优先、重点保护,从而更加有利于开放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是法律保护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我国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既是知识产权法保护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提高学校国际竞争力,提高学校品牌的重要途径之一。更是适应了我国现阶段教育迈向国际,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必然趋势。因此,对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通过对赋予地理标志权的学校的学分认证差异,对鼓励学校重视提高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竞争力,维护教育的公平有序竞争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地理标志在学分认证规则中的运用

    学分认证是“学分银行”的核心和基础,如何在制定学分认证规则时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证学分认证的公平合理,是一个复杂的技术难题。其中,高等教育内部层次复杂、办学形式多样,既有正规的高等教育系统,又有非正规、非正式的高等教育系统。[4]在正规教育内部,对于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机构而言,各自学分的构成及其价值的诸多差异直接导致了院校之间学分互认困难重重。即便同一层次的开放教育系统,学分认证也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应考虑各分校的办学质量,比如:系统内的各种评比、评估结果是否应在学分认证中有所体现;具有教育资源丰富、教学设备先进及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突出等高标准学校的学分权重是否应高于一般学校?考量这些因素并承认这些优质学校学分认证和互换中的高学分权重对促进各校规范办学,提升教学质量等具有实质性的促进作用。在认证优质开放教育的学分互认权数时,可以将以上各因素纳入到认证教育地理标志的具体标准中。

    关于学分认证的状况,当前的情形是对非学历教育的学分认证完全空白,学分认证主要在学历教育之间进行。普通高校之间已经展开了学分互认的尝试,且主要集中在同一层次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但大多数高校对明显弱于自己的学校的学分不愿意承认。不同层次高校之间学分互认(主要是本科院校对大专院校的学分认证)困难重重。特别是在同一层次的开放教育系统内的学分认证,一般学校彼此之间平等互认没有问题,但是在一般学校与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学校之间进行学分互认时,若不考虑各学校的办学质量差异,则会造成学分认证上的不公平。

    因此,通过地理标志保护开放教育,给优质教育学分认证提供优惠条件非常必要。首先将学分认证优惠的条件与开放教育地理标志认证条件相衔接。通过明确赋予地理标志权的具体条件和标准,避免地理标志被滥用。认定标准可以从四个方面予以考虑:(1)教学质量优质。主要参考指标包括办学场地、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学设备、教育资源等。(2)声誉远扬。参考指标包括招生规模、评奖评估情况、社会反响和知名度、政府支持和重视等。(3)人文因素。参考指标包括师资力量、当地文化底蕴、校园文化、教育管理等。(4)来源地。主要是考察学校教学质量、声誉远扬皆与当地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密不可分,且具很高的辨识度(见表1)。

    学分认证规则的具体设计可作如下考虑:

    第一,普通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一般的同一层次的高校之间学分互认时,学分平等兑换;“211工程”高校之间的学分也是平等兑换,但是一般高校与“211工程”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时,应设一定的学分权数。

    第二,开放教育等成教高校之间以及其与普通高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应结合学校教学水平、教育资源、师资力量、社会反响等因素对学校进行权衡(地理标志的认证条件),根据比较决定学分互认权数,对获得地理标志权的学校的学分赋予更高的权数。例如:开放教育学分向高级别学校(如中山大学法学本科专业)转换时,假设甲、 乙分别在佛山电大和××电大修完“国际法”本科课程,欲转到中山大学就读,而中山大学的“国际法”为5学分, 若中山大学规定低级别学校向高级别学校的学分认证权数为06,但对获得地理标志的学校认证权数规定为08,如果佛山电大被赋予地理标志权,则甲最后获认证的学分为4,而乙则只能获得3学分。反过来,高级别学校向低级别学校转换学分时,学分权重为1(见表2)。

    表2 学分认证规则

    四、结束语

    开放教育地理标志品牌化保护作为一种教育新尝试是前所未有的新事物,如何推行并应用于“学分银行”,在学分认证上赋予地理标志权学校更多的学分权数,并在毕业证书上注明地理标志,是开放教育地理标志保护的核心内容。应该尽快建立开放教育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之在向开放大学转型的过程中,优质教育能够得到实质性保护并成为开放大学成立的准入条件之一,以激励更多学校迈入开放大学门槛。

    【参考文献】

    [1]许文苹,陈通我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化的必要性分析[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303-307

    [2]万兴亚党校违规发文凭数千 海南查处文凭“批发”案[N]中国青年报,2004-06-16

    [3]汪跃平开放大学:《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法》的着力点[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13-16

    [4]彭诗茸高等教育立交桥之学分认证机制初探[J]文教资料,2012,(15):86-87

    On the Protection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in Open Education

    WANG Yueping

    (Guangdong Ope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091,China)

    【Abstract】The term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belongs to legal conception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protection in open education is a new try which is unprecedentedThe core content is how to persue it and apply it in credit bank system, to give the universities more credit which have the righ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and to mark the 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n the certificateIn the process of transition to the open university, TV Universities should be more proactive in encouraging quality education to promote education level and encourage more universities enter the open university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protection for open education will be conducive to fair competition

    【Key words】geographical indications; open education; credit bank; credit certification; open university

    (编辑/樊霄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