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问题”导向与“唯实”导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韦春霞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4-040-02

    摘 要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党保持政治纯洁性、净化党政党风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将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重点,以“问题”导向与“唯实”导向为基础,从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优化策略两方面进行详细阐述,希望能够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一些工作思路,仅供参考。

    关键词 问题导向 唯实导向 从严治党

    风清气正历来是我党在党内政治生态方面建设目标之一。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正式成为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并将其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并列为“四个全面”,提高党的政治能力和领导水平,辅助我国民生的改善与综合国力的增强。

    一、以“问题”导向为基础分析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问题

    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实际上是指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加工作前瞻性、预见性,科学研判涉腐风险隐患和发现我党工作中的各方面问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以钉钉子精神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实落细,以此为主要模式不断优化我党在政治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质量,确保抓实、抓细、抓落地。

    以此为基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我党内部建设进行审视,可以发现其中还存还一些不足有待解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是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足,部分党组织将工作重心放在发展领域,过于注重单位、企业自身或辖区内部的经济发展,而忽视了党建工作,使党组织内部的凝聚力不足,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第二是政治制度尚未完全落实,部分党建工作的制度约束力不强,使各党员及相关领导人的党建工作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如在人才选用方面“重使用、轻监管”,使部分党组织书记逐渐丧失应有的使命意识与担当意识;第三是监督工作不到位,当前我党的监督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就,但仍旧存在些许死角,为不合規定的党建工作提供生存土壤;第四是日常教育常中断,部分党组织忽视日常教育的重要作用或存在“嫌麻烦”的心理,使日常教育工作难以在组织间长期实施;第五是忽视基层作用,部分党组织工作唯上,在实际工作中只对上级组织与领导的指示负责,并不注重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推行,使党组织在群众心中的威望降低,阻碍党建工作发展。

    二、以“唯实”导向为基础筹划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策略

    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坚持“唯实”导向实际上是指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做到不唯上、不唯己、只“唯实”,即正确理会上级党组织的意见与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针对性,避免盲目自信及在党政工作中掺杂主观想象与情感倾向的错误做法。以此为基础进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优化,有助于提高优化质量,完善党组织建设。

    (一)树立治党意识

    治党意识的树立是实现优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前提,需要全党上下共同努力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只有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才能固本培元、补钙壮骨,对此,各级党组织应当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级会议开展专题学习,着力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坚定信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严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坚持不懈地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斗争到底,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优异的成绩为我党日后的党建工作奠基。而在“唯实”导向的引导下,各级党组织也应该结合组织实际,给予治党意识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与突出问题以有针对性地处理[1]。

    (二)落实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是党组织成员进行政治活动的规范,也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理论武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曾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我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其中包括严肃机关党的政治生活制度、强化机关党的组织制度、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机关党建制度执行等具体内容,为各级党组织在以问题导向与“唯实”导向为基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工作提供了具体方向。因此在进行政治制度落实,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时,应当以注重制度的针对性,突出党建制度、工程管理全过程制度、干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程序等,发挥制度的“总阀门”作用,并且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力求达到实用、可用、管用的要求[2]。如在人才选用方面的“重使用、轻监管”问题上,就要以树立典型与建立详细管理规范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人才选用后的监管工作,而对于履职不尽责、擅自离岗、个人主义膨胀等组织松散现象,则通过明确监督制度,强化监督力量等方式进行规范,使为官不为、为官不正、为官不廉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三)开展监督执纪

    监督执纪是保障我党成员政治纯洁性、工作廉洁性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此方面除常规的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外,还应以“唯实”导向为基础,结合单位内部实际不断完善优化具体性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达到监督执纪的全面性要求。如强化责任担当,在此项举措中一方面要切实贯彻“两个责任”,首先通过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担责的自觉性,同时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双管齐下为举措落实打下基础;其次要细化责任,并严格执行一岗双责,通过职责建设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精准度;最后要深度剖析典型案例,利用反面典型处理办法的威慑力增强学习效果。另一方面也要强化责任追究,维护制度权威性,既要设计出科学、具体的责任追究机制,深度剖析问题事件,保证调查、分析、判断、反馈、申诉、结论等各环节的公平正义性,力求做到不枉不纵,增强监督执纪权威性,又要健全责任终身追究机制,以增强权力监督执纪工作的威慑力,督促党员提升规范自身的自觉性。另外还要通过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纪委成员深入谈话等方式贯通起来,增加监督合力,解决监督强度弱化、监督形式单一等问题。以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扶绥供电局为例,该单位纪委书记经常与同级别领导成员进行谈话,主要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廉洁风险防控等八个主题开展谈话,在具体谈话中不仅向谈话对象充分传达了此项谈话工作的重要性,而且针对所谈话题均给予了充分的建议与意见,既解决了同级监督弱化的难题,也促使领导干部队伍的全面从严治党思想不断深化,进而使“一手抓党建与党廉、一手抓业务工作”的工作作风逐渐成型[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