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体态律动应用在小学音乐教学中的有效策略

    罗羚嘉

    摘 要:素质教育理念正在我国小学音乐课堂上不断深入,使用体态律动教学模式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提高肢体联动记忆能力。本文将结合体态律动教学的特点,讨论其在加强情感理解、激发学习兴趣、丰富肢体实践、增强鉴赏能力等方面的应用,为加强小学生音乐综合素质提供参考。

    关键词:体态律动; 小学音乐; 音乐教学

    中图分类号:G623.71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文章编号:1006-3315(2020)4-052-001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新时期背景下,为了满足社会的复合型人才需求,学校开展教学活动的培养目的也从原有的知识技能引导,转变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小学音乐课堂是培养学生音乐鉴赏能力、视听审美能力的重要场所,需要教师优化现有教学模式,采用体态律动的方式带领学生更好地融入音乐课堂。

    一、体态律动对小学音乐教学的重要性

    教育部于2016年颁布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明确了当代学生应该掌握的关键能力以及必备品质。一直以来,音乐课堂都以“副科”的身份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教师与学生都缺少对音乐课堂的重视,有时还会将音乐课让位给主科。但随着我国核心素质教育理念的深入,音乐教学对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性被开发出来,因此教师也需要及时转变自我教学理念,融合体态律动教学策略,为学生创设出更加高质量、高水平的视听环境。体态律动教学模式衍生于瑞典音乐家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理念,通俗地来说就是配合音乐完成的一种舞蹈律动,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理念主张将学生的身体视为“乐器”的转化,配合旋律来做出动作,随着动作变得激烈、舒缓、平和,而激发学生对于音乐自身的理解。此類舞蹈表演多半为集体运动式,动作简单、重复性强,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记住音乐的旋律。因此在小学音乐课堂上十分常见,新课改背景下,音乐课堂承担的责任已经不仅仅是音乐鉴赏与基础知识讲解,更需要融合素质教育与核心教育[1]。

    二、小学音乐教学中体态律动的应用

    (一)加强情感理解

    目前我国小学生平均年龄为6-12岁,共情能力、音乐素养、情感理解力都比较薄弱,在音乐课堂上如果没有教师的引导,很难理解一些复杂情感的作品内容。而新课程标准中要求,音乐教学不仅仅是学会基本的旋律鉴赏,更需要从深层次开发学生的思想情感。根据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理念,学生可以借助律动舞蹈动作,充分协调起四肢,将动作与音乐自然而然的结合起来,这样不仅仅凸显了律动的价值,同时也能减少学生学习音乐作品时的难度,律动与音乐之间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从而驱动学生不断提高自我能力。例如:在学习苏教版课程《十二生肖歌》的时候,会有很多学生记不住十二生肖究竟有哪些,教师可以根据音乐的节奏,给学生安排一些行走、拍手、跺脚的动作,这些动作不仅仅简单,同时还能起到节拍的作用。教师在教学时,告知这些动作代表什么,和歌词有什么联系,这样一来,音乐作品的学生就融合了旋律与动作,记忆起来更加方便,同时还能以肢体动作的方式调动学生的学习意识及情感体验。

    (二)激发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是受到个人爱好、家庭环境、课业比例的影响,很多学生对于音乐课程的理解并不深入,在音乐课上与教师的配合度、积极性都比较薄弱,这样不利于学习效果的提升,因此教师要通过融合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理念,科学、合理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对音乐的热情。例如:教师在开展体态律动教学时,可以充分发挥出多媒体课件的优势。近几年,我国科学技术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新媒体、大数据、计算机、互联网等技术不断影响着人类生活生产方式,在教育领域也有良好体现,如:微课、多媒体课件等辅助工具。小学生对新奇事物兴趣较大,相比较于单纯的语言讲解来说,其更加热衷于学习趣味性、直观性的知识内容。教师可以在课前将体态律动录制成微视频,并发送给学生家长,使其在课前就预习好,并在课堂上统一纠正,同时在打大屏幕上播放歌曲伴奏,配合动画视频,这样学生对音乐课堂的参与度也会大幅度提升,从而不断调动起自身的学习兴趣。

    (三)丰富肢体实践

    小学生社会实践经验较少,对于知识的理解与总结多半源于现实生活,教育家叶圣陶曾经提出“教育即生活”理念,倡导在生活中实现教育目标。杜威也指出,缺少对社会生活的参与,学校美育目标也就失去方向,变得没有目的。因此在音乐课堂上要通过体态律动引导来加强肢体实践能力,使学生在学习音乐时,逐渐建立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小学阶段所学的音乐知识往往覆盖内容比较广泛,且作品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传统教学模式中教师往往习惯采用单一的课程结构,没有突出作品的独特意义,这样学生学习起来也会比较枯燥,肢体实践的机会比较少。而融合了肢体律动后,学生可以在多元化的实践活动中逐渐加强对音乐作品的理解,例如:在学习音乐作品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模仿音乐中的角色行为,通过动作、舞蹈、眼神、表情来加深自己对音乐的情感认知,最终达到提升审美情趣的目标。

    (四)增强鉴赏能力

    相比较于其他学科来说,音乐属于一种听觉艺术,也就是常说的看不见、摸不着,但是音乐作品往往能够通过听觉带给人们艺术体验。对于小学生来说,如果只靠听觉,那么课程内容就相对枯燥,因为活泼好动是儿童的天性。所以为了维持课堂秩序,保证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接收效果,教师就需要开发更多的教学手段,其中律动舞蹈就是效果较好的教学手段,其能够将听觉艺术与肢体动作、面部表情结合起来,确保音乐学习的可视化,这样学生感知音乐作品也更加直观,传统的音乐课堂有了更加丰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学习苏教版音乐课程《小小演奏会》歌曲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在低音时,微微向下倾斜身体,高音时身体逐渐上扬,中音时,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口。这样学生逐渐可以了解音高与音乐作品之间的关系,并在日后学习中养成主动鉴赏音乐的习惯,将被动化为主动,不断提高自我创造能力与情感体验能力,激发自身学习音乐时的热情与兴趣,满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需求[2]。

    综上所述,小学音乐课堂对于培养6-12岁儿童的音乐鉴赏能力、视听审美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开展课堂教学时,需要教师结合班级实际授课情况制定教学策略,并以体态律动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歌曲的中心思想,从而调动起学习兴趣,保证体态律动与教学目标融合,给学生带来更多的学习体验。

    参考文献:

    [1]张峥.去伪存真,寻求自然之道——小学音乐顺应孩子心智成长规律的教学措施初探[J]北方音乐,2019,39(20):217+220.

    [2]张薇.声乐律动,心随我动——论小学音乐课堂合唱教学的有效性研究[J]北方音乐,2019,39(19):20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