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高英华 高兆国

    [摘要]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对于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挑战。新时代下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和思想引领,不断激发群众的组织力和党对社会的号召力,我们党会更有活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是新时代下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同时也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然而,对社会组织党建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使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对这一制度安排存在消极抵触的心理[1];实践过程中的嵌入不当又“常常引发社会组织对党组织的被动应付与内部排斥”[2]。为此,本文试图在理清社会组织党建的内涵和历史逻辑的基础上,提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历史逻辑;路径选择

    [中图分类号]D26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18)04—0089—06

    [作者简介]高英华,女,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的建设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的领导科学;高兆国,男,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迅速,逐渐成为一种强有力的社会力量,其覆盖面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1994年,党中央第一次要求在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 (以下简称《意见》),并召开了全国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十九大报告中,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又多次提到社会组织的相关重要内容,由此可见,通过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来保障社会组织平稳运行与发展,是实现党的领导与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统一的一种重要方式。实践证明,社会組织党建是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社会组织发展之路的关键。

    一、正确认识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

    (一)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

    在政治架构中,从宏观上可以简单划分为国家,市场和社会领域。所谓社会组织,要在社会领域中去下定义。社会组织有别于政府组织和营利性组织,是指为履行某种社会职能、完成特定的目标而成立的人们共同活动的群体。社会组织的涵义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个层面,狭义的社会组织有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城市社区社会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业主委员会;广义的社会组织包括工商登记注册的,还有一些草根组织。近年来,社会在进步,幸福感却在下降,财富的增长不能取代精神上的感觉,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等社会组织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经济上,它可以提供公共服务;在政治上,它提供公民参与的渠道;在文化上,它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的心理需求。“据民政部《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统计,截止2016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70.2万个,比上年增长6.0%;吸纳社会各类人员就业763.7万人,比上年增长3.9%,接收各类社会捐赠786.7亿元。”[3]由此可见,社会组织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新时代下,党要与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必须加强社会组织党建。

    但是,当前大家对于社会组织党建的认识,却大致存在四种错误的认知。第一种观点认为在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开展工作,与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和非政治性的要求不相符;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组织的民间性要求其独立于任何政党之外,为了与国际接轨,不宜在其中建立党的组织;第三种观点认为社会组织中要不要建立党组织,能否开展党建工作应当属于社会组织自主决定的事务,在主观上加强和改进没有必要;第四种观点认为官办性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党建工作,但是民间自发成立性质的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多余的。进入新时代,我国面临更多的风险与挑战,面对思想上的认知错误,新时代下,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有效开展党建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事实上,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是新时代党中央根据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其意义影响深远。

    (二)新时代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致力于建设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目标,进入新时代,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依然是现代化国家治理的需要,同时更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保障。

    首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需要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党建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这项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属于社会制度方面,与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等其他各项具体制度一起包含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都体现了这一特征。社会组织作为社会领域的重要部分,社会组织党建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现的最本质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由此,社会组织党建很有必要存在,并且需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如此,才能保证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组织的长期领导,助力构建完善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其次,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迫切需要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社会组织党建是党获得政治合法性的重要途径。人民群众的支持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能否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决定着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能否长期保持下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前途和命运。改革开放以前,人民群众主要分布在单位体制内;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民众从体制内走向体制外,集中在市场领域和社会领域的民众人数逐年增加。“就社会组织而言,截至2016年底,全国在民政系统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已达70.2万个,自2000年以来保持了年均约10%的增长速度。目前这一领域已经吸纳763.7万人在其中就业,同时还吸引了大批志愿者在其中提供服务。[4]”对于这样一个发展速度快、民众数量多的领域,党必须要深入社会组织中去发挥其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的发展。“如果执政党在这个问题上有所迟疑,那么其他政治势力就很有可能会乘虚而入。尤其是一些社会组织受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影响,以社会运动理论为基础、以抗争性策略作为组织战略对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已经产生了负面影响[5],”“它们在利益表达、执政合法性、社会掌控力和执政方式等多个层面给党在基层社会的执政带来新的挑战[6]。”例如,乌克兰的橙色革命就是外部势力渗透影响产生的,加上美国“支持独立新生国家计划”,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因此,对于这样一支“如果引导得当,有利于社会矛盾的缓解,可以成为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如果引导不当,就可能会使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使社会稳定面临的压力更大,甚至动摇中国共产党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领导地位”[7]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党建的重要性凸显。

    再次,完善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离不开社会组织党建。在社会领域中,社会组织是主体,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者。社会组织在推动基层治理创新、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促进公众有序参与等方面贡献突出。尤其是在社会服务方面,一些针对弱势群众的、具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内容,很多都由社会组织承担。由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已经成为政府公共服务之外,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的重要方式。如果不能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那新时代中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就不会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必然要积极引导,使社会组织体现中央精神,传达中央声音,提升社会组织力,更好地参与到国家治理之中,致力于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

    最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离不开社会组织党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入新时代从严治党依旧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重要桥梁,党也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纽带,在社会组织中加强党建工作,成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必要条件。然而,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的数据统计,虽然社会组织党建的覆盖率逐渐提升,但是每一年社会组织党建的覆盖率都是基层组织中最低的。“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越是情况复杂、基础薄弱的地方,越要健全党的组织、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全覆盖,固本强基,防止‘木桶效应”[8]。社会组织领域与其他同属于基层组织的组织相比,目前它是新时代基层党建中最薄弱的环节,更有必要在社会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

    (三)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的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中进展良好。“据民政部《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全年共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2363起,其中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6起,行政处罚2347起。”[9]。我们看《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1998)》《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00)》《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2015)》等文件的出台,不难发现一些差别,一是发文形式不同,2000年的意见是中组发,2015年的意见是中办发,规格更高;二是规范对象不同,2000年的意见针对社会团体,2015年的意见包括五类组织,对象更全;三是文件内容不同,2000年的意见侧重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2015年的意见内容有很大拓展,包括党组织功能、定位等,内容更全。两者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2000年的意见并未废止,照样执行。“据中组部《2015年党内统计公报》,全国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中建立党组织的20.4万个,比上年增加2.0万个,占社会组织法人单位总数的41.5%,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已建率达99.1%。《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提出,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10]

    综合上述文件,可以发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基本功能,有两个方面。首先是保证党的领导。具体是通过在社会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去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和决议,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党员群众,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认真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理论和实践动员党员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强有力的党组织去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并发挥社会组织党建的监督作用。引导和监督的过程需要时刻以优秀党员发挥带头作用,以党员带动普通群众,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这样,社会组织党建才能既保证了正确政治方向,又通过实现社会组织发展赢得了人心,让群众自觉去深信党中央的正确政治方向。在平时的党建工作开展中,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建在做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优势,通过思想上的教育引导,实践中的党员带头,生活中的关心爱护,发展中的良好态势,让职工群众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去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齐心协力助力改革攻坚。其次是推动国家事业发展。“2016年9月《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指出,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11]新时代下,面对更加复杂多变的国内和国际环境,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在党建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发挥人才优势,引进专业管理人才,帮助社会组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社会组织的章程,保证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发展事业,提供优质的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治理。

    二、社会组织党建的历史逻辑

    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有历史逻辑的。社会组织党建并不是一个新词,它在我国成立初期就有了初步发展。伴随着党的发展史,社会组织党建也有自己的发展过程,下面将从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变化进程中,理清社会组织党建的发展脉络。

    第一阶段是1949—1977年,是改造阶段。这一阶段,社会组织上升为政权组织(民主党派)和政治支持性组织(人民团体)而获得特殊地位。在1950年和1951年,国家对于社会组织登记有了相关文件,1950年《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出台;在1951年,《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发行。其中,《办法》第四条:“凡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反动团体,应禁止成立,其已登记而发现有反动者,应撤销其登记并解散之。”随后,在1956年取消了登记,对社会组织进行清理。这一阶段的特征是单位化,社会组织存在于单位之中(工会、文体活动队等),党政机关负责与自己业务相关的社团。据统计,在1965年,全国性社团大约有100个,地方性社团有6000个。

    第二阶段是1978—1987年,是恢复阶段。这一阶段恢复了一批在文化大革命中中断业务的学术性团体(如:中国农学会、科协)。领导人发起并成立了各类公益型基金会,在1981—1987年成立26家全国性基金会,几乎所有都有領导人的发起和参与,其中部分基金的资金来源全部由国家拨款。这一类的社会组织有中国儿童和少年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老年基金会、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这一阶段的特征是行政化,组建社会组织是政府领导和机关以及名人,从人员和机构设置到组织活动方式都是运用的行政方法,在社会组织内部设立行政级别,还有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例如,浙江441个全省性团体调查结果显示:310个由党政干部兼任主要负责人,其中涉及省级领导104个,厅局级领导206个。

    第三阶段是1988—2000年,是规范阶段。这一阶段有了统一的管理机构,1988设立民政部社团管理司,并制定了相关行政法规,1988年9月制定《基金会管理办法》,1989年4月,国家制定了《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1989年10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出台。这一阶段的特征是双重管理体制,申请成立社会组织,首先应当经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等审查合格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双重管理体制的设立成为社会组织合法地位获得的严格的筛选屏障。据调查,自1988年以来,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数量逐年增加,总体数量大致保持在20万以下。自2000以来,呈现快速增加的态势。

    第四阶段是2001年至今,是发展阶段。这一阶段是认识深化和政策跟进。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提出要运用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协会和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四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表达社会诉求、规范社会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社会管理与服务质量。五中全会社会组织作为整体出现在报告中,强调要“规范引导民间组织有序发展”加强和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监管”。六中全会报告中首次指出既要坚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又要注重管理和监督。依法管理公民社会组织。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用社会组织概念,代替民间组织概念,并在社会建设和管理方面指出要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提倡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增强社会协同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倡要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增强社会组织活力,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增强现代化治理能力,指出要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十九大报告中更是进一步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良性互动。这一阶段中法律政策逐渐在完善,政策上既有双重管理体制,也有直接登记制度。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申请登记前仍然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其他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这一阶段的特征是去行政化,伴随着法律规范越来越完善,社会组织的自主性越来越强,社会组织进入了发展的机遇期。

    从党与社会组织关系的历史演进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社会组织党建大致经历了改造阶段、恢复阶段、规范阶段和发展阶段,整个社会组织党建的的发展历史是一个从单位化、行政化再到去行政化的一个逻辑,进入新时代,我们要明确,去行政化已经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的一个大方向,但是,去行政化并不意味着要弱化党的领导,新时代下,党是领导一切的,要通过科学的路径,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

    三、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路径选择

    根据十九大新部署,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成效,要以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从组织力上讲,一个组织应该是既有方向引领,突出政治功能,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良好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是政治方向引领与行动者(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或党员)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相互作用的结果。政治引领对社会组织党建而言,既有约束性也有使动性。与此同时,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及党员也具有能动作用,即改变既存事态或事件进程的能力[12]。”本文就从政治建设与组织建设两个方面具体分析社会组织党建的有效路径。

    首先,政治建设方面,保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功能。社会组织党建的目标是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引领社会组织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保证党对社会组织的科学领导,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实现长期执政。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根本上就是要求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所开展的活动都要紧紧围绕党中央这个核心来开展,而不是盲目的一味的去模仿其他组织去开展服务。新时代下,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在开展党建工作时,要时刻保持自身的政治本色,牢记政治使命,党组织首要的任务就是要督促社会组织及其内部成员认真学习和深入理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习的过程中增强社会组织对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认同,通过教育和引领,让社会组织中的成员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自觉地与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依法依规共同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向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社会服务。同时,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也离不开新时代社会组织文化环境的熏陶。文化对一个人的作用是深远而持久的,单单依靠上述教育引导的过程,力量过于单薄。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内部党组织的观念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新时代党内政治文化环境,以党内文化环境带动社会组织内部文化环境,才是加强政治建设,保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增强政治功能的最佳路径。在党内观念文化层面,学会用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在社会组织中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及不良思想的传播。在行为文化层面,新时代下党的领导和党员的一言一行都要向党中央看齐,时刻把为人民服务牢记心中。在制度文化层面,新时代下党组织要设计一套制度,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靠制度管人管事才是根本的长远的,发挥制度文化优势,建设骨干队伍,对于党务工作者队伍,要充分挖掘、培训、提高待遇,进行荣誉激励。以新时代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先进文化带头营造社会组织的文化环境,是新时代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的一个重要方式。

    其次,组织建设方面,以提升组织力为突破口,增强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活力。十九大指明新时代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的工作方向是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组织力成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的一个着眼点,所谓组织力,就是通过设计和创新组织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调节配置组织内部资源的一种能力,它不是指单个人的组织能力,而是吸引更多追随者的能力。提升组织力的过程,说到底其实就是通过不断提升组织的吸引力,找到更多组织的追随者的过程。所以提升组织力的过程并不是一项单一的流程,而是一个复杂的双向互动过程。中国共产党先通過严格的入党标准,选出合格的党员,合格的党员成立党支部,党支部本身就是由一批具有人格魅力的优秀份子组成,党支部有了优秀的党员作为组织的主体,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的过程中,也会更加顺利,会吸引更多的热爱党的事业的优秀份子加入进来。党支部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要运用科学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遵循社会组织发展的规律,服务和凝聚群众,注重教育管理和监督现有党员,善于发现新的优秀人才,争取把他培养成党员,这样,党内都是优秀的人才,整个组织会最大程度的发挥功能,会有最大效力。

    组织建设具体实现路径上,可以从党组织和党员两个方面具体分析。

    在党组织方面,社会组织中单一的党组织仅仅依靠自身力量是十分受限的,还需依靠在组织背后的整个党的组织体系的支撑。在多数情况下,社会组织党建正是通过上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赋权,来获取社会组织对黨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组建的认同[13]。而具体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能否从上级组织获取资源,为社会组织带来外部的认同与合法性,往往决定着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能否从最初的被排斥转变为社会组织主动接受党组织,是实现党组织对所在环境的“适应”的关键[14]。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如果想要被社会组织所接纳,上一级的党组织需要提供给社会组织一定的资源,比如上级党组织可以提供一个更高的平台,提供政策信息和技术指导。上级党组织提供资源的途径却不是很畅通,因为社会组织繁杂,无法提供更有个性和针对性的指导。所以,合理设置组织可以方便上一级党组织为社会组织党支部提供资源。当前有六种方式,有独立式、联合式、挂靠式、改建式、指定式、派遣式。有的地方还在联合式的基础上,按照行业和领域相近的原则创造出了社会组织党委—直属基层党委—社会组织党支部的三级管理模式。这样,最上一级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中间一级发挥行业资源优势,为最下一级的基层社会党支部提供帮助与支持。此外,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想增强组织活力,需要通过主动创新来不断提升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适应性。要注重党组织领导方式、活动方式、活动机制的创新,与此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从而激发他们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动力。

    在党员方面,要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目前中国共产党的党员人数已经近9000万,很大一部分党员在现实生活中同时也是社会组织的成员。党组织要想发挥这部分党员的作用,需要在平时加强与社会组织中的党员的联系,在生活上、情感上主动关心、帮助他们。如果党组织平时不能对党员的需求作出回应,那么党的组织拓展也就很难得到来自他们的积极响应[15],党在社会组织中的工作就难以真正有效落地。现阶段,新时代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通过强化服务功能来赢得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认可。一方面,为民作主,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另一方面,由民做主进行工作部署。创新活动形式,在互联网+的时代,做好情感沟通工作,传播数字化正能量。例如,英国工党采用的俱乐部形式;又如日本的一些政党会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公开活动,例如讲座,面向群众直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由党的主要领导人、现任大臣或前任大臣等主讲,现场答疑,让群众详细地了解本党政策和正在进行的工作。现在,还有一些新方式,动漫微党课,微型党课比赛等。这些新的方式都可以用来调动社会组织中党员的积极性,让这些人敢于乐于亮出党员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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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