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联模式下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会计处理

    倪筱楠 胡程

    【摘要】?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被广泛应用。为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央行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全部接入网联清算平台。但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还没有对网联模式下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明确规定。文章以支付宝为例,针对网联模式下交易双方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索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 网联;第三方支付;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03-0093-02

    一、网联模式的概念

    (一)网联模式分析

    为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央行规定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在内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各家银行的清算账户将直接被切断,终止原来的直连模式,全部接入网联清算平台。

    因此今后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在线银行卡消费时,必须经过网联或者银联系统。也就是说,2018年6月30日前某企业使用支付宝付款消费时,付款流程是“商户→收单机构或者支付服务方→发卡行”,而从 7 月 1 日开始,支付宝银行卡交易将变为“网联协议支付”。具体来讲,支付宝收到付款请求后,向网联发起协议支付,网联保存交易信息后,将请求转给相应的银行,银行成功扣款并通知网联,网联再传输给支付宝,显示支付成功,交易完成。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连接方式对比图如下:

    (二)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

    客户备付金是指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即买方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先将款项转到支付机构的虚拟账户,等到确认收货后,支付机构才会把货款转给卖方,货款留存在支付机构账户时,形成的沉淀资金就属于备付金。

    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是指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央行要求,到2019年1月14日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达到100%。集中存管避免了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的现象,提高备付金管理的安全性,降低了支付机构资金流动性的风险。

    二、网联模式下依托第三方支付的会计处理

    目前我国会计准则还没有对网联模式下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会计处理做出相关规定,所以导致各企业相关会计处理的方法不统一、相互之间的财务数据缺乏可比性。本文在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流程的基础上,结合现有准则,以支付宝为例,针对网联模式下交易双方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实例分析,完善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的会计处理。

    (一)科目设置

    1.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都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所以企业应根据在支付宝官网开设的企业支付宝账号设置“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明细账,该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通过支付宝进行的各类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2.预收账款——支付宝(××账号)。交易双方支付宝账户余额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说具有预收待付性质,可以通过“预收账款”科目对其进行核算。

    3.银行存款——网联清算资金(××银行)。第三方支付企业接入网联之后,将直接与网联发生资金和信息交换,不与银行发生直接关系。客户备付金将全额集中上交央行统一托管。因此,第三方支付企业应该在银行存款科目下设置二级科目“网联清算资金”,再根据客户银行账户的不同设置三级科目“××银行”。

    (二)会计处理

    例:2×19年3月1日,A公司在天猫上向B公司购买投影仪一台,该投影仪价格为3 000元,价税合计为3 510元。该投影仪的成本为2 000元。双方公司均为支付宝注册用户,A公司使用其支付宝余额付款(交易双方都属于一般纳税人)。

    1.确认订单。

    (1)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A公司向支付宝账户转入款项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3 510

    贷:银行存款——C银行 3 510

    付给B公司的钱作为预付账款:

    借:预付账款——B公司 3 510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3 510

    (2)支付宝会计处理如下:

    支付宝收到买家支付的款项时:

    借:銀行存款——网联清算资金(C银行) 3 510

    贷:预收账款——支付宝(A公司) 3 510

    借:预收账款——支付宝(A公司) 3 510

    贷:应付账款——B公司 3 510

    (3)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支付宝发货通知,向A公司发出投影仪。

    借:发出商品——投影仪 2 000

    贷:库存商品——投影仪 2 000

    2.确认收货业务。

    3月7日,A公司收到货物,验收无误后确认付款。

    (1)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投影仪 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510

    贷:预付账款——B公司 3 510

    (2)支付宝会计处理如下:

    将预收A公司货款转入B公司账号:

    借:应付账款——B公司 3 510

    贷:银行存款——网联清算资金(C银行) 3 510

    (3)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B公司的支付宝账号收到货款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A公司 3 51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3 510

    贷:应收账款——A公司 3 51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贷:发出商品——投影仪 2 000

    3.退货退款。

    (1)如果A公司收到货物不满意,就不用确认收货,经过与卖方沟通可申请退货退款。

    ①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A公司收到退货款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3 510

    贷:预付账款——B公司 3 510

    ②支付宝会计处理如下:

    先冲销B公司的应付账款,再将钱退还至买家账户。

    借:应付账款——B公司 3 510

    贷:预收账款——支付宝(A公司) 3 510

    借:预收账款——支付宝(A公司) 3 510

    贷:银行存款——网联清算资金(C银行) 3 510

    ③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A公司退回的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投影仪 2 000

    贷:发出商品——投影仪 2 000

    (2)如果A公司在确认收货后要求退货退款。

    ①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将货物退还给B公司:

    借:应收账款——B公司 3 510

    贷:库存商品 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10

    A公司收到退货款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3 510

    贷:应收账款——B公司 3 510

    ②支付宝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B公司 3 510

    贷:应付账款——支付宝(A公司) 3 510

    收到B公司转入的账款:

    借:银行存款——网联清算资金(C银行) 3 510

    贷:应收账款——B公司 3 510

    将款项退还给A公司:

    借:应付账款——支付宝(A公司) 3 510

    贷:银行存款——网联清算资金(C银行) 3 510

    ③B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收到A公司退回的货物时:

    借:发出商品——投影仪 2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2 000

    借:主营业务收入 3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转出) 51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3 510

    用支付宝余额支付应付账款:

    借:應付账款——A公司 3 510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 3 510

    三、结语

    首先,网联的成立可以减少银行与众多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的繁琐过程,使备付金集中管理更加规范。其次,央行能够掌握第三方支付的“完整的资金转移链条”,有利于监管第三方支付机构行贿、洗钱、偷税漏税等行为。最后,对于企业来说,因为有了多一层的监管,企业预付的资金也有了一定安全保障。

    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对网联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会计核算做出明确的统一解释,由此造成交易双方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因为没有统一的会计科目而使账务处理混乱。另一方面,交易双方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因为不同的账务处理基础,导致会计信息缺乏可比性,可能会误导报表使用者。因此建议国家应该颁布相关的会计准则,制定适用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业务发展的会计科目。针对交易双方和第三方支付平台应该颁布会计细则,明确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避免以后因账务处理不一致形成财务风险与监管难题。Z

    【主要参考文献】

    [ 1 ] 王建华,张春颖.网联时代背景下第三方支付市场可持续发展研究[J].财会月刊,2018,(14).

    [ 2 ] 吴冬才.企业涉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会计处理[J].财会月刊,2015,(07).

    [ 3 ] 周国光,温丽艳.网联模式下第三方支付业务之会计处理——以支付宝为例[J].财会月刊,2018,(05).

    [ 4 ] 段玲卉.第三方支付平台分期付款的会计处理——以蚂蚁花呗为例[J].会计之友,2017,(15).

    [ 5 ] 毛金芬.互联网金融环境下支付宝业务模式的会计处理——基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视角[J].财会月刊,2016,(16).

    【作者简介】

    倪筱楠,女,沈阳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