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安院校经济犯罪侦查学教学改革与探索

    关键词 公安院校 经济犯罪侦查学 教学改革

    基金项目:2018年广西警察学院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经济犯罪侦查学》实训教学研究与实践(2018XJGB04)。

    作者简介:李遐,广西警察学院侦查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犯罪侦查。

    中图分类号:G64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097

    当前,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经济犯罪的手段和方式也在不断更新变化中,传统的经济犯罪侦查模式和教学模式都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新形势下我国的公安院校如何适应社会发展、更好地运用教学方法去提高学生的经济犯罪侦查理论素养和侦查能力显得尤为重要。一、经济犯罪侦查学的教学现状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公安学专业学科建设,不断提高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在2018年1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明确:公安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为公安机关培养一批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或在其他政法机关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1]由于经济犯罪涉及的行业、领域较广,专业性较强,因此全国各大公安院校都非常重视经济犯罪侦查学的学科和教学建设,广西警察学院将经济犯罪侦查学作为侦查学院本科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之一,所教授对象主要是侦查专业的本科学生,一般安排80多个课时。

    在我国公安院校的经济犯罪侦查教学过程中,由于公安专业的课程实战性很强,传统的讲授法已经难以满足现状发展需要,因此主要运用的方法是讲授法与案例分析法和实训教学法相结合,这样的教学模式更有利于学生的理解。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还要注重实战技能的培养,而教学实践过程中,讲授法和案例教学相结合则能更好地让同学们自主进行思考并提出自己的侦查思路,这样的教学模式相比于填鸭式的灌输方式会更丰富和生动。二、教学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目前我国公安院校中对经济犯罪侦查学的教学主要采用传统的讲授法与案例教学和实训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在教学课堂上的应用有很好的优势。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不断完善,主要表现为:

    (一)专业课程设置单一

    经济犯罪所涉及的专业和领域广,专业性较强,例如涉及到期货、证券犯罪、涉税类和财会类的犯罪。在侦查实战中,需要侦查员具备一定的金融、经济学和财税方面的知识。当前国内有些公安院校并没有设置有关经济学、财会类和金融类的课程,所以学生在这方面的学习相对薄弱。此外,经济犯罪案件种类多、定性难,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例如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经济犯罪类型和经济纠纷范畴的区划等,所以在教学过程中需要系统全面地讲授和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当前我国部分公安院校的课程缺乏经济学、金融学和财会税务方面的设置,学生的专业学习领域有待进一步扩展。

    (二)教师缺乏实战锻炼

    由于公安教育的专业特殊性,公安院校的专业教师有定期到公安实战部门进行挂职锻炼的特殊要求,以此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现实过程中,绝大多数公安院校由于师资缺乏、实战岗位沟通不畅等原因难以保障教师到公安实战部门挂职锻炼的落实。很多公安院校讲授经济犯罪侦查学的教师专业背景和师资水平参差不齐,亟需通过定期培训学习和到经侦实战部门挂职锻炼。但由于体制改革等原因,很多青年教师都未能按期到公安一线参与实践工作,一定程度与实战脱节,实践得不到更新,教学水平难以进一步提高。

    (三)实践教学点有待完善,实训内容有待加强

    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非常重要,然而现实教学实践中,很多学生缺乏实战岗位学习,大多数学生实训安排在教室中开展,受到场地和教具的限制,实训内容变为较简单的案例分析,而学生寒暑假的校外实训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被分散安排在各教学科研实践基地跟班学习,短时间的接触难以让学生对复杂案件有所深入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的教学实践发展。三、经济犯罪侦查学教学改革的探索

    (一)完善课程设置,优化教学内容

    合理的课程结构和课程内容是课程设置的两大核心,课程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教学方法的有效实施。[2]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专业文化水平较高,尤其对经济学、财税方面的知识研究比较广泛,为更有效地打击、预测、预警和防范各种经济犯罪的能力,因此在课程设置上应更注重专业学科与综合学科的建设。首先专业基础课程主要是以法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警察基本侦查技能为主,重点培养学生的政策法律水平、刑事科學技术知识和基本警察技能。同时也要增设相应的背景专业学科和课程,例如会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等学科和会计学原理、涉税犯罪侦查等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既能掌握必要的公安技能,又能有针对性学习相关的经侦专业知识。

    (二)创新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效果

    在课堂教学中,除了常用的案例教学,教师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结合多种教学方式来进行授课。

    1. 讨论式教学

    讨论式教学法契合了现代教育中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念,其能有效促进思考和领悟,在教学中被广泛采用。[3]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把重点放到学生上,通过问题引导、话题讨论等方式主动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并根据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相关的解决方法。学生在课堂上可以采取分组讨论、自由讨论等方式,各抒己见,在交流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通过讨论式教学,能激发学生积极性,让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与他人合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2. 翻转课堂教学

    当前我国一些新的教学模式例如在线课堂、慕课、微课程等不断应用于日常教学中,有效增加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这种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逐渐成为引领教学改革的趋势。把翻转课堂引入公安院校的课程教学中,将更有利于实现个性化教学和实践教学,从而提高公安院校学生的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4]在经济犯罪侦查学的课堂教学中,教师通过课前发布学习视频资料,让学生收悉背景和相关案件情况,在课堂上再将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老师同学反馈、交流、讨论,最终在教师的引导下得出正确合理的思维答案,最终完成学习。这个过程中也可将优秀的教育资源引入到教学中,辅助课堂教学,教师在课后还可以利用有限的教学时间对学生进行线下答疑,通过课前学习思考,课中探讨交流,课后完成练习消化知识,有效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实现了翻转课堂教学与传统课堂教学互补。

    3. 模拟式教学

    模拟式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由教师选取近期发生的真实经济犯罪案例,结合课堂知识模拟案例情境设置场景,由学生扮演相关角色,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解决问题,最后由老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和实际案情情况进行总结,以此提升学生学习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模拟式教学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源于问题的解决。[5]因此在安排教学内容和选取案例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以问题为导向去设计模拟场景,通过安排角色扮演,让学生融入经济犯罪案例本身,设身处地的展开思考并提出策略,从而提升实际办案能力。例如在教授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分、对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审讯、会计资料的勘验等内容时可结合案例开展模拟式教学。教师可根据课堂内容选取一些典型的案例,以小组为单位分配好角色并根据角色分发相关材料,由学生根据模拟的场景和所获得信息去进行判断,然后制定相关侦查计划,最后老师再根据学生反馈上来的意见和结果进行分析总结。通过案例教学与模拟实训相结合,有效为学生营造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环境。

    (三) 加强教训合作,提升综合能力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最好途径是加强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实战单位的有效合作。公安院校在实践教学中应注重“学”“练”“训”相结合,“学”为“练”“训”的基础,通过理论教学与案例示范,不断为学生实训打好基础;“练”“训”为“学”的深化,通过实践训练,提升教学科研水平。

    因此,加强公安院校与公安局机关的合作, 采取诸如共建实践教学基地等手段,能有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設与发展,不断提升公安院校教师专业能力,不断促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培养专业型应用型的经侦人才奠定基础。四、结语

    面对当前经济犯罪高发的发展态势,我国的公安院校在经济犯罪侦查学的教学实践中,除了要严格遵循教学论的发展规律,还要理论联系实际、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地有针对性的展开教学,只有不断深化对经济犯罪侦查学的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思路和方法,才能更好的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才能更有效地培养出符合实际需要的专业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上、下册)[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62.

    [2]吕红.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课教学法探究[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8(1):98-102.

    [3]谢常红.国内讨论式教学法研究文献综述[J].法制与社会,2018(14):193-194.

    [4]汪楠.公安院校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研究[J].长春师范大学学报,2019(3):195-197.

    [5]王现婧.模拟式教学在高级警官培训中的应用[J].公安教育,2017(8):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