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安全对人畜健康的影响

    刘贵生 周黎

    摘要:从矿物质添加剂、药物性添加剂和非法违禁品等三方面简述了饲料安全对人畜健康以及畜产品安全的影响,供畜牧工作者参考。

    关键词:畜产品安全;饲料;健康;添加剂

    中图分类号:S8-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10-0069-02

    动物养殖是人类生活的重要部分,饲料占养殖业成本的60%~70%,饲料安全是畜产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一方面,饲料品质会影响畜产品品质,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影响。不合理的使用饲料添加剂,会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蓄积于畜产品,人食用后转移到人体,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另一方面,畜禽采食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饲料后其排泄物会污染周围环境,进一步影响人类健康。

    为了提高饲料利用率,提高畜产品生产效率,在饲料中添加一定量的添加剂。而部分养殖户存在超量超标使用添加剂、添加非法违禁品、不严格执行休药期等不规范现象;不但影响了畜产品的品质,而且人食用后伤害人体健康,危害社会。因此,动物饲料添加剂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下面从矿物质添加剂、药物性添加剂和非法违禁品等三个方面谈谈对人畜健康的影响。

    1 矿物质添加剂

    在动物养殖过程中,供给全面的营养是养好动物根本和关键。虽然饲料多种多样,但所含的营养物质主要是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矿物质、维生素和水等6类,以维持生命、生长和繁殖等方面的正常功能。这些营养物质中,除水分外,都需要从饲料中取得。由于目前饲养方式主要采用舍饲方式,饲料中必须添加矿物质,以满足生理需要。矿物质包括钙、磷、钠、氯,铁,锌、铜等。矿物质添加必须控制“量”,量少了不能满足需要;量多了,不仅浪费,而且对动物本身和消费者有害,同时对环境造成污染。在养殖业高速发展的初期,“高铜”饲料就是很好的案例。铜是动物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用高浓度含铜饲料喂猪具有抑制细菌效能和明显的促进生长发育的作用,能保证猪体健康、加快猪的生长速度、提高饲料报酬等。但高剂量的铜(多为硫酸铜)进入体内,则会在体内蓄集,导致肉品安全隐患,同时排泄的粪便污染周围土地与水。高锌、高铁也引起类似问题。质量低劣的矿物质添加剂会导致重金属超标,例如镉、铅、砷、汞等。因为半衰期较长,一旦进入机体难以清除。一方面重金属与蛋白质结合成为不溶性盐而使蛋白质变性,另一方面逐渐蓄积起来还会导致人体发生蓄积性中毒。

    2 药物性添加剂

    保健性药物添加有很多,我国已经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抗生素和抗菌素添加剂,但不遵守法规者长时间、大剂量使用这些药物,造成药物残留超标,致使消费者人体内不断蓄积,产生毒性、耐药性、残留,给人体健康带来危害。饲料中添加抗菌药物造成两方面的危害。其一是细菌耐药性增加。饲料中添加抗菌药物,实际上等于持续低剂量用药。动物机体长期与药物接触,造成耐药菌株不断增多,而且很多细菌已由单药耐药发展到多重耐药。抗菌药物残留于动物性食品中,同样也使人长期与药物接触,导致人体内耐药菌的增加。当人体发生疾病时,耐药菌株往往会延误正常的治疗过程,就给临床上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带来一定的困难。其二是,对胃肠道菌群的影响。在正常情况下,人体的胃肠道存在大量菌群,且互相拮抗、互相制约达到平衡。如果长期接触有抗微生物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部分敏感菌群受到抑制或杀死,耐药菌或条件性致病菌大量繁殖,微生物平衡遭到破坏,引起疾病的发生,损害人类健康。更进一步,抗菌药物对土壤微生物、水生物以及植物和昆虫也造成影响。例如,阿维菌素在堆肥时能抑制粪便中利用粪便的微生物以及某些昆虫的生长。残留于粪便中的抗菌药在环境中若不被降解,会破坏水和土壤中微生物的平衡。已知链霉素、土霉素可以在环境中蓄积,并被植物的根吸收,在植物中保留很长时间的抗菌活性。其他的抗菌药物如林可霉素、泰乐菌素还能引起环境中的耐药沙门氏菌的数量大增。总之,进入环境中的兽药残留,在多种环境因子的作用下,可产生转移、转化或在动、植物中蓄集,然后进入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

    3 非法违禁品添加

    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瘦肉精”,是一类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包括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和硫酸特布他林等。这一类“瘦肉精”进入牲畜体内能够改变养分的代谢途径,促进动物肌肉生长,尤其是促进骨骼肌蛋白质的合成,加速脂肪的转化和分解,提高牲畜的瘦肉率。1984年国外首次将盐酸克伦特罗作为饲料添加剂应用在羊、肉鸡和猪的生产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国自1991年开始,也逐步将其添加于鸭、猪、肉牛的饲料中。试验证明,“瘦肉精”不但能有效提高饲料报酬,并能增加9%~16%的瘦肉率,降低8%~15%的骨骼肌脂肪。一段时间内,盐酸克伦特罗被作为一种“促生长剂”和“营养重分配剂”而倍受重视。因此,美国和加拿大则仅规定了残留量,并未禁止使用瘦肉精。含有“瘦肉精”的猪肉肉色较深、肉质鲜艳,后臀部饱满突出,纤维比较疏松,切成二三指宽的猪肉比较软,不能立于案板,脂肪层非常薄。“瘦肉精”对提高动物生产性能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但其残留对人的危害也非常大。“瘦肉精”进入动物体内,残留会聚积在动物可食组织,因此长期食用含“瘦肉精”的食品,可引起急、慢性中毒。急性中毒一般在食用含瘦肉精较高的动物组织后0.5 h左右出现症状,持续时间较长,临床表现主要有头痛、头晕、四肢震颤、肌肉酸痛、多汗、胸闷和心悸。慢性中毒可引起心血管系统和神经系统疾病。主要表现为心肌收缩加强,心率加快;血管壁弹性降低,血压升高;微循环血管膨胀,压迫刺激周围的神经,引起头痛、头晕;内脏横纹肌和平滑肌兴奋性增强,表现为呕吐和腹泻;发生代谢紊乱等。欧盟、俄罗斯和中国均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

    现代化畜牧生产不仅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丰富的畜产品,同时在畜牧生产环节也存在许多食品安全风险,如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就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配套规章制度,合理使用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