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工荒”的原因及对策

    任爱飞 田 雯

    [摘要]自2004年以来,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地出现大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招不到工人的情况,即所谓的“民工荒”。尤其以珠江三角地区形式式严峻,并有向内地延伸的趋势。20多年来,一向被认为廉价劳动力“无限供给”的中国,为什么会出现“民工荒”呢?本文对“民工荒”的现象进行分析。主要抓住“民工荒”是政府政策和企业管理体制合力所致,结合其出现的原因,分析“民工荒”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民工荒;政府;企业;劳动密集

    自2004年以来,从我国沿海地区开始,逐渐产生了“民工荒”现象,并向内地延伸发展的趋势。(民工荒,指2004年以来,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地出现大规模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招不到工人的情况。)中国有着一亿多(据农业部称,有1.5亿多)的剩余劳动力,为什么会出现“民工荒”呢?民工潮是一种人口流动现象,“民工荒”则是人口流动中的反常现象。“民工荒”的出现,给我国带来许多变化,无疑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在“民工荒”问题的原因分析中主要涉及到国家的一些政治经济政策,西部大开发、中央新农村政策这些间接原因,而企业管理制度则是“民工荒”出现的直接原因。

    一、出现“民工荒”问题的原因

    (一)国家政策的影响

    1中央新农村政策。

    就改变农民收入的农村政策而言,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政策,二是促进农民增收的相关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主要是“税费改革”政策,同以往比较,最近这几年各级政府格外关注和重视“三农”,是向“三农”投入最多、改革力度最大、取得效果最好的时期,中国的税费改革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农业税的取消,种田还有补贴,对农民来说,是破天荒的事情,是中国农民几千年来头一遭遇到的好事。农民对于新政策的反响自然强烈。部分农民重新考虑在家种田的价值,权衡利弊,选择回流,留在家里种田。这可以说是“民工荒”一个重要的外部环境。

    2西部大开发战略(中西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农民工的吸引)。

    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为中西部劳动力大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中国政府启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一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难度最大的开发战略,以确保西部近4亿人民过上富裕生活。西部大开发于2000年开始启动,4年来,西部地区投资和经济增长加快,国内生产总值年均超过8.5%。西部地区各地方政府从政策、政府职能、法制环境、市场体系建设等软环境到基础设施、通讯等硬环境建设都作了出色的努力,这些努力为吸引外资,为当地特色产业的兴起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为承接东部地区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转移创造了有利条件。面临原务工城市的低工资、差待遇和各种歧视性政策,以及较高的生活成本、离家的精神痛苦等,有相当一部分民工选择回流,回流的一部分人选择在本省内企业就业,虽然工资低一点,但可以照料到家庭,不用受歧视。

    (二)企业管理制度的影响

    1漠视人性,过度追逐利润。

    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具有双重属性,如果企业片面强调自然属性的“经济人”作用,把人简单地当做资源来利用,而忽视人的社会性,任意侵害员工权益,那么,“民工荒”问题只不过是企业面临更大危机的前兆。当前,许多企业关注的是成本和利润,仅把人视为一种劳动“工具”,对员工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不是克扣、拖欠工资,随意降低工资标准、延长工作时间,就是任意裁员,更有甚者打骂体罚员工,致使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性质恶劣,影响很坏。马克思的观点,“工资是维持劳动力生存及再生产的条件,拖欠工资使劳动力无法生存及再生产,当然是典型的绝对剥夺”。一些企业劳动环境恶劣,加班时间长,不签合同,不交社会保险,导致员工高流失率。漠视人性的管理,不但深深伤害员工的感情,而且也损害企业利润、制约长期发展,更影响地区形象。以上都是“民工荒”出现的直接原因,长期作用于民工群体,以量变的形式发生作用,而量变不断的积累最终导致质变,也就是“民工荒”的出现。

    2企业管理水平低下,对外界环境反应迟钝。

    对“民工荒”的出现,相当多的企业就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误认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取之不竭、用之不尽,不能辩证地看问题,有失偏颇;或是看问题不透、抓不住问题本质,致使判断失误、措施滞后,造成工作被动。据《财富》杂志对38位曾经叱咤商海、结果壮志未酬的顶级CEO们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缺乏对坏消息的处理能力”以79.5%的比率高居榜首,可见众多企业都犯这种错误,这些因素都导致“民工荒”的出现。

    二、解决“民工荒”问题的对策

    政府和企业在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保护工人利益,规范企业行为等方面,应该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

    1规范劳动力市场,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当前中高级人才市场相对规范,而针对民工的劳务市场还相对落后,还处在初级阶段。大批量的劳务输出,还处在零散组织状态。十多年来,中国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有些地方企业太多,劳动力密集,而劳动监察人员少,个别村镇三五个劳动监察人员,服务数百家企业,数十万民工。有些干部处于地方保护的思想,处理违反劳动法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工苦于生活无出路,加上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少,法律观念淡薄,就是明知道发生了侵权行为,也只好忍气吞声,最多是走为上策。只有极少数民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找到劳动仲裁部门解决,对劳务中介机构要严格审批,加强监察,民工的权益有了保障,“民工荒”就不会长久了。

    2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改革劳动就业制度。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亦即逐渐淡化城镇常住户口优先就业和对非城镇户口限制就业的政策取向。并将以身份和出生地划分人口类型的传统户籍制度,改变成以职业和居住地划分人口类型的新型户籍制度,承认已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进入城镇民工的社会地位,保障其拥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改变民工“干的是工人的活,却不是工人”的过渡性的职业身份,实现农村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让民工与城镇市民在平等环境中实现平等竞争,真正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我国现存的以户籍身份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二元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再就业、健康及劳动报酬等方面基本权益造成严重损害。因此政府要求改革现有劳动就业制度,统一城乡就业政策,消除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在就业政策上使农民工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同等待遇。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取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的职业工种限制,取消专为农民工设置的登记项目,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一视同仁。

    3实施“企业家与民工培训”计划。

    加强对企业家的劳动法制教育,加强对企业社会道德责任与劳动法制的宣传教育,把遵守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尊重劳动者权益作为培训的重点,使企业既从社会道德准则,又从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客观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到创造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强化道德约束,自觉、主动地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不断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对民工进行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教育与培训。实践表明,很多民工权益受到侵犯是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相关的法规知识造成的。因此,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多种渠道,对民工进行劳动者权益、劳动法规等方面的教育,以提高民工自我保护观念,减少和避免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

    4提高民工待遇,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当前民工工资实在太低了,出门千里辛苦劳动的民工,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不要说看病、赡养老人、扶养小孩了,在这样的生活处境下,“民工荒”当然会发生。最低工资是基本生活保障,而许多企业包括某些知名企业都以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放员工的工资,很多企业每年盈利数千万元,而辛勤劳动的员工连生活都难以维持。企业利润和社会财富都是广大劳动者共同创造的,劳动者应分享社会的发展成果,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若能做到如此,当前的民工荒一定大大缓解。“民工荒”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最低工资标准太低造成的,员工每月的纯收入几乎都是靠加班费来获取。