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性

    史宏平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 城镇化 市民化

    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指出,中国的社会转型是“压缩饼干”。确实,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速率,远远超过西方国家的以往历史,同时也不同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轨迹。

    尤其典型的是,独特的城乡二元结构,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分为两个阶段,而非西方国家那样一次性完成,亦即农民工的就业模式,使得身份转变和职业转换相背离(黄锟,2011)。亦正因此,刘易斯的二元结构模型、托达罗的城乡劳动力模型等西方人口迁移理论,不适于中国的人口迁移实践。

    国家发改委2016年4月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显示:2015年“中国的人口城鎮化率已经达到56.1%,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比较缓慢,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还比较低,仅为39.9%”。若依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全国总人口数13.7亿计,城镇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之间的数差约为2.2亿。

    由此,继续城市化的进程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已成为中国现阶段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重要任务(刘锐、曹广忠,2014)。“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陆续提出,也正因应于城市化的新命题,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更特别强调,应“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指明了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化工作的努力方向与奋斗目标。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对于“三农问题”的解决、经济增长的持续、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公平正义的实现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这也是我们立足中国国情,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所必须理清的基本事实。只有把握住市民化的重要性,我们方能在具体的实践中明确目标和方向,以达成具象和抽象的有机统一。一、实现公共产品均等

    职业与身份的相对脱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身份的自由平等,和职业上的殊异分工,两者各不相涉。

    但建国后,农民的职业和身份被牢牢困绑,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社会管理制度将农民固定在了土地上。改革开放后,此种情形有所好转,但大批离开土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即便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但仍被认定为“农业人口”,“农民工”的称谓即是最好的明证。近年来,全国多个省份先后宣布实现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制度,但是附着于户籍制度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国务院课题组,2011)。

    超出限度的人口流动,会给整个社会的秩序稳定和有效治理带来相当的难度(池子华,2001)。尽管现代社会的人口流动与传统情形不可同日而语,但数亿农业转移人口的流动,还是给中国社会的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频繁的人口流动,也给社会公共服务的施行增添了麻烦——供给对象的不断变更,使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难以落地,致使各地公共产品的规划、设计、配置、分配等环节的不确定。

    平等对于现代社会的每个人而言,是不言而喻的基本价值。多年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实质性的歧视,强加农业人口难以承受的沉重。当我们逐渐实现工业化,国家财富已积累到一定程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途中,也到了纠正不平等体制的时刻,这是不能忽视也无法回避的历史责任。不过,中国农业人口众多,加之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一步到位的全方位平等尚不现实。而市民化,以局部且缓进的方式赋予农业转移人口平等待遇,应可作为现阶段实现平等的主要途径。

    因之,借市民化之方式,既保证自由迁徙和自由职业的需要,又可相对稳定流动人口、确定公共产品的供给对象并使之落实,进而实现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的实质等同,最终达成公民权基础上的社会公共产品及服务的均等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人平等。二、强化土地有效利用

    生态环境的日益严峻,迫使我们走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道路。目前,中国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率并不高。传统的农业模式下,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综合潜能被单一化、简单化,即便是农业生产,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与西方国家相比,也有不少距离。

    同时,现有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度的差异,导致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的货币价值偏低、市场流动性差,从而造成大量农村土地的闲置和住宅的空置,形成事实上的资源浪费。并且,农村土地缺少“市场化”的退出机制,使得农民工不愿意无偿放弃农村土地,也无法将农村土地置换成进城资本(陈广桂,2004)。这样,农村土地的利用率自然大大降低了。

    若要合理使用农村土地,必先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生产模式——大批农业人口从土地撤离,引入新的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以资源整合方式提升土地的综合利用价值。而大量农业人口,只能向城市转移,市民化也就成了其中之义。换而言之,市民化可以使农业转移人口彻底离开土地,土地资源可以由此重新配置,才有可能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和农副产品市场规模,发展现代高科技农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此外,曾经红极一时的乡镇企业,进入新世纪后却陷入了低谷,甚至于乡镇企业的产品成了价廉低质的代名词,一度失去了不少市场。其中固有乡镇企业的先天不足,但主要是因为农民企业家的短视目光和过分投机,以及工人产业技能的不足与职业意识的淡薄,让乡镇企业失去了升级换代的最佳时机,以至于市场竞争中的步步退让。经由市民化,可将农民企业家们置于完全的现代商业环境,潜移默化地提升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准,更新其经营思路和工商理念。并且,农民工的市民化,将给企业提供稳定的人力资源,有助于企业的人才培养、产品开发、技术升级,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为实现市民化而投资兴建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也在无形中指引着中国经济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未来走向,在民生为主导的产业发展规划下,中国经济的产业调整与升级将步入良性通道。三、完善政治民主实践

    深化改革现有政治体制,增强政治的民主化,是我们现阶段改革开放的攻坚任务。改革,是对原有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故不可避免的遭到原得益者的反对,甚至其他人的误解,政治体制改革尤其如此。政治民主化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目标,既受到现有政治权力格局的阻碍,也受阻于传统的政治观念。

    曾经的城乡二元结构,极大的形塑了中国人的经济生活和意识形态。尽管2010年的选举法修正案,实现了城乡公民的“同票同权”,但就近年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来看,城乡政治路径分野的状况仍将延续,因为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的组织基础、功能和形态是根本不同的(毛丹,2009)。城乡政治权利在实践上的完全同等,无疑是“政治乌托邦”,但缩减其间差距的设想,并非镜月水花。

    依费孝通先生所言,农民与城里人,并无智力、智识上的优劣之分,故而,“乡下人”并非没有参与民主政治的能力。但是,受历史传统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农民的政治意识和政治实践,与现代政治民主尚有很大距离。一方面,农村的政治参与,常常被简化为基层组织换届的村民投票,主观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血缘和地缘左右了农村政治,宗族的力量往往决定着基层民主的最终结果。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通过赋予新市民与原市民同等的政治权利和实践机会,可以弥合城乡政治的分异,并在政治实践中提高参与度,将是扩大政治民主的一种有效途径。同时,以市民化之道,淡化传统农村社区基于血缘与地缘的社会结构,强化业缘之上的社区结构,从而重建城乡社区结构,进一步增强政治民主的实质平等。四、建设新型和谐社区

    长久的乡村生活,塑造了农民的乡土情结,和与之相应的生活习惯、社会习俗、思想观念。如同不同类型的文明本无优劣高下,城乡生活模式亦是如此,城市生活模式并不比乡间的生活模式更具优越性,客观来说,两者的差距只是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已。

    但就更为宏观的国家发展战略来看,农村生活模式所造就的传统精神文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工商文明和现代精神的阻碍。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其中就有文化建设,而现代精神则是文化建设的内容之一。

    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平等享有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可在潜移默化中再塑他们的精神世界。因为此时,他们已意识到自己已不再是“农民”,不再与土地有直接的关系,脚下新的社区才是他们新的家园,城市文明才是他们的精神归属。

    同时,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常常被原市民所歧视、忽视和排斥,如果任由其日积月累,将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并于原市民与外来人口之间形成可怕的心理鸿沟。而歧视的根源并非在于外在的惯习行为,反与外来者是否真正落户有关。若市民化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则将重建社区结构和社会关系,继而获得社会认同,社会歧视亦将因此逐渐消退。

    客观而言,农业转移人口被城市居民歧视,确存有一定的现实原因。农民工往往主观上没有将城市视为家,而仅作为一个路过的打工场所,所以缺乏一种家园情怀,常常滥用甚至破坏城市公共设施。市民化可以缓解这一负面现象,因为一旦市民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社区,家园由乡间转至城市,则城市社区的每项公共产品均为家的一部分,敝帚自珍的常情心态应能发挥一定的机制作用。畢竟此时,破坏性行为的最终成本,将由包括行为者在内的全体业主承担。

    因而,通过市民化的融入机制,新老市民得以有效互动与彼此认同,从而逐渐消除城市中的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而新市民主体意识及责任观念的确立,更将大大促进和谐社区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五、结语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有着诸多利国利民的重要意义。然而知易行难,市民化不可能一蹴而就。李克强总理于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如此,届时仍将有15%的农业转移人口无法真正融入城市之中。

    由是,中国的市民化定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谓“任重而道远”。因而,我们既要认识到市民化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的推进市民化,又要充分意识到市民化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稳扎稳打,戮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