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视域下的新时代教师道德建设

    唐宇 姜俊和

    [摘 ? 要]新時代背景下,教师道德将告别个人道德与职业道德相混杂的局面,转向专业化的方向。当前,教师道德在道德价值、道德实践和道德环境上仍存在着一定困境。为促进教师道德发展以实现立德树人,就如何强化教师道德价值确立、完善教师道德行为管理和营建健康社会文化环境提出了相关策略。

    [关键词]立德树人;新时代;教师道德

    继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之后,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了讲话,再一次指出:要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做到以文化人、以德育人,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做到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1]。2019年12月16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两个文件进行了解读,指出给教师减负就是让教师们把更多精力放到立德树人的使命上去,并介绍了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新”“实”“全”的特点。在这个激扬着改革与创新精神的新时代,多元文化交错发展,如何立德,如何树人,对教师道德建设而言,也是一场新的探索与挑战。

    一、新时代教师道德的内涵

    “师范也者,学子之根核也。师道不立,而欲学术之能善,是犹种稂莠而求稻苗,未有能获也。”社会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永远离不开对人的培养,如果教师只追求学术的进步而忽略道德建设,是难以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在新时代,随着教育专业化的发展,教师道德的内涵愈发明确。

    1.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个人道德的辨析

    长久以来,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往往被混杂在一起。明代学者魏校曾言:“教读皆有成人之责,切须以身率人。正心术,修孝弟,重廉耻,崇礼节,整威仪,以立教人之本。”自汉代始,我国的传统教育以儒学为正统,而儒学教育又以“明明德”为宗旨,因此,人们不仅把教师看作教育上的“传道者”,更将其视为道德上的“卫道者”,对教师个人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把这种要求作为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的一部分,以期教师“以身率人”“立教人之本”。诚然,“师者,人之模范也”,教育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其职业道德与个人道德难以完全割离,然而教师职业道德是行业化、角色化的社会道德,个人道德则是偏于个性化的私德,教师的个人道德只有在涉及学生教育和职业生活时,才与职业道德相关联[2],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并不等同于个人道德。

    2.教师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道德的转移

    自17世纪末师范教育出现后, 在教师专业化的进程中,教师职业道德开始向教师专业道德转移。相较于教师职业道德,教师专业道德在内涵上的变化主要表现为:教师专业道德强调教师的专业性,从专业特点出发讨论伦理规范的建立,而非一般性的职业道德在教育行业里的简单演绎与应用[3];强调教师专业价值和责任,兼顾专业精神与专业知识技能提升,而非职业化发展单纯以知识本位为特征、追求技术理性的专业知识技能提升[4];强调道德自律,关注内在的道德人格,而不仅是外在的行为规范,不但要求教师以德施教,更要求教师以德立身[5]。

    新时代教师道德建设的宗旨是立德树人,新时代教育所要树的人,不再只是某一专业的知识技术人才,而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新时代教师道德的价值核心,不再是围绕“传道受业解惑”的匠人精神,而是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道德理想,更深一层说,是实践马克思主义“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一终极价值目标的追求,这其中应包含着教师的敬业尚善与仁爱之心以及知行合一的实践精神[6]。

    二、立德树人视域下的新时代师德建设之困

    1.新时代教师道德价值之困

    (1)去道德化之困

    道德相对主义认为,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群、民族和社会有其各自的道德,不应强求道德价值的统一,反对道德的绝对化[7]。诚然,道德相对主义在教育上强调学生的主体性,推动了学生的自我意识与个性发展,一改教师中心和灌输教学的局面。但是,道德相对主义也加剧了道德价值的多元化,使社会无法确立如古代道德一元背景下的绝对道德准则,这使部分教师和学生开始陷入价值的迷茫,以致出现了但求“为我”而轻蔑道德的行为。对此,英国学者苏·曼德斯(Susan Mendus)曾提出“去道德化的教育”的概念,以说明英美等发达国家教师在教育中淡漠化道德价值的现象[8]。当前,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走向正处于转捩的新时代,同样也面临着相似的价值多元环境,教师在倡导学生主体和创新意识的同时,更应该警惕去道德化的危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引导。

    (2)泛道德化之困

    长期以来,教师被定义为一个圣人化的职业,教师道德被无限地拔高、放大。一方面,人们为了“身正为范”的效果,希望教师化身道德标杆,往往用个人道德中圣人的标准画地为牢,不但严律教师工作中的言行举止,有时连教师的私人生活都“被规范”[9],仿佛教师是“庙里的菩萨”,终日只能正襟危坐。另一方面,以往的普遍道德价值观一味要求教师做“蜡烛”、做“粉笔”,要求教师无条件牺牲奉献,仿佛教师一谈利益回报就变得庸俗不堪,当不起“人之模范”。须知,我国的教师基数十分庞大,若要每所学校都能招聘到堪称圣人的教师未免过于理想化,况且圣人也是要食人间烟火的。《论语》中就有记载,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矣。”孔子办学,也是需要学生交“学费”的。因此,我们应该更科学地审视教师道德的价值所在,在规范、约束教师道德行为的同时,也不要让“教师道德”变得令教师望而却步。

    2.新时代教师道德实践之困

    (1)实践取向之困

    教师道德建设终究要落到实践上。当前教师道德实践的向度主要分为规则取向和美德取向两种体系。规则取向以道德规则为中心,关注教师应该如何行动;美德取向以道德主体为中心,关注教师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10]。就教师职业道德向教师专业道德的转移而言,关注内在道德人格的美德取向比关注外在道德行为的规则取向更能深化教师的道德建设。毕竟外在的行为很可能是迫于规则的约束,未必触及道德观,而内在的道德人格则会自发引起道德行为,使道德实践更具稳定性。然而,内在道德人格难以把握,美德的范畴又难以界定,加之道德的动机未必导致正确的行为,因此美德取向无法为道德实践提供准确的行为指导,而规则取向在这方面可以对道德实践加以校准。如何兼顾内在道德建设和外在行为指导,教师的道德实践还需要探索更合理、更清晰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