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的几点探讨

    罗雪飞

    摘要: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我国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民主政治的建设。自上世纪协商民主理论走进我国学者的视野,我们就不断的在摸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切合我国实际的民主发展道路,政治协商制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本文就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的几点问题进行简要的分析探讨,以期厘清二者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协商民主;理论;政治协商;实践

    中图分类号:D6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文章编号:1001-0475(2015)02-0026-02

    二十世纪后期,在我国的政治实践中,我国学者努力尝试将协商民主理论与我国实际联系在一起,最终找到了政治协商制度和协商民主理论的契合点。然后如何将理论与实践完美的结合、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便是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难点与重点。基于我国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和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的现实,明确协商民主理论的框架及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的异同,以及协商民主对我国政治协商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意义。

    一、协商民主的认知框架

    (一)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及内涵

    二十世纪后期在西方星期的协商民主理论,首次出现是对公民参与且反对精英主义的宪政解释。此后,在学术界引起广泛的关注,至今仍然有很多政治思想界的领军人物都是协商民主的倡导者。协商一词,区别于“商议”、“审议”等词汇,更能体现出体制在运作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平等特征。

    协商民主是指政治共同体中的自由、平等公民通过参与立法和决策等政治过程,赋予立法和决策以合法性的治理形式。其核心概念是协商或公共协商,着重强调对话、讨论、辩论、审议与共识。

    (二) 自由主义和批判理论是协商民主所依据的理论基础

    自由主义和批判理论是协商民主所依据的理论基础,自由主义所坚持的个体受自我利益驱动原则和批判理论所关注的摆脱压制性力量在协商民主理论中得到充分的结合。协商民主在积极倡导公民主动参与政治生活的同时又充分尊重国家与社会的界限,以期保障公共理性与普遍利益的实现,并弥补传统民主模式的不足。当然协商民主的这一形式的出现,又激发人民对自由民主的另外一种完美替代的期待。

    (三)协商民主的规范与实践意义

    第一、依托参与表达,促进合法决策。只有在获得合法性的基础上,政治决策才能找到有效实施的途径。让各利益相关方都平等的参与决策讨论,坚持公共利益超越个人利益,决策的过程是非强制的说服性的政治核心。

    第二、构建良好的公民精神。能有培养出健康的公民美德是协商民主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能形成强大的集体责任感,有利于促进共同体的繁荣,且能够建立持续的、良好而社会信任基础,促进不同文化间的沟通。

    第三、权益政治走向公益政治。二十一世纪民主形式面临很严肃的问题,代议民主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国家角色、整体规模,为了确保全体公民都能平等的分享国家福利,实施健康有序的公共政策,激发公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以对话方式达成政治共识等民主政治核心理想的实现,权益政治必须走向公益政治。

    二、 我国协商政治的形式

    政治协商制度、听证会、民主恳谈和社区议事会等是我国协商政治的表现形式,它们分别以不同程度、不同深度、不同形式发挥着作用。

    (一)社会主义协商政治的丰富形式

    政治协商。政治协商制度是全国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国家关于大政方针的制定进行民主协商的一种制度,这种制度是我国长期实行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协商的实施,有利于最广泛的民主参与。

    听证会。听证是指立法及具有立法权的行政机构在制定事关公民利益的法案和政策时,广泛收集相关立法信息,激发公民参与热情,制定切合民情民意、符合公众利益的法案、政策。它是依据我国的实践经验创造发展而来的,目前已经成为规范性渠道,为公民表达利益诉求提供条件。

    民主恳谈。民主恳谈是我国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的改革,通过协商、讨论等形式,鼓励公民参与政策的制定,对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社区议事会等。社区议事会是社区居民就如何建设社区表达自己意愿的基本途径,充分的调动居民参与公共管理的积极性,充分的尊重民情民意,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最广泛的基础。

    (二)政治协商制度的实践及其优势

    政治协商制度,在我国的协商政治形式中有着广泛的实践经验和相对成熟、完善的制度构架。首先,它能促进各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人民团体及少数民族等群众的紧密联系,并促进其有序的政治参与。能够整合各方的利益诉求,协调来自不同利益主体的关系。其次,保障党和国家的决策最大程度的民主化、科学化,各种分歧最终是以所有人需求和利益的基础之上达成共识,这便决定该决策的可行性、科学性与合法性。同时其监督作用,又是对权力的制约,对防止对权力的滥用有重要作用。

    (三)政治协商制度面临着严峻挑战

    第一、随着我国现有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受经济因素影响的社会阶层必然发生变化,新兴的社会阶层的产生就会导致不同的利益诉求,各群体间的矛盾冲突就愈加明显。政治体制和运作机制在要满足多元发展的文化和分化的利益的要求时,必须做好化解分歧,达成共识的重要工作。

    第二、有效的促进社会各阶层有序的政治参与,让各方的利益得到保障。这就对如何构建基于权利的制度平台提出要求,优化政治协商制度的整合功能,规范参与渠道,最大限度地解决利益群体间的矛盾,避免矛盾冲突,实现政治稳定,将是政治协商制度面临的重大课题。

    第三、贫富差距和权利不平等,不稳定因素增多,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如何在促进公共利益有效的实现,助力社会更阶层完整的表达利益诉求,在阶层利益与公共利益之前寻求平衡点就是目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难题。

    三、协商民主视野中的政治协商

    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理论与实践面临的重要课题是理顺政治协商与协商民主的关系。来源于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协商民主理论对我国实践的影响及如何对既有的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与改革,在理论与实践的推动下,反思政治协商制度,超越原有认识框架,以公共利益为诉求,促进决策的合法性,加快推进民主化,为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供新的契机。

    (一)受历史背景、文化传统和政治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

    第一,政治协商是我国在长期革命和实践过程中结合实际形成的政治制度,协商民主则是在西方自由民主政治基础上兴起的民主理论和政治实践。 早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以对话与讨论为主要方式的政治民主表达形式就被西王的学者所重视。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远程民主及代议民主兴起,却与当时社会发展不适应。公民与政府共同关注的问题进行直接的对话与讨论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基于当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现实,协商民主促进了西方的民主理论和实践。 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党根据长期的革命历史及现实国情创造出的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政治制度。我国的各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及少数民族等群众,可以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充分的行使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等职能,在我党做出决策时建言献策,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二,政治协商的主体都是平等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其他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各界代表都是协商制度的参与者。协商过程的平等性是相对复杂且具体的,获得政治影响力的机会平等,参与者的权利平等,获取资源的机会平等,参与者同时还具有平等的说服能力。 但是在政治活动的参与中,地位还是有差别的。民主党派在权利、经费等方面的独立性并不充分,信息资源的不组也影响民主党派在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

    第三,由于在协商民主中地位的差别,民主党派发挥一些辅助性的作用,如建议、咨询等。以理性为基础,诉诸公共利益和公正是协商过程的特征。参与者才接受具有信服力的信息后修改自己的建议,并接受对其建议的批判性审视。同时这种批判反思能够超于自身观点的局限性,进而理解、认同他人的利益需求和观点。各党派、人民团体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在某种程度上并充分未体现出具有参与决策的地位和作用。政治协商始终强调政治参与的民主权利,但是在建构平等讨论、对话、协商等具体程序实施方面,尚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发展和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民主,需要完善政治协商,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

    第一,建立完善制度平台。创建多维度、多层次的利益表达渠道,把已经分化的社会力量有序地纳入一个不断丰富完善的制度结构中,促进社会利益表达渠道的建立,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协商作用的充分发挥,要深入到党派之间,逐步完善法制框架。

    第二,维护各种社会群体的利益。充分包容尊重少数民族及边缘群体的利益,针对弱势群体、不同宗教信仰的群众制定合理合情的政策,避免冲突和分歧的扩大化。在符合逻辑的基础上,扩大自身的包容性与适应性,将各方不同的利益诉求,政治诉求整合起来,纳入现有政治体制中,形成公民有序的利益表达。

    第三,增强参与主体的责任意识。明确“自我与他人”的责任是参与主体首先要明确的,进而为促进来自各方的关于公共利益的建议达成共识。参与者要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政治素养,加深对国家政治决策的影响力。

    第四,实现参与者的平等权。参与者的独立性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显现出来,也只有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自由批评和反思才能真正的接受不同观点的分歧和意见,赋予决策合法性的协商。

    第五,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国人民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民主监督,这种监督在实施过程中是双向的,是我国完善和发展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具体表现在健全民主监督渠道,对于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谦虚接纳并及时答复,加强协商过程的透明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陈家刚.协商民主与政治协商[J].学习与探索,2007,(3).

    [2]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J].学习时报,2006,(8).

    [3]乔洋.协商民主视野下的中国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研究 [D].内蒙古大学,2010.

    [4]徐越倩,马斌.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与参政党建设——基于协商民主理论视角的研究[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12).

    [5]熊必军.协商民主的价值所在与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的完善[J].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2).

    [责任编辑:胡 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