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大背景下中国保险事业的新发展

    周明月

    摘要:1978年以来的改革开放,其核心是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的改革。金融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也必然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成功实现了由“大一统”银行体制向现代金融体制的历史性转变。本文以中国金融业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保险业作为体制改革的缩影,展示了其从无到有,曲折前进,解放思想并赢得新的生机的历史进程。

    关键词:经济史;改革开放;金融体制改革;中国保险业

    中图分类号:F84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02-0089-02

    保险业是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服务,发挥着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关键功能。在计划经济时期,保险业的发展一波三折,再加上意识形态的制约和苏联模式的影响,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和作用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导致1959年国内保险业务的全面停办。直到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国内保险业务才得以恢复。随后,在加快推进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大背景下,保险业发展也进入快车道,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金融服务类产业。

    一、 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保险业

    1949年下半年,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局面基本确定,党中央逐步将工作重心从对国民党的军事征讨转为改善国民经济,实现财政经济工作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为适应这一中心任务,更好地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和资金融通等方面的作用,迅速建立统一的国家保险机构,实行对全国保险业的统一领导显得尤为必要。1949年8月,陈云主持召开上海财经会议,首次提出创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建议,并经过近一个多月的紧张筹备于1949年9月25日至10月6日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条例草案》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织规程草案》。[2](P.239)依照该条例和规程,新中国唯一的国家保险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49年10月20日在北京成立,也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时代。

    关于人民保险公司的工作方针和任务,最初的提法是“为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并执行新民主主义保险政策特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依本条例之规定经营各种保险业务并领导与监督全国保险业”。[2](P.243)可见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根据建国初期财政经济工作的需要,保险业和其他行业类似也是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兼有经营、监管职能的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的工作指导理论也逃离不了学习苏联的历史环境。在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苏联专家库图佐夫系统介绍了苏联国家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如何把保险事业作为一项社会政策来推行。[2](P.241)在会后的政策执行上,诸如确立保险事业国家专营原则,建立集中统一的保险管理体制,视保险为国家财政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核算单位等等,无不带有苏联模式的痕迹,与十八世纪起源于英国的西方市场化的保险业有着根本的差别,其存在的主要意义也是作为国家财政调控的手段之一。因此在建国后头三年的以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为指导的恢复时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配合恢复经济这一中心任务出发,团结私营华商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发挥了较大作用。但在国家经济政策逐步转向以工业化为核心的一五计划和社会主义改造,全面进入计划经济时代之后,由于当时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理论上认识的缺陷,加之套用苏联国家保险理论导致对社会主义保险职能在认识上产生了偏差,简单地认为可以通过财政预留准备金即可实现建设风险补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逐步被忽视。1952年6月,人民保险公司从中国人民银行划归财政部领导,此后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整顿、收缩时期,在1953年3月的第三次全国保险会议上,多项城市和农村的保险产品被停办,保险业务规模也大幅收缩。[2](P.308)之后,随着农村互助合作经济模式的不断扩大和“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在当时不论是理论还是思想意识上都认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可以通过自身力量辅以国家财政调剂来代替国家保险对灾后的经济补偿。在这种认识的支配下,不论在城市还是农村,保险的历史任务被认为已经完成。从1959年起,国内保险业基本停办。

    计划经济时代,新中国保险业从无到有,历经坎坷

    直至在“左”倾思潮的影响下停办,重要的原因就是以苏联模式为主导的计划经济理论忽视了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和作用。但客观地说,在当时意识形态主导的社会背景下,保险同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业一样都起源于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为主导的恢复过渡时期,在尚且允许多种性质经济并存的环境下,人民保险公司的成立更多是基于国家积累财政资金,稳定经济,同时对国民政府时期留下的私营保险企业团结改造的需要,只是中央针对当时国民经济实施财政调控的手段之一。当中央对社会经济形势重新判断调整,全面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实行大一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以后,保险这个本来带着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胎记的行业,自然在当时被认为是造成财政资金不必要的回转,是财政部从一个口袋到另一个口袋的“倒口袋”游戏了,这种认知上的偏差直到改革开放时代到来后,才开始发生改变。

    二、 改革开放带来的新发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计划经济体制开始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1979年4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决定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贸易发展。从1978年到1995年,中国保险业借着改革的春风进入一个全面恢复和转变发展模式的关键时期。[3](P.258)

    和中国社会的各行各业一样,改革开放给中国保险业带来的不仅仅是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更是从经济理论上对重新审视保险业的一次机遇,对打破计划经济时代长久以来人们对保险业的固有思维有着重要意义。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一改革开放历史上的重要文件,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充分肯定“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4](P.159)在中央政策带来的改革春风中,保险业界也就关于保险商品属性问题的开展讨论。在《决定》发布一年后,就有人撰文论述保险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提出了“保险商品”这一概念,并定义保险商品是用来交换的一种劳务性产品。[1](P.108-P.110)保险的商品属性首次被提出,而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国家财政经济政策的一种工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确立的今天,这已不再是问题。但在当年那个转变观念、转变模式的时代,这个问题的讨论意义则是非常重大的。

    与其同等重要是有关保险市场体制改革问题。首先是保险市场是否采用多家经营模式的问题。改革开放带来的思想解放使保险理论界打破了原先国家集中统一经营的固有思维,保险业逐步引进竞争机制,保险经营主体趋向多元化,改变了人民保险公司一家独大的状况。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永安财险、华泰财险、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一批股份制保险公司相继成立,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竞争。[3](P.259)

    其次是保险主体所有制问题的提出,在中央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展股份制试点,鼓励所有制结构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建立多种所有权经营模式的开放型保险市场逐步成为业界共识。1992年6月第一家全国性综合性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成立,1995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拆分,改建为集团公司下辖财产险、人寿险、再保险三个子公司。[5](P.177)同时,为响应对外开放,吸引外资的政策,允许港澳台地区保险企业来内陆设点,办理保险业务,有限制开放保险市场允许外资保险商来投资设立机构,开展保险业的有序竞争并丰富中国保险市场主体所有制结构。[1](P.100)1992年,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成为首家在中国获批设立的外资保险机构。1995年保险对外开放试点城市从上海到广州。中国保险市场较早成为对外资开放的市场之一。[3](P.260)

    再次是保险的监管体制问题,讨论保险业的行政管理体系是属于金融体系还是财政体系。建国初期,由于保险业发展一波三折,所属主管机构也几经变化。先是属于银行金融体系,隶属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和主管。受苏联模式影响,又在1952年划归财政部领导,属于财政体系。改革开放后,保险业全面恢复发展,监督管理体系归属之争又被重提。原先认为应由财政系统管理保险业,以为保险基金是国家后备基金的计划经济时代传统观念受到挑战,认为保险基金是银行信贷资金来源之一,保险业应归金融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保险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2](P.444)此后,随着保险业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又有新的观点认为把保险业归属于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做法有悖保险经营的特殊规律,应顺其特点,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1](P.109)随着保险管理体系的逐渐形成,国务院在1998年成立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关于保险业监管体制问题的讨论才告一段落。

    在1979年恢复保险业务以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同其他行业一样,是一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确立的宏观背景下,向市场化逐步迈进的过程,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氛围的带动下,中国保险业勇于突破固有观念,在业界关于保险商品属性、保险市场模式、保险主体所有制和保险监督管理体制的讨论中,逐步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对保险认识的缺陷,确立了保险业为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使中国保险业逐步向现代市场化运作机制靠拢,为之后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其重大意义可以称之为保险业界的“真理问题讨论”。

    参考文献:

    [1]中国保险学会编.新起点、新阶段、新形势:保险业的科学发展——中国保险学会首届学术年会入选论文集(上)[M].北京:中国保险学会印制,2009.

    [2]中国保险学会编.中国保险史[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3]吴晓灵主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4]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部著.中国改革开放30年[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8.

    [5]魏礼群主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