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道教官观初探

    王春晖 李诗阳

    [摘要]文章结合现有吉林省道教宫观实例,对吉林省道教官观“择其灵秀,亲近自然”的择址思想以及“风水指导,顺势而为”的整体布局思想的进一步详细阐述与分析,对吉林省道教宫观有初步的探索。

    [关键词]道教官观;择址;空间布局

    文章编号:2095-4085(2019)06-0060-02

    吉林省道教官观大多位于风景优美的自然环境中,布局依托山势地势而成,气质超凡脱俗,追求建筑空间与自然环境达到和谐平衡。身处其中之人,既能感受到自然山林的清幽与秀美,也能够一领洞天福地的风水气运,这是建筑与环境,宗教的和谐共生,也是道教重视出世清修,“清静无为,少欲寡欲”的思想体现。

    总体而言,对吉林省道教宫观有以下初探。

    1选址思想:择其灵秀,亲近自然

    道家有云:“人有灵,因修而会道”,“守静不止,长生不死”。东晋时期的道教典籍《抱扑子》一书中讲“山林之中非有道也,而为道者必入山林,诚欲远彼腥膻,而即此清净也”。又说:“合丹当于名山之中,无人之地”[2] 。此中葛洪之言所指“名山之中,无人之地”,用一个词概括即为“洞天福地”。

    所谓洞天福地,除却道教中所说“三岛+洲”“十大洞天,三十六小洞天,七十二福地”等较为玄幻的说法,最为朴素的理解即是风景秀丽的山林之所,人迹罕至的自然之地。

    择址于此,原因有三。首先,道教提倡遁世清修,与世无争。这种超然离世的观念使得道士不欲与世俗有过多瓜葛,且修行一道忌讳三心两用,如此一来,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最是适合放空身心,一心向道。其次,道教崇尚自然,认为万物由气所化,自然山水是万物之主体,客体生存需依赖“山林川谷丘陵”。神秀之地必然是灵气盎然之地,从风水义理来说,山势雄伟,水势活泼,群山环绕,草木茂密,当是“环抱友情”的风水宝地,且山有正神,上有芝草,丰富的植被,矿产资源也可满足道士炼制丹药所需。最后,也是最重要一点,修道的理想终点无外乎求长生,成仙体,位列仙班,而山是天梯,高山之巅是最与上天仙神接近的地方,于此修行,也自然有更大的可能得道飛升。

    总体来说,道教官观择址于名山名麓之中,体现着道教思想与精神追求。直到今日也是如此,就吉林省而言,如五龙宫,三清官建于有奇石风光的吉林市四大名山之一——朱雀山中,吉林市玄帝观建于玄天岭,辽源市福寿宫建于龙首山南麓,通化市玉皇阁建于玉皇山之巅,皆是山势蜿蜒,风光秀丽,层峦叠嶂的名山。

    2整体布局:风水指导,顺势而为

    道教思想和风水理念在形式上都表现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理想环境的追求,内容上都包含了阴阳,五行,周易,八卦,气论等思想。风水理论中的气机星相等文化也来源于道教,写《葬书》的郭璞本是道教徒,在元朝之前研究天文学的也多是道士。虽风水的起源早于道教,但二者在千年以来的发展历程中互相影响,互相借鉴,早已关系匪浅,渊源颇深。

    背靠祖山,左右青龙,白虎二山相辅,远有案山,朝山相呼应,四周之山富有多层次,山间水流曲折流向前方[2] 。这是风水术数中描述的理想格局,与之类似,《老子》中:“万物负阴而抱阳”。这里“负阴抱阳”阐述的是万事万物均为阴阳结合,调和生长的普遍规律,放之建筑布局可理解为:山为阳,水为阴,乾为阳,坤为阴。由此可得出,坐北朝南,背山面水,是布局的上选,这也是道教思想“两仪谐和”、“乾坤定局”对宫观整体方位、择址提出的要求。

    而宫观主体建筑的空间布局模式,主要采取我国传统四合院式的形式。以对称布局暗合阴阳平衡;四面围合对应五行属性,喻意藏风聚气,以求得人事和谐;轴线递进关系,体现神祗的尊卑等级。诸如此类,这种对称的布局不仅表现了追求平稳、持重和静穆和谐的中国建筑审美观,更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尊者居中”,长幼尊卑有序的等级制度[3] 。

    以玄帝观为例,宫观整体以坐山朝向作为其中轴,整个建筑群坐北朝南,真武殿,斗姥殿等主要大殿设在中轴线之上,中轴线两侧将关帝殿、慈航殿两座偏殿设在东边,因为按照阴阳五行思想,东方属震,故其五行属木,木日曲直,代表生长,升发,条达之地,阳盛。财神殿,药王殿设在西边,西方为兑属金,金日从革,代表沉降,肃杀,收敛之地,阴盛。另外,配房的安置上,轴线东边的配房主要用于道士起居修行,以求得符合修炼所需的方位因素,而西边则安置不常用斋堂以及信众的临时住房。

    此外,在建造道教宫观时应本着道法自然的思想以及顺应自然的原则,对自然地势加以利用,自然植被予以保护,在充分尊重自然的前提下,追求环境与建筑的和谐。

    参考文献:

    [1]华晨阳,西安青华宫建筑空间形态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17.

    [2]王占华.城隍信仰与明清政治[D].武汉:湖北:华中师范大学,2005.

    [3]梁崇雄,道教尊神太乙救苦天尊[J].中国道教,2004,(05):4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