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优化建议

    隋汝佳

    

    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体制不断完善的背景下,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得到迅速发展,其作为政府与营利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在资源配置和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非营利组织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从2011年“郭美美”事件再到近来武汉红十字会滞留物资事件,让中国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屡次陷入了信任危机。本文从中国红十字会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质量和制度方面进行问题研究,并提出优化建议,以提高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一、文献综述

    1980年以来,非营利组织研究规模逐渐扩大,许多研究开始从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质量特征和影响因素方面进行深入分析。

    (一)从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内容角度出发

    Saxton(2014)在研究中指出,不同的非营利组织信息需求也可能不同,其中规模较小的非营利组织多存在自愿披露行为,规模较大的非营利组织对信息披露和报表编制要求相对严格。孙可(2018)通过借鉴美国慈善组织及香港红十字会的信息披露制度,指出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问题在于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信息不完善,直观绩效指标缺失以及信息披露时间不固定等。应分类细化财务报表,加强审计监管以提升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

    (二) 从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角度出发

    Wing(2006)指出,非营利组织应该更正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告中较为严重的错误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叶力菲(2019)通过分析信息披露质量及时性,完整性,有用性和易得性的差异,指出非营利组织应在内部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和收入来源,并接受外部的政府监管来增强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标准。

    (三)从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角度出发

    Burger 和 Owens(2010)指出,捐赠者施加的压力、与政府的紧张关系、外部监管不力等都是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桂存慧(2016)通过对我国182家基金会的实证研究,指出组织规模、年龄、项目数量及资金使用率对非营利组织的信息披露具有显著影响。

    武汉红十字会舆论风波发生后,本文将借鉴西方的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从内容、质量、渠道、制度多方面分析中国红十字会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二、中国红十字会案例分析

    (一) 中国红十字会背景介绍

    中国红十字会于1904年成立,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救灾、救难、救助伤员等活动,是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一直秉承着公正、中立、人道、独立等基本原则,积极传播人道主义和奉献精神,倡导博爱,与国际组织一起,对促进人类和平和保护生命健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2011年至今,中国红十字会公信力明显下降,屡次发生的信息披露问题值得我们分析。

    (二)中国红十字会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2019年5月,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红十字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红十字会应在财务报告中明确披露财政及社会捐赠资金收支情况,并每年向理事会和财政部门报告一次。

    1.审计报告。共披露了2012-2018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度人道基金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和2013-2017三项基金专项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中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均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部门预算及决算报告。共披露了2015-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告及预算报告。报告中披露了部门年度收支总计,预算收支总计及绩效情况说明,其他重要事项等。

    3.绩效评价报告。共披露了2015-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包括红十字会在人道服务项目,人道文化传播项目,国际组织会费项目及国际与台港澳交流项目方面的绩效评价。2018年部分指标存在设置不合理、内容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总体绩效评价良好。

    (三)中国红十字会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1.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根据上述现状分析,中国红十字会官网上并没有明确披露捐赠信息的版块,尽管红十字会编制的报表符合时间、法律的规定,但对报表捐款信息的细化、分类和核算更为必要。另外,红十字会的部门预算报告中也没有对捐赠收入和各级红十字下拨的救助专款进行明确说明,各级红十字会下拨的各项救助专款仅局限于各级红十字会组织,这导致地方与总会各司其职,地方捐赠物资滞留,信息不透明等情况应运而生。

    2.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中国红十字会并没有形成有力的外部监管机构,从而导致武汉事件中物资使用的及时性、有效性得不到保障,对公众的信息披露不透明、不公开,信息质量更是无法满足公众需求。抗疫项目不达标也说明其内部的绩效评价存在一定问题。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2018年红十字会的资金预算完成率仅为75.63%,管理指标部分信息不对称,也导致信息质量下降。另外,2015-2018连续四年的数据显示,每年的项目投入、过程及产出均无明显差距,但是项目效果与完成度却不尽人意,这说明中国红十字会的项目管理机械化严重,项目人员的专业水平仅停留在“按章工作”层面。

    3.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比西方国家起步晚,多数研究仍处于理论层面,并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通过与英国红十字会的对比发现,中国红十字会的信息披露制度不规范,比如在救灾物资的采购方面,英国红十字会会定期检查采购的合同、价格及供应商是否合理;在财务报表方面,会详细披露管理团队和员工的工资情况。中国红十字会报表中只对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进行了详细披露,并且管理团队在信息披露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等方面都与西方存在一定差距。另外,披露制度缺乏强制性,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需要向理事会及财政部门定期报告,然而对于公众的信息披露规范更需要组织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三、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优化建议

    (一)优化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1.细化财务报表。社会对于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注重在使用效率和项目效果两方面,因此在完成财务报表的基础上,非营利组织应将更加详尽的信息通过附注进行披露。以英国为例,在报表附注中,组织需披露成本分配明细以及重大项目的分类信息。2.分类化。对于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要求披露的会计信息也应不同,政府应严格规范大规模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来推动小规模组织的进步与发展。

    (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1.加强员工的专业水平。非营利组织应提高组织内部人员的专业性,通过完善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提高员工招收标准;定期展开红十字会内部管理培训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使人员工作薪资分配达到效率最大化。2.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数量。对于大型非营利组织,采用权威性较高的比如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核算;对于小型非营利组织,通过相应优惠政策减少其成本压力,尽量采用注册会计师制度,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3.加强外部管理。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非营利组织在物资配送、公开募捐等活动的监管,并通过统一渠道对非营利组织的报表进行披露。

    (三)扩展会计信息披露渠道

    1.建立舆论监督机制,以政府,公众和第三方监管机构的视角,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互联网引导社会公众及媒体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监督。2.建立官方咨询网站,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更容易获取透明的会计信息。

    (四)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

    1.完善立法增加强制性。目前,我国出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对制度的规范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因此,應该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类型组织采用不同类型强制措施,如基金会加强资金管控制度,社会团体加强内部审计制度,政府性组织加强外部监管制度等。2.规范会计制度和审计制度。明确非营利组织资金的预算、使用及结存情况, 定期披露非营利组织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项目成果。以有效制度规范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和质量,并借鉴西方会计信息披露的制度经验,更快地提高我国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信力。(作者单位:辽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