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地方政府的廉政文化建设的对策

    杨函松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官员腐败的现象也层出不穷,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廉政建设变得至关重要。我国现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机遇期,廉政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廉政文化建设对规范党员干部、政府公职人员行为,监督公权力健康运行,促进政治体制改革有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基层政府,作为行政服务的的直接窗口,应致力于践行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加强地方政府的廉政文化建设,对全面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地方政府;廉政文化;文化

    中图分类号:D63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04-0033-02

    一、 廉政文化概述

    (一) 廉政文化的定义和内涵

    在中国古代,“廉”既是一种道德观念也是一种治国思想。古代的“廉”是指人对待金钱和利益的一种正确态度。子日:“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对官员来说,“廉”是道德中的灵魂,不廉的官员定不是有道德的人。在我国的封建王朝,廉政作为一种理想的政治理想,必须为巩固封建政权发挥积极作用,但由于封建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并不能成为现实。古代对廉政有所认识,却未曾提及廉政文化一次。

    学者们对于廉政文化的定义大致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认识。狭义的廉政文化主要是指思想和观念层面的文化。如陈平认为,“狭义的廉政文化特指精神层面,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的一种精神文化,是对廉洁政治和廉洁社会的总体认识、基本理念和精神追求”。[1]

    梅荣政认为,“廉政文化是一个国家中的阶级、民族和其他社会团体,以及这个国家中的成员,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和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环境中形成的关于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观念、价值观念、行为规范和社会评价的总和,它从根本上反映着一个阶级、一个政党的执政理念、执政目的和执政方式,是廉洁从政行为在文化和观念上的客观反映。”[2]

    新世纪新时期,廉政文化的内涵随着时代的转型和发展出现新的变化。刘新华从介体环境、主体和核心三个方面概括廉政文化内涵,认为“廉政文化包括健康向上的社会廉政文化,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政府廉政文化和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克己奉公的公职廉政文化三个层面内涵”。[3]

    虽然廉政文化在不同的研究者眼里有不同的定义,但无外乎都主要表达的是一种文化的特别形式。在我国学者的认识中,所谓的廉政文化就是以廉政思想为主体内涵的,人们关于廉政的认知、追求、规范及其与之对应的行为方式、社会准则、价值判断的总和,是一种特定的文化。廉政文化以其特有的方式主导、影响社会环境,促进廉洁政治建设,净化民众心灵。廉政文化的建设应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同步发展,让廉政文化融入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中去。让官方与民间形成一股清廉之风,并融入中华民族的血液。

    (二) 廉政文化的基本作用

    1. 廉政文化的导向作用

    廉政文化作为一种先进文化,包含的是精神理念、价值追求、道德准则。它们会无形的在民众中指导人们褒扬什么,批判什么,唾弃什么,具有其鲜明的导向性。廉政文化的感染力时时刻刻影响着人们的社会认知和价值取向,进而影响主体行为。当先进的廉政文化深入人心时,贪污受贿,腐败枉法将失去存在的土壤。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浊的文化氛围,社会官员自觉摒弃贪污腐败,主动有所作为,正真做到为人民群众服务。

    2.廉政文化的规范作用

    廉政文化以原始规范的方式从思想、道德、制度上规范社会主体行为,作为一种社会价值判断尺度,拷量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警醒人们什么不该做,让一个人在踏出错误的第一步能够考虑到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廉政文化以其自身的影响力推动人的行为的规范,无形中调整着人们的观念,行为和意志,转变为人们可见的行为状态,并影响着人们价值观。因此,廉政文化的规范作用无处不在。

    3.廉政文化的凝聚作用

    廉政文化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廉政理念,他能够使官员和民众很好的规范好自己,以相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把官民有机的连接起来,思想相通,步调一致,官民相溶于廉政文化的这一表现形式。执政者自身政治道德素养的基本要求, 即要求掌握公共权力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 淡泊名利,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廉政文化会在每个人的内心里形成一种强烈的文化观念与向往,最后形成强大的民族凝聚力。

    二、 我国地方政府廉政文化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一) 我国地方政府廉政文化建设中的存在的问题

    1. 我国地方政府廉政文化的主体缺乏主动参与性

    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是现阶段工作的重中之中,要想基层政府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要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都必须大力协助支持的。然而,有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人思想上怠慢,行为懒散,官僚作风和拜金主义严重。领导人从利己主义的角度出发,对下属发生的贪污腐败、玩忽职守等腐败现象置若罔闻,听之任之,就是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也只是形式上简单批评几句,写几页检查读一读,根本谈不上深查细究,对于上级交办和督办的重大责任追究案件不是认真负责的去追究,而是想方设法寻求庇护、推卸责任、逃避惩罚。上述现象至今仍然广泛存在,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2.我国地方政府廉政建设的方式单一,传播渠道窄

    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廉政建设的方式单一,传播渠道窄,成了制约基层政府廉政建设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地方政府在宣传廉政文化建设时,采用开展学习研讨班,领导者在会议上作简短的报告,创作一些廉政题材的文章,树立道德模范,号召大家学习。这种方式只在短期内对人们有一定影响,但从长期的学习效果来说并不理想。目前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期,我们除了以前标语式、横幅式的的宣传语,应多借助网络新媒体的力量,营造好的文化氛围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地方政府的廉政建设。

    3. 我国地方政府廉政建设缺乏长效机制

    从我国地方廉政文化建设现状来看,制度约束相对滞后普遍存在,文化建设较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建设廉政文化,就是要把反腐倡廉作为一种理念,作为一种追求,作为一种社会制度,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以文化的形式在全社会加以倡导弘扬。制度是腐败的牢笼,廉政思想、廉洁政治的清新剂。没有制度规范约束的廉政必然导致腐败滋生,没有廉政思想导向的廉洁政治必然是短暂的、非延续性的以行政个体为主导的亚廉政,制度问题更带有全局性、稳定性,对一种文化的开展具有保障性的作用。

    (二) 国外廉政制度文化给予的基本启示

    国外在廉政建设方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尤其在廉政制度方面可谓是底蕴丰厚。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总结国外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地方政府廉政建设的实用性启示有:

    1.建立和完善反腐防腐法律体系

    法律无疑是反腐防腐的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西方国家在开展宪政以来,建立了完备的反腐防腐法律体系。对于腐败行为的预防、调查、追究、惩处都有一整套与之相对应的法律体系。当腐败行为发生时不仅要追究腐败本身,而且追究没有履行好监督职能的监督部门的法律责任。责权分明是防腐反腐工作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2.严禁公职人员索贿和收礼

    关于公职人员索贿和收礼,各国都有具体详尽的法律加以规范,例如瑞典和新加坡明文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接收送礼。公职人员在社会正常交往中的个人馈赠,经估算以报表的形式上交相关部门备案,供监察部门审计。一经证实有索贿收礼行为,即刻受到司法追究,终身不得从事公共事业性岗位。

    3.有专门的立法机构

    许多西方发达国家都有依法设立的廉政机构,如挪威的反腐败委员会、瑞典的腐败行为调查局等。这些机构都得到了国家立法认证,规定了其职权范围、体系机构、监督程序,有别于国家行政机构,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对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起着强有力的震慑和规避、惩处作用。

    三、 我国地方政府的廉政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总结了国外优秀的廉政制度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有利于并保证廉政文化建设的体制。其基本方法有:

    (一)推行透明政务、信息公开

    地方政府要以信息公开、广泛参与的方式推行透明政务,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决策和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地方政府要完善信访制度,广泛搜集民意,提高民意到达率,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践中去,提高民众主人翁意识,在实践中发扬民众民主,实现真正的人民当家做主。

    (二)加强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廉政机制

    地方政府要发挥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对所在地区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要扩大基层民主,以公权力监督公共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健康运行,政府部门的领导人要经常性的走街访巷,通过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民众的想法及诉求。对于社会舆论监督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制约权力,加强政府的民主评议,把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对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评头品足,让群众来判断官员的优劣,进而影响其升迁去留。

    (三)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在地方政府部门中,可以由党组织牵头、有关部门参与成立的专项检查组,不定期、不定时的对本地方的歌舞厅、夜总会、洗浴中心、高档饭店等高档消费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的公职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处理。另外政府部门可以出资在地方上聘请离休老同志、街道干部等为监督员,赋予一定的职权,随时对领导干部工作之外的活动情况明察暗访,实施有效监督。地方政府的纪检机关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要紧密结合起来,建立情况登记、通报、建档制度,防止在执法上漏查。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惩腐败行为

    对于地方政府的廉政文化建设要重点查处县级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同时也不能放松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监督稽查。对于侵害人民利益,国家利益的官员要追究到底,予以严惩。要逐步加大对民众议论话题比较强烈的官员滥用权力的惩处力度,保持对贪官污吏的高压态势,从根本上改变地方政府在反腐中过宽、过松等问题。对于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不管他是什么人,背后有什么人都要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绝不饶情,实事求是的给人民一个交代,让民众都知道这是一个清廉政府。唯有高压手段,才能很好的起到以儆效尤的效果,也才能给廉政文化的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廉政兴邦,腐败亡国。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思想道德规范,必然是一个没有信用的社会,无序的社会、混乱的社会。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规范,必然是一个娼盗横行的国家、犯罪猖獗的国家。一个政党,如果没有先进文化的引领,必然是一个没有发展前途的政党,一个没有向心力的政党,萎靡不振、腐化堕落的政党。先进的、文明的廉政文化一旦深入人心,将以其固有的形式滋润人们的心灵。而使每一个公职人员和将有志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在脑海里深深根植一种正确的价值观、政治观、利益观。

    地方政府的廉政文化建设就是要形成一股强大的清廉风气,以点带面,不断扩大,不断构筑和充实国家的整个廉政文化体系,这样就会形成燎原之势,最终把廉政之风燃烧在整个国家。

    参考文献:

    [1]陈平.论廉政文化建设与《廉政准则》实施的相互结合[J].社会主义研究,2011,(4).

    [2]孙金华,梅荣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廉政文化建设[J].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3]刘新华.廉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与价值初探[J].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5,(2).

    [责任编辑: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