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费者购买粽子进行食品安全提醒

    本刊讯(记者 ?蔚宏奎)端午佳节即将到来,粽子作为应季食品已进入消费高峰期。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提示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留意。

    首先,选择正规购买渠道。市场上销售的粽子可分为新鲜即食加工粽子和真空包装粽子,但不论是哪种产品在购买时都应选择正规渠道并保留消费凭证。购买新鲜粽子时要查看粽叶是否包裹完好,粽叶呈墨绿、黄绿、淡黄都属于正常情况;粽体形状是否完整,确保无霉点、无露米、无变形;若粽子有异味,表明粽子已变质,不可选购。购买预包装粽子时要查看标签是否包含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营养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QS标识等信息,切记购买和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以及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粽子。

    其次,适量选购,注意存储方式。端午节时值高温的夏季,购买粽子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适量选购,对未能及时食用的粽子不仅要注意储存环境,还应避免重复加热。对于冷藏或冷冻储藏的粽子,在食用之前应彻底蒸熟煮透。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以及超过保质期的粽子。

    再次,特殊人群应合理食用。粽子热量高,黏性强,食用后不易消化,因此吃完粽子后应避免食用不易消化的食品,以免加重脾胃的消化负担,进而引起腹痛、呕吐、积食不消、腹胀、恶心等不适症状。因此,老人、小孩及胃腸功能不好的人及病人应尽量少食。

    最后,保留有效购物凭证,如在消费中遇到纠纷,要依法理性维权。如发现购买的粽子或生产加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先行与商家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