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影响广播发展的若干政规阐释

    张君昌

    【摘 要】2016年广播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媒体融合、节目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步伐,为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融合发展 创新创优 政策扶持 法规建设

    【中图分类号】G220 【文献标识码】A

    2016年,全国广播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履行“48字”职责使命,着力加强融合传播能力建设,打造新型主流媒体集群,精心做好开局“十三五”、决胜建小康、改革供给侧等主题报道;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打造一批精品力作;讴歌时代主旋律,推出一系列生动鲜活的民生和典型报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本文通过梳理去年一年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简称“广电总局”)的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以及业界的执行情况,解读其对广播发展的影响,借此提示广播媒体的发展前景。

    一、大力推动网络和媒体实现融合发展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网信事业代表着新的生产力、新的发展方向,应该也能够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要适应人民期待和需求,加快信息化服务普及,降低应用成本,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要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广电总局相继出台措施意见,加强网络基础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安全保障,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1.全面推进三网融合

    2016年3月,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该通知针对现阶段双向进入业务许可申请和审批工作,广电、工信的行业监督职责划分,具体工作要求以及协调机制做了进一步明确和重申。文件中关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在全国推广地区经营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传输业务的表述,预示继电信、联通之后,移动也将获得IPTV传输业务牌照,这为2016年IPTV市场三箭齐发的景象提供了前提。从中可以看出,在健全协调机制方面,各地协调小组的权限和执行要求在加大,无论是所起的协调作用还是每季度的汇报机制,都体现出政府对于三网融合全面推进的重大期许。5月,广电总局下发《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关于当前阶段IPTV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交互式网络电视管理提出明确要求;12月,中宣部、财政部、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的意见》。《意见》对加快推进全国有线广电网络整合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到“十三五”末期基本完成网络整合工作。《意见》要求,加快建设兼具宣传文化和信息服务特色的新型融合网络,建立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全国性数字化文化传播渠道,为传统广电转型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引与制度保障。

    2.加快推動媒体融合

    为进一步提升广电媒体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和舆论引导能力,2016年2月,广电总局发布《广播电台融合媒体平台建设技术白皮书》,用以引导和规范广播电台融合媒体制播平台建设,提升其面向媒体融合的综合制播能力。《白皮书》提出,融合媒体的制播必须采用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系统架构和技术体制,才能满足媒体融合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确定平台的建设架构既要解决现有问题又能兼顾未来发展,既要提升传统业务又能支撑新媒体业务,构建的媒体融合技术体系要能提供丰富制作工具,整合多种类节目、业务资源,支持多终端采集与发布,建立运营服务体系可管可控,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展现传播内容,为推进台网联动、全媒体互动传播提供顶层设计和实施策略。7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广播电视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融合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力争两年内,在局部区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几种基本模式。在“十三五”后期,取得全局性进展,建成多个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打造出数家拥有较强实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特色鲜明、形态多样并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新格局。可以看出,未来广电机构将围绕管理体系、节目体系、制播体系、传播体系、服务体系、技术体系、经营体系、运行机制、队伍建设、考评体系等十个方面进行深度探索。这是继2014年8月中央出台《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4月广电总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推动媒体融合的又一重要文件,反映出广电总局对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高度重视。为加强针对性和指导性,广电总局于2015年下半年就启动对《意见》起草的调研工作,多次征求中央和各省区市广电行政部门、播出机构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该文件的形成具有广泛的共识。

    3.业界行动

    2016年,各级广播媒体主动拥抱新媒体,在变革中求突破,在创新中谋发展,新的传播平台和产业方阵开始形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用云计算、大数据处理、智能检索等先进技术,构建互联、互通、互用的全国性采编平台“中国广播云”。以融媒体平台为核心,吸纳全台优秀策划和采编力量,初步形成全台全时段联合作战的融媒体新闻生产流程。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依托“中华云”全媒体融合平台,重点打造ChinaNews、ChinaRadio、ChinaTV三个移动端媒体产品,分别聚焦多语种图文、音频和视频资讯,实现基于移动互联网自主可控的国际传播。8月,中广联技术工作委员会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上海广播电视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发起成立“广电媒体云技术产业联盟”,旨在加快推动云平台建设,打造广电媒体云生态。

    5~11月中广联合会与上海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全国广播媒体融合案件评选推介活动。全国近50家中央和省市级电台提供了240多个案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中国广播云平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节目团队运营模式创新”、贵州广播电视台的“互联网+智慧交通云平台”、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的“‘微啵云跨媒体交互运营平台”、上海广播电视台的“阿基米德FM”等获评十佳案例,在11月上海广播节期间正式发布,这些成功案例和有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成为促进广播融合转型的“助推器”。12月,人民网研究院发布2016年中国媒体融合传播指数报告。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经济之声、音乐之声跻身中国广播电台融合传播百强榜前五位,河北交通广播FM99.2、天津交通广播FM106.8分列百强榜第二和第四。在广播融合传播百强榜中,交通类广播数量最多,达到49家,新闻类广播23家紧随其后,另有经济类7家、城市生活类6家、音乐类6家、汽车类5家、文艺类2家、体育类1家、乡村类1家。从上述业界行动可以看出,“互联网+”为传统广播在内容、渠道、平台建设等方面开拓了新领域,成为广播媒体加速转型升级的引擎。

    二、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

    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创新理念、内容、体裁、形式、方法、手段、业态、体制、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为贯彻中央部署,广电总局加大节目创新创优的推进力度,谋划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广电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在节目创新领域积极探索,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1.政策引领

    6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就加强自主创新、引进模式管理、920时段编排、节目扶持政策等做出进一步说明。要求不断研发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节目,增强知识产权意识,管好节目流向,遵守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则,防止抄袭模仿、侵权盗版,要求诸如“男神”“女神”“偶像”这类词汇不得出现在节目名称里。与境外机构联合研发、邀请境外人员担任主创人员或境外人员在节目制作中发挥主要指导作用的节目,如中方未取得完全知识产权,视同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管理。在播出安排和推广评奖等方面,对自主原创节目优先考虑。同时决定,增加发布“表彰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通报”的频次,将这一旨在引导鼓励广播电视机构创作生产具有中华文化基因和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自主创新优秀节目的活动,由年度发布改为按季度发布,《直通北上广》等广播节目榜上有名。

    9月,广电总局在太原召开“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座谈会”。会上展示了《致我们正在消逝的文化印记》等7家单位制作的创新节目案例,经过剖析研讨,提出“小成本、大情怀、正能量”的自主创新原则,要求节目创新实现“三个转变”:从经济驱动到创意驱动的转变,从包装炒作到内容制胜的转变,从服务广告客户到服务人民群众的转变,倡导在平实中传递向真向善的精神力量。12月,广电总局在海口召开“全国广播电视节目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坚持把人民的评价作为最高标准,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创新看作节目的生命,重视原创、鼓励原创,坚决反对各种抄袭、模仿、跟風克隆之风。

    2.重点扶持

    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简称“工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广电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类媒体均有义务刊播公益广告。广播电台、电视台要按规定的条(次),在每套节目每日播出公益广告。其中,广播电台在6:00至8:00之间、11:00至13:00之间,播出数量不得少于主管部门规定的条(次)。播出公益广告作为中国特色广播媒体的重要指征之一,在制度方面得到了保障。与此同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的通知》《关于公示2015~2016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等,加大了对公益广告创作的扶持和引导。此外,《关于公示2015年度少儿节目精品及国产动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关于征集2016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重大项目的通知》等相关节目的扶持发展专项计划也相继出台,体现对上述节目创新创优的鼓励和支持。

    3.常规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坚持按规运行、照章办事既是创新必须遵守的前提,也是创新升级再度出发的起点。3月、4月、7月,广电总局连续召开专项会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部署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舆论引导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把关,确保各类媒体、各类节目都成为传播主流声音、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绝不能为错误思想和不良内容提供传播渠道。明确社会制作机构不得制作社会类、娱乐类新闻,各级播出机构要严格按照频道定位开展相关报道、开办相关节目,确保社会类、娱乐类新闻的正确导向。4月、7月,广电总局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真人秀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从节目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方面对真人秀节目进行引导调控,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宣传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其实,针对未成年人参与广电节目的规定一直都有,2013年广电总局曾下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参与的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坚持正确价值观,防止未成年人参与节目的成人化倾向,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等等。从长远看,限令将对综艺节目的发展起到正确引导作用。此后广电总局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规定医疗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台、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出台《关于改进体育比赛广播电视报道和转播工作的通知》,明确重大国际体育比赛的转播权由被授权单位统一谈判和购买,避免无序竞争和哄抬价格等现象。

    此外,2016年11月工商总局以总局令(第89号)颁布《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规定广播电台等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明确了广告发布的规管流程。

    三、加强网络传播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2016年,全国人大相继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网络播出秩序,杜绝安全隐患,加强广电基础设施建设。

    1.全面加强网络传播服务管理

    针对网络传播存在的违规问题,有关部门2016年密集出台整改措施,以实名认证、分类分级以及信用黑名单等制度治理乱象,引导和鼓励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提升网络视听内容品质和服务质量。2月,广电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第5号令,从3月10日起施行《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指出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广电总局3月启动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8月下发《关于公布2016年度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案例部分)评审结果的通知》,引导和鼓励优秀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6月下发《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对移动游戏的出版前置审批环节予以规范,从源头开始加强网络游戏产业监管。9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直播平台必须“持证上岗”,开展直播活动前要备案;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来开展业务。12月发布《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的管理规定》,明确网络平台作为开办相关服务的主体,要履行内容把关等管理责任,节目范围不得超出平台自身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针对网络剧存在制作粗糙、把关能力不足、有故意冲击底线和打擦边球现象,广电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要加强全流程管理,线上线下统一审核标准,电视台不能播的,网络也不能播;加强对优秀网络剧的引导,重点网剧提前介入,尽可能减少产生恶劣影响而被叫停的情况。

    网信办也加快了相关政策出台的步伐。6月,相继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前者规定,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链接、摘要、联想词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资质,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后者强化了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信息服务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App Store)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11月,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对直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互联网直播发布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措施,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7月,工商总局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界定互联网广告包括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上述规定、措施的发布施行,对于强化网络安全,净化网络生态,整顿网络视听节目播出秩序和市场监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修订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1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命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涵盖了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以及无线电涉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完善了有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制度,减少并规范了无线电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利用“伪基站”等开展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惩戒力度,为推动无线电管理各项工作,促进无线电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广电总局也制订或修订了一批技术标准和规范,如《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产品目录》《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技术验收规范》《数字电视信号在发射和二次分配时的编解码技术要求》《数字电视信号在传送、一次分配和SNG网络传输时的编解码技术要求》《基于卫星传输的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适配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卫星直播系统综合接收解码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关于规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受理工作规则》《NGB有线智能融合终端总体架构》《广播电视发射机数据通信接口规范》《基于卫星传输的地面数字电视单频网激励器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等。这些技术标准对提升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

    3.提升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有关政策法规中的重要内容,2016年3月,广电总局科技司印发《县级应急广播系统暂行技术要求》,对“县级应急广播系统的基本结构、总体及分部技术要求、系统工作模式、系统接口等”进行了规制,为基层应急广播建设提供了指导标准。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基础上“实现由粗放式覆盖向精细化入户服务升级,由模拟信号覆盖向数字化清晰接收升级,由传统视听服务向多层次多方式多业态服务升级”;明确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标志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保障取得历史性突破——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基本文化需求实现从行政性“维护”到法律“保障”的跨越,公共文化服务将实现从可多可少、可急可緩的随机状态到标准化、均等化、专业化发展的跨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配套维护设施、数字工程建设等,都将在此法推动下得到更好提升。

    四、结语

    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广播界砥砺前行的一年。这一年,规范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新政频出,广播界认真贯彻落实,牢牢把握中心工作,持续推进媒体融合与节目创新创优,各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推进“十三五”规划奠定了基础。盘点2016年影响广播发展的若干新政,既是回顾总结,也为未来发展探明方向。

    (作者系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学术部主任、高级编辑)

    (本文编辑:刘浩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