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尾理论”在档案界遇冷的思考*

    吴雁平 刘东斌

    摘? 要:对10年来,档案界“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的适用范围与适用方面、运用思路、实现途径三个方面的研究进行梳理。并对“长尾理论”遇冷的原因分析与思考,认为:档案并不是商品;档案被利用(档案的使用价值)与商品售卖给消费者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档案工作行为不同于商业行为。总之,“长尾理论”并不适用于档案工作。

    关键词:档案;档案工作;长尾理论;思考

    与任何一个新理论出现后,档案界都会出现相应的研究热一样,“长尾理论”2005年在国内现身后,档案界2008年即有研究成果问世,至今已经10年。但与其他理论在档案界的研究境况有所不同,10年来,档案界“长尾理论”的研究成果并不丰硕,10年来虽然文中同时提及“档案”和“长尾理论”的论文有1250篇之多,但题目中同时包含“长尾”“档案”的论文仅有10篇(知网),即便是加上主题为“长尾理论”+“档案”的文献,总量也只有13篇(知网)。是什么原因,让“长尾理论”在档案界遇冷,笔者就此在梳理“长尾理论”的适应证、档案界“长尾理论”研究成果(主要观点)的基础上,对“长尾理论”在档案界遇冷的原因进行一些分析和思考,以期给出答案。1“长尾理论”的适应证

    世界上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长尾理论”也是一样。如果將“长尾理论”比作一剂药,那它也有它的适用人群、适用对象、适用行为、适应证。“长尾理论”的适用人群是商人,至少是物品售卖者。适用对象是商品,或者是用于交换的制成品、采集品、渔猎品。适用行为是商业行为。适应证是市场狭小,销售渠道不畅,销量低微。目的是逐利。用药三味:热卖品向缝隙市场的转变、无穷货架效应、许许多多小市场聚合成一个大市场。医理是:“当商品储存流通展示的场地和渠道足够宽广,商品生产成本急剧下降以至于个人都可以进行生产,并且商品的销售成本急剧降低时,几乎任何以前看似需求极低的产品,只要有卖,都会有人买。这些需求和销量不高的产品所占据的共同市场份额,可以和主流产品的市场份额相比,甚至更大。”2 档案界“长尾理论”研究现状及成果

    梳理10年来档案界“长尾理论”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的适用范围与适用方面、运用思路、实现途径三个方面。这些成果有着新锐、积极、合理的部分,也有浮浅、空洞、想当然的成分。

    2.1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的适用范围与适用方面。在“长尾理论”是否适用于档案工作这个问题上,目前没有不同声音。

    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的适用范围可大可小,可以是全面工作,例如吕剑、冷洪霞(2008年)将“长尾理论”应用到基层档案工作上,[1]张志成(2014年)将“长尾理论”应用到档案工作上。[2]也可以是专项工作,比如陈晴、邹子剑(2008年)将“长尾理论”应用到档案信息化建设上;[3]再如孟月、覃兆刿(2016年)则将“长尾理论”应用到档案利用工作上。[4]

    关于“长尾理论”的适用方面,刘晋英认为:档案工作“其‘长尾就是潜在用户和大量未被利用的档案资料”。[5]对于“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的适用性,范文兰则指出:“在整个信息资源系统中,档案信息是处在尾部的信息,因此长尾理论对于档案信息的研究是具有可适用性。”[6]而张天竹乐观地推断:“如果把档案馆的馆藏文献资料看成是满足用户需求的信息资源,我们会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建档对象不断增加,档案信息化工作逐步完善,数字档案资源的数量必将日益丰富。而这些以档案为载体的信息资源作为整个长尾理论模型中信息资源的长尾部分,其蕴藏的无限力量也将慢慢彰显。”[7]

    归纳起来,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主要适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档案资源建设即资源来源(刘晋英、范文兰、鲁晨、张天竹),二是档案用户挖掘即个性服务(刘晋英、范文兰、鲁晨、郑伽)三是档案传播利用(范文兰、鲁晨、孟月、覃兆刿)。

    而这三者实质上就是“利用”的主体(用户)、客体(档案)和媒介(平台)。

    2.2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的运用思路。关于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的运用思路,研究者们虽各叙主张,但在资源建设、用户挖掘、传播利用上,大都有着相同或者相似的看法。

    在资源建设上,王子鹏认为:“档案机构冷门的信息资源,虽然单个看起来利用率低,但是因为其数量巨大,如果利用互联网的传播优势,应用长尾理论,将全国各档案系统的冷门档案资源数字化,在线提供查询利用服务,就会像亚马逊网站所创造的奇迹一样,档案资源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满足最广大受众群体的档案信息需求。”并特别强调:“长尾理论的应用,需要特定的条件,对于档案工作来说,最主要的瓶颈是档案开放工作。”[8]

    在用户挖掘上,郑伽指出:“从档案的视角来说,没有被服务好的用户群体就是潜在用户群体,这一群体虽然具有潜在的信息需求,但是并没有被档案信息机构服务过。”[9]范文兰认为:“长尾理论为档案的利用服务指引了方向,即如何将档案馆以前没有关注到的数量众多的、档案信息需求潜力大的分散用户挖掘出来,根据不同需求,集合起来,变成一个个有机组织的用户群体。”[10]在传播利用上,王子鹏认为:“档案开放是应用长尾理论的基础和关键。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制约档案工作发展的主要因素,已经从技术瓶颈转化为体制机制的矛盾和档案工作者守旧的思想观念。要想将长尾理论应用于档案实践,关键是要大力开展档案开放工作,让宝贵的档案信息资源从尘封的库房中走出来,以数字化的形式提供在线的查询利用。”[11]

    2.3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的实现途径

    2.3.1资源建设方面。在资源建设(来源)方面运用“长尾理论”,一是“建”。加大档案数字化力度,丰富数字资源体系(张天竹)。二是“买”。注重引进那些覆盖面广、信息量大的数据库(刘晋英)。三是“借”。完善馆际互借服务(张天竹)。四是“共享”。建设长尾化的档案资源平台(范文兰)。加入档案馆联盟“提供所有”(郑伽)。

    2.3.2挖掘用户方面。在挖掘用户方面运用“长尾理论”,需分四步走。第一步,聚合用户需求。按照长尾理论,档案馆要聚合用户需求,就必须首先研究用户,搜集、分析用户利用档案资料的特点与规律。其方法如,建立档案馆网站上的博客群,或交流网站,使用户需求和档案馆服务之间形成互动。还可以通过嵌入搜索引擎、浏览器、RSS聚合器、学科信息门户、热门论坛等方式,分析点击流量,聚合用户需求相关数据(刘晋英)。第二步,提供个性服务。“档案馆要开掘这些处于‘长尾的用户群,使他们能够积极地利用档案资料,而‘个性化服务是个好的办法”(刘晋英)。在个性化定制服务模式下,用户按照自己的目的和需求,自己设定系统界面、资源类型、检索方式和系统服务功能(刘晋英)。第三步,实现定向推送。采用信息推荐技术,不仅能根据用户的个性特征,主动收集用户感兴趣的档案资料,还能体验用户的个性发展,并以最贴切的方式将档案资料用个性化方式展现给用户(刘晋英)。第四步,加强互动交流。建立兴趣“圈子”或“社区”(张天竹)。

    2.3.3信息传播方面。在信息传播方面运用“长尾理论”,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服务“重点”转向服务“众人”。开展长尾性档案信息服务(范文兰)。二是由一馆“独享”转向群馆“共享”。构建集中共享平台(郑伽)。打造档案信息服务的“蓝海”(吕剑)。三是由“实物”转向“虚拟”。加强档案馆网络平台建设。运用社交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张天竹)。

    此外,改革和創新档案管理的理念,创新档案工作新模式,树立以读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强化业务学习,利用推荐时代的口碑也是“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得以实现的重要因素。3 对“长尾理论”遇冷原因的分析与思考

    “长尾理论”主要适用的适用对象是商品,引入档案界,对应的就是档案;适用的人群是商人,至少是物品售卖者。而实质上是让物品售卖者更多地关注少数消费人群对少数消费品的消费。引入档案界,对应的就是档案工作者,但是,研究者认为实际对应的是档案利用者(用户),而实质最后指向或者说起最主要作用的则是档案价值,如果档案没有价值就不会有档案利用者。更确切地说是更多地关注少数档案利用者对少数档案的档案价值的利用;适用行为是商业行为,引入档案界,对应的就是档案工作。“长尾理论”在档案界遇冷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将适用于商业界的“长尾理论”直接套用在档案界,而完全忽略了商业界与档案界的差别,忽略了商品、商品售卖给消费者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商业行为与档案、档案被利用(档案的使用价值)、档案工作的不同。而正是这些不同造成了“长尾理论”在档案界遇冷的原因,也正是这些不同使“长尾理论”并不能在档案界直接套用。

    3.1档案并不是商品。尽管档案界曾经探讨过档案是不是商品,但是,基本给予了否定。也就是说,档案不是商品,钱金保就指出:“档案商品化提法本身就意味着档案本不是商品,也不符合档案工作实际”“档案与商品的产生途径和存在基础不同,最后归宿也不同”“档案不具有商品生产的目的”。[12]商品是用来交换的产品,它的特征是: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它不是供生产者自身消费,而是供别人、社会消费的产品;它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到达别人手中。而档案是人类实践的历史记录。档案产生后,先对形成者有用,然后再为社会利用。档案具有价值,或者说具有使用价值,但是,档案的使用价值并不是政治经济学上意义的使用价值,档案也不是政治经济学上意义的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同时,档案并不是消费品,人们利用档案,并不是去消费档案。

    3.2档案被利用(档案的使用价值)与商品售卖给消费者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从上述研究者对“长尾理论”在档案界的运用研究中可以看出,其实质是“长尾理论”三味药在档案工作中的套用,其一,热卖品向缝隙市场的转变。对应档案界来说,研究者开出的药是:高利用率向低利用率转变、多次使用向一次性使用转移。其二,无穷货架效应。对应档案界来说,研究者开出的药是:应收尽收、应藏尽藏。其三,许许多多小市场聚合成一个大市场。对应档案界来说,研究者开出的药是:单馆聚合。但是,最终的指向是档案利用工作,而档案利用工作的核心是档案价值。因为档案有价值,所以才可能被档案利用者利用,才要从高利用率向低利用率转变;所以才应该应收尽收、应藏尽藏,将有价值的档案全部收藏;所以才要单馆聚合来集中发挥所有档案的价值。但是,档案被利用(档案的使用价值)不同于商品售卖给消费者消费(商品的使用价值)。上述已述档案并不是消费品,也就是说档案的使用价值与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一回事,档案价值(或者说档案的使用价值、档案的利用价值)有其自身的特性,而其自身的特性是“长尾理论”无法解释,或者说无法适应的。

    “档案的基本价值是指档案的凭证价值和档案的情报价值,因为它们是档案作用的主要特点和档案价值的基本结构,所以被称为档案的基本价值。”[13]在这两种基本价值中,不论是对于单位机构、历史研究者,还是广大社会公众,其最主要的是凭证价值,尤其是对于广大社会公众来说,他们利用档案的价值基本上是利用档案的凭证价值。而“长尾理论”针对档案界开出的三味药,其实,都是冲着广大社会公众利用档案的凭证价值来的。运用“长尾理论”中的“长尾”部分说的也是广大社会公众来利用档案凭证价值的。事实上,档案的凭证价值是档案最重要的价值,“是档案不同于和优于其他各种资源的最基本的特点”。“档案是历史的真凭实据,它的这种凭据证明作用,构成了档案的基本价值之一——凭证价值”。[14]但是,档案的凭证价值不像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售卖给消费者消费)那样,能满足大量的少数人群的消费来扩大消费群体。档案的凭证价值有其自身完全不同的特性,档案的凭证价值具有不利于利用的特点:用少性、时效性、地域性、专一性、一次性。这些特性把对档案的利用限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并决定了它的利用率不会高。[15]

    用少性。档案的核心功能是记事,是以备不时之需,就像灭火器。并不是用得越多越好,而是用时有就好。档案的提供利用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国家、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权益受到影响、侵害损失、或发生权益纠纷时,有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才会对它们产生利用需求”,“国家、社会组织、个人的权益受到了影响、侵害、损失、或发生了权益纠纷,虽然可以凭借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使问题得到解决或处理,但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一般难以完全消除,损失一般难以完全挽回,因而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都不希望此类问题发生”。[16]这与商品的性质完全不同,不管是物质商品还是精神商品,消费者购买都是积极主动的。而利用档案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被动的。因而,档案的这一特性是不可能增加档案利用者的“长尾”的。

    时效性。档案的时效性是指在某一段时间里利用价值及利用率极高的档案,一旦过了窗口期就失去了价值,或价值下降。比如过去的平反落实政策、编史修志热,近年的民办教师转正、复员军人补助等。商品虽然也有时效性,如食品的保质期,但是,食品过了保质期,可重新生产新的食品。就消费者来说是不存在时效性的(只购买保质期内的食品)。这与档案的时效性完全不同。这也是“长尾理论”不能适应的特点之一。

    地域性。“長尾理论”研究者关注的焦点是档案的利用率,关注的重点和开出的药方是通过扩大区域的方式来实现。但是,实际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档案的凭证价值具有地域性的特点。“长尾理论”强调的市场足够大,是以商品具有一定的通用性,或每个区域内均有需要某种商品的特殊小众。但是,档案凭证价值的有用性在许多情况下是有一定的区域性的,比如上海的社保政策对上海以外区域的人来说就没有可用性,也就是上海的社保档案对上海以外区域的人基本没有价值,上海以外区域的人是不会利用这些社保档案来解决有关社保问题的。其实,所有涉及民生的档案(这也是“长尾理论”研究者认为可以扩大档案利用率的“长尾”),都有此特点。这一特点对于“长尾理论”中的“长尾”没有意义,有的只是相反的意义。

    专一性。“长尾理论”关注的重点是小众,确切地说一方面是同一商品对的小众,这里实际是众(商品——数量多)对一(消费者),另一方面是众多不同的商品对的小众,这里也是众(商品——品种多)对一(消费者),“长尾理论”正是通过这样双重的众对一来扩大“长尾”的。但是,档案却是专一的,而且是一对一的小众。一份与某人、某机构相关的档案,往往只对这个人、这个机构有用(价值)。对其他人、其他机构没有价值,也不会去使用。比如某人的婚姻档案。因此,档案这样专一的“一对一”特性,是不可能增加“长尾”的。

    一次性。一个利用者(使用者)查阅一份与己有关的档案,多数情况下不会多次重复查询利用。这与商品不一样,消费者购买商品,用坏了,还会第二次购买同样的商品或者其更新换代的商品。也不同于一次性商品,对于一次性商品,消费者可以一次购买一件,也可以是若干件,而且,用完后会再次购买,比如一次性手套等。而档案的利用,一般是只要利用一次能够解决问题,就不会再利用第二次了。比如招工、下乡、参军等涉及参加工作时间与离退休待遇相关的档案。这一特点也无助于可能增加“长尾”。

    其实,把档案的利用限定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不只是这“五性”,还有更多的其他因素。比如下乡、参军等涉及参加工作时间的问题,只要保存有下乡证、退伍军人证等,就不需要劳神到档案馆利用有关这些内容的档案。再如,如果结婚证保存得很好,也不需要查阅婚姻档案。也就是说,如果大众都把相关证件材料保存得完好,档案馆无论怎样提高服务质量,采取任何吸引档案利用者的措施,都不可能提高这些档案的利用率,也就不可能增加“长尾”。还有,在现实生活中查阅婚姻档案多是因为婚姻关系出现问题、财产分割、遗产纠纷等,这种利用越多说明什么?这种“长尾”真的越长越好吗?

    3.3档案工作行为不同于商业行为。商业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所谓的“长尾理论”,也是为了商业行为获得更大的利益而总结的理论。但是,档案工作行为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档案工作,从广义上说,包括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档案教育工作、档案科学研究工作等。通常所说的档案工作,是档案管理工作,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与检索、保管、统计、编研和利用工作。这些档案工作都不可能以营利为目的。上述已述“长尾理论”在档案工作中的套用最终的指向是档案利用工作,而档案利用工作也不可能以营利为目的。虽然,档案工作也把提高档案利用率作为工作的目标,但是,这不是档案工作的唯一目标。“档案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形成的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件。”[17]“以备查考”既说明了档案的价值和特征,实际也是档案工作的价值和特征所在。档案工作保存档案,一方面是为了给档案利用者提供档案;另一方面它是以备不时之需,就是社会的“稳定器”。如它保存婚姻档案,并不是希望大家都把结婚证丢失来利用婚姻档案提高档案的利用率。而只是为那些万一丢失结婚证提供兜底的保障权益的最后屏障。再一方面,它是保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遗存,保存档案就是保留民族文化的“根”。“收藏本身也是一种目的,它可使档案永续不绝,为人类留下珍贵的文化遗产。”[18]如我国的唐档,保存它并不是为了提高对它的利用率,实际上也无法提高对它的利用率,但是,我们的国家需要它以说明我国历史的悠久、纸张档案年代的久远。这些与“长尾理论”都相去甚远。4 结语

    综上分析,“长尾理论”之所以在档案界十年遇冷,简单地说就是医术不精,开错了方子,抓错了药。通过对“长尾理论”之所以在档案界十年遇冷原因的分析与思考,也提示我们,档案界在引进其他理论时,既要“吃透”这一理论的精髓,也要“吃透”档案工作的本质,熟悉档案工作的内容,以免开错方,抓错药,生搬硬套,闹“水土不服”。参考文献:

    [1]吕剑,冷洪霞.论长尾理论与基层档案工作[A].中国档案学会.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新环境新理念新技术——2008年档案工作者年会论文集(上册)[C].中国档案学会,2008:9.

    [2]张志成.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长尾现象”及其启示[J].兰台世界,2014(23):13-14.

    [3]陈晴,邹子剑.“长尾理论”对数字档案馆的启示[J].湖北档案,2008(03):20-21.

    [4]孟月,覃兆刿.基于“长尾效应”的档案利用建设研究[J].中国档案研究,2016(00):117-126.

    [5]刘晋英.长尾理论与档案工作[J].兰台世界,2008,No.27124:36-37.

    [6][10]范文兰.长尾理论指导下的档案管理实践[J].档案,2009(03):55-56.

    [7]张天竹.长尾理论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启示[J].兰台世界,2014,S6:45-46.

    [8][11]王子鹏.二八定律和长尾理论对信息时代档案工作的启发[J].兰台世界,2017(20):47-49.

    [9]郑伽.长尾理论与档案潜在用户群体需求的对接[J].档案管理,2017(5):32-33.

    [12]钱金保.档案是商品吗?——档案商品论质疑[J].档案学研究,1990,(04):19-22+86.

    [13]陈兆祦,沈正乐主编.最新档案工作实务[M].北京:中国档案出版社,1996:12.

    [14][16]林清澄.“提高档案利用率”悖论[J].档案,2001(2):9-11.

    [15]刘东斌.档案利用和档案价值的反思[J].档案管理,2004,(01):7-10.

    [17]陈兆祦,和宝荣主编.档案管理学基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10.

    [18]赵云鹏,赵政戬.档案事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思考[N].中国档案报,1998-6-25(3).

    (作者单位:吴雁平,开封市档案局;刘东斌,濮阳市档案局? 来稿日期:2017-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